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刀下之俘(一)
作者:西部老狼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757

夜色方殷,残月高吊!大漠之上,万里无遮,寒风飒飒!

命苦的卢大寨主,背上背一个,手中抱一个,顶着风沙,跑的很是幸苦。一脚下去,加上两个人的重量,齐腿肚的陷进沙里,鞋子里灌满沙子。所幸卢铁山不是常人,以他那变态的体力,倒是急赶了近两个时辰,已是跑的老远了。不愁后面有追兵会赶上来。

虽然是不必担心追兵了,可卢铁山此刻却半点欣喜也没有。因为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沙漠之中,他迷路了。茫茫沙海,分不出东南西北。更让他郁闷的是,他竟然在没有骆驼的陪伴下,还拖着两个家伙在沙漠里乱跑。

“唉,我日,这不是找死么,根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卢铁山狠狠的骂了几句,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说起沙漠,人们自然就会联想起骆驼,因为骆驼具有在干旱恶劣环境下生存的能力,以及在沙漠里长途跋涉的特殊本领,所以凡生活在沙漠戈壁地区的人无不对它赞誉有加,普遍公认它为“沙漠之舟”。确实,自古以来在传播中西方经济、文化的悠悠古道上,它就发挥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据《汉书》记载,罗布泊地区的楼兰国就“多橐驼”。它一定是楼兰人的亲密朋友。应当说也是全人类的亲密朋友。

骆驼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是一种反刍动物。人们驯养的骆驼为家畜,能够帮助人们干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在罗布泊洼地发现的野骆驼,那是没有被人驯化的,它属于自生自灭的原生动物。因为骆驼体态高大,且善于负重,在中国古代就称它为橐驼,“橐,橐也;驼,负菏也。今云骆驼,盖橐音之转。”,“驼,国外之奇畜,皆有两峰如鞍,其足三节,其色苍褐。负物至千斤,凡有负载,辄先屈足受之。”(《尔雅》)

骆驼的长相十分古怪,它除了身大个高,如鞍形的峰之外,还有似如羊的头颅,兔的嘴唇,鼠的眼睛,牛的蹄子,马的长鬃……过去江南人初次见骆驼,不知道它背上是何物,以为是马受伤以后背部肿大了。清嘉庆进士,凉州(甘肃武威)人张澍在其诗《橐驼曲》中幽默地说:

牵来江左卖疮膏,

入夏忽然尽脱毛。

妇孺皆惊马肿背,

不知原来自然高。

骆驼四肢细长,蹄子大而扁平,上面还有厚厚的茧皮,这样即使走在软软的沙漠上,也不会陷落;或者走在滚烫的戈壁上,也不怕伤了脚底。无论是冰天雪地,还是烈日炎炎,它都是昂首挺胸,悠哉游哉,胜似闲庭信步。因此难免给人一种孤傲清高,目空一切的感觉。若不是它的脾气好,也许早被骂得体无完肤了。当我骑在它背上前后摇晃的时候,看它我行我素的样子,它也许在想,你们爱谁是谁,我永远就是这个样子。

公元400年晋代高僧法显在《佛游天竺记》中描述说:“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风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渡处,则莫知所拟,唯以私人尸骨为标帜耳。”唐代的大和尚玄奘到天竺取经,途经沙漠时也是“四顾茫然,人鸟俱绝。夜则妖魅举火,烂若繁星;昼则惊风拥沙,散如时雨。”我多次去过沙漠,觉得他们说的并没有一点夸张,沙漠里的环境条件就是这样的险恶,而这样的恶劣的环境,只有骆驼才能够适应。真正的“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骆驼之所以能够适应恶劣的环境,它不怕炎热,耐干渴,耐饥饿,那是因为有它自己的生理特性。据专家研究:首先是骆驼一般不出汗,因而它血液中的水分保持良好,不容易脱水,血液循环就好;其次,骆驼全身有细密而柔软的绒毛,它既可保温,又可防暑。骆驼每年夏季虽然都要脱毛,但是它身上还要保留一层厚厚的毛层,像一层毛毡一样可以抵御太阳的暴晒,气温再高,毛层下的温度也不会超过40℃。另外,骆驼因为有满是脂肪的驼峰,它可以帮助骆驼调节体温,冬天保温,夏天隔热,昼夜体温可以相差6℃,即夜间是34℃,白天是40℃。再者,与骆驼自身的耗水较少也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骆驼是轻易不开口的,甚至在最热的天气,它每分钟的呼吸也仅仅只有16次,凉爽的时候呼吸只有8次,这样就不会消耗太多的水分。

