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波尔多酒王
作者:戒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622

默默开了一阵,周玫突然又道:“对了,小丁,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去酒吧喝一杯,上次的事情,还没机会谢你呢!”

要是在以前,说请他喝一杯,丁小忧肯定会当作是客气话。可周玫的酒量,今天他是见识过了,真的要对喝起来,指不定谁输谁赢呢!

“酒吧喝酒,忒没意思,咱干这一行的,对这环境太熟悉了,喝起来没味道,就像履行公务,喝不出气氛。”

丁小忧说的倒是大实话,不过听在周玫耳朵里,当然又觉得另有一点意味。

“那么你说在哪喝比较好?”

丁小忧想到这一段时间的经历,在黎叔的私人餐厅喝过路易十三,在湾湾的地下室喝过burgundy(伯根地)出产的名贵葡萄酒,在“后妈”家里更是喝过佳酿无数,感觉都比酒吧好多了。

“经理要是有心,有空请我到你家喝两杯。”

这绝对是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尤其从丁小忧的嘴里说出来,周玫居然只作等闲听,嫣然笑道:“好啊,我家里别的没有,好酒倒真有一些。”

“经理真是太客气了。该请也得你朋友请我,对了,我给的那些药还行?你朋友怎么说来着?要是不够……”

没等他说完,周玫竟叹了口气,幽幽道:“我请你喝,也是一样的。”

说着,周玫的车已经开到了她所在的小区,八九点钟,小区就已经很安静了。

丁小忧更加确定那药绝对不是给她朋友要的,十有八九是她自己家用,当下当作不懂,就要去推车门,道:“经理先上楼吧,我打的过去,这也就几步路了。”

“小丁……”周玫叫了声,“不上去坐一坐么?”

丁小忧目光闪过一丝邪恶的兴奋,回头看了周经理一眼:“这会儿,不太方便吧?”

周玫点了点头,想了片刻,单手支在额头上,似乎有些酒力发作的样子:“那好吧,你一路小心,我就不送你过去了。改天有空请你上我家喝酒。”

“经理不舒服么?”丁小忧略有些失望,进一步问。

“没事儿,可能是喝多了,有点儿犯晕。”

丁小忧心里笑了,晕的还真是时候,故意看了看时间,道:“那我扶经理上去吧?你们家在几楼?要不打个电话让你爱人下来接你?”

“你先走吧,我慢慢一个人走上去。”

“经理不要逞强啊!还是我扶你上去吧。”说完他也不容周玫多说,让她坐到副驾上,他把车开了进去,按着周经理的指点,开进了她家的车位。

家在四楼,并不难走,送到门口,周玫居然摸出钥匙,套了半天套不上。丁小忧要去摁门铃。

“别摁了,家里没人。”

“呃……”丁小忧只好接过钥匙,挨个套过去,半天才转开了防盗门,又开了里边的门,将周经理扶了进去。

令丁小忧想不通的是,周玫这么清爽爱干净的人,家里居然乱成一片,大厅上一片狼藉,七零八落,就好象刚被洗劫了一番。

丁小忧把周玫扶在了沙发上,片刻之后也就见怪不怪了,八成这夫妻俩由于性生活不和谐,正处于家庭战争时期,无心收拾。

倒了杯水过来,周玫接过去喝了两口,道:“小丁,你坐啊。”

“经理,你没事儿吧,我看你是喝多了,幸好没被交警拦住,不然可又是麻烦事儿。”

丁小忧见周经理没回答他,反而盯着他看,目光迷离中带点灼灼的燃烧,随即又闪过一点失落,搞的丁小忧完全不知道这个经理心里在想什么。

原本那点色心,跨进周玫家门之后,也收敛的一干二净。毕竟这是在别人家里,要是这会儿周经理的爱人闯回家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自处。

“经理,早点休息吧,我得先走了。”

周玫站了起来,有些急的道:“小丁,选日不如撞日,我家的酒柜里,有些好酒,不如留下来继续喝两杯?”

