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爱情像蛊惑
作者:信徒6325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369

“宏仁,我帮你打了饭回来,是番茄炒蛋,你平时常常吃的。”

到了楼下,有一个很愉悦的声音说。

我从爸爸的身后走出来,见到一个穿着一套白色连衣裙的跟妈妈差不多年纪的阿姨笑意盈盈地看着爸爸。

看到我以后,她的笑意僵在了脸上。

“噢。我要跟我女儿我一起出去吃饭。谢谢你。”爸爸的声音忽然变得有点怪,他似乎是解释般对我说:“这是跟爸爸一起工作的林阿姨。”

我向脸上镶着一朵僵了的笑容的林阿姨问好。

爸爸的名字叫刘宏仁,妈妈从来也不叫他的名字。她叫爸爸的时候永远都只有一个单音“哎。”在洗澡的时候如果忘记带衣服了,她就在里面大声喊“哎。”爸爸就立刻可以意会她的意思。若是去商场海拼了一天,她回来把高跟鞋一脱,躺在软软的沙上“哎”一声,爸爸就好脾气地彻新鲜的茶,倒在她的面前。

我觉得爸爸太纵容妈妈了,让她嚣张得连称呼爸爸的方式都是很嚣张的。

当听到林阿姨温柔地叫爸爸“宏仁”的时候,我心里闪过一种奇异的感觉。然而,我掰不出心思细想,我好担心等我回来。那个男生已经走了。

我跟爸爸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只是顾着把饭和菜丢进嘴里,心里想着的是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我面前,生气地对我说话的那个男生。

爸爸疑惑地看着我:“嘉妮,你有急事啊?”

“呃?”我一口饭咽不下去,鼓着粗粗的脖子向爸爸翻白眼,把爸爸吓得半死。

我拼命地拍着胸口,缓过气来。“我,我想快点回去看书。”我灵光一现,借口讲得天衣无缝。

“原来这样。”爸爸失笑。“傻丫头。慢慢吃啊,你的胃不好,吞太快会胃痛。”

“嗯。”我把桌上的拿一包纸巾拿起来,擦擦脏兮兮的嘴说:“我吃好了。爸,你自己慢慢吃吧。我先回图书馆。”

爸爸的脸上露出片刻失望的表情,旋即他温暖地笑着说:“好吧。那你先回去。”

我像赛场上听到哨响的短跑运动员般飞快地走开,心里暗暗希望回去以后还可以看到他。

我们才第一次见面,我就因为他抛下爸爸一个人吃饭,也辜负了爸爸的一番心意。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原来是为了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生就能丢下爸爸的孩子。

我气喘吁吁地跑回馆里,然后又一口气跑到楼上。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响着,似乎在为我加油鼓舞。我大口大口地呼着气,忽然觉得这是一种从没有感受过的美好感觉,我的度我的力气,仿佛是一场跟幸福的角逐。

到了五楼,我努力地平复自己的呼吸,然后放轻脚步走进去。我假装不经意地瞥了一眼那个男生坐的那个角落。这一瞥让我好伤心,桌子已经空了,角落也空了。他走了。

我那么急忙地吃饭,那么努力地跑回来。没想到却只看到一张空空的桌子和一张空空的椅子。

我沮丧地坐下来,胃开始无法无天地痛起来。靠着一直伴我长大的书籍,我却好想哭。

这一刻的难过,切割了我无忧年纪。

我从他那里得到了比紧张多两倍的惊喜期待,于是也要承受两倍大的失望伤心。

长大,原来并不是一颗菠萝味道的棒棒糖,整一支都是甜的;它是葡萄味的,仅有三分甜,其它七分,是酸的。

我抱着膝盖呆了好久,终于站起来的时候腿好麻好酸,我敲着大腿呲牙咧嘴,突然对自己很生气,于是一边撞着低眉顺眼的书架一边骂自己是笨蛋。我才见到他十几分钟,却为他沮丧了几个小时。

我大步大步地回到早上看书的书桌旁边,一**坐下去。

他不在了,我用力地撕开棒棒糖漂亮的包装纸,大声大声地咬它,棒棒糖柠檬味的无忧味道让我的心情好了起来。

我不再看血腥又残忍的死亡,站起来哼着《不想长大》去找百科全书。

我想我还不适合喜欢一个人,我受不了失望。我只要这种可以宁静看书可以无所顾忌吃棒棒糖的生活就好了。

在书架上面一排排扫描的时候,我看到这样一个名字:《蛊惑》

当我看到这一个玄妙邪恶的名称,我的眼睛就再也没有办法移开。

写武侠小说的霸主和写玄幻小说的教头都曾经不止一次在他们的作品里惊叹地提过,美丽又有曼妙身材的苗族姑娘会下蛊,当她们和一个男子坠入情网,私定终身后。这个女孩子就会在她的情人身上下蛊惑,让他一身一世都忠诚于她,誓死爱她。如果变心,蛊就会作怪,把那个负心郎的内脏都腐蚀掉,让他痛苦死去。

