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林一清
作者:偶尔相信神      更新:2019-08-25 10:29      字数:6757

忍者稍微屏息,半弓着身子贴在角落的暗处,随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忍者右手蓄势待发的三只寸镖呈二十五度左右的小扇形一并弹出,同时调整自己的姿态,把惯性对自己的影响降到最低,依靠腿部爆发力以极快的速度奔向士兵,左手紧握的短匕顺势切割目标的喉咙,加上接下来的肘击,打出一组三连击。

士兵知道自己无法闪避突如其来的寸镖,于是迅速右倾,异常的冷静让他避开了要害,只有一只深入左肩,紧接后仰跳避开短匕,在空中摩擦力几乎为零的情况下用半自动步枪射将火力倾泻在忍者身上,巨大的后坐力让他飞得更远,到达安全范围。忍者立刻闪避,根据枪口方向预判弹道,用劣弧的运动轨迹迂回接近士兵,士兵迫不得已发射仅有的一颗枪底微型飞弹,因为在这个距离,就算命中,自己也会受到伤害。

忍者并没有躲开,而是用短弧刀倾斜的切入飞弹底端,惊人的腕力带着斜向上扬的刀面硬生生改变了飞弹的轨迹,紧贴着他身旁掠过,忍者跃起,掷刀,用另外三只寸镖封锁士兵的退路,胜券在握。

“你都十连胜了,我不要面子的吗?”一串字从屏幕底端浮现上来。

说这句话的是林一清的死党,本来眉目清秀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上了高中以后越来越胖,脸上的肉也从竖着长变成了横向发展,可能是因为失恋了或者别的什么,再加上有着一米八的身板,还偏偏姓“袁”,所以几个玩的好的兄弟从叫他“老袁”,“阿袁”,变成了现在的“大圆”,虽然听起来没什么区别,但总感觉是在暗示他该减肥了。

阿富汗东南部

落日余晖。

在阿富汗与巴基斯坦的交界处有大片沙漠,一望无际的满地黄沙透露着绝望,干燥的气候,极大的昼夜温差,匮乏的资源,让这里少有生机。就连奔跑,也有可能陷入流沙,万劫不复。对于外界来说,在这里发生的战斗,就算再激烈,也是悄无声息的。随着越来越暗的天空,这片沉寂的黄沙地带温度逐渐接近5度,这不是一个让人舒适的温度,咆哮声让人颤栗,一个看似巨大的阴影似乎在沙漠中心扭动,要不是因为这里没有什么活物,否则它的动作也可以称作是肆虐。

这个阴影实际上只有两米多高,但它发出来的吼叫和让人觉得陌生的气场,在潜意识里给人施加了压力,本来这样的沙漠已经够令人恐怖的了,在这种死亡地带里,它的出现,偏偏还要徒增一点恐惧。很难想象什么东西能在沙漠中生存很久,如果不是已经常住,它又怎么会出现在沙漠的中心地带,这里的环境不欢迎所有生物,即便是探险家,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活着走出这个不毛之地。

