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荒原走出的少年
作者:一锅鱼羊      更新:2019-10-04 01:29      字数:6657

第一章

时至凛冬,天空下着鹅毛大雪,将大山的一切都染成了白色,银装素裹,煞是美丽。

在大山的深处,有一巨大的部落,部落连绵千里,部落外,还有着数十位精壮的大汉进行护卫,在这些精壮大汉的身边,还有着似虎似狮的野兽。

这种野兽名为虎狮兽,乃是老虎和狮子杂交形成的品种,这种品种十分优良,将老虎的勇猛和狮子的暴烈一同继承下来,配合战士作战,破坏力十分巨大。

在部落深处,有一宅邸,宅邸外同样有着虎狮兽进行守卫,不过这里的虎狮兽体型更加巨大。根本不是外面的虎狮兽所能比拟的。

显然这处宅邸,在部落内的地位非常高。

宅邸内,有一小院,林琦就在他母亲的身边,他看着面前数十位大汉,眼底深处似乎带着淡淡的笑意。

这数十位大汉每一个都非常高大,一条胳膊都有林琦的大腿那么粗。他们身披粗糙的兽皮,头上带着草冠,这种草冠是用百种花草一同编制而成,在部落内象征的就是渊博。

这些人都是部落的长者。

林琦的母亲叫做秦玉,虽为女子,但是在她的身上看不到丝毫柔弱之气。她看着面前的数十位部落内的长者,脸上露出淡淡的威严:“我儿子跟着你们学习了三个月,三个月,足以让你们发现他的优点和缺点,不知道你们觉得我儿子身上有什么可以作为他的一技之长,让他好好发挥。”

这些长者在部落内地位非常高,他们在各自钻研的领域走的非常深,不过大山环境恶劣,想要生存下去非常艰难,他们的知识也是以实用为主,比如猎捕,风水,机关等,最讨厌的就是舞文弄墨。

在他们看来,那玩意不能带来任何效益,根本就是百无一用。

其中一位长者顿了一会儿,突然站出来道:“主母,根据我们三个月的观察,琦公子天资聪颖,这是无可厚非的事,他的思考方式完全不像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他的逻辑紧密,即便比起我们也不遑多让,但是……”

顿了一下,他看了一眼秦玉,道:“但是他不服管教,性格乖张,没有人能够管得了他,即便他跟着我们学习三个月,我们也不能对他进行丝毫教育,恕我们才疏学浅,根本不能教导琦公子。”

秦玉叹了一口气,道:“这个我懂,要不然过了这么久,他还从未喊过我们一声。”

“当年的事,的确是主母对不起他,任谁经历过这件事都不可能没有任何芥蒂,恕我直言,主母还是不要过于约束琦公子,否则会激起更大的反弹。”那位长者说道。

“你们下去吧。”秦雨没在多言,躺在椅子上,直接挥了挥手。

这些长者依次退下。

过了一会儿,突然小院内,急匆匆的走进一位大汉。

“主母,主上带的队伍已经回来,听说这次狩猎,收获很丰富,维持我们部落半个月的生活都没有问题。他们现在就在练武场上,主母要不要去看看。”那位大汉兴奋的对着秦玉说道。

秦玉点了点头,看着林琦,道:“你要跟着我,去看看你的父亲吗?”

林琦点了点头。

秦玉叹气道:“你到底要我们怎么做,才肯原谅我们。当初,我们也并不是想要丢弃尚在襁褓的你,只是当时形势所逼,我们不能不做出选择……”

林琦目光闪动,眼底深处头一次带着莫名的情绪,只是这抹情绪带着的更多是不屑。

练武场上,聚集着非常多的人。

这个部落名为飞叶部落,大山环境恶劣,普通的农作物很难生存,即便能生存下来,每一年的收cd非常少,根本不足以维持整个部落的生计。

因此,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部落都是以猎捕为主。只不过山上的野兽非常凶猛,若是没有足够的本事,上山就是自取灭亡。

飞叶部落总共有数百口人,但是能够称之为战士的也不过区区不到百人。战士,是整个部落感到非常荣耀的职业。

因此,每到猎捕队归来,都会吸引不少人来参观。

这次猎捕队收获非常丰盛,除了几个小个,还有一个大个。这个大个足足有两个人那么高,他身上的肉只要割下一块,都足以作为一户人一天的口粮。

“真厉害,林宇不愧为我飞叶部落的第一战士,一出马,果然有大家伙。”

“哈哈,有了这些食物,我们部落有好长时间都不用愁了。”

众人哈哈大笑着。

秦玉带着林琦走入练武场,但是巡视了一圈,他并没有看到他的丈夫,便问道:“宇哥人呢?”

