第十五章 破坏气氛
作者:断刃天涯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531

大厅里虽然不算高朋满座,也有十几个身穿儒衫的客人坐着。想来这些人,都是本县的所谓风流之士文人雅客。大厅里点了几个火盆,暖洋洋的,一股淡淡的幽香从四面的香炉中弥漫在整个大厅。这里的老板跟会做生意啊,要想留住客人,首先的下本钱让客人舒服。

“唉,孟觉晓,你也敢来?知道今天是来做什么的么?你连个秀才都没考上,也配到这里来?”孟觉晓还没看清楚里面的一切时,已经有人挑衅了。

“黄世仁,你想作甚?”不等孟觉晓说话,张大少爷已经挡在面前,冲着前来挑衅的黄世仁冷笑一声。

黄世仁虽然有功名在身,但是对于本县第一大财主张家倒也有几分忌惮。对于张光明的责问,黄世仁也不敢太硬,只是冷冷的扫了孟觉晓一眼,冷笑道:“不做甚,有人想来丢人,过来看看清楚是谁。”

张光明顿时怒起,若不是顾忌黄世仁有功名在身,早就一个巴掌扇过去。意外的是,受到攻击的主角孟觉晓这时候淡淡的说:“丢人不丢人,是我自己的事情。我愿意丢人,你管的着么?”

说着孟觉晓朝张光明笑道:“大哥,找地方坐下了。”

张光明不满的怒道:“不能就这样算了。”

孟觉晓淡淡的看了黄世仁一眼道:“狗咬人一口,难道人要咬回去一口?”

一句话,顿时在座的不少文人一起笑了起来。黄世仁这家伙,家里有点钱,自身又中了秀才,所以平素颇为张扬,在县里文人之间很不得人心。今天主动挑衅孟觉晓,本来大家就看不下去,都是读书人,一点雅量都没有,当真是有辱斯文。

张光明一听这话,顿时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别人都还是小声的笑,他可没啥好客气的。

“你!”黄世仁气急败坏的指着孟觉晓,想上前看看堵在面前山一样的张大少爷,哪里还有动手的勇气。只能是涨着一张猪肝脸,悻悻的扭头回去,一边走还一边低语:“花痴,朽木。……。”

这时候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朝孟张二人拱手道:“二位,在下马元奎,见这位兄弟器宇不凡,故心生结交之意,冒昧之处多多见谅。”

马元奎这个名字,孟觉晓一点印象都没有,所以很淡定的拱手道:“久仰!幸会!”

张光明倒是面露惊喜道:“原来是马案首!幸会幸会!”

这个马元奎是上一届童生试第一,可惜乡试落榜,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在宣城县成为一个名人,赶上上一届乡试宣城县无人中举,马元奎本县第一秀才的名头还是不受影响的。说起来马元奎也是倒霉,乡试之前吃坏了肚子,进了考场光跑茅厕了,这能考的好才是怪事了。所以提起落榜一事,马元奎只能感慨命不好。

好在马元奎生性豁达,见张光明提起案首之名,笑呵呵的说道:“惭愧惭愧,乡试落地,愧对恩师厚望。”

孟觉晓见他主动揭自己的伤疤,心道此人倒是不凡,不妨结交一二。于是便笑道:“失败是成功之母,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马兄高中不过是时间问题。”

张光明在边上听了顿时一拍大腿道:“说的好,失败是成功他娘!马案首,你这个人爽快,大家交个朋友吧,今天我做东。”一激动,财大气粗的本性暴露出来了。

马元奎听了孟觉晓的说辞,心道虽然直白了一点,但也寓意深远,这个朋友得交。想着也不客气,嘿嘿一笑道:“恰好囊中很羞涩,生怕付不起诗语姑娘的茶钱呢!”

三人正待客气时,通往后院的珠帘后传来娇柔清脆的女声:“孟公子说的真好,失败是成功之母,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当真是发人深省的警句!”

听声音就知道是诗语姑娘出来了,众人顿时安静下来,目光一齐嫉妒的看着孟觉晓。只见孟觉晓并没有丝毫喜色,只是淡淡的朝珠帘之后拱拱手道:“谬赞了!”

珠帘之后的诗语本欲迈步刚到,正好听见孟觉晓的话,不禁插嘴一句。

妓院这一行也分三六九等,长的漂亮,懂一点诗词,会一点弹唱,身边能纠集一帮文人墨客,走高端路线的这叫名妓。这年月的名妓,更多的是满足客人们精神上的愉悦,同时也附带着干一点传播文化的副业。当然了,真的遇见所谓当代名士,名妓们倒是很乐意自荐枕席。因为这么干,既成全了名士风流,也抬高了自家的身价。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三五七年之后容颜老去,往往就是嫁作商人妇的结局。所以,更多的所谓名妓,在历史上结局往往并不咋地。

以前对孟觉晓,诗语的印象不深,或者说眼熟归眼熟,却从没往心里记。今天在院子门口就意外了一下,没想到刚换身衣服下来,又听见了孟觉晓那语气淡然,但是寓意深刻的话音。难道说,以前他都是在藏拙么?

