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四十章
作者:天丛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629

第三十一章幡然一悟,何必当初?

哈里发授首,格里木率部投降,这样的一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个战场,对于本来就不想自相残杀的兽族战士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最好的结果。

有部分叛军中的中、高层军官,属于是哈里发的死党,还妄图率部顽抗到底,但由于绝大多数的战士吏愿意放下武器停止战斗,至使这一批叛军将领没能闹出什么大的动静。

对于其中特别顽固的,我也没有手下留情,凭着自己的造强身手,再加上有格里木帮我指引,将其中几名最死忠份子当场格杀。

在如此恩威并施的情况下,我终于将整个大局很快就控制下来。

值得庆幸的是,叛军虽然向狼骑布下的防线发动了近一个晚上的冲锋,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祭祀纸符给击退,双方并没有进入实质性的肉搏,因此伤亡不算惨重,总共只折损了大约三千左右的战士。

对于一场双方共投入二十余万兵力的叛乱来说,三干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我们兽族的国力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等到紧随我的中路、后路大军赶到,他们发现战争早已经束,并没有看到想像中血流成河的场面,一个个全都目瞪口呆。不过,可以不用向自己的同胞挥起屠刀,使得每一名兽族都是从心底里绽放出了笑容。

我忍不住想,如果哈里发还活着,看着眼前这些兽族战士的笑容,他会不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

不管怎么说,哈里发已死。叛乱已经结束,也是时候带领大军返回金汤要塞了。

在现场经过清点,投降的战士有七万八千余名之多,对于这些战士我给予了信任,并没有没收他们的武器,而是将他们直接编进了我地大军之中。

十二万随我出击的战士,两万余设伏的狼骑,再加上这近八万的降军,此时聚集在我麾下的部队已经达到了二十二万之巨。如此庞大的一批军力,可以说是当今兽族的精锐之师尽聚与此。

还好这场内战并没有真正的打起来。不然的话,因此而造成的重大损夫,绝对是兽神帝国难以承受地。在我看来。不论格里木是出干什么目的突然诛杀哈里发,但他的这番作为无疑是为兽族立了大功。

回军路上,我特意和格里木走在一起,诚心向他道谢,并忍不住问他为什么会临阵倒戈?

格里木对我并不友好,虽然我是满脸热情地上去搭腔,但他却一直用副冷面孔对我。不过,态度虽然冷淡。但格里木还是言简意贼的说明了他如此做的原因。

原来,在哈里发设伏偷袭我失败之后,格里木就认为大势已去,对于哈里发召集大军回帝都,以图东山再起的做法并不看好。

至少,格里木并不像哈里发那样。为了争权夺利而丧心病狂,他唯一在乎的就是凯瑟琳。而哈里发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来达到指挥格里木的目的。

哈里发劝凯瑟琳同他一起走,但凯瑟琳坚决不同意,最终没有与他们一起同行,这样的一个结果无疑让格里木很失望。

格里木驻守金汤要塞,除了上一次凯瑟琳随我驰援金汤要塞外。两年来和凯瑟琳没有什么见面机会。这次好不容易全体兽族出征金汤要塞,有再次有了见面机会。因此从本意上来说,格里木是不愿意离开凯瑟琳太远地。而且,凯瑟琳表明态度不会和哈里发一路,那么格里木只要继续跟着哈里发干,无疑就等于和凯瑟琳成了势如水火的敌对双方。

格里木心中已经在后悔,但他和哈里发偷袭我和小丫已经成为事实,再想中途退出谈何容易?于是格里木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和哈里发一起鼓动大军离开金汤要塞。

在离开金汤要塞之前,格里木忍不住又和凯瑟琳见了一面,也正是这一次见面,在他心中埋下了一颗判断是非的种子,才会使他在最后关头悬崖勒马,没有继续行差踏错。

格里木去见凯瑟琳,本来的目的是想劝她和自己一起走,但最终却是凯瑟琳地一段话骂醒了他。

对于兽族来说,最值得尊重的永远是那些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地勇士,而不是把屠刀伸向自己同胞的千古罪兽!

凯瑟琳因为倾心于我而拒绝了格里木,这一次她更认为自己的决定是明智无比!

只有像我这样不畏强敌,敢冒九死一生之险,以一己之力数次大败人族,拯兽族于危难之中,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兽族英雄,像格里木和哈里发这样偷偷摸摸搞些阴谋沟当,不过是卑鄙小兽的行径罢了。

凯瑟琳更反过来劝格里木,叫他不要跟着哈里发继续错下去,不然地话有朝一日战场相见,凯瑟琳宁愿自己亲手斩下他和哈里发的头颅,用来洗测他们叛变兽族地耻辱。

最终,格里木是以一种失魂落魄的心情随着哈里发离开了金汤要塞。在路上,格里木有意无意的向哈里发提起,不如干脆放弃,主动回金汤要塞认罪算了。

但深陷权利欲望中的哈里发,全然没有考虑格里木的提议,只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去谋夺王位。

格里木的心本来就摇摆不定,战场相逢之后我的一番良言相劝,终于使他痛下决心。

一来我既往不咎的承诺使他没了后顾之忧,二来身为一名兽族的高层将领,让这么多精锐的兽族战士自相残杀,也确实于心不忍。

哈里发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格里木终于在大战一触即发的最后关头下定决心,痛施狠手杀掉哈里发,消弥了这场兵灾。

当然,格里木向我述说的内容不会这么详尽,以上种种都是我从格里木那里旁敲侧击听出来一些片短,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联想才摸清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心中对格里木三心二意摇摆不定的作法很是不齿,但他最后关头砍下哈里发的头颅,阻止了这次兽族的内战,不论从那一点来看,也算是将功赎罪,立下了大功。

不过,经此一事之后,格里木在凯瑟琳心中的地位,算是彻底的完了,不知道这一点格里木他自己能不能想到。

也许格里木认为凯瑟琳曾说过她宁愿亲手杀死哈里发,来洗删哈里发的罪名,那么他出手干掉哈里发,也应该不会引起凯瑟琳的反感。

但是,哈里发是凯瑟琳的亲哥哥,这种血源上的关系无法改变。凯瑟琳确实宁愿哈里发死,也不想看着他做错,但这仅仅只是出于她自己的感情而言。

如果是由别兽出手杀了哈里发,那么不管造成的结果是好是坏,这出手之兽在凯瑟琳眼里,都会被看做是仇兽。

吏何况,按照兽族的观念,如果是战场上面对面的交手战死,那么也不算是辜负兽族的武勇之名。偏偏哈里发是死于偷袭之下,而这出手的格里木,就更是完全称得上卑鄙小兽这一称号了。

格里木一向沉默寡言,在我的想像中他应该是一个标准的兽族汉子,沉默却不泛血性。但从种种迹象来看,他对凯瑟琳的感情虽可说是一心一意,但为此叛离父亲,和哈里发狼狈为奸,就已经不算是真正的兽族战士所为。

至于这之后,于大节处格里木没有在一开始就明辨是非,于小节处他又在确认自己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出手偷袭对他信任务加的哈里发,可说是毫无光明磊落之处。

总的来看,格里木外表沉默,却很善于保护自己,虽然他的武勇和能力都不错。但终究缺少一股大将之风。除了对凯瑟琳的痴情还算难得外,也就没多少可称道之处了。

凯瑟琳没有接受格里木,可说是眼光不错,看来她早就清楚了格里木地本质。

话说回来,凯瑟琳对我情有独钟,难道也是因为她独具慧眼的原因?想到这里,我就此打住,没敢再胡思乱想下去。

带着二十多万大军行军,速度当然比不上只带着主力急行军快,我们差不多到了后毕夜天快亮时。才终于又回到了金汤要塞。

最初大军出现的时候,还让金汤要塞的守军紧张了好半天,因为平叛之战谁也不敢先言结果。在确认是我得胜归来后。整个金汤要塞响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

估计留下的这三万守军,在这两天的时间内都是提心吊胆过日子,毕竟以这么薄弱的兵力防守金汤要塞,谁的心里都会不踏实,只到我大军回归,才算是放下了压在大家心头的大石。

出营迎接我们地队伍是由格里雄带队,这位昔日威名赫赫的“金汤将军”,经过一连串的变故之后。已经显出一副心力交瘁地模样。在看到格里木之后,这位做父亲的将军忍不住横眉一竖,显然是怒气勃发。

我连忙上前一步,首先就言明这次平叛,格里木可以记一大功,不然的话兽族损失将会十分惨重。

格里雄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毕竟他也明白现在是迎接我得胜归来,不宜于在这样的场合发作。不过。从头到尾格里木依然是那么一副沉默的样子,好像事不关己。真不知道他这样的一副性格,到底算是好还是坏。

很快,这次平叛几乎是以零伤亡的代价,就换来了叛军投诚。我们兽族地实力未损分毫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金汤要塞。四下里的欢呼声更雀跃了,时不时的居然传出“不败军神万岁!”的欢呼。

我很是奇怪。忍不住私下打听了一下,原来在这两天内,由于担心守军士气不振,兽族高层将亚龙湾一战的战果进行了大肆宣传,一战灭掉八十万人族大军更是被吹地神乎其神。

神佑祭祀的威名固然随着这一战水涨船高,但做为领军将领地我,更是被棒到了一个无经复加的高度,甚至有些士兵已经在私下里称呼我为“不败军神”。

这一次平叛,谁都抱有兽族必定会损失惨重的心理,谁知道我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带着全部大军几乎以无损状态回到了金汤要塞,这一战果更是被大家津津乐道,这“不败军神”的称呼则被更多地士兵接受。

在短短一年的征战生涯中,我可以算是和两个“神”地称号有所关系,人族称我这熊魔王为“杀神”,而兽族战士则称我为战无不胜的“军神”。

同样是战争,同样是杀戮,却有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这也许就是战争的特殊之处吧。

能够让这些兽族战士用不着白白牺牲,将他们全数带回来,享受到一阵欢呼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吧?不过,此次平叛的最大功臣格里木,依然是没什么表情的随行在大军之中,他的心中到底怎么嗯?会不会有一种悔不当初的的感觉?

格里木的幡然一悟,虽然不是出于他的高尚情操,但好在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才使得结果是这般完美。

记得以前在地球上,不记得从什么地方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历史的流向不会因为个人力量而改变,但有的人确实是在创造历史!

格里木的这一番举动,虽然有着很多偶然性在里面,但其结果对个后的影响却毫无疑问会极其巨大。

如果兽族陷入内战,那么局势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如果大批的精锐战士死在同胞的屠刀之下,我们兽族最终还会剩下多少可战之兵?这样一场内战打下来,会不会给多年来一直团结紧密的兽族留下仇恨的种子?

太多太多可怕的后果,让我不敢想像。哈里发啊,给里发,如果早知道有这样一个结局,你又何必当初?

只不过,这世上永远没有如果!

第三十二章大权在握,剑指圣山!

虽然现在还是后半夜,但我来到王帐中时,却发现所有的兽族高层此时全都聚集在这里迎接我凯旋归来。

当我和格里雄一起走进王帐时,就发现这些兽族高层看我的眼神和以前已经有所不同。

我的实力早就被大家认可,以前我出现在这些兽族高层眼前时,他们更多的是把我当做一个后辈,看着我时不时会流露出几分长者特有的关爱之情。

但今天则有些不同,我从这些兽族高层的眼中看出了几分敬畏与无数的尊敬!