一位狩猎队伍的大汉笑道:“嫂子,宇哥刚才被族长叫过去,估计要过一会儿才过来,宇哥早就吩咐了,只要你来,就让我们将这东西送给你和林琦。”

一边说着话,他一边将两串牙串递上。

秦玉的丈夫就是飞叶部落的第一战士,林宇,看着两串兽牙项链,部落的其他人脸上都露出了羡慕之色。

部落崇尚的是战士,最能体现一个战士的荣耀,就是战利品,这些兽牙形态各异,分明是用许多的野兽牙齿制成,没有比这更能代表荣誉的了。

秦玉接过兽牙项链,脸上也露出了自豪之色。他将其中一串兽牙戴在林琦的脖子上,笑道:“好看。”

“宇哥为了收集这些兽牙,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旁边的大汉笑着说道。

林琦盯了一眼脖子上的兽牙项链,咧嘴笑了笑。

看着他脸上的笑容,秦玉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多了。

林琦看着这些猎回来的野兽,这些野兽有的还是活的,有的是死的,这些死的野兽,整个胸口都被砸成了一堆肉泥。

他看的出来这都是只用一拳打出来的。

大山的野兽皮糙肉厚,用刀枪不入形容都不为过,一拳就能做到这样的程度,怕是他的一拳之威足足有上万斤。

只是不知是谁做的。

便在这时,一只俘虏的野兽不知受到什么刺激,突然发出愤怒的咆哮声。

咔嚓!

林琦和这只野兽的眼睛刚一对上,便听到一道清脆的声音,那只野兽的眼睛越来越红,刹那间,林琦似乎受到这头野兽的吸引,发疯的一样向他扑去。

林琦心里一突,便在这时,一只宽大的手掌突然伸出,一掌就捏住那头直扑而来野兽的脑袋。紧接着,那个男子又伸出另一只手掌,直接一巴掌扇了过去。

咔嚓!

简简单单的一巴掌,明显带着惊人的力量,一掌就将整个野兽的脑袋打爆,他连惨叫声都没有,直接就化作一滩鲜血飞溅开来。

“好。”

所有人拍案而起。

秦玉吓得脸色发白,扑在林琦身上,脸上带着关切:“孩子,让我看看有没有伤到。”

“阿琦,你没有修炼武道,以后离这些危险的东西就远点。”那个突然出手的男子皱着眉头道。

秦玉两眼一瞪:“若不是你留着这些牲畜性命,又岂会让他们有机会伤害我儿。”

林宇无奈道:“留着,乃是为了圈养,你又不是不知道。”

秦玉脸上依旧露出了愤慨之色。

林琦惊魂甫定,苍白的脸色稍稍恢复一丝血色,他的脸上便一如既往挂着淡淡的笑容,似乎已经忘记刚才凶险的一幕。

秦玉心痛的摸了摸林琦的脑袋,突然想起一事来,问道:“刚才族长是不是叫你过去,他要与你商量的是什么事。”

提到这件事,林宇的脸色顿时也变得不好看,道:“我们回去再说。”

秦玉知道这里人多嘴杂,不好多说什么,点了点头,便跟着林宇一同走出了练武场。

“果然如传闻一样,林琦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宇哥乃是我们部落仅此于族长的好汉,我本以为有宇哥的教导,林琦再不济,也不会一点武力都不具备,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看着三人离开的背影,其中一位狩猎队的大汉忽然道。

“这林琦性子乖张,不服管教,他不想做的事,没人能够强迫,听说为了逼他练武,宇哥也是没少下功夫,但是最终都不了了之。”

“在我们飞叶部落,即便不能成为战士,但是只要起到一点用处,都是值得尊敬,但是这林琦今年已经十五岁,却是什么都不会,这样的草包,若是换做普通族人,肯定会直接舍弃,拿出去喂野兽。”

“林琦,当真是一无是处?”另一位大汉看了众人一眼,突然问道。

其他人都看向那人:“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凡事不能看表象,我从前也瞧不起这林琦,不过今日一见,我反倒觉得他还是一个可塑之才。”那位大汉说道:“你们刚才没看见,那头野兽袭击他时,经历如此灾难,他却一声不吭,即便后来,也很快恢复过来,临危不惧,这样的心理素质可不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该具备的。”

“若是他能够像一个普通的孩子,我反倒觉得对他是一件好事。”另外一个大汉冷冷的说一句,便转身离开。

主厅内,丰盛的食物摆满了一大桌子。秦玉问道:“父亲叫你过去,到底是有何事商量?”