诗语虽然是本县的名妓,但是终究是个少女,还是一个读了几本书的少女。这年月女人读书想法就多,想法多了心就高,偏偏身处青楼。正所谓:心高气傲恰命薄,独处香闺枉凝眉。

两下里凑在一块,一直心如止水的心弦,就在刚才被轻轻的拨弄了一下。女人就是这样,看你不顺眼的时候,长的再帅也白搭,看你顺眼的时候,李逵都能变潘安。透过珠帘,诗语第一次注视起孟觉晓,也是第一次发现,这小子其实挺帅。

首先出场的自然是妈咪,一个年轻的妈咪,看着也就是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盛装出现,拖着两条长长的带子,朝众文人道万福:“各位先生有礼了,今日诗语请大家来,一是答谢往日诸位对诗语的厚爱,略被薄酒诸位切莫见笑。二是诗语决定到金陵一争花魁之名,还希望诸位先生帮衬一二。”

这个妈咪还是有点颠覆孟觉晓的感官,概念中妈咪不都是涂着厚厚的粉,嘴唇摸的跟吃人了一样,走起路来动作一定要很夸张,说起话来一定要老年装嗲的么?眼前的妈咪薄施脂粉,体态妖娆,举止也不做作,声音也很好听,说是风情万种也不过分。

戏说之类的电视剧害死人啊!

以孟觉晓的审美观来看,很明显这个妈咪更有女人味!之前的诗语姑娘,略显青涩了。其实前世的孟觉晓要是再活个十年,估计就不会这么看问题了。只能说,现阶段的孟觉晓,更欣赏成熟女人的风韵。

可惜,孟觉晓欣赏的妈咪,明显没有得到众人的欣赏。大家的目光都在帘子后面,孟觉晓心里多少有点奇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了。这些人大都家里有老婆的,看年龄估计家里的老婆也就是妈咪这个状态吧。难怪,大家都见惯了,所以麻木了。这是孟觉晓个人的理解。

“妈咪,还是请诗语姑娘出来吧!”黄世仁率先喊了一声,这一次立刻得到众人的附和。

“大家先别着急,诗语姑娘这就出来。”妈咪笑眯眯的也不着急,倒是指着每一张桌子上的笔墨纸砚道:“诸位都看见了,今日如有佳作问世,诗语姑娘不但要在花魁会上唱,今夜还可留下与诗语姑娘共度良宵。”

这个噱头太生猛了,也太狡猾了。这个佳作的前提是啥?没有标准,首先一条就是要诗语姑娘被所谓的佳作打动了。

妈咪话音刚落,众人一起陷入了安静之中。成为诗语姑娘的入幕之宾,几乎是在场的每一个人的梦想。成就一段风流的美名,写就一段佳作在花魁会上由诗语那娇嫩的嗓音诠释给无数的观众。读书人都有好名好色的毛病,所以被妈咪这一个噱头挑的全头兴奋的像打了鸡血似的。

即便是豁达的马元奎,此刻也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孟觉晓看的清楚,心中暗暗叹息道:“又是一个大忽悠!人家要走人了,忽悠你们一顿然后闪人,你么这些被忽悠的,只会埋怨自己的才学有限,不能入诗语姑娘的法眼。而忘记了这些年心甘情愿的掏银子!”

这些文人,放到现代就是所谓的铁杆粉丝啊!

所有人的酒也不喝了,纷纷拿起笔来,有的咬笔杆,有的摇头晃脑,有的伫立在窗前留下一道装逼的身影。

唯一一桌有人在喝酒的,就是孟觉晓这一桌。只见孟觉晓举起杯子,轻轻的抿了一口道:“这酒兑了水!”

这句话声音不大,但是此刻一片安静之时,就连张光明都妄想着写一首词出来让诗语姑娘青睐而在努力的皱着眉头,希望能挤出一句半句。于是,这句大伤风雅的话,所有人都听见了。所有人都愤怒的朝孟觉晓这个破坏气氛的家伙送来怨毒的目光。

“我说的是实话啊,大家看我做啥?赶紧的写吧!”孟觉晓理直气壮的来了这么一句,别人能忍,黄世仁这家伙跳了出来,指着孟觉晓的大声道:“斯文败类!”

帘子后面的诗语也忍不住笑了,酒里兑水之中勾当,这里还真没少做。只是孟觉晓第一个说出来罢了。

“孟公子,您不为诗语作词一首么?”诗语忍住笑,轻声打岔。如果说在门口见面孟觉晓的变化让诗语记住了,那么刚才安慰马元奎的话,则让诗语微微惊讶了一下,并通过对比之前的孟觉晓产生了深刻一点的印象。那么现在一句酒力兑了水,则让诗语认知孟觉晓另外的一面,傲气且幽默的一面。诗语甚至在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原来他也是个有傲骨的人,原来怎么没看出来呢?

“嗤,就他?酒囊饭袋尔!”黄世仁不屑的说道。

孟觉晓还是没生气,而是慢慢的走到黄世仁面前,用一种不温不火的语调淡淡的说:“我要是作出了众人叫好的佳句,你待如何?”

“只要众人说好,我就从这里爬出去!”黄世仁也是个楞货,被话一激就来劲了,不过很快他回过神了,急忙补上一句道:“如果你作不出呢?”

孟觉晓理都不理睬他,径直走回位置上,抢过张光明手里的笔,微微沉吟后下笔,一番笔走龙蛇,写罢丢开狼毫,举杯自顾自干了一杯道:“诗词,小道尔!黄世仁,过来看看,看完了给我自觉的爬出去!”

众人的目光一齐朝孟觉晓所书的纸上看来,珠帘之后的诗语,这个时候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心跳加快了。眼睛死死的盯着孟觉晓那张俊逸的脸,还有那挥洒着飞扬文气的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