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生死攸关
作者:戒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849

保镖们虽然有不准跟的命令,但事关主人生死,还是不敢怠慢,远远的开着车尾随着。

丁小忧根本不知道自己将去何处,只是盲目的驱车前行,下意识的躲避着障碍物和行人,红灯停,绿灯行,开了足足有一个多小时,他才发现,车子好象没油了。

停在一处,他推开车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郊外了,这地方他还来过,不远处是西山陵园了,申小茗的骨灰就埋在这里,他曾经来祭奠过一次。

他拾级而上,每走一步,心情都无比沉重。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上去,既不是想祭奠申小茗,也不是想干点别的,总之就是鬼使神差,他就走到了申小茗的墓前。

头脑虽然混乱,可这高山之上的陵园,满地都是坟墓,他居然一下子就找到了。墓前很乱,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扫过了,估计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扫过。

还残留着一点痕迹,大概是刚入葬时的祭品吧?他去远处折了两根树枝来,扫了片刻,总算打扫的有些干净了。

对着坟墓,他的心思倒渐渐理的清了,头脑也慢慢恢复了清醒,他摸了摸怀里兀自挂着的那串玉观音,朝着墓碑拜了三拜:“小茗,死者已矣!你能了解活着的人受到的煎熬和痛苦吗?我曾经对不起你,现在所受的大概就是因果报应的惩罚吧!不管怎么样,我希望你在另外一个世界保佑我,保佑湾湾,早日恢复记忆,我……”

就在这时候,他脑子里突然生出一道非常不祥的感觉,也许是危机太多,也许是神经紧绷,总之他下意识就地一滚,“叮当”几声响,子弹立刻打在墓碑上,溅起碎屑无数。

遭遇危机,他立刻就跟一只恶狼一样,脸上再次露出凶狠的表情,一摸腰,不好,那柄手枪他并没有携带上来,再摸靴子,还好,那柄丛林王还在。

这也是下飞机之后,他的保镖特意给他换上去的靴子。

他用耳朵仔细观察片刻,知道敌人来的不多,最多不超过三人。好在上山的路并不多,只有一条,也就是说,敌人不能从四面八方前来围他。

他连窜带跃,在墓丛中躲闪着,借住墓碑的优势,躲过了杀手的子弹。

杀手用的也是手枪,总共三人,这是他从枪声和枪响的节奏分辨出来的。他摸出那柄丛林王,手心沁出了汗来。墓丛虽大,山上林木虽盛,但他除了一柄刀,再无器械,以一敌三,没有任何胜算,能不能逃命,还得由老天爷来决定。

双方的距离不会超过两百米,想削树枝做飞标,基本上不能实现,一来没时间,二来动作大,难免露出行踪,成为枪靶子。

刀只有一柄,即使他的掷刀之术不错,顶多也就击杀对方一人,其余两人,照样可以把他置于死地。

他开始有些为自己的任性后悔,为什么不让属下跟来,为什么不拿那柄枪?

对方大概也不知道他手里到底有没有枪,按常理推算,如此孤身一人出没,不可能不带武器防身的,知道他的厉害,也不敢太过冒进。

摸索一阵,见对方只是后退,也不还击,微微有些动疑。不过还是怀疑这是丁小忧的诱敌之策。毕竟以一敌三,正面交火绝对吃亏,用点疑兵之计,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杀手终究不是吃素的人,呆了片刻,恶向胆边生,相互打个手势,集体分散着掩尽,居中那人开了两枪掩护,两翼的两人早已进了二十多米,再进时,又与丁小忧所在地拉近了距离,双方几乎已经拉到百米之内的距离了。

丁小忧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自出道以来,他还从来没有这么被动过,哪怕是香梧桐枪击案,除了被内应的敌人偷袭成功外,他也从来没有在火力上吃过这么大的亏。

几乎能听到敌人掩近的声音,他百般无奈,只得回头查看身后地形,这一看简直就要吐血,身后再过几百米,就是陵园的尽头,用白色围墙围到三米左右,简直就是死路一条。

不是说他翻不过那三米的围墙,而是他怎么避开敌人的子弹,从容翻越过去?