天空的色彩逐渐消失,光线越来越稀有,一位老者背着有点过时但很顺手的ak47步枪,在距离目标50米开外的地方锁定阴影,每一发富有节奏的点射都精准的命中了目标的要害,小半个弹匣打空了,阴影也应声倒地,不再张扬。可咆哮声并没有消失,而是变得嘈杂,而且声音的数量越来越多,如果仔细听,会发现同一片声音变大了一点,那是因为更多的阴影迅速逼近了老者。这种数量别说持有一把步枪,就算一个全副武装的精英班用防御阵型固守,也会因为弹尽而放弃抵抗,因为马上就会被撕碎,所以不存在粮绝这种情况。老者卸下步枪打开背包,拿出信号手枪,对着天空发射了两颗38mm照明弹,这个举动并不是为了传递某种信号给队友,或者呼叫增援,这纯粹是为了照明,最近的阴影已经到了可以在沙漠用肉眼看见的距离,在这种沙地,奔跑速度,弹跳力都会被大大衰减,因为沙子会缓冲一部分力量,让反作用力更少的作用在人的腿部,老者踱步前行,就在和最近的阴影还差十几个身位的时候,突然发力,向前方暴跳,并没用到什么特殊姿势,就像拼了命想在体测考试中跳的更远的高中生一样,没有助跑的立定跳远,老者用相同的姿势一跃而起,不同的是他在空中拔出一柄长剑,和普通的长剑没有太大区别,双刃剑,长度接近90厘米,平砍向目标。一剑斩断阴影的身体前部,近距离观看会发现,这阴影的大小远远不如第一个的2米,更像是一匹狼,或者说是暴怒的哈士奇,如果不是因为是在沙漠遇到这种拥有锋利的爪子和与犬类大相庭径的坚硬皮肤的怪物,这场景更像是一个人类被狼群袭击。

这种怪物被称为“魔”,第一只两米高的怪物是最常见的魔,而这只像狼一样的则要低一个档次,被称为“使魔”,是一种在战斗中,魔为了避免势单力薄,而从体中用营养物质产出的低级生物,因为要消耗大量体力,所以在一般的战斗中很少会有魔使用这种方法,除非对方真的很强大导致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才会用这种代价很大的方法,一般来说,一只普通的魔一生最多能承受两次使魔召唤,数量不会超过三个,而这次扑面而来的使魔群是由八个狼型使魔组成的,算上刚刚的使魔和被ak爆头的魔,推算起来这里最少还有三个魔存在,老者挥舞长剑同时抵挡三个使魔从不同方向的进攻,这种武器不擅长对付后背的偷袭,而在沙漠中,绕到敌方身后然后来上一爪子简直轻而易举,即便老者可以一剑腰斩两只使魔,也免不了会在背后挨上一下,如果挨了这一下,普通人会在一瞬间失去几乎所有反抗能力,就算勉强撑了下来,也没法对付剩下的四只使魔。

绿光泛起,老者的身法突然加快,向瞬移一般向左闪避了这次攻击,挥舞长剑的速度猛烈增长,就像是中国的大厨用菜刀剁菜一样的频率打击使魔,三连斩在一瞬发生,老者在画面中突然消失,瞬间出现在控制使魔的魔面前,魔的身形接近三米,比普通的魔高出一大截,这是一个少见的魔,比普通的魔高出一个档次,被称为“主魔”,就像字面意思,如果同时有魔和主魔存在,主魔是至高无上的,所有的魔都会对主魔无条件服从,而主魔也更加强大,一次战斗中能放出十几只使魔是家常便饭,虽然说一个月之内这种行为主魔也只能承受最多不过一次,但这次出现的使魔只有九只,显然它还留有余地,第一只两米高的魔,只不过是主魔用来试探的诱饵罢了。老者用极快的身法移动着,在绝对的速度面前,技法有时并不是很重要,反而这种能砍到哪就砍哪的战斗方法更加有效,当然,前提是对方根本来不及防御这次打击。主魔把两只利爪平挡在小腹,就像是人的两只手掌向前,内侧手腕贴着肚子一样的动作,主魔格挡了这次攻击,碰撞声很清脆,就像是两块金属用力的敲在了一起,老者身上的绿光变的浓了一些,即使在沙地里速度也要比猎豹在陆地上全速奔跑快出一倍,按理来说,人体是不发光的,更别说是在这种傍晚时刻反射绿光,如果说是因为速度快导致自燃,虽然这种情况的确存在,但老者的速度又远远达不到这个程度。这是使徒特有的体质,在需要的时候,使徒会极大的提升自己的身体能力,从远古遗传下来的特有基因在使徒身上呈显性,这也是老者身上会发出绿色荧光的原因,老者用长剑不断扫击主魔的身体,在他进一步强化自身的情况下,主魔显得力不从心,但勉强避开了要害,主魔斜向张开手臂,用其中一只利爪从左脚旁边的地上,配合另一只举在右肩上方的利爪,呈对角线状大范围翻滚爪击,这种从上到下的进攻很难格挡,老者迅速后跳,主魔立刻用腹部生产5狼型使魔,分散开来进攻老者左右后上四个方向的死角,然后顾不及自己的虚弱状态,腿部肌肉隆起,身体向前极限扑击,一只爪子放在胸前保护心脏,另一只爪子在空中就向前爪击,想必是算好了距离打算在到达的一瞬间就撕烂老者的胸腔或者脸蛋,5只使魔已经封住了老者的退路,这是主魔的背水一战,因为它已经没有第二次发动这样攻势的力气了,就算有,老者也不会给它第二次拉开距离的机会。