也许是因为我一战灭敌八十万,也许是因为我仅仅只用两天就兵不血刃解决兽族内乱,也许是因为大长老离世之后再也没有能在权势上压过我一头的兽族!毕竟现在我的威望之高,已经成为了兽族最顶尖的存在。

巨大的荣耀光环笼罩着我,使我的种种功绩看起来是那么高不可攀,已经没有兽族再把我当成一个刚过十五岁的普通少年,因为他们已经明白,对于兽族来说,属于我铁熊的时代来临了!

小丫是国王,是神佑祭祀,更是我的青梅竹马,而且对我言听计从,有了这一层关系,可说是我已经掌握了兽族的全体祭祀以及所有的民心。

至于军队,以我“不败军神”的赫赫威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都把我封做偶像,使我成为军部的最高统帅可说是顺理成章。

大长老已经不在,那么小丫也就从兽族名义上的最高领导者变为了实际的领导者,再加上有我从旁辅助,并掌握军队的实权之后,我们对兽族所有地军政大事。已经实现了实际性的全面统治。

小丫可能还没感觉出异样,但我已经从那些暗含敬畏的眼神中,嗅到了一丝权力在握的味道!

做为一名修真者,我对这些权力之争真的没什么兴趣,吏不喜欢去当一名独裁者。只不过,在风云际会之下,经过种种意想不到的变故,最终却把我推到了今天的这个位置上。

我一直牢记着一句话:“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现在大长老已经不在,而我又处在这样的一个位置上。那么也应该是我一肩挑起重担的时候首先,我例行公事的向小丫汇报了一下平叛地经过,由于在战前已经宣布过只要叛军投诚一律既往不咎。再加上首恶哈里发已经被斩首,也就没必要秋后算帐,各级官、兵全部回归旧位,包括泰格在内,都没有受到什么特别的处罚。

如此处理皆大欢喜,毕竟都是自己的手足同胞,谁也不忍心真以军法处事,斩一个血流成河。

至于兽族下一步地打算。我则是非常明确的指出:兵出十万大山,剑指布鲁赛尔圣山!”

这是大长老的遗愿,现在轮到我自己所能,为兽族圆一个梦了!

兽族困守在十万大山中近五百年,以往的日子实在是太苦了,现在也是时候给他们一个翻身的机会了。

能够这么短时间内平息兽族内乱。终于给我们争取到了时间,现在我们兽族已经收到消息。人族内战已经全面暴发。

在接受了西斯公国的二十万援军之后,摩西帝国的保皇派已经正式拥立年仅一岁的亚历山大王子为新任国王,然后向整个大陆发出檄文,讨伐弑兄夺位地雷给格尔。双方势力分南北对持,前方战线已经暴发了数次中等规模的接触战。暂时还看不出那一方占上风。

从人族那边没有传回来关于麦克雷瑟的消息,但我相信他一定是隐身于暗处。操纵着这一切。在我看来,雷哈格尔不可能是麦克雷瑟的对手,保皇派迟早会打到人族帝都伊利亚。

布鲁赛尔圣山在兽族眼中是永远的圣地,但对于人族来说不过是山头被削去一半的荒山野地,那里处在双方势力地连缘地带,根本就没受到重视。只要我们兽族的大军能够进入到迷途之森,那么只要再北上千里,就能重新夺回布鲁赛尔圣山。

这是大长老早就想好地战略,哈里发也曾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来树立自己的威名,而实际上这确实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如果错过这一次,那我们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以我们兽族现在的国力来说,还经不起与人族进行旷日持久地拉锯战,但现在我们已经和精灵族、矮人族结盟,后勤方面基本元忧。只要我们造成重夺布鲁赛尔圣山的事实,人族也只得接受。

毕竟,处于内战中地摩西帝国,不论是那一方势力,都不会主动和我们兽族交战让对方得利。只要我们能抢在人族结束内战之前,巩固在布鲁赛尔圣山方面的防守,完全可以长期坚守。

我提出的出兵计划很简单,全军都由狼骑和鹰族空军组成,不要求数量特别众多,只要能够保证足够的机动性就行。

带领着这支部队,我会以最快的速度,从十万大山中出击,横扫莫菲斯公国,开辟出一条能够与迷途之森连接的通道。到时候,集中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三族的力量,足以和莫菲斯公国对抗,保证这条通道的畅通。

接下来我要做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然后率队飞夺布鲁赛尔圣山,最后由矮人族帮我们修筑防御工事,以做长期坚守的打算。

只要我们兽族力量能够插入到人族腹地,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吹吹秋风、打打边鼓,让人族将内战旷日持久的进行下去,我们也就能够从中取利。

只要人族各个国家之间互相猜忌,没办法真正联合到一起,我们也就用不着过于顾忌他们。

当然,孤军深入敌后相当危险,这一次我们是有目的而战,不像上一次打游击可以东躲西藏。如果顶不住人族的压力,达不到我们的战略目的,这一次行动就只会白白牺牲一大批兽族的精锐战士。

不过,夺回布鲁赛尔圣山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以大长老的睿智都无法免欲,更何况其他的一些兽族高层?

当我抛出这枚重磅炸弹时,兽族众高层最初是惊讶,但很快他们就沉醉于重夺布鲁赛尔圣山这个诱惑中。只要这个计划成功,任何参与到这个计划中的兽族,都能够名垂青史。

对于绝大多数兽族来说,重名胜过重利,再加上兽族天生的热血因子,重夺布鲁赛尔圣山的计划迅速被通过,剩下的就是如何进行前期准备了。

执行这样一个计划,领军将领毫无疑问只能是我,这也不会引起其他任何兽族的争议。不过,只要能够参与到这个计划中,没有那一个兽族是不尽全力争取的。不少兽族高层,甚至愿意降级去当一名联队长,也要坚持成为出击军队中的一员。

考虑到此战危险极大,不可能将所有的兽族高层全都投入到这一战中。

不然的话,万一战败,兽族也就离亡国不远了。最终,由我亲自挑选了一批少壮派的军官充实到队伍中,才算解决了此次出征的兽选之争。

眼见出征无望,众多兽族高层又开始争抢后勤、协调、情报等与战争相关的辅助工作,毕竟这也是留名青史的一种方法。于是,闹哄哄只到天色大亮,才将整个计划与各项安排商量妥当。

我负责出征的一切事宜,而格里雄还是继续镇守金汤要塞,本来我看重格里木的能力,想不计前嫌让他随我出征。但一想到格里木那难以揣摩的心思,我也就不敢冒这个险,还是让他跟着格里雄防守金汤要塞好一些。

至于军队方面,狼骑与鹰族空军一直是我所钟爱的兵种。这一次除了祭耙联队与狂战士大队外,我率领的其余战士全部都是由这两支劲旅组成。

整个兽神帝国鹰族空军地编制是十二个联队一万两千名战士,我一口气就抽调了八支过来。有这八千鹰族空军在手,足以保证我这支部队的制空权以及机动性。

驻守在金汤要塞的狼骑总数共有六万多,我更是一口气将其中的六万全都召入麾下。在我看来,留守的兵力是以防守金汤要塞为第一要任,毕竟还要防着我们攻击莫菲斯公国的时候,其余两个公国会不会趁机来攻打金汤要塞。

反正是守城战,狼骑发挥作用的机会不是很多,还不如全部随我出征。

然后。再加上一千祭祀与一千狂战士,这七万战士就构成了我统领的全部大军。从兵力上来看,这支部队已经集中了兽族主力部队差不多三分之一的数量。至于能够发挥出的战力更是无法估计。

五百年来,兽族地大部队从没有杀出过十万大山,使得兽族陆战甲天下的威名,只是存在于历史之中。毕竟,在守城中创造再多的武勇,也无法和以前兽族陆战无敌地光荣相比。

上一次我带领“杀神战队”到人族后方打游击,曾创造出以三千余兵力击溃人族十万大军的纪录。而这一次,我更要率领着这支兽族大军去改写整个大陆的历史!

战静准备一切从简。集结军队我们只预留了一天的时间,因为谁都知道战局如棋,抢得一步先机往往就能决定整个成败。按照我的计划为了保证行军速度,大军的给养在进入迷途之森以前,主要靠掠夺人族来补充。反正以前打游击的时候,这种事我没少干。已经算得上是行家里手。

在出征之前,我特意抽出一点时间。和小丫带着哈里发的头颅,去祭拜了大长老。

大长老待哈里发如己出,但哈里发最终却辜负了大长老地期望,因为权利欲而迷失。如果不是哈里发偷袭我,使我不是不用掉那张“甘霖普降符”。

大长老也就不会逝去了。无论如何,哈里发都必须到大长老的墓前谢罪。

在祭拜完大长老之后。我忍不住对着墓碑道:“大长老,你等着,这一次出征,我一定会夺下布鲁赛尔圣山。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将您的灵枢,移到那真正的英雄墓地。至于现在,我就让哈里发在这里陪您吧,希望您在另一个世界,和爱德华兹陛下能够将哈里发重新教好。”

说着,我挥剑而出,在地上斩了一个近一米余深的土坑,准备就此将哈里发掩埋。

突然之间,在我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铁熊,你能不能让我最后再看看我哥哥一眼?”

我身形一震,缓缓回过头去,只见一身白色祭祀袍的凯瑟琳正俏生生地站在不远处。

平时喜欢身着红衣的凯瑟琳,此时却身着白衣,也算得上是批麻戴孝了。

毕竟在短短数天之内,大长老和哈里发相继而去,凯瑟琳心中绝不会好受。

小丫暗中拉了我一下,于是我和小丫默默地退开站在一旁。凯瑟琳缓步走了上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哈里发的头颅,泪水默默无声的落了下来。

我心中默然,哈里发和凯瑟琳自小就兄妹感情极好,凯瑟琳从小刁蛮任性,除了有陛下夫妇的宠爱外,哈里发这哥哥也在其中推波助澜不少。

遥想一下,当初在帝都地那一段年少生活,也许是我们这些兽族年轻一辈,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岁月了。

可惜地是,时光一去就不会复回,我们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候了。

凯瑟琳双手将哈里发的头颅捧起,面朝下的放入了深坑之中,缓缓洒上一层泥土,轻声道:“哥哥,你已经没有脸面去见父王和大长老了,也许唯有这样的埋葬方式才适合你!”

说到这里,凯瑟琳脸上的泪珠,已经一颗接着一颗,滴入到了泥土之中。

第三十三章黄金军旗,扬我兽威!

我和小丫默默的走了过去,各自捧起一把泥土油在了土坑之中。

凯瑟琳挂着满脸的泪珠看了我们一眼,缓缓的将一堆堆泥土推入到坑中。

很快,哈里发的头颅就埋没不见。

我们没有为哈里发竖碑,因为以他的所作所为,必定会受到兽族民众的唾弃,如果在碑上刻上名字,只会遭来骂名。

最终,当土坑被填平时,凯瑟琳在土坑之上插了一支堕梦萝。堕梦萝是十万大山中的名花,颜色一般为分为黑红两种,红色代表忠诚,而黑色则代表背叛!

