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高柔无力回天 (2)
作者:非?亦?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961

高柔弄巧成拙,反而横下心来,他指向张京喝道:“张京,你当时身在何处?”

张京战栗回答:“犯官当时正在刘大人身边。”

高柔问道:“那你为何不加阻止?”

张京答:“犯官为刘大人下属,不敢多言。”

高柔大哼一声道:“你后来为何又敢多言了?刘龟后来就不是你上司了吗?刘龟与陛下相比,私情与国家相比,孰重孰轻,难道你分辨不出?你身为下属,眼见上司犯过,却不知劝止挽救,是为不忠不义,不辨事理,不明职责,事后你又不督促上司自省自首,反而落井下石,揭发邀功,推卸责任,是为阴险狡诈,卑鄙无耻――张京,我这样说你你可服气?你知罪吗?”

张京不料是这种结果,待要分辩,高柔却已果断判决:“刘龟既对所犯之事供认不讳,甘愿服法,自当依法处斩;张京居心可疑,行为不端,着即收押议罪――现在退堂!”他径直就把案子速速了结了!

明帝心中隐隐觉得有什么不对,他首先想到的是如此一来,还有什么人敢于举报?但他一时又指不出高柔判决的错处,眼睁睁地竟看着刘龟张京被押了下去。

明帝御驾摆起,高柔恭送至观外,末了面无表情地问了明帝一句:“刘龟将被处斩,陛下现在心里痛快了吗?陛下的威严在他眼里不如一只野兔,他的命却只相当于一只野兔,从此陛下的禁苑可以安然无恙了。”

明帝为之气结。

高柔因为刘龟一事心情非常沉重复杂,他送走明帝之后,立刻书写了一篇奏章呈了上去,那篇奏折几乎紧随着明帝车舆到达,显见高柔心情的急迫。

当时禁苑猎杀之罪以杀鹿为最,刘龟只是不幸身为官员首当其冲,因此高柔在奏折中以鹿为例苦苦说道:“圣明的帝王治理国家,没有不以广施农事为当务之举,节俭省用为资财之本的。农事兴则谷粮充盈,节俭行则财物丰蓄,财物丰蓄谷粮充盈而发生忧患的,自古未有。古时候,一个男人不耕作,就有人要挨饿,一个妇人不织布,就有人要受冻。自陛下中期以来,百姓担负各种劳役,耕田者已经大大减少,而近来更加以禁止打猎的法令,致使麋鹿恣肆成群,任意践踏吞食禾苗,处处为害,所造成的破坏程度更加深重。百姓虽然设置了障碍防护,但仍无力抵御。以至于荥阳附近,周围达数百里,一年几乎没有什么收成,老百姓的生命实在值得哀悯。如今天下生财之道甚少,而麋鹿的破坏却极多。如果突然有兵战之事,凶灾之年,局面将无以支撑收拾。惟愿陛下怀先圣之所念,念耕种之艰难,放宽对民间的限制,准许他们捕鹿,并废除打猎的禁令,如此,则百姓长久得济,没有不喜悦欢愉的了。”

高柔随后为明帝算了一笔账:“臣深思了陛下不早捕获这些鹿的原因,当是为了让它们尽量繁衍,然后大取以为军国之用。然而臣私下认为,现在鹿只有逐日减少,而始终不可能再多了。而今禁地之广达千余里,臣计算其中至少有大小虎约六百头,狼五百头,狐万头。假如说大虎三天吃一头鹿,一头老虎一年将吃去一百二十只鹿,则六百头虎一年吃去鹿七万二千头。假如十头狼一天食一只鹿,则五百头狼一年共食鹿一万八千只。小鹿刚生下时,不善于奔跑,假设十头狐一天共食一子鹿,那么在子鹿达到能奔跑的这一个月里,一万头狐共可吃去子鹿三万头。大体一年要吃去鹿十二万只。至于雕鹰之类吃去的,臣还没有计算在内。以此推论,鹿终究无法增加,不如早捕更为合算。”

生态林中高柔的这种算法是否正确很值得商榷,但他拳拳之心可表,奈何明帝不为所动,置之不理。

相比之下,什么能比帝王的私欲更为重要呢?已经有泛滥之势的明帝不但没有理会高柔,而且随后更将兴趣转移到大兴土木,广建宫舍上去了。

这一年明帝兴师动众,不顾农时民情,相继建起昭阳、太极二殿,又建了总章观,修了崇华殿,并广采民女,纵情奢华声乐,忙得不可开交,于是乎,魏国那些明智有骨的大臣在这一年便与明帝开始了一场场争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