老者竟然没有格挡的打算,经验丰富的战士即便是在最后一刻也要保持冷静,这样才有可能抓住反击的机会,老者向主魔的眼睛掷出长剑,因为长度不像是短匕,所以只能采用标枪式投掷,主魔稍微把脸往一旁收,然后用胸前利爪格挡这把长剑,这并不困难,要知道就算剑在老者手中挥舞他也能挡下来,剑在空中飞行,速度会逐渐变慢,就算因为距离短不用考虑这一点,这次进攻也充其量是和刚才的近身格斗一个规模。

绿的耀眼的光芒在老者手中浮现,因为视觉对比,老者身上的绿光反倒黯淡了许多,绿色的光芒伴随着一股巨大的能量,老者将这股能量推向主魔,借用某知名动漫某搞笑角色的话“就像是手中发出的火箭炮一样。”原来老者向主魔掷剑是因为主魔那巨大的利爪会遮挡头部,加上它下意识的背过头,可以封锁主魔的视野,让自己有时间完成聚能。即便是冲刺状态,主魔仍然被这股能量推开,老者向前冲刺,避开了使魔从四个方向的夹击,用绿色能量包裹在右手,发出一记直拳打向主魔的心脏——“绿铠.拳冲”。

重庆,解放碑。

解放碑是重庆最大的商业步行街之一,步行街中央有一块纪念抗战胜利的石碑,解放碑也因此得名,这里的商家多种多样,各大品牌,私人订制产品数不胜数,夜生活也极其繁华,监控遍布在各个角落,安全系数也是极高的,可以说是重庆的不夜城之一。但这里不仅仅有光鲜亮丽的一面,虽然企业高管,上市公司老总会经常在这里出现,但人总是形形色色的,大部分人还是奔波于生计,一种被本地人称作“棒棒”的职业在这里再常见不过了。棒棒们大多数背着一个长木棍,主要工作是替那些疲劳的人挑重物,或者力气不够的女生们拎箱子,他们总是分散在显而易见并且人口密集的街拐角,或者几个人聚成一堆等待生意,就像一些夜市旁边马路上的出租车,一辆辆挨着停靠,等待着准备继续去下一场狂欢或者将要回家的人。周周左手拉着小米手提箱,右肩搭着一褐色挎包,头顶带着大街上常见的纽亦华鸭舌帽,穿着一身黑色裙子配上白色高跟鞋,神态有一点点疲惫,像极了在远方上学然后一路奔波拎着行李想要回家的女大学生,但一般来说如果是从远方奔波回家的话,很少会有女生选择穿一双华而不实的高跟鞋而不是一双运动鞋,显然她是急着去某个比较需要注意形象的地方,或者见什么重要的人,但这些不重要,棒棒们唯一确定的是她已经很累了,需要什么人帮忙抬着行李。

“请问美女去哪?用不用人帮?”一个穿着浅黄色半截袖的棒棒上前问道。衬衫上面沾了不少灰尘,想必是已经在这里坐了大半天。

“丽笙酒店。”