堕梦萝就像是能够代表光与暗的两面,如果说哈里发的以往可以被冠称为忠诚,那么他的结局就是背叛。这支黑色的堕梦萝,也许就是哈里发最后的归宿。

断了根的堕梦萝没办法保存太长时间,也许不久之后它就会枯萎凋零并化为泥土,最终消失不见。而哈里发,就这样让他慢慢的消失于大家的记忆之中吧……

在我们大军出发之前,凯瑟琳已经决定离开金汤要塞返回帝都,因为她和哈里发的母亲还在帝都等着安慰。

凯瑟琳的离去很低调,只有我、小丫、安希结伴去送她。在将要离开时,格里木出现了,但他还来不及说任何话,就迎来了凯瑟琳迎面一巴掌。

然后,凯瑟琳头也不回的骑上多足马,绝尘而去,只剩下格里木呆呆的站在那里。

格里木的神情变的极为复杂,我一时之间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完全猜不透他此刻的感受。最终,格里木默默无言地返回金汤要塞。从始至终没有看我们一眼,就像是我们一行完全不存在似的。

此时我对格里木已不能完全放心,便私下里叮嘱小丫,等我率领大军出征之后,她要时刻注意一下格里木的动静,千万别闹出什么乱子。同时,我拜狂安希,请她尽可能的多多帮助小丫。

小丫和我今时今日的地位,已经是兽族至高无上的权利者,但真正能得到我们完全信任的兽族高层却没多少。特别是能够被我们视为亲兽的,也唯有安希了。

身为高位者,在获得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牺牲些什么,这也许是一种没法改变的宿命。

一天之后,大军终于集结完毕,一大早上我们就誓师祭旗,准备出发。

足足七万名兽族战士,整整齐齐地站在金汤要塞的内墙之下,而在城楼之上,我从小丫手中跪接过黄金比蒙军令。于是。这个代表兽族最高军权的符印,正式递交到我手中,由我单独掌管。执弃黄金比蒙军令,我在外就拥有完全地自主权,可以对军队下达任何命令而且不受任何节制。

一般来说,不是国王与大长老共同亲征。我们兽族对外作战是绝不会出动黄金比蒙军令的。从这一点来看,我算是又创造了兽族的一个历史。当然。这其中也有着小丫对我绝对信任的原因。

接过黄金比蒙军令后,我抖手展开一面金黄色的军旗,就这么迎风持着走下了城楼。

军旗上绣着一个金黄色熊头,然后一柄滴着血的扳斧、一面满是血痕的盾牌交叉立在熊头之下,而四周围全是如火焰般的图腾。

这一面军旗。是兽族特地为我而制,被正式命名为“黄金熊旗”。是我独家专用地军旗。

兽族自古以来,除了国王之外,唯有黄金狮子一族能够拥有金黄色军旗,而我这次被破格授权使用金色军旗,同样代表了一种无上的光荣。

我举着金色军旗从城墙上缓缓而下,所有兽族战士看着我的眼光,充满了热切与崇拜。

对于兽族来说,永远只有强者才值得尊敬,我之所以能受到这一系列的殊荣,全和我的武勇分不开。在我成为众多兽族战士偶像的同时,我也为他们树立了一个榜样。

所有地兽族战士都会渴望着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创下与我一样的辉煌,然后接受一份这样地殊荣……

至此,我收获的是所有兽族战士的绝对忠心!

从城楼之上走下,我站在七万兽族战士的队列之前,猛然甩手将军旗插在地上,随着旗杆颤悠悠的晃动,映射着阳光反射出一片金光,确实显地威猛无比。

看着眼前这些士气高昂的兽族战士,我吐气开声大声喝道:“今天,兽神赋予了我们使命,就是让我们去开拓历史!能够肩负这样地使命,是我们每一名战士的光荣!”

“布鲁赛尔圣山,是我们兽族的荣耀之地,代表着兽神的无上光辉。夫去了圣山,就等于我们所有兽族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五百年,足足五百年!我们兽族没办法踏上圣山朝圣,没办法近距离聆听兽神的声音,这对于我们兽族来说,简直是莫大的遗憾。”

“不过,兽神并没有遗忘我们兽族,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摆在我们眼前,可以让我们将布鲁赛尔圣山重新收回到兽族的怀抱。那么,我们这些兽族最勇敢的战士,会因为害怕而放弃这次机会,会因为害怕而停步不前吗?”

“不!不!不!绝不!”几乎所有的兽族战士齐声大喝着,声震整个金汤要塞。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这一次我们孤军杀入人族国度的腹地,一旦战败就很可能所有战士都是有去无回。但是,死亡并不能浇灭我们熊熊的战意,对兽神虔诚的信仰将会是我们最大的动力!我们兽族战士,自古以来就有着陆战甲天下的美名。只要我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就是无敌的!而布鲁赛尔圣山也必定属于我们兽族!”

“今天站在这里的所有战士,已经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因为近五百年来兽族最光荣的一战,将由各位来谱写。今天,我们兽族在这里竖起了一面黄金军旗。明天,当立下盖世武勋的诸位和我一起朝圣圣山时,还将竖起更多的黄金军旗!对于兽族战士来说,荣耀即吾命!那么,现在我们还等什么?历史,就让我们以武勇来书写!”

说到这里,我将黄金军旗一拨而起,翻身跃上多足马,随风将军旗招展开来,大吼一声道:“大军,出征!”

所有兽族战士响应着我的大喝,共同齐声大喝道:“兽神万岁!兽神万岁!……”

金汤要塞的大门打开了,我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身后的兽族战士则化为一道洪流,紧随在我身后涌出了金汤要塞。

不论是我们这些出征的兽族战士,还是在城墙上观礼的兽族守军,相信此刻的心情都是无比激动。

整整有五百年了,我们兽族困守在金汤要塞之内,苦苦支撑着,还从来没有反攻到人族境内的机会。这一次,终于轮到我们主动出击了!

我回头看了看城楼之上,小丫正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凝视着我们这支大军向前冲击。虽然我的身形已经淹没在大军之中,但那面黄金军旗就能代表我的存在,而且这面军旗也将是小丫目光凝聚的所在。

小丫,你等着我,相信不久之后,我就可以让你在布鲁赛尔圣山之上,主持朝圣大典了!

大军冲出火焰峡谷之后,略做了一些休整,就向着我们这次的第一站,莫菲斯公国直冲而去。

大军出征之前,我们已经重新整合了一下手头的资源,几乎将所有祭祀纸符都集中在了我这支远征军的手中。

金汤要塞的所有库存,再加上叛军投诚之后收缴回来的,以及狼骑所余不多的剩余纸符,总数量约有五万张。这一个数字。还不够我地大军兽手一张。于是,我继续着先前的分配策略,将绝大多数的纸符分配给鹰族空军,保证他们平均每兽不下于五张。

我们这次出征,就是准备以疾掠如火的势态,快速的冲击莫菲斯公国,以求打通与迷途之森间的连接通道。这样的策略,必定要求我们每一战都要速战速决,也唯有鹰族空军才能发挥出祭祀纸符的最大功效。

人族三大公国,都在边境交界处设唁有所。但我们这支部队的攻击速度何等之快?人族的几个哨所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信息,就已经被我们一锅端掉。

等人族发现哨所出问题,估计会到两三天之后。那时候我们早已冲到莫菲斯公国境内,早就没必要隐藏行踪了。

行军时间还不到半天,我就接到战鸽送过来地最新好消息:就在我率军刚刚离开之后,兽族就已经收到了由水族传递过来的国书,正式同意与我们兽族、精灵族、矮人族建立同盟。

同时,水族已经注意到迷雾之海上发生的变化,虽然他们暂时还没有掌握到“水世界之岛”地踪迹,但是对于人族在迷雾之海上开辟出来的航道。已经进行了全面监视。人族如果再想借助海上航道向十万大山发起突袭,就要问问水族答不答应了。

能够收获水族的友谊,我们首先要感谢塞勒,正是我的这位人族挚友不遗余力的奔走,才为我们解决了海上这个后颈之忧。传递消息过来的小丫,知道我很关心塞勒现在的去向。还特地在消息末尾提到塞勒正孤身前往星光龙城,为我们了解龙族的动向去了。

对于塞勒如此无私地帮助。仅用谢谢根本表达不了我的感激,我唯一能够说的就是,只要有机会与塞勒再聚首,一定要和他痛饮三百杯!

孤军深入到敌军国度,我深知情报对我军的重要性。因此在出征之前。

我们已经通知“变色龙”部队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到莫菲斯公国,务必为我们摸清敌方军队的布防。趁其不备。挑对方地软肋下手,永远是战场上出其不意的致胜法门。

莫菲斯公国最值得我注意地对手,当然就是他们的圣骑士帕班了。做为三大公国的第一名将,帕班不仅有着圣级强者的身份,在临战指挥上的能力也无人能出其右。

生性严谨地帕班,绝对是一名最正统的用兵家,说他是一本活地军事教科书也不会过。在面对帕班时,你用不着妄想什么奇计、诡谋能从他身上占到便宜,唯一能胜过他的方法,就是堂堂正正的击败他!

做为莫菲斯公国最王牌的兵种,黑暗之星重骑兵联队,正是由帕班所统领,这支部队的战斗力,早在我第一次参与金汤要塞攻防战时,就已经见识过。

狼骑与黑暗之星骑士联队的那一场大战,我现在仍然记忆犹新。兽族的单兵作战能力远胜人族,差不多能够以一敌三,就更别谈精锐的狼骑了。但是狼骑在于黑暗之星的交手过程中,即使是一对一也占不到上风,甚至还有不敌的可能。

当然,当时双方装备有差距,是造成这种战果的原因之一,现在我们兽族战士的军备经过改良,已经能够发挥出更强的战力,再和黑暗之星来次一对一的较量,我有信心狼骑一定会胜出。

黑暗之星重骑兵联队的满员编制虽然只有五千人,但他们能发挥出来的战斗力,无傀于人族最强大部队之称。为了避免我们兽族增加伤亡,避开黑暗之星是我们最明智的选择。

情报显示,帕班带着黑暗之星骑士联队驻守在莫菲斯公国的王城附近,离着边境还很遥远,只要我们路线选择正确,应该可以避开他们这支军队,进入到迷途之森中。

沿路之上,我们需要靠劫掠人族来补充给养,因此在进军的路线上,我们已经事先预定好了三个攻击目标。

首先我们要拿下的,就是位于肃方草原上莫菲斯公国的重镇:谢伍德城!

第三十四章星夜奔袭,狼骑屠城!

谢伍德,在大陆古语中,直译过来的意思是“绿色珍珠”,而谢伍德城也确实是莫菲斯草原上一颗耀眼的璀璨珍珠。

谢伍德城与其说她是城,还不如说她是一个天然的牧场!

