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这样你就可以把我拖在掌心了
作者:绝代尽初      更新:2019-10-26 11:49      字数:2436

而每当她示意性的看向那个懵懂的美男时,对方都会对着她扬起标志性的笑容。

朝暮几乎每次都会晃眼。因为那张脸,笑出来的效果,只会是惊艳,他的容貌已经不是倾城倾国可以描述的清的。

用朝暮的话说,那就是,所有描绘人最美好的词句用在他身上,都是对他的一种亵渎。

像是罂粟,明明毒性极强,却让人自甘堕落,甚至会为了他的一记眼神而放弃一切。

朝暮写完后,看着他的漂亮的眼睛,“这是你的名字,你,记住了吗?”

尽倾城摇头,很诚实,“第一个字记住了,后两个字还不会。”

朝暮又一笔一划重新写了一遍。

尽倾城点点头说:“看清楚了。”然后拉过朝暮的手,在她手心里认真地写下了尽倾城三个字,抬起头来开心地问:“小朝暮,我写的对吗?”

朝暮点头,自己也不自觉的被他的开心感染,笑道,“要不要学学我的名字?”

意料之中的,尽倾城很开心,就大咧咧的将手摊开在她面前,白皙修长的手仿如白玉,在月光的照耀下更是折射出清冷的芒,好看的不可思议。

朝暮现在真的觉得,这个人简直就是上苍的宠儿,几乎把所有漂亮精致又强大的东西都赋予了他。

她甚至觉得,就连季无城和他同台出现,都不一定会获得比他还要多得关注。

朝暮伸出手,一手托着他的手背,另一只手伸出一根手指,在他手心写着两个字。

写完后,朝暮还没问他学会了没,手心就是一阵发痒,像是羽毛在轻轻浮动,很轻很浅,仿佛会随风飘散一般。

尽倾城写完后,没等朝暮说话,就已经笑了,嘴角的笑宛如圣洁的雪莲,很纯洁,很美好。

他说,“小朝暮,我记住了。”

他确实是记住了,学会的第一个字是尽,这是她的姓。

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倾城,这是她亲自为他取的名字。

而真正记住的,却是朝暮,这是她的名字。从此,檐前铃动,花落如飞,终夜漫漫,漏声残断,便再也忘不掉了。

他完全睁开的眼睛形状漂亮如画,眼白干净明亮,瞳仁黑润如深海珍珠,眼睫毛很长很密轻轻颤着,勾得人有种去伸手捕捉触碰的冲动。

他看着朝暮,漂亮的眼睛不经意间也充满着迤逦的魅惑,在深夜里闪烁着不同于人的明亮光芒,明明让人觉得清绝瑰丽,却异于常人的美丽更能蛊惑人心。

朝暮几乎被他的眼神看的无所遁形,她移开目光,想到他现在的住处,不由得一阵无奈,手臂抬起,小臂遮住眼睛,嫣红的唇瓣却是张张合合,“你还是别回去了,留在我身边吧。”

尽倾城还没开始高兴呢,就听见了朝暮阴森森的声音,“要么是一只小宠物,要么是玉佩,自己看着办!”

尽倾城:……

然后朝暮就看到前一秒还是妖孽美男的人下一瞬间就变成了一只……小狐狸。

小狐狸不大,相反还很小,展开来看也就是巴掌大小,缩成小小一个白团,眼睛是奇异的冰蓝色,好像万里冰川纯湛剔透,委屈的看着朝暮,堪堪有了拳头大小。

朝暮被他那控诉的小眼神看的一乐,伸手将他托起来,笑道,“变得这么小做什么?我都不好抱你。”

尽倾城摇着狐狸脑袋,说的头头是到,“这样小朝暮就可以把吾拖在掌心了。”

朝暮笑了笑,“这样不方便,要是我不小心伤着了你怎么办?你还是蹲在我肩膀上吧!”

尽倾城没有说话,一人一狐对视了许久,小狐狸忽然一跃而下,四只小短腿在床铺上一步轻一步重的爬到枕边,身子一个舒展,再之后就蜷缩成一个团,探出脑袋对着朝暮,“吱。”

不论是姿态还是叫声都相当地萌化人心,朝暮忍不住搔了搔小毛团的下巴,结果小家伙相当受用地配合着抬起了脑袋,露出了长着一撮白毛的下巴,冰蓝色的小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昭示着他很舒爽的心情。

朝暮躺下,手不自觉的就在他身上捋着,顺毛顺的可熟悉,尽倾城被她顺毛顺舒服了,眼睛眯起,一副享受的姿态。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得很快,但不可否认的,这一刻,床上的一人一狐睡得很甜,相处的极为融洽。

即便是在睡梦中,那个熟睡的人儿也不忘用手给那个白团顺毛。

第二天季无城看到朝暮肩上蹲坐着一只小狐狸,脸色都黑了,整整一天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自己不出来,也拒绝朝暮进去。

朝暮抿了下唇瓣,站在季无城门前,神色莫测,她曲起的手指就距离那张门毫厘的位置,却一直没有敲下去。

她也知道季无城为什么生气,季无城的修为已经恢复了八成,阵法虽然让他无法听到两人的谈话,但季无城很聪明,再加上白天朝暮想去南风馆的行径,他几乎就已经确定了那只肩上的漂亮白狐就是那个极品。

季无城可以闹,可以生气,可以愤怒,朝暮可以理解,却并不代表她就会接受季无城的这种幼稚行为。

她没有时间可以这样挥霍。

她现在的生命就像是一个沙漏,每过一天,少一天。

虽然她每次都不把天道放在眼里,甚至是说她与天同寿,就算死了也会重新凝聚魂魄,再次复活,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已经把自己给作死了。

朝暮在门外站了许久,最终攥紧了拳,缓缓的放下了手,她的头颓然的垂下,向后退一步,就打算回到自己的房间。

可下一瞬,身前传来开门的声音,而季无城的身影就斜倚着门框,抱臂看着她,语气凉凉的,“站了那么久,这就想走了?”

他身穿月牙白锦袍,腰束玉带,温润如玉,雍容雅致,只是脸色不是那么好。

朝暮抬头看他,唇瓣动了几下,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季无城叹了口气,侧过身来,盯着朝暮的发顶,“进来吧。”

说完转身就走,所以他没有看见朝暮那一瞬间嘴角勾勒出的笑意,狡黠的和那只小狐狸有些像。

朝暮进来的时候,很识相的把门给关了,然后旁若无人的走到临窗的座位上,毫不客气的坐下,还顺手给自己倒了杯茶。

“你没猜错,小狐狸就是南风馆里的那个极品,他原身是一块玉,一直跟在我身边,昨天跟我跟丢了,被人骗了去,你拦着我没去找他,他感觉到我的气息后连夜找了回来。”

当然,也给季无城倒了一杯,伸手递给季无城,目光很坦诚,“事情就是这样,要打要骂随便你,但是不许不理我,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打我的时候时候不要打脸,当然,如果你想骂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