“好嘞,这个距离二十块。”棒棒比了一个剪刀手。

实际上二十块到丽笙酒店足够叫一辆出租车了,没准只要十一块,但是刚好赶上晚高峰,堵车,再加上走到叫车的位置还要差不多一公里,这对于一个疲惫并且拥有很多行李的女生并不近,所以她没有说什么,从解放碑步行街穿过,再过两条人行道就到了,走路的话反而更快。棒棒这个职业可以说是比较底层,收入也就仅仅是养家糊口的水平,如果生意连续几天不好,有时养家糊口都有点困难。周周没有多说,而是掏出手机扫了一下棒棒的支付宝二维码,毕竟已经很少带现金了。

“是放假回家?还是出去玩?”即便目的地是丽笙酒店,棒棒还是问了她是不是回家,可能是没细想,就随口一问。

“回家。”周周有点冷淡,因为她确实很累了。

这个回答让棒棒有点诧异,丽笙酒店是一个五星级酒店,居然有人把那里当家住。“你一直住在丽笙酒店吗?”

“不,我只是住在丽笙酒店旁边的小区,因为丽笙酒店比较好找,我就说是那里了。”周周解释到。

“哦,这样啊。”棒棒觉得没什么好问的了就结束了这个话题。

到了小区门口,保安拦下了棒棒,说这里没有房卡不让进,周周示意棒棒到这里就可以了,剩下的距离自己走过去就行,周周刚走进小区门,就有一个熊孩子跑出来,脚下踢着易拉罐,然后被另一群熊孩子叫走了,好像是去谁家里玩游戏,易拉罐也就踢在了那里,熊孩子一点也没理的跑掉了。

“报告,没有发现异常。”棒棒好像是在对着空气喃喃低语。

“你确定吗,图像显示她体内的血压为320,270,这并不是简单的高血压就能解释的清,一般人早就会在血压达到这个程度之前休克。”

“我这里观测不到目标的血压状况,根据我的判断,她和普通人类没有差异。”棒棒答道。

“继续周期性的观察目标,不能放过蛛丝马迹。”

“收到。”棒棒用食指戳了一下右耳垂靠近内侧的耳根。

如果有人告诉其他棒棒们,每天和他们鬼混等待生意,感慨生活不易,这月又没钱了的老邓耳朵里植入了一块接近十万美元的芯片,作用只是用来打电话,想必他们一定会觉得你发烧了或者是个中二病患者。但事实上,老邓确实是为了接近周周,因为必须演得像,做到感同身受,他还特意在解放碑真的当了一个月棒棒。老邓收起木棍,捡起刚刚熊孩子随脚踢过来的易拉罐,易拉罐是空的,很轻,他模仿着环保公益广告里一个晨跑帅哥把易拉罐当毽子踢向垃圾桶的动作,把易拉罐向前踢,唯一的不同是,广告里的易拉罐没有进而是从另一侧钻了出来,然后路过的同样晨跑的少女捡起易拉罐放进了垃圾桶,而棒棒则是直接踢了进去,即便是隔了一条没有行人和私家车的小区街道和一辆有点漏油的卡车。

虽然老袁一直说要再solo一把,但林一清毕竟已经十连胜了,他也不想继续伤老朋友的心,就推脱说要去店里帮一下忙,然后下线了。林一清家里开了个家常菜馆,虽说不是远近闻名,但在主城这里也算是小有名气,店面不算大,二层楼,四十几张桌子罢了,不过客人总是会爆满以至于还要预约。一开始这家餐馆的菜式不算多,并且只有老爸老妈和几个嬢嬢也忙不过来,但这里的干锅鸡确实好吃,大概是因为积攒了一些回头客,或者来这里的客人有不少都是喜欢安利美食的吃货的缘故,导致来这里吃饭的人越来越多,慢慢的,十几张桌子和一个小店面也就扩建成了现在这样四十几张桌子和二层楼这样的稍微大一点的店面了。林一清现在的状态属于刚高考完半个月,每天提心吊胆的等着录取通知书下来看看自己能上个什么学校,然后浑浑噩噩的和基友老袁开黑或者solo,其实说林一清提心吊胆有点不恰当,他老妈才是最提心吊胆的那个人,每天都会唠叨一下儿子能考上哪所学校,林一清反倒是本着走一步看一步,去哪都一样反正我考不上清华也不至于沦落到三本的佛系心态整天啥也不想,就打打游戏然后帮着店里看一下进货偶尔算算账等着出分然后去旅个游啥的日子一天一天的过。