站在谢伍德城中,不论你向任何一个方向看去,都是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而且,有着“饮马之河”之称的多伦带河,正从谢伍德城中横穿而过。

多伦带河发源于十万大山,绵延数百里后正好经过谢伍德城,那清凉的河水就如同一条翡翠玉带般晶莹透彻,几乎能将整个蓝天白云都映射到河中。

多伦带河水质甘甜,莫菲斯草原草质优美,这里是绝佳的天然放牧场所。

整个谢伍德城约十万人口,几乎家家户户都是以放牧马匹为生。每当日出日落之时,近五十万匹放牧的马儿出巢归巢,实在是可以用盛况来形容。

谢伍德城为了方便放牧,名义上虽然是城,但实际上吏像一个集寨,根本没有修建任何城墙,只是用木栏圈出了一个城镇的轮廓,而帐篷也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的建筑。毕竟,在草原松软的地基上,很难建有大型建筑。

盛产骏马的谢伍德城是莫菲斯公国的军马放牧基地,除了供本国军队需要外,还大量外销到其他各国,为莫菲斯公国带来大量的财富。

可以说,谢伍德城毫无疑问是莫菲斯公国的一个重镇!

但是,这样一个重要的地方,只有区区五个联队的骑兵驻守,再加上没有城墙可以依仗,我军的首选目标当然是袭击这里。

谢伍德城防守薄弱并不是因为人族不重视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已经远离金汤要塞足有五百余里,等于是位于莫菲斯公国的腹地。我们兽族五百年来都没有反攻出十万大山,莫菲斯公国连个假想敌都没有,自然不会费功夫在这里设大军布防。

而我军攻击谢伍德城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借此一战摧毁这个人族重镇,同时夹带大量马匹与我军一同前行。

这一次我军轻装上阵,解决后勤军需只能靠掠夺,而人类的马匹正是最适合的目标。

狼骑部队是以青狼为骑,不论战士还是座骑,都是典型的肉食动物,而人族的马匹正是可口的美味佳看。更重要的是,马匹可以跟着我们的大部队急行军,不会拖累我们的速度,而我军要想填饱肚子时,随时可以宰杀它们就地食用。

谢伍德城,已经被我军看成了一块鲜美的肥肉,只等着我们去品尝。

五百余里的距离,在狼骑的急行军下,只不过花了两天时间,到了第三天清晨,多伦带河就已经出现着我们眼前。

我军稍做修整,就地在河边饮水、早餐,然后全军沿河而下,直奔谢伍德城。

时值谢伍德城放牧之时,无数匹骏马正撒着欢儿准备奔向四方,我则在这时带领着杀气腾腾的狼骑出现了!

马匹在惊嘶,人族在惊呼,他们肯定会觉得奇怪,怎么眨眼之间,就有这么多的兽族大军突然冲过来?

几乎是没受到任何阻拦,我军的狼骑就直接穿越过马群,杀入了谢伍德城之内。那沿城而建的木栅栏,在士气如虹的狼骑眼中,简直就如同玩具般的可笑。

鹰族空军冲天飞起,沿着谢伍德城的四周围了过去,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想放过一个人族。

这一战,我们的选择是——屠城!

无数的人族在狼骑的弯刀之下倒在血泊之中,无数的帐篷随着狼骑的突进,化成了一个个火堆……

谢伍德城,在我们发起攻击的那一瞬间,就等于是沦陷了!

驻守的五千人族骑兵反应不算慢,他们很快就由三个方向汇聚到谢伍德城的中部,向狼骑的先锋部队发起了阻击。只不过这五干人族骑兵的战斗力不算特别强,顶多也就是人族的一支普通轻骑兵部队,如何能是这些精锐狼骑的敌手?

虽然这些人族骑兵拼了命的想抵抗,但只是在短短的一瞬间,就被淹没在了青色的洪流之中。

居住在谢伍德城的人族,以放牧为生,民风算得上彪悍,他们只要骑上马匹,也就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只不过,这些平民再悍勇,也无法和军队相抗衡,所有的抵抗都零星的发生在局部,根本对我军构成不了任何威胁。

多伦带河横穿谢伍德城而过,为了方便穿行,人族在河面上搭建了数十座浮桥,但到了这个时候,这些浮桥全都成为了供我军狼骑纵横驰骋的舞台,使我们将杀戮渗透到了谢伍德城的每一个角落。

不少人族眼见大势已去,开始向四散里奔逃,但鹰族空军可不是摆设,足足八干的空军可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量,这些零散奔逃的人族,如何挡的住这些鹰族空军的截杀?从战斗打响到最后结束,没有一名人族能够逃出生天!

不到一个小时,战斗就已经结束,谢伍德城已经彻底的化为了废墟,除了无数的奔马之外,再没客一个活口。

鹰族空军在空中四下拦截,狼骑则在地面收拢集中,因为受惊而散逃到草原四周的马匹很快就被我们集中了二十余万匹之多。虽然四下里散落的马匹还有很多,但那些已不是我们计划内的猎物。几乎是毫不停留的,我率领狼骑大队,夹杂着这二十余万马匹,继续向南疾奔而去!

在我们身后,是火光中的谢伍德城,这颗绿色珍珠,从此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经过谢伍德城的屠城一战,我们这支大军的存在一定会给人族造成极大的震惊。按照我的估计,亚龙湾一战摩西帝国八十万大军全军覆没,这个消息或多或少已经在人族国度中传开。至少,在我们兽族中,这消息可是被当做元上光辉的战果大肆宣传,人族其余的国家不可能收不到风声。

摩西帝国实力大损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现在还暴发了内战,几乎将所有人族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看能不能在其中捞到些好处。

人族在这段时间内是不怎么会关注我们兽族的,吏不可能会想到我们居然会兵出十万大山。毕竟这五百年来,一直都是由人族主导进攻,他们还从没意识到,我们兽族其实也是可以反击的。

不管莫菲斯公国是不是想趁摩西帝国的内乱捞油水,在知道我这支部队的存在后,一定会将所有的注意力都调回到国内,以图对付我军。毕竟,我以前率领杀神战队在人族境内创下的战绩,足以让人族高层感到胆战心惊,更何况我这次率领的足足有数万大军。

在我大军向南而下时,特意沿途绕过了两个人族的小村镇,造成一种我的大军是准备向莫菲斯公国王城奇袭的假象。这样一来,驻守在王城附近的黑暗之星骑士联队肯定不敢轻易调动,也就可以为我后一步的计划减少障碍。

莫菲斯公国虽然不算是什么太强的人族大国,但遍布全国的常规总兵力也接近五十万,这还不算随时可以征调的庞大役备役。虽然以我们兽族的实力,单独对付莫菲斯公国还是可以胜出,但我现在的目的却不在这里,绝不可能真的去攻击他们的王城,和其进行总决战。

只要莫菲斯公国暂时摸不清我的意图,我就可以带领大军奇袭事先枕选好的第二个攻击目标,位于八百里外的沃基城。

沃基城是莫菲斯公国仅次于王城的第二大城,但这座城市却不是什么军事重镇,而是闻名于整个大陆的艺术之都、文化之城!

不知道沃基城是不是水土特别养人,人族近几百年来最闻名退途的艺术大师与知名学者,基本都是出生于这里。由于名人效应,以及历史的积累,沃基不仅有着这片大陆上最大的图书馆与博物馆,还有着整个大陆最知名的学院。

人族学院的发展史差不多亨近干年,可不是我创办的兽神学院这短短数年的资历能够与其相比的。而沃基城一直也有一个骄傲,那就是“天下英杰,皆出于此!”

虽然这句话有一定的夸张,但事实上不论是人族那一个国家的达官显贵,都以能到沃基城求学为荣。至少,在沃基城的各国贵族少爷、千金的数量,远超过这个异世任何一座城市。

沃基城虽然是一座大城,但军事力量并不强,这也是受文化氛围所影响,毕竟在文人的眼中,拿刀动枪是件粗鲁的事。

当然,我袭击沃基城,并不是想当恐怖份子,将那些求学的贵族少爷、千金抓来当人质,而是因为沃基城有着一件极为希罕的玩意——魔法传送阵!

第三十五章奇袭沃基,速战速决!

任何文明在高度发展之后,必定会追求空间与时间上的突破,所以魔法传送阵和空间戒指才被并称为魔法界在魔法成就上的两大瑰宝。

和空间戒指已经普遍运用不同,魔法传送阵是极尖端的魔法产品,除了人族之外其他种族都还没有研究成功。当然,普罗米修斯的传送装置除外,因为普罗米修斯运用的是科学力量,和元素力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

研究魔法传送阵最困难的地方,就在于相关材料极其罕见,不论是铸造传送阵的延展性金属,还是驱动魔法阵的的传送水晶,在自然界的出产率都比黄金稀罕干倍以上。

人族几乎集中整个大陆的资源,才在为数不多的特大城市中设立了魔法传送阵,而莫菲斯公国仅有的两个魔法传送阵,一个是在王城,另一个就是设在沃基城了。

我抢夺魔法传送阵的目的,并不是想利用传送阵向人族的几个重要城市发动袭击,毕竟传送阵的传送能力有限,再加上传送水晶的稀缺,谁都不可能奢侈到用魔法传送阵来传送大军的程度。

不过,魔法传送阵如果落到了我的手上,对人族来说会是件极为麻烦的事。因为现在谁都知道,我们兽族一下子拥有了四大圣级,如果再把和我们交好的塞勒、巴斯图尔克、木图等都算上,我们的高端战力已经超过了人族。

魔法传送阵传送不了大军,但仅仅只是传送几名圣级强者,却很容易就能办到。没有魔法传送阵的地方,绝大多数是人族的王城以及一些数一数二的大都有。如果我们这些高手能够随时随地的出现在这些地方,恐怕会让任何一个人族国家都觉得头痛。

毕竟,人族不可能派遣大军二十四小时不停的监守魔法传送阵,他们也不可能为了以绝后患就将这么珍贵的传送阵弃之不用。掌握了魔法传送阵,就等于我掌握了对人族的一种威慑力,在以后与他们的交涉中会大占便宜。

当然,选择攻击沃基城,除了魔法传送阵是我的目的之一,吏主要的原因还是想继续混淆人族的视听,让他们无法察觉我的真实意图。只要我军能够顺利进入到迷途之森,有了精灵族的帮助,那么离布鲁赛尔圣山也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按照预定计划,我带领大军几乎是一路毫不停顿的直奔沃基城,只在中途休整了一个晚上,就于第四天的傍晚时分,来到了距沃基城不到十里的旷野中。

做为莫菲斯公国的第二大城,人族的文化与艺术之都,沃基城无疑是一坐超巨大城市,论规模几乎比得上我们兽族的帝都,而且人口更是高达五百万之巨。对于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仅靠我的七万兵力,是不可能将其完全摧毁的。不过,这一战我的目的只是破坏与掠夺!

只要我向沃基城发动了攻击,相信在不久之后的人族文学作品中,我铁定会被形容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魔,野蛮、粗鲁、嗜血再加上残忍,十足十一个未开化的魔鬼兽族形象。如果不是这样,我怎么会去攻击这座艺术之都,让无数灿烂、珍贵的文化传承毁在战火之中呢?