三米之墙,他自信能在两秒内纵跃过去,不过两秒时间对于职业杀手来说,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命的是,围墙是什么一副天地,他虽然不知道,但看那情形,该是深谷,说不定还是悬崖,因为上山走了那么远,陵园所在本就是山顶了。

敌人根本不容他思考,似乎已经吃定了他手上没有枪支,逼近的速度更加快了。他已经退到了围墙底下五米左右的距离了,再无可退的地方,眼下唯一可能存在的生路就是翻墙而走。

杀手的推进已经在三十米内,他再也没有时间思考,双手交叉,用尽全力抛出手中六枚一路准备好的石块。

这是他制造错觉的唯一途径,石块脱手,他几乎没有时间考虑有没有骗倒敌人,飞身起步,冲刺,翻墙,顺手策着丛林王,准备来个回头望月。

枪声大作,丁小忧身子有如滚石一样,自围墙往另外一边栽了下去。

天呐,简直是天要亡他,围墙外至少是七十度的斜坡,他整个身子就跟滚葫芦一样,一点都不受控制,不断下滚。

一路磕撞,好在他意识没有丢失,一柄丛林王早已松开,否则的话,即便摔不死,在这样急滚往下的重力势能之下,也被刀割伤流血过多而死了。

终于被他抱住一棵松树,不过也没多大好受,身子重重在树上一撞,几乎撞断了肋骨。

“他妈的……”他脑子一阵眩晕,碎碎念骂了句,随即不省人事了。

说他是蟑螂,一点都没错。躺在病床上不到三个小时,他就苏醒了。按医生的推断,至少要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可他硬是三个小时就醒过来了。

他睁开眼时,看到的不是许甜儿,也不是陈亦欣,而是可心。可心捧着一本书,安静的坐在病床不远的一条椅子上,认真的看着。

丁小忧模糊之间,都不忍心惊动她。因为他发现,原来可心姐一个人的时候,竟是这么安静的一个人,那神情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孩子在玩着她的积木。

偷偷瞥见可心的书名,是一本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看那书褶成的样子,已经是看到比较后面的内容了。

半个小时过去了,可心突然想到点什么,朝他这边瞧了过来,显然是想看看病人的情况怎么样,这一瞧居然看着丁小忧眼睛骨碌碌的,正瞪大着看着她。

饶是可心这样镇定的女孩子,也吓了一跳,捂住胸口,嗔道:“许若谷,你要吓死我啦!”

丁小忧枯涩的笑了笑:“可心姐刚才的样子真好看,我都看了半个钟头啦!”

可心笑着站了起来,合上书,走到床前问道:“好点了没?怎么醒的这么快?饿了吗?”

三个问题,丁小忧不知道回答哪个好,但他的独子替他回答了,适时的咕噜两声,这比任何信号都管用。

可心笑了:“看来是饿了,呐,这里很多水果,你要吃什么,自己挑着。师姐伺候你这一回,帮你削皮去壳什么的吧。”

“我想吃凤爪……”他脱口而出,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想到吃凤爪,随即心下一疼,凤爪是每次吃消夜,湾湾的最爱。

丁小忧还打趣她这是她身上唯一的中国特色。

可心一呆:“凤爪?非吃不可么?好吧,我下去买一点,能吃多少?”

“三两斤吧,可心姐吃不吃?”

可心微笑道:“我不饿。”说着又把病房的空调调了一下温度,又道,“我下去了,你要是饿急了,先吃个苹果解解饿。”

可心就是这么一个女孩子,无论你的话有多么骇人听闻,她都会等闲听之。此刻听到他要吃两三斤凤爪,也不见她有什么大的反应。

她刚出去,负责保护丁小忧的保镖马上进来了,诚惶诚恐道:“属下该死,对不住黎叔临终交代,让二公子受惊了。”

丁小忧知道这是自己任性,与保镖无关。不过自己从围墙滚下来,随后人事不知,为什么杀手没有跟上来补几枪,难道这几个保镖,终究还是赶到了?

他把这样的疑问问出来,保镖们都汗颜无地。

“我们赶到的时候,那几个保镖已经被人干掉了,每人身上只中了一枪,都是要害部位,我们起初还以为是二公子干的,后来才发现你昏迷在那陡坡下面。”

何止是陡坡,再陡一些,他就直接摔死了。他连滚带爬起码摔了四五百米远。

“杀手死了?还不是你们干的?”丁小忧一阵迷糊,伴随而来又是一阵恐怖,那会是谁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