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都是病人 2
作者:楚姜      更新:2019-10-11 11:15      字数:3707

他们已经走到了沙滩上,众人自动结成三三两两的小团体,罗敷跟随着左思的脚步,任由海风吹散了刚才扎好的头发。天色暗了下来,灯光下的南海,星光闪烁的天空,分不清哪个更近哪个更远。面对陌生人罗敷会有一种神经质的胆怯,她所有的话语只在大脑里反复酝酿而无法表达出来,主要是左思在说她在听,左思讲那次他在陕北神木采访的见闻,其实她也没有去过陕北,只在电视中见过一道道沟一道道梁的风光。

他们在沙滩上坐了下来,她不是那么容易融入一个陌生的群体,她甚至有着一个小女孩才有的羞涩,他静静地注视了她一会儿,想问问她的工作,她的年龄,但终于什么也没说。她也静静地坐着,刚才为什么要帮她系鞋带?怕自己显得过分小家子气,于是没敢问。

左思忽然站了起来,大声对罗敷说:“我唱一首陕北民歌给你听吧!”

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呦、三盏盏的那个灯,

啊呀带上了那个铃子儿呦噢、哇哇得的那个声。

白脖子的那个哈叭呦、朝南得的那个咬,

啊呀赶牲灵的那个人儿呦噢、过呀来了哩。

你若是我的哥哥呦、你招一招的那个手,

啊呀你不是我那哥哥呦噢、走你的那个路。

她完全被这歌声所攫住,一个外省人,何以能把这歌唱得如此地凄凉和悲伤?从前的陕北人生活贫苦,很多男人赶着骡子替人长途运输货物,一去三月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这其中,就有很多女人和自己的男人分开即是死别,她难过得想起了已经去世很多年的父亲,要是妈妈听见这歌声,不知道要悲伤成什么样子?他看起来,不会超过三十岁,这样的年龄,和她的生活应该不会有太大差别,但是听他唱出这样悲怆的歌声,令她对他既生出探究的好奇又有莫名的恐惧。

她为什么要听话地跟随他,为什么跟着他指引的方向一步步往前走,又为什么像被磁石紧紧地吸引一样要去接近他?她命令自己恢复为一副职业女性的样子,她开始向他介绍她的杂志,并请他撰稿,如果他愿意写专栏,稿费会更高。

他看着她,笑容里是不易觉察的360度扫描,以至于她不断地疑惑自己的衣服是不是哪儿有线头。这是她的强迫症,每天出门,她并不是检查自己的妆容是否精致,而是一定要检查衣服上是不是有线头,若是有,一定要剪得平平整整才出门,要是哪天衣服上有个线头没有剪而出门在外又找不到可以用的剪刀,她一天都会心神不定,做任何事情都无法集中精力。

但她心里明白,显然,他不是在研究她的衣服。何况夜幕已经从容不迫地拉黑了,即使她身上的衣服有线头,左思也应该不会看见,他跟她不过萍水相逢,自此一别或许就是再也不会相见,她这是怎么了?

其他人倒是被左思响遏行云的陕北民歌吸引过来了,大伙儿鼓掌让左思再唱,罗敷趁机走到了几个女同行的身边,他应该是又唱了一首《圪梁梁》和《走西口》才停了下来。

“哥哥我走西口,小妹妹你实在难留,手拉着我哥哥的手,汪汪的泪水止不住地流……”《走西口》用男声唱出来,比女声更有力量,男声高亢而苍凉的穿透力,也更强大。因为这歌声里,是离别,是哀愁,是得不到,是已失去,是此情可待成追忆,是今生一别或许再不能相见。

第二天早上,罗敷并没有在早餐时遇见左思,听人说,他昨天回到酒店后就收拾行李自己坐车回广州了。

罗敷若有所失,那么多人会与自己擦肩而过,但令她感到若有所失的其实并不多。好在回到西安,忙碌的工作让她很容易就淡忘了曾经的深圳之行。

一个星期天,和同事杨幻儿、纪真真去南山的时候,她又换上那双匡威的黑色鞋子。在系鞋带的时候,她的手无意识地停了下来,这鞋带,曾经被一个男人的手系过……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鞋带上反射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光泽,她系紧了鞋带,恍惚中意识到自己的手势又顽强又坚定,简直说得上是一个男人在绑架她。

从南山回来的那个夜晚,她收到了左思发来的邮件,有几张她在小梅沙的照片,海极深,天极深,唯有她的样子,新鲜如刚出生的婴儿,牙齿笑得露出了十二颗。这是她有生以来照得最美的照片,她并没有照片上那么美,她看着照片中的自己,怀疑这个女孩是一个幻影,是左思眼中的幻影。

左思还发来了十二篇稿子,他在邮件里说,都是新写的,保证未曾在任何杂志发过,够开一年的专栏了。他的文字干净利落,有时候,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是又吸引得人要一口气读下去不可;如果他要讽刺某个人或者现象,则会在不动声色中令人哑然失笑。

4

杨幻儿如今是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开路虎的女作家。当然,相对于作家的名头,她更享受人家叫她“杨总”这个称呼。写东西对她来说,素来只是打发时间的一种方式,以前她有大把空闲时间,当然得写东西,现在她一天差不多有大半时间泡在书城的办公室,管理一个书城的任务可比管理一本杂志要庞杂,写东西实在不适合再挤占她忙碌的总裁生涯。

她这样的女人,她的热情、她的生机勃勃、她的永不疲倦,这一切特征很容易把她推向成功。也许再过几年,她的书城会开更多的分店,不过这也得视她的兴头儿而定,谁知道她哪天会冒出一个什么颠覆性的奇思妙想?