人族之所以会这么说,因为这就是人族的特点。千年前人族崛起时,将兽族拖入到了战火与苦难的深渊,让传承了近万年的兽族,不得不退缩到十万大山之中。在那个时候,人族绝不会说自己是在摧毁兽族的文化,只会说自己正在开创新时代。

相比较而言,人族的历史不过只有千年,那种厚重感能够与兽族的万年传承相比?就算真摧毁了他们的文化,也抵偿不了人族对我们兽族文化造成的损夫!

着着远处的沃基城,我缓缓的举起了手,大声向着众战士道:“前方,是人族的沃基城,也是他们的一座特大城市。那里的高墙,丝毫不低于我们的帝都。数百年来,我们兽族总是困守在十万大山,只能在防守金汤要塞时展现自己的武勇。这么多年过去了,是不是我们已经忘记了如何进攻,如何破城?”

在我如此话语的刺激下,所有的狼骑全都抽出了弯刀,高高的举在头顶之上,他们的眼中露出的神色全是一种坚定!我知道这一群战士的意思,他们要用战场上的表现来证明自己的武勇!

我满意的点点头,继续大声道:“现在,我们就要让人族明白,即使是高达三十米的城墙,也无法阻止我们兽族战士的铁蹄!全军战士,出击!”

随着我的一声大喊,所有的狼骑就如同翻滚着的惊涛骇浪,向着沃基城席卷而去。于此同时,八千鹰族空军全都根翅飞起,黑压压的好大一片,几乎将整个天空都遮蔽。

所唁兽族战士的目标,就是位于正前方的沃基城!

狼骑冲锋,就是快速与犀利的代名词,很快沃基城那高大的城墙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之中,而洞开的城门就是我们的刀锋所向。

沃基城的城墙实际上只有二十二米之高,城墙的厚度也只是一般,反而是砌城的城砖之上绘风画雨、勾红涂蓝,就像是搞艺术创作一样。简单来说,这沃基城的城墙就是中看不中用的最佳写照。

沃基城的常驻守军有十万,不过这批守军说是人族中战斗力最弱的一群也不为过。同时,大家谁也不能否认,这批守军更是人族中平均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批士兵。甚至可以说,这十万守军平时舞文弄墨的时间,远多于拿刀动枪。如果指望这一批拿笔杆子比枪杆子吏厉害的“文人骚客”与如狼似虎的狼骑动手,那结果真的是和鸡蛋碰石头差不多。

沃基城真正的防守依仗,还是在于那一圈绕城环流的护城河,不知道是不是艺术细胞过于泛滥,这沃基城就算是修筑护城河也搞的一片花团锦绣,看上去两岸垂析裹泉、绿草如茵,河宽的最窄处都超过二十米了,在河上甚至还能看到不少扎满鲜花的游船,简直就当这护城河是游玩之地一般。当然,人族的如此态度,也正是我希望看到的。

唯一能直接跨过护城河的地方,也就只有连接城门的那座高大吊桥,为了尽现气派,这吊桥也是宽广如康庄大道,几乎能够同时容纳四辆马车并列而行。

位于莫菲斯公国腹地的沃基城,从来没有想过会遭受到兽族军队的攻击,就算他们知道有我这样一支大军已经杀进了他们的国土之内,也以为我们的目标是王城,怎么会料到我会绕路来攻击他们这座艺术之都呢?

因此,虽然时近傍晚,但一向没有宵禁习惯的沃基城并没有关上城门,等于是将她的大门向我军敝开!

沃基城的城门出现在我军视野中时,城头的岗有也发现了我们这支大军,立刻之间,急促的鸣锣报警声响彻了这座艺术之都。

优雅、矜持、彬彬唁礼等词句,一向就是代表沃基城居民的高休养。不过,到了真正生死搏杀的关头,这些高雅的情操还能剩下多少?

护城河上的游船之中,已经奔逃出了数百人族,他们急匆匆的上岸之后向城内跑去。这群人中男女都有,穿着也是依红喂绿,展现富贵,如果放到平时肯定个个都是风流人物。但到了现如今,他们也都是一个个哭爹喊娘,逃跑时只恨少生了两条腿,和一般的平头百姓也没什么区别。

突然出现的我族大军,固然吓破了这些人族的胆,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吊桥已经在徐徐收起,而城门也在缓缓合拢。谁要是晚了半步,也就等于是留在城外独自面对我这支大军,在这样的压力下,这些人族当然是连吃奶的劲都拿了出来,向着城内拼命跑去。

早在发动冲锋之初,我就已经有所计划,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人族收起吊桥关上城门。不然的话,我所部除了空军外全是骑兵,就算沃基的防守再怎么薄弱,也拿这高墙没办法。

鹰族空军的速度,在这个时候足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八千空军这个数量,又岂是毫无战斗力可言的沃基城守军能够抵挡的?

沃基城的吊桥、城门全都华而不实的巨大,收放起来自然颇费功夫。从他们看到我军、鸣响警报,再到收起吊桥关上城门,这中间大约需要近一分钟的时间。但是,对于鹰族空军来说,只要给他们二十秒也就足够了。

冲在最前面的数百空军,鹰爪之间突然泛起了一团团闪亮的光华,数百道风刃几乎同时发出,将拉住吊桥的两条铁链削成了无数截,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巨大的吊桥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第三十六章巷战争雄,攻坚破阵!

当吊桥落下之时,沃基城的护城河对我们兽族大军来说,已经成为了一条康庄大道!

惊慌失措的人族守军拼命的想将大门给掩上,但是行动迅速的鹰族空军并没有给他们这样的机会。随着两道土刺纸符的施展,从城墙之下突然冒出两根数米长的石柱,正好将城门的转轴给卡住,使的城门无法合拢。于此同时,鹰族空军手中的弩弓也开了火,十余支劲努齐齐射出,那些还在推动绞盘的人族士兵立刻尸横就地。

越来越多的鹰族空军落在了城楼之上,以八干精锐空军攻占这个只啃区区数百守军的城楼,简直没有任何悬念,只不过是短短的数十秒,沃基城的北门控制权就已经落到了我军手中。

沃基城内不停的响起了警号声,守城的人族部队全都向北门涌来,只不过他们的行动速度远远及不上我们兽族。

控制了城门之后,鹰族空军立刻将城门再度大开,而汹涌而至的狼骑,几乎是没有毕点阻碍的就冲进了城内。

此时,那些在护城河上游玩的人族还没来得及逃进城内,只能傻呆呆的站在护城河畔,眼睁睁的看着无数狼骑从他们眼前掠过。对于这些人族,没有一名兽族士兵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此时所有战士的目标只有一个:杀进城内!

城门大开的沃基城,相当于已经被我军攻破,战斗才刚刚打响,就使的双方陷入了巷战之中。

做为莫菲斯公国的第二大城,沃基城的街道无疑是宽广而整洁的,而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那一条条笔直的街道,正好供狼骑发挥战力。

首先迎上我军的是人族的一个步兵联队,他们将长长的一条大街堵了一个严实,竖起一杆杆长枪准备迎击。但是,四通八达的街道使得他们的布防完全是无用功,一支狼骑部队从横街杀出,直接冲击了这支人族布军的后阵,仅仅只用了数分钟,就将这支联队给全数歼灭。

相同的战斗场面,几乎在每一条街道上都发生,绝大多数的人族部队不堪一击,就算有少数战斗力强一些的人族部队,也仅仅只是做到暂时守住一条或是半条街道。只不过,随着狼骑不停的向沃基城内挺进,这一条半条街道的得夫已经不是很重要。毕竟我军的目的并不是攻占沃基城,而是尽情的进行破坏!

随着战斗的进行,无数火头在沃基城的北门升起,一步一步的将这座艺术之都卷入到战火之中。

也许,一个火头凑巧点燃的就是某知名艺术大师的故居,平时这地方可能是无数学子心目中向往的圣地,但到了这个时候,也不过是战场上一个微不足道的点点星火罢了。

生活在沃基城的人族居民,平时一定以那浓厚的艺术氛围为傲,但在战火的洗礼之下,这艺术之都也和普通的人间炼狱没什么区别!

我带着一支狼骑部队冲锋极快,就算遇到有阻路的守军,凭着我超卓的身手在前面强行突破,总能瞬间破开对方的防守阵形,然后带着大队呼啸而过。

短短十余分钟之后,我已经带队冲到了沃基城的中心地带,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占地有数千平米的大型广场。只要能够冲过这广场,也就能马上会到达我此战的目的地: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

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是整个人族国度中最为出名的军事院校,号称名将辈出,只要能从这所学院顺利毕业,还没有低于联队长级别以下的军官。这所学院,是无数人族贵族的渡金之地,而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也正是架设在这座学院之内。事实上,皇家学院的院长,同时也兼任沃基城的城主一职,而且是莫菲斯公国王室中的成员。

从事先的情报得知,现任皇家学院的院长叫延金·莫菲斯,是当代莫菲斯大公的亲弟弟,一身魔法造诣相当不俗,已经达到了大魔法师的水平,号称莫菲斯公国第二高手,实力仅在帕班之下。

延金·莫菲斯的实力强不强,我并不放在心上,我现在最关心的是魔法传送阵!

战斗一打响,只要这位延金·莫菲斯大人不是白痴,也就知道沃基城算是完了,他的第一选择肯定是利用魔法传送阵,将一些最重要的达官贵人转移到安全地方。毕竟,以我“熊魔王”的赫赫威名,干出些绑票勒索的勾当再正常不过,恐怕这也是人族认为我攻击沃基城的主要原因。

沃基城中的各国王公贵族不在少数,就算将他们分批分批的传送,由于受传送数量上限的限制,也需要花费不少的时间。

只要魔法传送阵还在使用,就总有强烈的元素能量波动,我虽然对元素能量的感觉不是很强,但跟在我身边的几名祭祀高手却全是这方面的专家,只要在合适的距离之内,他们一定能察觉魔法传送阵的元素波动,从而找到魔法传送阵的所在。

此时在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前的广场上,驻守着一支重骑兵联队,估计这支部队应该是沃基城最强大的一支部队了。如果所有的城内重要人物需要利用魔法传送阵逃命,那么这支重骑兵联队在这里负责防守也就理所当然。

跟随在我身边的狼骑不足五百骑,但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面对数量递过我们一倍的这支人族的重骑兵,也没有丝毫的惧色,随着我直冲上去。

人族的重骑兵联队看到我所率领的这支队伍呼啸而来,不敢有丝毫大意,纷纷勒紧缰绳,将手中的长矛举了起来,组成了一道森然的长轮阵。

这些人族重骑兵,连人带马全都身着重甲,就算站在那里不动也能形成一道钢铁城墙,再加上他们手中的长矛全都是长度递过两米五的长兵器,像这样列出枪阵是应对我军冲锋的最佳方式。

无数长矛竖起的枪阵,在远处火光的映照下,反射出森森寒光,向这样的钢铁丛林面对面的撞击过去,确实需要极大的勇气。不过,跟随在我身后的这批战士,全都是身经百战的精兵,应付这种场面实在是不在话下。