这么神秘又奥妙并且法力无边的蛊,真是动人心魄又令人毛骨悚然。

我小心翼翼把书抽出来,害怕不善待它也会中蛊,落得肠穿肚烂的下场。

书的开端阴测测地跳着这一行字:“虫蛇之类,以器皿盛贮,任其自相啖食,唯有一物独在者,即谓之为蛊,便能变惑,随逐酒食,为人患祸。”

蛊原来是毒王之王。

也对,只有毒王之王的毒,才及得上被负心的女人的心。

我好奇又战战兢兢地翻开扉页,看到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异乡人,途经苗族时,被一个姿色迷人的花季少女深深打动,他毅然放弃了家乡的家业,入赘姑娘的家里,成为她的上门女婿。

多年以后,他们有了一个儿子,异乡人动了回故乡的念头。顾忌于妻子的蛊术,他一直说不出口。

到了儿子十五岁后,异乡人正式向妻子提出。他想,如果妻子不答应,只好算了。

没想到妻子温顺地答应了。他欣喜若狂。临行时,妻子把儿子拉回房间里密语了几句。异乡人以为是一个母亲对一个从没出过远门的儿子的叮咛,并不放在心上。

异乡人带着儿子回到故乡后,过了差不多一年也还没有回家的意思。尽管他已经在苗族入赘多年,但是他爱的是自己自小长大的故乡的水土。阔别多年后的回归让他忘了妻子,他萌生了不再回去的想法。

这时候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变差,吃一点油腻的东西就上吐下泻。吃药打针都无济于事。后来愈严重,他经常觉得有虫子在他的耳朵里翻转,肚子也一天天胀大起来。没过十天,原本精壮威武的他只剩一副皮囊。

一天,儿子忧心忡忡地跟他说:爹,我们回去吧。娘亲在我们临出前跟我说,如果我们过了一年还没有回去,你就会蛊身亡。

异乡人大惊,翻看日历,他们已经回来353天。离死期仅有三天而已,于是赶紧收拾好行李赶车回去。没想到回去途中遇到百年一遇的洪涝,交通崩溃。异乡人肚烂而死。

我看得目瞪口呆,异乡人的故乡和苗族相隔千里,那个苗族妇人是怎么操控一只在千里之外的蛊虫的呢?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而且,如果蛊真有这么厉害,这个世界上应该就不会有有负心汉了吧。也不会有无疾而终的爱情。

哪个男人不怕五脏腐烂的可怕下场?女人要多少山盟海誓,要天长地久,为了保全一颗心,一颗肝,一颗脾,一颗肾,一颗肺,男人穷极一生都会全部奉上。

可是蛊能不能代替女人爬进男人的心里,让他是从精神上对自己身边的人死心塌地呢。我真的很好奇。

不然,那些美丽又孤寂的女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养一颗毒虫是为了什么呢?爱一个人,又不是要他的一副皮囊,而是皮囊里面的那颗心。

如果蛊惑只能破坏一个人的肉身,却不能潜入一个人的心里。她们能保全的,也就只有一副跟在身边的会走路说话吃饭的皮囊吧。

无端地,我又想起眉毛浓浓的那个男生,如果我会下蛊,我也绝对不会靠着一只毒虫去挽救我的爱情的。我很有志气地想。

“刘嘉妮!”

我抬起头来,小曼回来了。

“不是说好7点种在家门口会合一起回家嘛。”小曼撅着嘴嗔怒。

我转头看看落地窗,外面一片璀璨灯火。原来已经天黑了。

“对不起啦。我不记得看时间了。”我缩缩肩膀,抱歉地笑笑,把书放回书架上,“周一帆呢?”

“我让他先回家了。我害怕会被刘伯伯会看到。”小曼俏皮地吐舌头。

我脸不自觉地红了,要是她知道我爸已经知道了我会把我宰了的。

“我爸见到了也不会告诉你妈妈的,我爸爸很能保守秘密的呢。”

“也对。刘伯伯是个大好人。”小曼赞同地点点头。

我干笑两声。我妈妈是大嘴巴,保不住秘密,我好像是遗传到了我这一点。真是令人沮丧。

“噢。对了,给你。”小曼从袋子里抽出一个包装得很漂亮的礼物盒递给我。

“陶瓷鸳鸯。这是周一帆帮你挑的,礼品盒也是挑的,他猜测你一定很喜欢蓝色。很厉害吧。”

小曼骄傲地说,脸上因为甜蜜的恋爱越来越有光彩。

“嗯,他真好。”我抱着天蓝色的礼品盒感动地说。

“那当然。”小曼的脸上蔓延了满满的笑意,“我们回家吧。”

我领着一对陶瓷鸳鸯,跟在一个幸福的女生后面回家,忽然觉得心长了一个洞,变得空荡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