其实在父母眼里感觉儿子现在是属于总算高考完了什么都不爱想就想单纯的打几天游戏把高中三年没玩到的补回来的状态,但林一清表面上是高中毕业总算是解脱了,其实心里一直想着上周的散伙饭来着,并不是怕自家兄弟散了以后见不到了没联系什么的,反正有qq群和微信群,想水随时都可以水,而且男生之间的友谊并没有那么粘乎乎,只要知道彼此有对方,当兄弟的将心比心,过了多久也是一样的。

田卓群,小名田田,林一清之所以这么在意这顿饭,就是因为他暗恋了三年的女孩田田和别人在一起了,那个男生是足球校队的前锋,而林一清在队里踢后卫。知道这个消息后林一清先是很气愤,因为那个前锋本来是算很熟的兄弟,就突然抢了自己女朋友,还当着自己面秀,简直过分有木有,可仔细一想,也不能算抢,毕竟他没告诉前锋大哥自己暗恋田田,就不存在什么兄弟绿了自己这码事,而且就算是有告诉他,自己也没和田田在一起,就更不存在原谅色。这一切都是自己臆想罢了。林一清的暗恋和传统意义上的暗恋有点不同,他曾经在高二的时候和那女生表了一次白,之所以表白是因为高一结束分班的时候,林一清和田田说这三十几个班除了两个尖子班之外都是随机分配的,咱俩虽然当了一年同桌但再有缘估计也不太可能分到一起了,林一清这时候本来是觉得很释怀,反正以后也很难见面什么的,时间久了应该就忘了。可偏偏在分班的时候他俩还真的就分到了一起还是前后桌,虽然说比同桌远了点但在距离上也没多大区别。林一清当时心里百花齐放,想着诸如“有情人终成眷属,百年求得同船渡,今年咱俩还一班”的话,不过一紧张说出来的却是“我天,这也太有缘了,快过来让我看看是不是多了块肉”这种烂话。田田就冲他微笑了一下,大概是表示一年的磨练已经习惯他天天说烂话了,我根本无动于衷这样的心情。可林一清不这么认为,田田冲他笑了一下他能高兴一整天,其实他挺聪明的,就偏偏在这种时候傻了吧唧,就连老袁都看不下去,劝他“要么就早点表白,能不能不这么智障,人家笑一下你就这样,没准她只是塞牙缝了要把牙往外支呢。”而林一清每次都会故作镇定的告诉老袁“这是在给她机会等她先表白,我这是高端操作你懂个屁”可林一清心里仅仅是害羞罢了。直到高二下学期,他终于鼓足勇气和田田表白,还长了一首胡夏的《同桌的你》,结果人家说自己想学习考个好大学,想等一年后再谈。林一清听了之后非但没怎么失望,还乐的屁颠屁颠的告诉老袁”田田一年后就答应和自己在一起,早点听你的就好了,要是早点表白自己还能早点安心”。老袁只是对他调侃了一下。

“万一人家就真的想好好学习只是敷衍你一下呢?”

“不会的,我心里有数。”林一清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

到了一年后,田田还真就谈了恋爱,只不过是和别人在一起了,林一清就很郁闷,心想难道她当时真的就只是敷衍一下自己吗?又没理由再去问了,毕竟已经是名花有主,就很气罢了。

年轻的男孩子,谁没有一颗情圣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