我低空飞在队伍的最前列,眼见着离人族布防的阵线还有十余米,手中剑诀一引,“阿基隆斯之剑”化做一道寒芒,笔直的射向了首当其冲的人族骑兵。

御剑术的灵活诡变与速度,绝非这些普通人族战士能够抵挡,随着剑芒一闪,立刻有两名人族骑兵的头颅冲天飞起。于此同时,我左右手轮流交击,一道道“五雷轰顶”击出,落在骑士战阵之中全面开花。

所有的人族骑兵都是身着钢制重甲,而金属的导电性能极佳,正好发挥“五雷轰顶”的威力。因此,仅仅在这一个照面的交锋中,就有十余名人族重骑坠下马来。

严密的长矛枪阵出现了一丝空隙,我毫不犹豫的投身冲入其中,将这个空隙再度扩大。紧随在我身后的狼骑,呈一个锥形冲进了人族重骑兵的队列之中,双方立刻如同火星撞地球般的展开了激烈搏杀。

人族重骑兵的优势在于甲厚矛长,如果双方是面对面的发起冲锋,一定是他们占便宜。但现在战况不一样,人族是列阵等着我军冲锋,而且由我打开了他们阵形的缺口,使得双方很快就到了近身肉搏战的境地。

论身形灵活,人族重骑兵如何能够和我们兽族的狼骑相比?随着一柄柄弯刀上下翻飞,不断的有人族重骑坠落马下。而在密集阵形中,重骑兵的长矛施展起来十分不便,根本发挥不出多少战力,有些脑子灵活的人族骑兵抛下手中长矛,抓起腰间的骑士剑和狼骑动起手来,这才有了反击之力。

不过,这支重骑兵联队无法和黑暗之星那样的精锐相比,单兵作战能力远远不如狼骑,再加上交战之初就已经失去了先机,使的双方的伤亡完全不成比例。

我冲锋在前,以我的递卓身手,那些人族骑兵没有一个是我一合之敌,有我在前面攻坚,也使的狼骑的攻击更加凶狠。

如果说人族重骑兵布下的防线,就像是铁锁横江般的拦在我们身前,那么我军的冲锋威力就更像是一把绝世名剑,能将一切阻碍全都劈散。

短短数分钟之后,人族重骑兵的队列已经被我们杀了一个对穿,狼骑在呼啸一声后,兜转回去继续冲杀,而我则带着几名高级祭祀,向着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直扑而去。

一道朱红的大门档在我们身前,我运足真气上前双掌一击,立刻将这大门劈的向内倒下,我则是毫不停留的直冲而入。

第三十七章魔法传送,另有所图!

负责防守的人族重骑兵见我冲进了学院之内,还想冲上来阻拦我,但我们兽族的狼骑可不是摆设,上下飞舞的弯刀让这些人族重骑连自保都困难,那还来得及阻止我?

跟在我身后的几名高级祭祀也趁机冲入到学院之内,看着眼前那无数充满艺术气息的古典建筑,再加上盘根错节郁郁葱葱的林荫古道,使得这座学院看起来和外界完全是两种天地。这座学院不愧是人族最著名的学府,仅仅只是看这规模,我们兽族那刚刚起步的兽神学院,还真是不够份量。

厮杀声被我们甩在身后,而在这学院内则显的十分宁静,四周静悄悄的看不到半个人影。我和几名祭祀一起,快速的在学院内的建筑内搜索起来。

魔法传送阵是人族的顶尖装备,一向都是人族的机密,我们兽族的情报系统只查到沃基城的传送阵是设在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里,至于具体位置就打探不出来了。

这所著名学院的占地面积极为广阔,我和几名祭祀在短短数分钟之内接连查看了几十栋建筑,依然是毫无所获。

突然,跟随在我身后的一名狐族风系祭祀道:“铁熊将军,你看那个方向,我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元素波动。”

我顺着这名狐族祭北所指的方向看去,发现就在前方不远的一片树林中,有一间六芒星形的巨大石屋。这石屋的外观看起来并不华丽,处处透出一股古扑的典雅风格,只看那墙面上的风化痕迹,也就知道这古屋建成已经很有一些年月了。

我相信这名狐族祭祀的判断,估计这里应该就是我们的目标了,与是我手一挥,带着几名祭祀奔了过去。

近看之下,这间石屋的墙壁很有几分厚重感,特别是那一扁大门,居然是用整块钢板所铸,显然特为牢固。

我用劲一掌击在铁门之上,轰隆隆的响起一声闷响,铁门摇晃了一下却没有被震开。这一击证明了一件事,显然这铁门是从里面给锁上的,那么也就说明这里面必然藏着有人。

恰在这时,几名祭祀同声道:“铁熊将军,这里面果然有动静,是一种很独特的元素波动,这绝对是一种空间魔法,看来魔法传送阵肯定是在这里从狐族祭祀发现异常到现在,刚好过了差不多一分多钟,传说中魔法传送阵使用之后的冷却时间是一分钟,两相印照正好相符。

我点点头道:“看来是不会错了,你们退开,我来破门!”

说着,我双掌贴在铁门之上,默运真气,然后大喝一声:“开!”

一道庞大无匹的力量猛然从我掌中涌出,击在铁门之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后,那面整体用钢板铸成的铁门,向内弯成了一个碟形。与此同时,铁门四周的巨大石块也产生了松动,最后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铁门带着五六块巨石向后倒了下去。

原来,铁门的门框焊接着十余根粗大的铁辊,深深的嵌入到了巨石之中,使得这铁门特别牢固。由于我这一击的力量太过巨大,虽然没将整个铁门震飞,但已经使的石屋的墙壁产生松动,这才使铁门连着石块一齐向后倒下。

我隐约看到门后不远处有两名年轻人族守着,铁门向后一倒,这两人就惊呼道:“熊魔王来了!熊魔王来了!”然后连滚带爬的向石屋内跑去。

有人引路正合我意,于是我不慌不忙跟在他们身后向石屋内走去。

拐过几道弯后,我眼前出现了一个占地足有数百平米的大厅,四壁镶嵌了不少水晶壁灯,将这大厅映照的一片光明。

大厅正中地面上铺设着一个约有十余平方米大小的六芒星形铁牌,上面镌刻了无数魔法符纹与符咒,就算我这个元素能量的门外汉,也能感觉到其中蕴藏的能量之巨大。

这个,应该就是魔法传送阵吧?据说魔法传送阵只能用比黄金吏珍贵的延展金属打造,看眼前这个六芒星铁牌的大小,仅论重量只怕就有一吨多。制造出这么一个玩意,还真是烧钱的大手笔啊。

此时大厅中还有着数十名人族,绝大多数都是衣着华丽的年轻人,看来都是一些贵族子弟。其中大约有十余名人族,站在六芒星铁牌之上,而在六芒星铁牌的六个角上,各有一名魔法师打扮的家伙,将手中的一种红色水晶,塞在了铁牌角上的凹槽之中。

“传送水晶?”我忍不住低呼一声,相传延展金属配上传送水晶,才能驱动魔法传送阵,今天我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了。

一名头发花白,身着一件黑色魔法师袍的人族老者,站在六芒星铁牌旁边,口中正在不停的吟诵着一段咒语。

片刻之后,一道白色的光华聚然亮起,将整个六芒星铁牌都笼罩在内,相比之下,那些水晶壁灯的光芒,真是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

奇特的元素波动在石屋内泛起,然后随着光芒的暗淡渐渐消失,等我再抬眼看去时,原先站在六芒星铁牌上的十余名人族全都消失不见。

这果然是魔法传送阵,看来一次性传送十余名人族,就是它的极限所在了。秧照时间估算,魔法传送阵每隔一分钟可以启动一次,再加上安排人员上下,施法的时间等等,从战斗打响到现在的近二十分钟,足以让他们使用七八次魔法传送阵了,这也就说明至少有一百多人族的重要人物,被魔法传送阵给转移了。

剩下的这些人族,显然是因为地位较低,才会被留到最后。不过,我要是再晚来个五六分钟,估计所有的人都会溜的精光。不过,我的目标只在于魔法传送阵,能不能逮到这些人族并不是很重要。

我环视了一下在场的人族,显然那位启动魔法传送阵的魔法师是其中最有地位的一个,而他的身份也并不难猜出,于是我笑着向他道:“延金·莫菲斯城主?或者,我应该称呼你为院长大人。”

延金·莫菲斯叹了口气,道:“你们兽族来的好快,不过还是晚了一步,相比我送走的百余位大人物,就算现在我们都落入你手中,也不算是什么太大的损失。”

我哈哈一笑道:“院长大人,难道你认为我带领大军攻打沃基城,就是为了来当绑匪?”

延金·莫菲斯看了我一眼,道:“如果你的大军是堂堂正正的攻击我国帝都,那么我还会佩服你们兽族敢于孤军奋战的豪情。不过,沃基城是著名的文化之城,并不是什么军事要塞。今天阁下使的这里被战火卷入,无数宝贵的文化财富就此蒙尘,实在可称得上是件让人唾弃的恶行!”

我冷笑一声道:“反正我被你们人族称为熊魔王,那么做下这件。恶行,又有什么了不起?你别忘了,我们兽族和你们人族是死敌,当初你们背叛兽族,经过了多长时间的战争?又摧毁了多少兽族的城市?不少兽族古城,有着近万年的沧桑历史,不也毁在了你们人族的刀兵之下?难道这些不算恶行?事实上两族交战,那还有什么道义可言?我攻破沃基,但并没有下令屠城,已经算得上是仁义之举。至于你们这些人族,我还真看不上眼,犯不着搞什么绑架。”

延金·莫菲斯再次看了我一眼,道:“传闹中兽族的年轻将军铁熊,年少多智勇猛无敌,是兽族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材。看你数次带军出征,确实建立了十分难得的武勋。但是,你突然变道突袭我沃基城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为了这里的几位重要人物,难道还有别的什么能够吸引你?”

我点点头道:“沃基城里当然啃我感兴趣的东西,毕竟数遍整个莫菲斯公国,也只有王城和你这里有魔法传送阵了。如果不是你们急着将那些所谓的大人物送走,恐怕我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这魔法传送阵。”

延金·莫菲斯神色一变,道:“你想将这魔法传送阵占为己有?”

我淡淡一笑道:“有何不可?据我所知,魔法传送阵的传送坐标都已经镌刻在上面,只要我能启动传送阵,也就可以随意到你们人族的那些大城市去逛一下了。当然,我知道你们并不欢迎我,那我也就只好偷偷摸摸了。如果你们人族不是太健忘的话,相信五年前你们指使两大圣级偷袭我们的神庙,将我家乡毁掉的事应该还记得吧?有机会的话,我也很想这么来上一出!”

延金·莫菲斯神色铁青,指着我颤声道:“你果然是货真价实的熊魔王,是我族最大的祸患!”

我哈哈大笑,全然不在乎延金·莫菲斯的这番话。

第三十八章火墙焚天,法阵到手!