林宇的父亲就是飞叶部落的族长。

林宇脸色难看,道:“父亲打算培养林岳。”

“什么?”秦玉大吃一惊:“谁都知道,这林岳不过是旁脉子弟,继承飞叶部落的一向是嫡系子弟,自从十五年前,飞叶部落经过大难,嫡系子弟已经接近于凋零,在下一辈中,只有阿琦一个嫡系子弟,父亲打算培养林岳,他打算将我儿子置于何地。”

秦玉的脸色非常难看。

这要是传出去,林琦会成为整个部落笑柄,抬不起头来。

林宇叹了一口气,道:“你也知道阿琦的底细,他不学无术,做事全凭喜好,他这样的行为,早已让父亲深感不满,就凭他如今的样子,如何会将整个部落交给他。”

“父亲不是不知道,阿琦会变成这个样子,全是因为我们在十五年前将他抛弃,若不是这样,他岂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到如今,都不肯喊我们一声。”秦玉的眼睛有些发红。

“十五年前,飞叶部落发生叛乱,那个时候我们自顾不暇,每时每刻,都处于危险之中,阿琦跟着我们,只会受累,将他抛弃,也是为了保护他,你又何必再提这件事。”林羽苦笑道。

“你难道要认同父亲的做法?”秦玉脸色一变的道。

“林岳天资聪慧,十四岁就能开辟气府,成为飞叶部落最早开辟气府的人,如今他已经二十有余岁,修为精进之快,已经远远超过我们所有人的期望,这样的天赋,即便我反对,又有什么用?”林宇无奈道。

“父亲打算多久宣布这件事。”秦玉问道。

“明天就是族会,只要林宇在族会上初露锋芒,父亲就会借此宣布这件事,让林岳成为继我之后,飞叶部落的继承人,届时,就会正式开始让他承担飞叶部落的责任。”林宇说道。

秦玉一声不吭。

“总之,父亲的决定,无人敢违抗,如今,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不能有丝毫不满,否则,会激起大家对阿琦更大的反感,这样,反而不利他在飞叶部落生存。”林宇叹气道。

秦玉默然不语,最终还是无奈的点了点头。

“从荒原走出的第一年: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重生了,我附身在一个新的身体,这个身体虽然只是一个婴儿,但是我明显能够感觉到实体,虽然我刚刚出生,就被人丢弃在荒山中,但是我依旧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能够感受到真正的阳光,我能抚摸一切事物,并且能够摸得到。”

“从荒原走出的第二年:我渐渐喜欢了这个新的地方,他真的一点都不像荒原,在荒原,只有荒漠和太阳,他的太阳非常毒辣,照在人的身上,无时无刻都受着煎熬,而且这种煎熬不分昼夜,在荒原的每一刻,我感觉自己都快要死掉。但是这里的阳光却非常温和,照在我的身上非常暖和,我非常喜欢这样的地方。”

……

“从荒原中走出来第六年:我的父母来找我了,他们丢弃了我,现在要将我接回去,说实话,他们丢弃我,我一点也不讨厌他们,因为我知道我并不是他们的孩子,他们的孩子怎么样了?是不是因为我而死掉,我也不知道,我只不过一个魂魄寄身于这样的一个身体,父母,这样的字眼,对于我而言,好陌生,我连开口叫他们一声父母,都做不到,因为我不想欺骗他们。”

……

“从荒原中走出的第十年:我现在住在飞叶部落,在这个地方,我感受到非常的不快乐,我还是喜欢一个人在大山里生存,虽然那里有着非常多的野兽,他们很想吃我,但是只要我小心,就可以避开他们,而且我能够无拘无束的生活着,但是来到飞叶部落,我不能再出去了,我现在待得地方,就跟荒原差不多。只不过这里比荒原的环境,更加好罢了。”

……

林琦看着自己写下的一篇篇日记,心中突然涌出难以言明的感受。

他拿起笔,在这些日记之下,写下了第十五篇。

“从荒原中走出的第十五年:我能够感受到今生的父母,对于我的爱,说实话,对于他们的爱,我一直很难以启齿,因为这根本不属于我,我虽然有着他们的血脉,但是我的灵魂,并不属于他们。我是谁,我一直在追寻这个问题,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荒原,荒原到底是个什么样地方。我在荒原待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或许几十年,也或许几百年,在那里,没有时间的概念,我非常感激现在这样的生活,因为至少我能够自由,我半生被囚禁在荒原中,自由对他们而言,或许只是一个陌生的词语,但是对于我而言,却是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

