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北欧之行
作者:四夕言鱼      更新:2019-11-13 13:10      字数:4057

江靳玖一行人的旅行顺利进行着。

因为他们都追求自由随心,不想像赶趟似的匆匆而过,不带走任何东西,也留不下任何印记,所以只是敲定了要去的几个国家,也查明了交通路线,却并没有早早买票。

正好大家要么是老板,要么是学生,墨轩在剧社的工作可以用手机联络,江靳玖年前的工作行程也都完成,故而各自的时间也都还算充裕。

他们本以为在俄国至多只需要逗留两日,谁知一下竟待了五日,游览了莫斯科的红场、克里姆林宫、列宁墓、亚历山大花园,又在保尔的强烈推荐下去了圣彼得堡,逛了夏宫、冬宫、十二月党人广场等,其中的冬宫是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艺术精品无数,他们在这里欣赏到了数不胜数的历史珍藏和人类瑰宝,尤其是孔雀大钟、达?芬奇的圣母画像、伦勃朗的《浪子回头》这几样,带给了他们无限浩瀚的想象。

就好像,历史从未远去,艺术触手可及。而原本无精打采的生命,其实是再精彩不过。

到第六日时,他们终于从俄国离开,踏上了去北欧的旅程。

他们将北欧之行选定为四个国家,依次是芬兰、挪位、瑞典和丹麦,一路都玩得十分尽兴。

不过出门在外,即使没跟团,不用被导游催着“赶行程”,想出去玩儿就在外面浪一天,想待在酒店休息就宅着,但时间久了,也还是会觉得疲惫,这也是人不可能一直流浪的原因。

再自由的浪子,也有泊岸的一天。

加上饮食上的口味和习惯确实不怎么一样,十来天之后,不语就觉得疲惫得不行,还疯狂想念起国内的美食,红烧肥肠小龙虾,宫保鸡丁大猪蹄儿!

于是,这天午休时间,他用标准的“葛优瘫”姿势,四仰八叉地赖在于连的房间里,撒起了娇:“于哥,咱们明天就回国,好不好?你的不语弟弟真的好想家,满涨的归国之心、思乡之情,几乎要让我热泪盈眶!”

于连正端坐在书桌前写明信片——因为苏冬枣一直没给他发过消息,他只能看着江靳玖这小子借着猫的由头,天天晚上跟那漾聊得颇为投机,时不时还耍点心照不宣的小浪漫,于是,他,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决定也文艺一把!这样决定之后,他便主动给苏冬枣发消息,问她要不要来自异国他乡的明信片,如果要,那他就寄给她。

总算苏冬枣没有拒绝,还颇为惊喜地说“谢谢于哥,能认识你真是太好啦”。

听着她甜甜的声音,或多或少让于连的心里受用了一点。之后,他便每到一个景点,都会给她写一张明信片,写完就四处寻找邮筒。

明信片上的内容并不丰富,也琢磨不出暧昧与深情,有时候是几句应景的诗,有时候只是几句诸如见了什么、吃了什么之类闲聊的话,甚至有时候只是画个简单的表情,再加一个简单的落款。

可就是这样简约至极,乃至于毫无意义的明信片,他却真的做到了每天都寄,一天不落。

就应该这样的,说出去的话,就应该兑现。就像那些曾认真互许真心的爱情,说了要一辈子,又怎么可以随意中途而退。

不语在旁边絮絮叨叨时,于连就在明信片上,用铅笔描了一副佛莱姆小镇的素描画。

佛莱姆是挪威的一座小镇,因为其纯净的自然风光,被人们称为“离上帝近的地方”。于连觉得这里的纯净,与苏冬枣带给他的感觉是相似的,都一样令人惬意,都一样清爽。所以,他想将它画下来,与自己的心思一起,托明月寄给她。

画完最后一笔,他举起来放在灯光下仔细看了看,觉得自己的画工有点生疏了,但总算还过得去。

他将明信片贴上邮票,只等明早寄出去,这才想起旁边还有个不语,便回答道:“我什么时候回国都行,你问问墨轩和酒的意思吧,如果他们没异议,那我们就返程。”

不语“噌”的一下从沙发上窜起来,开心道:“墨轩是我的小迷弟,我说任何话他都不会有异议啦……”

于连挑眉:“你确定?”

不语歪头得意一笑:“我确定……他打不赢我,嘻嘻嘻,所以就算他不同意也没关系,我才没在怕他呢!”他又皱起眉,“不过酒哥倒是有点难搞,因为我上午在他房间玩,他和那漾小姐姐视频聊天时,好像说到了童话王国什么的,还说很想去……要我说,酒哥还真够机智的,借寄养猫为由,行撩妹之实,每天都视频!”

“嗯,他这种天天都视频的行为,确实有够过分的。”于连也有些不满,凭什么他就有小姑娘可以视频,而自己却没有!哼!

不语又道:“不过就算天天视频也没用,酒哥太矜持委婉了,总是不敢戳破窗户纸,天天都只说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听得我都替他急,拜托,哪个小姑娘愿意听你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在那儿说什么童话王国啊!想表白就尽管上啊!”不语一副大开了眼界,又怒其不争的表情,“啧,无知少男动起春心,可真纯情。”

“……”于连不敢应话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和江靳玖差不多,撩妹手段的战斗力几乎为零,这半斤八两的,就谁也别笑话谁。

他和江靳玖都不知道的是,在两个小姑娘的心里,他们是行走的荷尔蒙,是不用刻意撩,就已经撩得飞起的男神。

只是他们不自知,她们也不敢挑明。

不语来到江靳玖的房间门口,抬手叩门。

江靳玖正在房间里翻着一本书,听见敲门声,扬声问道:“哪位,于哥还是墨轩?”

