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作者:辽西小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644

六月的天气正是一天比一天炎热的时候,虽然做为佣兵,他们的体质要比普通人好很多,但毕竟有两个伤者。尤其是吉姆,因为他伤在腿上,走路真的很不方便,一直是弓箭手丹尼在扶着吉姆。因为流汗的原因,伤口越来越疼。虽然吉姆是强忍着,可是马丁还是向队长喊道:“队长,吉姆恐怕是走不了路了。”

吉姆虽然很不想影响大家的路程,可是每个人都能看出来,巴巴蕾更是跑了过来:“怎么样了吉姆?队长想想办法吧!”

亚当森看了一下,回过头看了看法师克思巴,克思巴却摇摇头:“我虽然懂一点奥术,可是你知道我手里一直没有绿水晶。如果不借助水晶的话,我很难帮得了吉姆。”

亚当森想了一下说道:“好吧,你们坐在这里休息,我和克拉克去城里买马,一会儿就回来。马丁,这里交给你了,我离开的时候,你们都要听马丁的。尤其是你克雷斯波,如果你真的精力过剩的话,就去找点柴火来,烧水给大家喝。”

听到亚当森这么一说,克雷斯波象面团一样躺在地上:“哦不,我快累死了,我没捡柴火的力气了。”而马丁只是点了点头,却没有说话。整个团队里,马丁是说话最少的一个。亚当森回头看了一下阿卜:“那我们走吧克拉克。”

于是所有人留在原地休息,而亚当森与阿卜加快了脚步往落云城赶过去了。

从这里到落云城只有二十里,以阿卜的速度用不了二十分钟,如果是飞行的话十分钟就能到了。可是现在是与亚当森在一起,阿卜只能在后面跟着。阿卜的口袋里还有三百多个金币,不过他想如果拿出来的话,亚当森一定不会要的,而且说不定还会怀疑他。

亚当森在前面迈开大步,阿卜随后跟着。剑士们都穿着铠甲,一般来说佣兵穿的都是铁甲,而且以轻铁甲为主。但轻铁甲也是铁甲,肯定要比布衣重得多,再加上剑士的铁靴子,走起路来“哗哗”的响。

看着前面亚当森的身影,阿卜不由得想起了大剑师卡隆。单纯的从身法上看,卡隆的确要比亚当森强许多,而且卡隆穿的好象是一种类似白金的铠甲,不是铁甲。阿卜突然觉得自己很大意,卡隆现在已经是自己的生死仇敌了,但是自己却一直没有仔细研究过卡隆穿的是什么。他现在才想起,老师兰在教导他的时候,好象曾经说过一种“卸甲术”。

当初自己在绿洲中学习的时候,每天都在苦练刺杀,怎么样能把两把匕首的威力发挥到最大,却乎略了其他的本领。现在他才明白,做为一名刺客,要学的东西太多了。直到昨天他给法师卡苏比下“禁咒毒药”的时候,才发现刺客想杀死一个人有千百中方法,而自己以前却只是选择了最危险的方法。

就算是大剑师卡隆再厉害,如果喝了自己的毒药,再掉进自己布好的陷阱,那想要杀他还不是件很轻松的事吗?自己为什么一直愚蠢到与卡隆硬碰硬呢?

上一次在分界山与卡隆大战了一场之后,卡隆一直就是阿卜心头上的阴影。一个没有使用斗气的大剑师已经厉害到这个地步,他这个仇还能报吗?直到今天,直到现在当他想通了这些事情的时候,不由得暗骂自己简直就是个笨蛋。

“你是个不错的盗贼,克拉克。”亚当森突然说道,并且停住了脚步,因为落云城已经在眼前了。亚当森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目光有一丝赞许,“虽然我是一个剑士,不过象克雷斯波那样的弓箭手在脚力上也比不过我。而刚刚我已经是全力奔跑了,你却还是跟得很轻松。看来这一次,我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伙伴。”

阿卜因为一直想着心事,根本就没有想到关于亚当森的速度问题。原以为一个剑士穿着铁甲能走多快?自己只要跟着就行了。哪知道亚当森却是在考验他!不过如果让亚当森知道他在与一个吸血鬼刺客拼脚力的话,不知道亚当森会做何想法。

“您太客气了队长。”阿卜假装深吸了一口气,做出有点累的样子,“做为一个盗贼,总得想着怎么逃命才好,这没什么值得骄傲的。而一个剑士能有您这样的速度,这才是让人佩服的事。”阿卜这一辈子好象还没有拍过什么人的马屁呢,想不到第一次就如此流利。

亚当森笑了,北方人总是能给人粗线条的感觉,很直爽:“不用这么说克拉克,我们现在是一个佣兵团的兄弟了。有我在,不会有人欺负你的。走吧,我们进城去找一个魔法师公会,我记得落云城里就有。”

“去魔法师公会?”阿卜有点惊讶,他这一辈子就去过一次魔法师公会,那是在腾佳国的索拉默城,并且在那里他杀死了不下十个法师。所以一提到魔法师公会,就会让他联想到战斗。他长袍子里的手,甚至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腰间的匕首。

“当然了,只有他们才会收魔兽的晶核。晶核在我们手里是没有用的,法师们会通过某种办法将这些晶核转化成为其它的形势。”亚当森边走边解释,“谁知道他们是怎么做的,法师总是给人很神秘的感觉。如果运气好的话,我想给克思巴买一块绿水晶,那样的话他就能简单的使用一些奥术了。”

落云城从规模上比飘风城还要大一些,但是街上的巡逻兵却相对少了一些,因为这里毕竟不是边城了。在这里多少能给人带来一些和平的影像,来来往往的人们使落云城看起来很热闹,不过比起索拉默来,还是有所不如。

亚当森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到落云城了,他先带着阿卜去了牲口市场,一打听才知道现在一匹马居然要五十个银币,这简直就是抢劫。十个银币可以兑换一枚金币,那么九匹马就需要四十五个金币,亚当森叹了口气,摸了摸怀里的魔兽晶核,去找魔法师公会了,希望这东西能值点钱吧。昨天晚上克雷斯波还兴奋的说这个晶核能值两千个金币,但谁都知道那是胡说,克雷斯波又不是商人。或者还能买得起马匹,但是谁知道绿水晶是什么价钱呢?

转过几条街,亚当森与阿卜找到了落云城的魔法师公会,各地的魔法师公会都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公会的门口肯定会有两枚水晶灯,亚当森看着水晶灯摇了摇头,真是浪费。每一个水晶灯少说值十个金币,居然只在这里做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