林琦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下,写到最后,他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惆怅之色。

他不是一个轻易情绪化的人,秦玉和林宇六年来对他点点滴滴的付出,都未能让他开口亲切的叫一声爹娘,这在旁人看来,已经是冷漠的近乎不通人情。

他在荒原待了多少年,他就受了多少年的苦,以前,他对于那陌生的父母,他并不会有丝毫感觉,但是每次看到秦玉和林宇,他心中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涟漪。

他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为什么会将他放在荒原中。

轻轻的想着,林琦收回了思绪,脸上露出了自嘲的笑容。

或许他那所谓的父母,根本从来就没在乎过他的死活。

林琦摇了摇头,抛弃了杂念,继续在日记本上写着他这一年的经历,不知写了多久,他的胸口突然涌出一股剧烈的疼痛。

这痛疼如同排山倒海,来的突然,仿佛像一头巨兽一样,要将他彻底吞没。

在荒原中,他已经习惯了经历痛疼。那里的阳光不是普通的阳光,他是能刺伤灵魂的利器,而他在荒原,就是一缕魂体,他无时无刻,经历的都是铭刻在灵魂深处的痛苦。

他很久以前以为痛苦只要经历久了,就会对他免疫,但是后来,他才发现,有些东西是会刻在骨子里,不会遗忘的。

他扯开自己胸口的衣服,那里的皮肤就像是被烈火烘烤一样,变成一片焦黑,甚至这焦黑,不停的在蔓延,他大半的身躯,就像被吞噬一样。

他流下的汗水,早已将他的衣裳打湿,他盘膝坐下,口中不停的念叨着一段奇怪的文字,这段文字似乎带着奇特的力量,他的身体渐渐浮现出一层淡淡的光晕,光晕逐渐覆盖他的整个身躯,让他胸口的焦黑似乎得到遏制。

若是旁人在这里看到这番场景,一定会对林琦此时的状态,感到非常吃惊。

因为这弥漫在他的身上的光晕就好像活了一样,他身体的筋络也被照耀的清晰映照在皮肤之上,可以看见,在这一条接着一条的经络之上,有着淡淡的气流在流转,就像绕行周天一样。

最终,这些气流都是汇聚于一处。

丹田。

丹田,正是开辟气府的地方,能够在丹田位置容纳气的,便只能是开辟气府的人。

无疑,林琦已经成功了开辟了气府。

修行第一步,就是开辟气府。

谁都认为林琦是一个不学无术,什么都不会的废物,但是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人,竟然会早已开辟了气府。

林岳,号称飞叶部落的天才,他十三岁开辟气府,已经视为飞叶部落的第一人,林琦即便是在十五岁开辟气府,这在飞叶部落,也是极为罕见的。

不过他与众人有些不同,他会开辟气府,是纯粹的机缘巧合。

荒原是一片广阔的区域,在那里,不仅有他一个人,还有其他的魂体,那些魂体,不乏一些渊博的智者。

他就认识这样的一位智者。

那位智者给了讲了很多东西,他是从有意识开始,就在荒原,但是那位智者并不是这样。他是后来到的荒原,他为什么会到荒原,那位智慧的老人并不愿意多说。

与那位老人相处,让他渐渐不再感到孤独,也正是因为有他在,他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世界,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那位老人给他的还有另一样东西。

是一段神秘的口诀。

这段口诀,在荒原内,就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可以减轻烈阳带来的痛疼。

到了这个地方,林琦本以为自己已用不到那段神秘口诀,没想到在十三年前,他的身体不知何故,出现了异变。

身体的皮肤会一点点变得焦黑。随着皮肤变得焦黑,他就会经历与在荒原一模一样的感受。

为了缓解这痛疼,林琦重新拾起了那段口诀,但是没想到这样的口诀,除了缓解痛疼以外,还能进行炼气。

林琦十几年如一日的运用这段口诀,不知不觉,在他十二岁,他开辟了气府。

十二岁开辟气府,比起飞叶部落的第一人,林岳,都要早了整整两年。

只是对于气府,他并不知道如何运用。他就像一个小孩,面对金山银山,也会变得茫然无措。

痛疼的感觉渐渐消退,林琦苏醒过来,他胸口皮肤的黝黑并没有因为痛疼的消退而消失,他就像烙印一样,印在他的皮肤上。

以前,这样的感觉是每半年出现一次,如今,越来越频繁,每过半个月就会出现。

林琦知道他的生命终会在某一时刻,走向尽头,而且这个时间不会太遥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