不语笑嘻嘻:“是你最可爱的不语,来找最亲爱的酒哥啦。”

“哦,”江靳玖重新低下头去看书,“他不在。”

不语:“……”他酒哥,好绝情一男的。

“江靳玖,我知道你在家,别躲在里面不出声!”不语雪姨附体。

江靳玖被他吵得没办法,只好将门打开一条缝隙,但没打算让他进来:“有事?”

“酒哥,外面冷,你让我进去说呗。”

“冷就长话短说。”江靳玖十分干脆地拒绝了他的请求。笑话,如果真让他进来,说不定今晚他会赖在这儿睡,赶都赶不走了。

不语想往里面挤,没挤赢,只好站在门口委屈巴巴地答道:“我想家了,我想明天就回去……”

他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再爱玩,再爱闹,也会想家。

江靳玖能理解他,不觉放缓了声音:“那你于哥和墨轩怎么说?”

“于哥是怎样都行,墨轩的意见不用管啦。而且我已经看了机票哦,明天的票大把的有哦。所以,现在我只需要获得你的同意,就可以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啦。”

不语话音落下,隔壁房间的墨轩刚好吃完一袋气味较大的零食,开门出来扔垃圾,就正好听见不语的这番话……什么叫“墨轩的意见不用管啦”?敢情他脾气好是好了点,那就没有一点人权了是吧?!

沉静的墨轩,温文尔雅的墨轩,忽然爆发了,又气又急地冲过来,抬手一把揽过不语的肩。

不语还以为墨轩跟他哥俩儿好,想来个爱的抱抱呢,谁知下一刻墨轩就用手弯勾住他的脖子,开始拳打脚踢……

不语:???是他做错了什么,还是墨轩疯了?嗯,一定是墨轩疯了。

对付一个疯了的人,那就没必要讲什么兄弟义气了,对吧?撸起袖子就是揍啊!于是,不语也开始还手,俩人跟幼稚园的小朋友一样缠在了一处。

而在他俩撕扯的时候,江靳玖就靠在门上思考不语的话。要说提前回国,也不是不可以,虽然原定的北欧之行还有一处地方没去,但他们这次出来玩,讲求的就是自由和随性,通俗点讲就是佛系观光,不然若也按照旅游团那种玩法来,早就可以结束旅程回国了。既然已经随性游玩了,那随性提前结束旅程,似乎也正常。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其实不止这一点,而是还有……他发现自己有些想念家里的猫了,还有帮他照顾猫的人。

他承认,非要把猫留给她照顾,的确是他存了私心,想借这么个由头与她视频,即使不在家也能天天见到她。

他本以为这样就够了,可末了却发现想要更快地更进一步。就像食髓知味、得寸进尺永远是人改不了的劣根性,达到了一个小目标,就会开始建立下一个目标,而他,也没有逃过这个规律。

以前抬头不见低头见时还没觉得,哪怕出差也还是同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内,而现在一下分开十多天,每天视频看着她巧笑倩兮的模样,却又无法触及,他便真真切切地想念起来,更挠心挠肺了。

况且,国内的冬季虽不如北欧这样冰冷,但夜里寒风的威力也不容小觑,每到国内晚上十一点的时间,他在这边无论是在干什么,都会忽然走神,然后担心起她来:也不知道这么晚了,她的单车有没有再出问题,手是不是冻得通红,人安全回到家了没。

现在不语建议提前回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其实也是正中他的下怀。

“不语。”他叫了一声。

正跟墨轩打得火热的不语抽空,回头应了他一声,谁知这一分心,就被墨轩揪掉了一小搓头发,痛呼出声,与之撕扯得更厉害。

“既然大家都没异议,那明天就回国吧。有事微信群联系,你别再来敲我房间门。”江靳玖说完,便打算关门,想到了什么,又好心叮嘱了一句,“你俩悠着点儿,要打去练舞室打。”他知道这家酒店的设备非常齐全,不仅为男士准备了吸烟场所、健身房等,还为女士准备了练舞室,而面前这俩人互相撕扯头发的样子,想必也是没资格进健身房的吧?

而不语听见这话,眼光一亮,颇为惊喜地说:“哈哈哈,酒哥,没想到你也看《紫禁之巅》啊,哈哈哈!我喜欢晴天,你呢,喜欢晴天还是天蝎?”

江靳玖:“……”他“砰”地一声关上门,任不语一边与墨轩缠斗,一边嬉皮笑脸地鬼喊鬼叫。

什么晴天,什么天蝎,什么《紫禁之巅》,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闭嘴吧,神经病。

回到桌前,江靳玖拿起之前阅读的那本书,翻到扉页。

那是他要送给那漾的。

首版《安徒生童话》,市面上几乎已经绝迹,他也是机缘巧合之下,在与于连他们分头游完时,偶然走进一家充满复古气息的老店铺,才得到的。

因为上回她找不语和墨轩要签名时,于连没在,所以今天上午得到这本书后,他特意去找于连补上了,又重新让不语和墨轩签了一份,这下,她想要的四个签名便集齐了。

虽然不是很乐意她收藏其他男人的签名啦,但既然她喜欢,他就还是会顺着她,帮她满足这个小小的心愿。

他在那三个签名旁边,郑重地写了一句话,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to那漾:

祝福你能遇见喜欢的王子,也有接受王子爱慕的勇气,然后与他像公主和王子一样,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江靳玖

只是此时的他,怎么也没料到,这本书要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送出去,而那时候,这本书、这句话,似乎都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