还有就是它的消化功能好,不挑食物,戈壁滩上的骆驼刺、苦艾、假木贼、羽毛草等,都是它所喜爱的;一次可将100升水一饮而尽,然后几天滴水不进也没关系。即使在沙漠戈壁碰到苦涩的咸水,它也毫不在意地可以豪饮。每次在出行前,驼工都要喂它一些盐,这样可以让它多喝一些水,存储在它的身体里,从而更增加了它耐渴的能力。

由于骆驼在沙漠里行走极为迅速,因此古时候就有了一些关于它神奇的传闻,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于阗风脚驼,其疾如风,日行千里。”而这种驼,又是水鹿与驼交配而产的后代。

骆驼不仅能够反刍,即是可以反复咀嚼它胃里的食物,在没有可吃的东西的时候不至于挨饿,它还有一双不怕风沙的眼睛。因为骆驼是重睑,即使再狂暴的风沙也无奈它何,它照样可以在沙尘暴中悠然行走。而且它还有预报大风的本领。据《北史》记载:“且末西北有流沙数百里,夏日有热风,为行旅之患。风之所至,唯老驼预知之,即嗔而聚立,埋其口鼻,其风迅驰,斯须过尽,若不防者,必至危毙。”

骆驼除了以上的特长以外,它的嗅觉还十分的灵敏,如果在行进中嗅到远处有水的气味,它会高昂起头颅,贪婪地嗅个够,然后义无返顾地大踏步向那里奔去。据张华的《博物志》说:“敦感煌西度流沙,往外国千里无水,时有伏流处,人不能知,橐驼知水脉,过其处辄停不行,以足踏地,人于所踏处掘之即得。”这说明骆驼还有寻找地下水的本领。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称骆驼“能识泉脉、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虚即得之。”

没了骆驼,就意味着没了水源,没了水,那还搞个球。

一想到这,他就恨的要死,他妈的,老子怎么就莫名奇妙的跑到沙漠里来了呢。对,肯定是老子被烟熏晕后,被人捡起带到沙漠里了,搞不好他们还想把老子带回去当奴隶呢。那此西方鬼子不就是有这些嗜好么。他妈的、、、、还好老子跑了。可又不对,老子明明清醒的很,没怎么昏迷啊,顶多也是被那烟熏的闭了闭眼而已,怎么转眼就到了沙漠中的呢。搞不懂,真是搞不懂啊。

不懂也就不去想了、、、、、还是赶紧跑段路,找个绿洲再说,他奶奶的,有了绿洲,什么都有了、、、、、

绿洲,绿洲、、、、卢铁山正在一心念叨着要找处绿洲,没由来的,他的头脑中,竟然就出现了派沙漠绿洲的立体地形图来。那葱葱郁郁的胡扬林,那成片片的沙荆草,还有那些高大的仙人掌,无不在向他诉说着,在那片沙漠之下,有着丰富的水源,有着沙漠生存和生存的基本所需。

“300里,竟然在前方300多里,我的妈呀,这不是叫老子去死么。”卢铁山差点痛苦的呻呤出来。

走,为了求生,怎么也得把这300多里给收拾了,哼,不就是三百多里么。卢铁山暗自给自己打气。可心里仍忍不住有种欲哭无泪的冲动。

天已经亮了,吹了一夜的风沙终于停了下来。卢铁山喘了口气,小息了会儿,依久得加紧赶路。

怀里的小洋妞已经疲惫的睡熟了。背上那个老家伙虽然一声没啃,卢铁山仍感觉得到他醒着。

“狗日的两个洋鬼子,把老子当牛作马,等着大爷回了山,看不把你们作牛作马的使唤一辈子。”卢铁山暗暗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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