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抢劫只是兼职
作者:江湖一条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066

“呸,呸,呸!”真他爹的臭啊。我足足在湖里洗了半个小时都没有把身上的臭味洗掉。没办法,谁让我跳进粪坑呢。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那石屋里想了半天,最后想出了一个把玉简带出来的办法:我发现石室虽然是密封的,但是由于在里面建造了茅厕,所以我就利用了这一点。脱下自己的内衣裤,然后撬了几块玉简把它们包起来绑好后扔进出粪的通道里。待我出来后,便从外面那粪坑里找到那些玉简。幸亏我预先包了内衣裤,找起来容易。不然的话我真的会给臭死在那了。不过即使这样,也是让我足足恶心了半个时辰。

出了石室的第二天我又被带到了半山腰的另一处住所学习了半年的武功。我发现虽然那些武功对于千石门来说只是皮毛,但是实际上在我所认识的江湖中,每一项都是绝世的武艺,而且很多还是可以速成的。难怪掌门只让我学半年就下山呢。

时间是有限的,秘籍是繁多的。在有限的时间里想学到更多的武艺的我每天过的就是猪+学习的生活了。我把那些秘籍都抱进了自己的房间,然后在房间了放了干粮和水之后就开始了吃饭,看书,睡觉然后再吃饭,看书,睡觉的日子。简单的说就是比猪多一样功能——看书。在这半年里我并没有怎么练功,唯一有花时间去练习的也就是一个名叫“如幻如真”的轻功。至于内功这方面倒是让我省了我倒是轻松的很,因为我在偶然的时候发现其实天地灵气也是可以转化成真气贮存到膻中穴。平时的吸收灵气就相当于练习内力了。其实我比较在意的是对于医术毒术的学习。在离开钟家后去游玩的一年里我可是深深的体会到毒术和医术在一些时候比武功来的实用,比如说在没钱的时候,要是会医术的话就能卖点壮阳药赚点生活费,或者是造点迷魂香弄倒几个有钱的主儿,这可比动武力抢好的多了,干什么都得讲究个技术性不是?

半年的时间感觉太短暂了,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我下山的时间了。

一年半前,我是坐着马车,抱着MM来到万刃山的。可是一年半后的今天我却穿着一件有点破烂的长袍身上仅有五两碎银子。

站在万刃山边的一个小镇上.

“小二,给我上一桌好菜,再来一瓶状元红。”走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可以填肚子的地方,当然得好好的祭奠一下自己的五脏庙了。

“喂!滚开!你这个乞丐!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我的穿着引起了店小二的歧视。

“你叫我什么?”我怒极而笑。

“乞丐!难道你是聋子吗?我讲这么大声你还没听到?再不滚我就喊人把你扔出去了。”

“难道这儿不是吃饭的地方吗?”我装出一副傻傻的奇怪的样子。

“这当然是吃饭的地方了,可是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的样子?这是你能进来的吗?”

“难道有钱也不行吗?”我掏出身上的五两银子,傻傻的问道。

一看到我身上有钱,店小二马上转变了脸色:“有钱就找点掏出来嘛。喏,去那坐去,楼上可不许你上去。”店小二一把抓过我手中的银子道。

“哦。”我答应着,暗地里阴银的笑了起来。

等会你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就有的罪受了,我夹起一块鸡肉暗暗的道。

“奇怪,我手怎么突然这么痒?”店小二挠着自己的手心道,不过开始的时候也没太在意。可是渐渐的他发现不对劲了,那手越来越痒,痒到恨不得把皮都抓下来。

“哈哈,还有的你痒呢。”我心里暗道,我在掏出银子的时候在上面洒上了“百日蚁痒粉”,从今天开始,那家伙的痒将从手心开始向全身扩散,除非他自杀,否则他将会慢慢的把全身的皮肤抓烂,然后从伤口处开始流脓,变烂,最后全身变成一具白骨。当然这是我从书上看到的症状描述,而他就是我第一个实验对象了。

哼着歌我走出了饭店。现在是身无分文了。看来还得去做几宗没本钱的买卖才行啊。站在镇外的道上等了几个时辰后终于给我等来了一只肥羊。

“喂!你不要命啦?在路中间睡觉!”

我睁开一条眼缝瞟了一眼,果然是肥羊啊!连个赶车的都穿着丝绸衣服。

也许是在山中无聊太久了,下山后我感觉特别享受作弄人的那种快感。

我懒洋洋的站起来,伸个懒腰:“大清早的,谁来打扰本大爷睡觉啊?”

“你个臭乞丐,没钱住客栈也别躺在大路中间啊。”

“哦?你也看出大爷我没钱啊?看来还是有点眼光嘛。不过既然知道了大爷我没钱就应该主动支援点才是啊。”

“哦!原来你这家伙是劫道的啊?就你这样子还敢学人家做强盗?”说完车夫马鞭一挥就向我打来。看来车上的家伙真的是有钱的主,一个马夫不但穿丝绸还会武功,会武功的马夫这可不是普通有钱人家能请的起的。在天原国里有点本事的谁愿意去操马夫这种贱业?

“哎呀!”我不避不闪受了他一鞭,“喂!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是劫道的?我只是向你借点钱而已嘛,你不借就算了,为什么打人呢?你看,你看!”我掀起被打的红肿的地方,“都打破皮了,破了皮容易发脓,发脓就更不容易愈合。这会影响我讨生活的。所以你现在应该赔我医药费让我把伤口治好才行,至于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

“你!”马夫大怒,扬起鞭子又要一鞭打下。

“张三!”马车内响起了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子的声音,“那十两银子给他。”

“是,老爷。”那叫张三的车夫不情不愿的应道,“给你,算你走运,碰上我们家老爷有急事,不跟你计较。”张三把一块银子往我前面一丢。

我拣起银子在手里掂了掂:“难道我的形象就那么象乞丐?这点银子就想打发我?”

“贪心不足!”马车里的人厌恶的道,“张三,了结他。”

“是。”

“哎!早点说这话嘛,老子早就厌烦了演这场戏了,要不是要遵守职业道德我早就不干了。讲文明,说道理的事还是留给那些斯文人去做吧。”

六七十个眨眼的时间过后。

“真是个有钱人啊!”我边掏着两个短命鬼的口袋边感叹道。从车子里面的那个人的钱袋里我掏出了几十两的金子,几颗夜明珠,和好几万两的银票。这银票嘛,是不能要的了,我可不想因为去领一张银票结果被一群的捕快追杀。这并不是我怕他们的缘故,而是做为一个聪明人是不应该给自己找麻烦事的。

收拾完场面清点完战果,不错,这次扣除不能拿的银票之外,一共得到了六颗夜明珠,五十七两黄金,一百三十二两银子。夜明珠暂时就不去管了,那些钱拿去过生活也足够我一段时间内安心的找个地方研究一下那些玉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