“现在?”丁小忧有点拘束的道,“经理已经喝醉了,再喝下去,明天都醒不了。我看你还是早点歇着吧,改天我再来拜访。”

周玫道:“我哪里醉了,就是心里有点不舒服,每天回家,我都会有这种感觉。小丁,算我求你好不好,留下来喝几杯再走。”

周玫几乎是用强蛮的手段,将他留住,带到后厅去,后厅居然有一个私家吧台,吧台后面的柜子上面林林总总放了很多酒,看那一层层上去,越放的高的,就是越珍贵的名酒。

看着一脸错愕惊羡的丁小忧,周玫有点得意的问:“小丁,这喝酒的气氛不错吧?”

“经理是个懂生活的人呐!”

周玫叹了一口气,从柜台最高的一层拿下一瓶,丁小忧常年在酒圈打混,一眼就看出居然是一瓶波尔多酒王。

周玫随后又从中层的地方拿了一瓶普通的葡萄酒,笑道:“喝这酒,应该按照新在先陈在后,淡在先浓在后的原则,这样才能体现出酒王的味道。这瓶波尔多酒王,是波尔多五大名庄之一木桐酒庄1973年的纪念制品,限量酿制。可是就算比它早五十年,1923年的同类藏酒,也未必比它更珍贵,小丁知道为什么吗?”

丁小忧虽然喝过不少酒,认识不少牌子,可要他详细到专业水平,那可真就抱歉了,品位跟不上。他也就知道,一般情况下,同类的酒年份越久,各方面价值就越大。

这时候听周玫问这么有专业水平的问题,尴尬的道:“经理这回真真是难倒我这酒囊饭袋了,不过听经理这口气,1973年应该是个特殊的年份了。”

周玫脸上露出赞赏的笑容,点了点头,拿出一套精致的开瓶器,居然还是崭新未用过的,见丁小忧张大嘴巴夸张的看着她,嫣然笑道:“我今天可是倾尽家里最好的东西款待小丁了,这套baccarat开瓶器,是目前设计得最为科学的产品,国内我没看过,是托朋友从香港花了一千五百块带回来内地来的。

丁小忧接过那玩意看了看,当然,一千五百块,现在已经对他产生不了震荡。那开瓶器套开瓶器包括一枚酒盖戒刀、两支钻头、一个支架以及一支不锈钢锻造的机械式开瓶器主体。结构相当复杂,一共有三只把手,最下方的两只把手用来夹紧瓶盖,外侧的把手则是用来操纵钻头。与普通的开瓶器确实大不一样。

周玫果然是懂酒的人,随即又取出了一支第三代的醒酒器,上窄下宽,修长的瓶颈线条相当典雅。不同的是这支醒酒器的底部更加宽大,最宽处直径超过20厘米,另外瓶口还配有一个玻璃漏斗,方便倒入红酒。

周玫一面又对牛弹琴的介绍着三代醒酒器的进化过程,说这玩意进化的根本目的是让红酒与空气的接触面积达到最大化,同时又不至于让酒香偷偷溜走,去除腥味之后能够把红酒的原味保留下来,达到最高的品酒境界。

罗嗦!丁小忧都快听烦了,暗暗吞了两口涎水,说了这么久,道具摆出一堆堆,连酒盖都还没开,更别说是喝上几口了。

没办法,粗人的想法就是简单,品酒的过程对于他来讲,几乎没有意义,而好喝不好喝这个结果,才是他最关心的。

周玫大概也看出丁小忧喝酒的急切心情了,终于拿起那开瓶器,用酒盖戒刀把封盖的贴纸切开,露出酒瓶软塞;然后把开瓶器套在瓶口,用一只手握紧把手以固定好瓶子;接着用另一只手拉动外侧的金属把手,此时钻头由上至下插入木塞之中,再稍微用力让把手复位,软塞便附在钻头之上从瓶口拔出。

周玫整个开瓶过程一气呵成,十分幽雅,最难得的是,整个过程中,那酒瓶一直纹丝不动,她得意的告诉丁小忧这是为了使瓶中的沉淀不至于混浊,影响酒味。

酒杯的原理跟醒酒器差不多,是水晶制成的,看样子是一套设备,相当精致。周玫先将那一瓶中档的酒如法启开,倒了两杯。随后拿起那瓶酒王,倒了一部分在那醒酒器上。

“先喝新酒,先淡后浓,酒王就让它先在醒酒器里先去一下腥味。这瓶98年产的ch.haut brion也不是凡品呢!来,che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