杨幻儿出生在四川的一个小镇。高一的暑假,她17岁,在小镇湿润的夏日绿荫中,她大胆地吻了坐在教室后座的那个男孩,这个吻酸甜的气息令她格外虚空。等她改天找到那个独自在家的男孩时,熟稔地脱掉了身上唯一的裙子,夏日的午后,空气中的气息如此暧昧,那个男孩模仿她脱掉了自己的衣服。等到暑假结束,她就不得已快速地长大了,因为除了不再是一个处女,她还做了一场可怕的流产手术。她没法再上学了,在外面躲了一个星期,她无法说服自己再回到父母家中,也无法说服自己再回到学校。跟着镇上的一个同龄姐妹,她坐上了开往广东的长途火车。

在广州的一家饭店做了三个月的服务员后,她出色的表达能力挽救了她,没多久她就成了饭店的大堂领班。

在住着六个女孩子的逼仄集体宿舍里,幻儿独自躺在单人床上的那些夜晚,忍不住用手抚摸自己的身体。对一个男人身体的渴望让她常常浑身滚烫,就如有一团火要把她点燃,有很多个下雨的夜晚,她独自走在广州的街头,直到把自己淋得精湿才回到宿舍,同宿舍的另外几个打工妹都把她当成一个疯子。

半年后,广州的报告文学作家黄桦到她们饭店吃饭时认识了她,三言两语眉来眼去,她就随大作家去了——他不是她的李靖,她也不是红拂,杨幻儿仅仅只是强烈地需要一个男人,而作家黄桦嘛,身边暂时需要一个女人。

黄桦一个人在广州工作,他们很快开始了同居生涯。作家的收入还不错,足够两个人舒适地生活,而煮饭洗衣服做爱用去的时间确实有限,一旦解决了性的饥渴,幻儿还是一个有追求的女人,爱看书的她读起了黄桦的书和杂志,杂志中的文章似乎都是一个套路出来的,她觉得这些情情爱爱的故事很好写,她于是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一个第一人称的情感口述,再按照某杂志上的地址投了稿,而这个首投随即令她自信横生,因为编辑亲自打来电话说她的稿子被采用,还“亲爱的亲爱的”叫个不停地鼓励她千万要不断地写下去。能发表文章还能赚取千字五百的稿费,幻儿欢喜雀跃,她一篇一篇地写,反正那些爱情变个花样就是一篇故事,很快,幻儿就成了杂志界声名鹊起的新星,她几乎受到每个流行杂志编辑的欢迎。

过年的时候,黄桦飞回老家陪妻儿,陪着陪着就说留在家里不出来了,让幻儿好自为之。幻儿也不着急,黄桦留下的钱够她花一阵子的,何况她还拿着稿费呢。就在幻儿的稿费花得快青黄不接的时候,黄桦的朋友诗人阿濛忽然登门拜访,幻儿习惯了在家只穿内衣,她透过猫眼向对方喊话,知道了阿濛和黄桦的关系后便大大方方地开了门。诗人阿濛就那么面对着只穿一套黑色蕾丝内衣的幻儿,他被一股力量吸引着进了屋子。她假装客气着说去穿衣服,阿濛说不用,他抱住了幻儿,幻儿有那么一秒钟想过自己应该矜持点儿,但她还是轻易地就在男人身下化作了一汪水,这导致她很难拒绝阿濛的怀抱,尤其这个男人还有着诗人的光环。

三天后,幻儿跟着阿濛到了北京。和广州的黄桦从来不带她出去交际不同,诗人阿濛几乎走到哪儿就把幻儿带到哪儿,她被称为诗歌界第一“尖果”。果儿,是此地的诗人们对美女的叫法,“尖果”,当然就是顶级美女的意思了。这个圈子,确实没有多少美女,僧多粥少,狼多肉少,诗人们为了方便交际应酬,对一头母猪也会叫“果儿”的。幻儿也开始了自己模仿阿濛写诗的日子,反正周围诗人那么多,她爱模仿谁就模仿谁,她的生命从来没有活得这样有尊严过,又是诗人又是果儿的,太他妈牛逼了!幻儿特别有语言能力,这就是无论走到哪儿,不出三天她便可以学会当地骂人的粗口。

在北京大学的百年讲堂里,她跟一大帮诗人一起跳上讲台,拿起打火机表演纵火上身的行为艺术,并且朗诵自己的诗《火》——

我是火

华氏10000度

我是火

最爱烧灼你的皮肤

我的普罗米修斯啊

来偷我吧

来盗我吧

看着中国最牛大学的学生们被自己踩到了脚下,幻儿心花怒放。有个博士生来找她谈诗,并坦承自己要写一篇中国当代诗人研究的论文,幻儿顺便也把那个博士给睡了。幻儿没能上成大学,致使她有了一种情结,对名牌大学的男博士,她的目的总是非常单纯,那就是睡了对方。她相信,睡多了,自己身上就会熏陶出名牌大学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