人族有些什么样的特性,还有那一个兽族比我更清楚?虽然这个异世的人族和地球的人类不是同根同种,但在人性与社会结构上,实在没有什么两样。

人族,一向因为自己种族实力的强大,自栩站在了所有生物的顶端,是食物链中最高端的存在。在人族的意识里,其他的生命天生就应该被人族所奴役,为人族服务。因此,在人族看来,他对其他任何种族实施暴力手段,都可以称为替天行道,但如果谁反过来用暴力手段对付他,那就是恐怖活动了。

想,这种心态,应该可以称之为一种霸权心态了。不论是在上一世的地球,还是在这个异世,对于这种心态我一向喷之以鼻。现在我故意当着这么多人族的面,和延金·莫菲斯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利用他们把我的这番话传出去,让人族感觉到我的威慑力,这才是我奇袭沃基的目的。

我伸剑向延金·莫菲斯一指,道:“以你们这里的区区数十人族,难道还能挡的住我?今天,这魔法传送阵我是势在必得!”

延金·莫菲斯盯着我,喃喃道:“你这恶魔,我拼了命不要,也不能让你的阴谋得逞!”

说着,延金·莫菲斯押手入怀,掏出了一个装饰十分华丽的卷轴,在双手间猛然用劲一瓣,断成了两截。

当这卷轴断成两截之时,一股强大的火系元素力量突然之间涌现,布满了这整个石屋空间,而一道卷着滔天热浪的巨大火墙。突然出现在我和几位祭耙的身前,将我们阻挡在了外围。那雄雄的烈火阻住了我们前进地方向,也挡住了我的视线,使我根本无法看清火墙后发生了什么。

魔法卷轴!延金·莫菲斯居然拥有魔法卷轴。而且,这还是一记超级魔法“火墙焚天”!

“火墙焚天”虽然还达不到禁咒的级别,但威力同样不可小看。施法者可以在空中祭起一道燃烧的火墙,厚度与高度可以随心所欲的调整,只是总燃烧面积和施法者的魔法力深厚程度成正比。这个石屋中空间有限,而延金·莫菲斯又是大魔法师的水平,因此他祭出的火墙完全能够把我们全数档在火圈之外。

做为人族最知名学院的院长。延金·莫菲斯果然还是有着几手特别绝话的。看他使用地那魔法卷轴,成色之新显然不是什么陈年旧货,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由他自己亲手制作。能够制作出一个超级魔法的卷轴。延金·莫菲斯在这方面地成就,已经可以算是人族顶尖的了。

在祭祀纸符没有出现之前,魔法卷轴算是这个异世最超出常规的武器,而人族之所以突然崛起,击败如日中天的兽族,也是因为他们利用禁咒魔法卷轴“流星火雨”,对兽族施行了斩首行动,才一举奠定了战争获胜的基础。

魔法卷轴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一旦施展就能瞬发魔法,所以延金·莫菲斯才能瞬发出这记“火墙焚天”。而魔法卷轴的弱点在于制作不易,就连一般的初阶魔法卷轴,制作起来成功率也很有限,就更别谈这种超级魔法卷轴了。如果说,延金·莫菲斯能够制作出超级魔法卷轴。那么他在这方面地研究,无疑站在了这个时代的前列。

一时之间。我心中涌起了杀机,像延金·莫菲斯这样危险的存在,还是尽可能的除掉为好。万一这家伙在魔法卷轴的研究方面取得突破,能够使得魔法卷轴像祭祀纸符那样进行批量生产,那么我们兽族好不容易取得的优势也就会荡然元存。

心中注意一定。我立刻一个缩地成寸,瞬移到了火墙之中。于此同时,我也运起了一道金刚伏魔圈,将我全身都护住。

“火墙焚天”地烈火看起来威势惊人,但终究只是凡火,无法和修真之士的三昧真火相比。我有金哪伏魔圈护体,投身到火海之中虽然大损真气,但这火焰还伤不到我。

一记缩地成寸能够瞬移出十米,但这个距离显然还无法突破火墙地封锁,我身周全是一片火海,烧在金刚伏魔圈之上不停的闪烁出一圈圈赤红的光华,而且真气损耗的速度也变得异常快。

我不愿再做停留,又是一个缩地成寸向前瞬移过去,如此四次之后,才铬于冲到火墙之外。由此可见,这道火墙的厚度足有三十余米,这也可以证明延金·莫菲斯地实力十分不俗,不愧是号称莫菲斯公国第二高手的人物。

一出火墙,我抬眼向四周一扫,发现延金·莫菲斯正在指挥十余名人族青年站在魔法传送阵上,看来他还想利用火墙阻敌地机会,将这些人族再运送一批出去。

不过,延金·莫菲斯低估了我,他显然没料到我居然能够这么快就突破火墙,来到里面。现在,延·莫菲斯的传送咒语刚刚吟唱到一半,还没办法启动魔法传送阵。

一看到延金·莫菲斯,我立刻身剑合一,向他飞斩过去。认识到他的危险之后,我再不想手下留情,一上来就使出了杀抬。

延金·莫菲斯实力不俗,在仓促之间他中断了传送咒语的吟唱,并同时召唤出三道火云盾挡在身前。能够突然中断施法不引起元素反噬,还能同时瞬发出三道具有高级防护力的火云盾,已经说明他在元素力量运用技巧方面,已经是大师级水准。

只不过,火云盾的防护力再好,也挡不住我这圣级的全力一击。“阿基隆斯之剑”本身就是准圣器级别的名剑,在灌满了我的真气之后,其剑锋的锐利,已经不可用常理来衡量。特别是剑身上被我硬生生的逼出了一道道游走的紫色雷电,对于攻破魔防更具威力。

“噗……噗……噗……”随着三声脆响,延金·莫菲斯祭出的三道火云盾在我飞剑一击之下,相继碎裂开来,而我去势不衰的一剑直刺他的心口。

好一个延金·莫菲斯,在这关键时刻突然一个“漂移”,随着我那一剑的破空声,轻飘飘的向旁边移出了三、四米。

延金·莫菲斯果然不愧是风火双系的魔法师,虽然他的风系魔法不像火系魔法那样达到大魔法师的境界,但由于他长年累月的研究魔法传送阵,对于风系魔法在空间运用方面的技巧,还是有独到之处,居然能够利用我一剑破空引起的气流流动,施展出“漂移”躲过我的一击。

延金·莫菲斯的身手不弱,但毕竟还是我枝高一筹,随着一个缩地成寸的施展,我立刻又紧紧的贴上了他,然后横剑一挥,剑锋立刻在他的咽喉间抹过。

一道血花猛的飞溅出来,因为咽喉受创,延金·莫菲斯只能发出几声低沉的闷吼声,与此同时他的双手间闪过一道红光,两道如同钢刀形状的火焰向着我直削过来。

仗着有金刚伏魔圈护体,我不避不让的直接迎了上去,两道火椅刀击在金刚伏魔圈上,暴发出一蓬蓬四射的火花,显的十分耀眼。只不过,火焰刀的攻击力虽然十分强悍,但还破不开我的金刚伏魔圈,而我也借这个时机,一剑正中延金·莫菲斯的心窝,将之刺了一个对穿。

咽喉被我一剑削断,已经是致命伤,而心窝上的那一剑吏让延金·莫菲斯当即命丧当场。

我缓缓的退后一步,将“阿基隆斯之剑”从延金·莫菲斯的心口抽出,然后静静的看着他就这么软倒在血泊之中。

周围地几名魔法师,显然都是延金·莫菲斯的学徒。在看到他们的导师只不达是数个照面就倒在我的剑下,看着我的眼神中只余下了恐惧。至于另外分散在四周的几十名人类贵族青年,更是个个被吓的面无血色,其中几个特别不堪的,甚至还当众哭出声来。

我再次看了延金·莫菲斯一眼,虽然是敌人,但这家伙也亨值得我尊敬之处。毕竟,能够驱动魔法传送阵的并不仅仅只是限于他一人,以他的身份地位完全可以成为首批离开沃基城地人,但他却选择留到了最后。这显然是一种极为了不起的情操。

我挥剑向延金·莫菲斯行了一个军礼,算是对这位对手的一个认可,然后才缓步走到魔法传送阵旁边。向还站在上面地十余个人族冷冷喝道:“给我滚开!”

被我熊魔王的威名所吓,这十余个人族青年立刻屁滚尿流的逃到一旁。

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魔法传送阵,做工确实可以称得上精细,不过上面的那些花纹与符咒我根本看不懂,只好拿回去给兽族这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了。

兽族祭祀是天生的元素能量使用者,其中不少精通风系能量的祭祀,在空间魔法地研究方面也有着不少的成果。只不过我们兽族不像人族那样国力雄厚,能够用延展金属制作出真正的魔法传送阵。

延展金属比黄金还贵重千倍。而且密度也十分高,看这魔法传送阵的个头,重量至少也在一吨之上。我伸手抓住魔法传送阵的一角,用力向上一抬,凭着我的熊族蛮力,再加上“五丁开山术”相助。硬生生地将这重达吨余的魔法传送阵给抬了起来。

我低声念了一句:“尼伯龙根!”随着一道白色光华闪过,这个魔法传送阵立刻被我收到了“尼伯龙根地指环”之中。

眼睁睁的看着我做完这一切。在四周围观的人族没有一个敢于开口说出半个“不”字。

我冷冷的扫视了这群人族一眼,与我动手一搏的勇气都没有,如果这些青年贵族代表了人族地未来,那么人族未来的前景也谈不上有多么美妙。没有一丝血性与勇气,还能做出什么大事不成?

我轻蔑地一笑。淡淡的道:“一群废物!就算杀了你们也只是白白污了我的长剑。”说着,看也不看那群人一眼。就准备转身向火墙外走去。

有两个年青贵族受不了我如此的口气,颤微微的站出身来,鼓足勇气齐声道:“你……你站住!身……身为一个贵族,绝对无法容忍你……你这样的污辱,我……我们要和你决斗!”

看着这两名贵族青年胆战心惊的说出这番话,显然是用尽了他们所有的勇气,我忍不住仰天一笑,道:“还算有两个有点骨气的,不过要想获得敌人的尊敬,还要看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实力。以你们的实力,这辈子恐怕是没机会向我挑战了。如果真有勇气的话,就指挥大军与我战场上相见,到时候我们不以个人武勇来决胜负!”

两个贵族青年中年纪略长一个的继续颤声道:“熊……熊魔王,你别得意,虽……虽然你是圣级,但又不是强到天下无敌的程度,总有一天,我……

我们人族的强者,会把你……给收拾掉!”

我看了他一眼,突然开口问道:“你是摩西帝国的人?”

那青年一愣,随即挺起胸膛道:“我的父亲是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的军团长加俐略侯爵,我是他的次子法尔瓦多·加俐略子爵!”

“摩西帝国第二集团军?”我仔细想了一下,这支集团军不正是摩西帝国内乱时留守的三个军团中,唯一宣布成为保皇派的那支军团吗?看来,在这位年轻子爵口中的人族强者,应该就是指麦克雷瑟这家伙了,而第二集团军,很可能就是麦克雷瑟暗中培植的势力。

我看了法尔瓦多一眼,道:“你很崇拜麦克雷瑟吗?如果有机会见到他,就帮我转告一声,我铁熊迟早会和他决一死战,到时候自然会分出一个彻底的胜负!”

第三十九章火烧沃基,再攻曼城!

麦克雷瑟,不论从任何一个方面看他都注定是我的劲敌,我和他之间迟早会有一个了断。

我的计划是夺取布鲁赛尔圣山,而麦克雷瑟是想谋夺摩西帝国的霸权,我不认为自己的计划会失败,但我同时也认为麦克雷瑟肯定会是人族内战的胜利者。

布鲁赛尔圣山,位于摩西帝国境内,麦克雷瑟怎么可能容忍我们兽族占据这里?到时候自然免不了有一番交锋。

以麦克雷瑟在人族国度的偌大声名,自然是拥有无数粉丝,法尔瓦多是他的崇拜者可说是毫不为奇。吏何况,法尔瓦多的父亲,也应该是属于麦克雷瑟的势力。

一谈到自己的偶像,这名年轻的贵族小子胆子大了许多,口中的话语也流利起来:“麦克雷瑟大人号称‘星空下第一勇者’,是拥有长胜不败声名的世间最强者,像你这样的熊魔王就算再凶残,也不可能是麦克雷瑟大人的对手。

总有一天,麦克雷瑟大人会代表我们人族,将你这个兽族的恐怖份子打败!”

“长胜不败?”我忍不住哈哈大笑道:“你难道不知道,麦克雷瑟想偷袭十万大山,结果被我当众打的吐血而逃,八十万大军也无片甲归还,这就是你口中所谓的长胜不败?”

法尔瓦多脸色铁青,气急败坏的争辩道:“这个谁都知道,当时你们兽族以多打少……”

我摇手打断法尔瓦多的话,道:“什么叫做以多打少?当时你们人族的八十万大军是我们兽族的多少倍?到底是谁以多打少反而被全歼?别忘了,就算是在迷途之森中,麦克雷瑟也曾被我打的当众吐血。”

“这……”法尔瓦多还想争辩,但一时间又说不出什么反驳地话。

我冷哼一声道:“什么‘星空下第一勇者’?难道他还真是战无不胜不成?这只不过是你们人族的自我陶醉。在我们兽族的眼里,所谓最强的剑圣,也不过如此罢了。”

事实上,我并不是想和法尔瓦多做这样的口舌之争,但考虑到在场的还有众多人族青年,他们之中可不一定全都是属于摩西帝国的势力,甚至于和麦克雷瑟是敌对关系的都有可能有。麦克雷瑟是摩西帝国的一面旗帜,我越将其说的没什么了不起,就更容易激起其他人族势力地争雄之心。总之,我必须多给麦克雷瑟设置一些障碍。不能让他那么容易就取得霸权。

我再次环视了现场一眼,冷冷的道:“你们这些人族,还不配成为我的对手。如果有命活着回去地话。就找些真正的强看来和我较量吧!”

说着,我头也不回的直接一个缩地成寸投入到了火墙之中。这一次,我连续三个缩地成寸就脱出了火墙范围,看来火墙的威力正在减弱。不过,要想等到火墙完全消失,则还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内,就让这些人类的贵族青年,多多享受一下被火焰包围后烘烤的滋味。等到火墙燃烧完毕。恐怕我已经带领着大军,杀出沃基城,遁向远方了。

跟随着我的几名祭祀还守在火墙之外,但他们对我的实力有信心,并不担心我会遇到什么意外。我一出火墙就向他们挥手招呼道:“得手了!”

这几名祭祀立刻脸露笑容地跟着我,一起离开了这间人族知名的学院。

在学院大门口。做为防守主力的那支人族重骑兵联队已经被全歼。主要是因为后来又有几只狼骑小队杀到这里,配合原先的五百狼骑。里外夹攻之下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这些人族骑兵给干掉。

发生在沃基城中的巷战,我军占了全面上风,因为我们地目的只是破坏,再加上狼骑与鹰族空军地机动能力远超人族守军,可说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在城中疾掠而过。

沃基城中有十万守军。但其中顶多只有半数和我军有过交锋,不少人族守军赶到时连狼骑的影子都没有看到。留给他们的只是狼骑肆虐之后的一个烂摊子。

最好地破坏方式就是纵火,此时沃基城内燃起的火头足有数千个之多,几乎将半座城市都陷入了火海。

莫菲斯皇家图书馆、古艺术大师雕塑馆、沃基博物馆、文艺作品展览馆等等知名文化艺术馆以及数间极具威名地人族学院,全都没能幸免。相比较之下,莫菲斯皇家军事学院能够得以保存全貌,已经算得上是不幸中的大幸。

相信这一战之后,不少人族的学者和文化界人士,会指着我的脊梁说我是野蛮残暴、不懂风雅的屠夫,一把火就让艺术界倒退了一百年!

不过,这些人族如果真有机会当面指责我,我也只会用一种极为不屑的语气回答他们:“书呆子们,这就是战争!”

会和狼骑之后,我领着大军继续向沃基城的南门冲去,有八千鹰族空军在空中预警及指路,我军丝毫不用担心会在城中的大街小巷中找不到出路。

沃基城的南门早就被先一步杀到这里的狼骑和鹰族空军拿下,而我军的一支支小分队也渐渐在这里集合。人族守军主力也向南门围了过来。不过,以他们的行军速度,也只配跟在我军屁股后面吃吃土罢了。

随着预警的鹰族空军渐渐全都回归大队,我一声令下,带领大军从沃基城的南门而出,没入到漆黑的旷野之中,在我们身后,是火红一片的沃基城……

这一战我军大获全胜,顺利完成事先制定的战略计划,而全军的伤亡不过区区五百之数,实在可说微不足道。

我们杀出沃基城时,已经是深夜,而沃基城南之外,正是一片广阔的平原,正好尽展我军速度快的特长。等到天明时分,人族再想掌握我军的踪迹,也就只有靠斥候搜索我军行军之后所留的痕迹了。

经过这一战之后,人族会更加摸不清我的意图,再加上我夺走了沃基城的魔法传送阵,更增添了人族无限猜想的可能。就算人族从我军不断向南方行军而猜想我们是不是要和精灵族联合,但他们肯定不会知道我唯一的目的,就是借道迷途之森夺取布鲁赛尔圣山。

我不担心人族会在迷途之森的边境线上布下重兵等我,毕竟那么长的一条边境线,他们不可能不留下漏洞。

事实上,我还有第三个攻击目标可以混淆人族的视听,那就是距离迷途之森已不足百里的莫菲斯公国南方小城曼城。

曼城并不大,总人口约有三十万,仅论占地面积还比不上谢伍德城,更别提和沃基这样的超级城市相比。但是,蔓城对于莫菲斯公国的意义却十分重大,因为这里是莫菲斯公国最大的钢铁生产基地!

矿产资源最丰富的地方,毫无疑问昔推十万大山,但人族毕竟统治了整块大陆,手头所能掌握的矿产虽然并不相对集中,但数量也有不少。

曼城建城的历史只有区区百年,那还是因为百年前在这里勘探出了一条藏量十分丰富的铁矿脉,才使得这里渐渐形成了一个小城市。

三十万人口的曼城,有二十五万矿工,而其余的则全是军队!

毕竟,这里出产的钢铁,能够供应莫菲斯公国八成以上的需求,只要有曼城存在,就能够使莫菲斯公国用不着向其他国家进口铁矿石,而人族军队要想能够与我们兽族的勇士一战,精良的装备必不可少。所以,这里的防卫比起一般人族小城,不知道森严了多少倍。

更重要的是,曼城出产一种黑铁矿,可以提炼出黑铁。这种特殊金属在韧性与强度上都胜过一般钢铁,这也是打造黑暗之星骑士联队标准装备的最主要原料。

我可以预想,只要曼城战事吃紧,一旦发出求救信号,四面八方地人族军队都会向这里涌过来,边境的防线自然就会薄弱,到时候我再突然带领大军直扑迷途之森,就可以兵不血刃进入精灵族盟友的领地,到时候我军的行踪,就吏不可能被人族摸清了。

于是。在火烧沃基之后,我就带领着大军马不停蹄的向曼城赶去。差不多在五天之后的中午,我们就已经靠近了曼城。

出产铁矿的地方。是一条绵延数百里的低矮山脉,被称为“矮人之丘”,意指像这样蕴藏极丰富的矿脉,一般只有矮人才会拥有。而曼城就建立在这山脉的尽头,占尽了地势之险。

两山夹壁之间,一座孤城独自耸立,除了规模略啃不及外,这里话脱脱就像一个小型地金汤要塞。

当然。这里不像金汤要塞有绝对防御法阵保护,而我手中又拥有八千鹰族空军这样绝对优势的空中力量,真要一门心思拿下曼城,并非做不到。只不过,这次我攻击曼城的目地,只是要吸引人族的大批援军。实行声东击西的策略。

不论是我攻击谢伍德城,还是我攻击沃基。都会给人族造成一种假象,就是我好像是专门搞破坏而来。试想一下,我“熊魔王”的称号如何得来?

不就是凭借着打游击,搞破坏吗?

当然,带领大军打游击夸张了一点。毕竟补给问题不像小部队那样好解决,但我又不是真的要打游击战。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起到迷惑人族的目的就行。

曼城已经在出现在我军面前,现在是时候让我们“堂堂正正”向其发起攻击了。于是,我整顿好大军,排起了整齐的队列,敲着战鼓向曼城杀了过去。

曼城地守卫十分森严,在五万守军之中配者一个狮鹫骑士联队,在我军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之后,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我们。

经过前两战,我所带领的这支军队,在莫菲斯公国的眼中,恐怕和蝗虫也差不了多少。人族以为我真把主意打到这个钢铁基地头上,警报声早就响彻了全城,而且狼烟也已经点燃,化成一道笔直的黑色烟柱,真冲天际。

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只要在这附近地人族军队向曼城聚集过来,我马上取道直奔迷途之森,为了掌握作战的时机,我派出了大量地鹰族空军在这四周围进行警戒,到不用担心真的会被人族给合围。

我率领的大军看似万狼齐奔杀气腾腾,实际上却是雷声大雨点小,刚刚冲到离城墙一箭之地就停了下来,这下子搞的紧张万分的人族守军变地有些莫明其妙起来。

做为盛产钢铁的城市,恐怕找遍人族国度,还没有其他地方地军备之优良,能够超过这里。

据我所知,在这曼城的城头之上,至少分布有三百余架劲督,装配的全是钢制羽箭,在两百五十米内能够破金穿石,威力十分强大。

我的目的本来就是详攻,总不至于真指挥这些骑兵和空军去进攻这座要塞吧?如果不能搞奇袭,我带领骑兵去攻城,和送死有什么两样?

因此,为了避免无谓的牺牲,我带领大军刚好停在对方劲弩射程之外。

我独自踏步向前,又前行了百余米,才运起千里传音,向着曼城守军大声喊道:“在我兽族大军的铁蹄与刀锋之下,为了避免白白牺牲,你们赶快投降献城。不然的话,等我军攻进城去,难保这里不会变的血流成河!”

我想拖时间,城内的守军同样也想拖时间等援军,于是有一个大嗓门的人族士兵爬上城头,向我叫道:“我们城守大人不在,请暂候一会儿,等城主大人回来后再给你们答复。”

这种借口当然骗不过我,但我却故意配合着道:“只给你们一刻钟,如果到时候还不答复,别怪我们手中弯刀无情!”

说完,我又退回到大军队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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