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法庭辩论
作者:日知香      更新:2020-04-03 04:20      字数:3021

知香醒来,不见了凌涛,赶紧跑下楼。

见到他和陈光坐在客厅里,她舒了一口气。

凌涛面色苍白。陈光的模样比他还要憔悴。

电话响了。陈光接电话。

“洪律师......什么,强奸罪?怎么通奸又变成强奸了?”陈光问,“哦......哦......知道了,我问问他,等下给你回电话。”

他放下电话,对凌涛说,“那对狗男女威胁说,如果你不肯赔偿一个亿,他们就到法院告你通奸罪。洪律师说刑法里没有设立通奸罪这一罪名。他们又改口说要告你强奸罪,说什么证据确凿,有录像资料可以证明。如果你不肯给1个亿,他们就不仅仅要到法院告你,还要把这录像资料发布给媒体。洪律师要我问你是私下和解还是上法庭。”

“录像?”凌涛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醒过来之前做过什么!所记得的就是脖子上好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然后就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迷魂药,一定是迷魂药!”张阿姨在厨房里大声说,“他们对你下了迷魂药,所以你才会什么都不知道。”

怎么现在才想起来?昨天光顾着争吵、辩解、伤心,都忘记详细提起这件事情了。凌涛站起来,说:“马上上医院,我要对身体进行化验,如果真有迷魂药成分,我们就到法院告他们蓄意陷害!”

“都过去快10几个小时了,还能不能查出来呀!”陈光忧心忡忡地说。

“查一查总比不查好。”知香说。

陈光通知了律师和处理昨天事件的警察,请他们到医院做个见证。

化验的结果,凌涛体内有残留的三唑仑、曼陀罗、银杏精等迷药、催情药成分。

“但是这个不能证明你是被他们下的药,因为没有当场化验。”律师说,“所以最好等着他们起诉你,这样举证的责任主要归他们。”

因为凌涛不同意1亿的赔偿,那对夫妇真把凌涛告上了法庭,要求判其强奸罪,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万。凌涛这边的人根据原告的诉讼内容和证据,积极准备辩解资料。

据陈光了解,那对夫妇来自东北,是10几天之前才搬来的租客。女的叫李珊,之前在东北经营一家足疗店,刚在小区12公里处盘下一家足疗店。男的做药品批发生意。从工商局的报税资料来看,男的的公司营业额并不大,一年也就30万左右。女方足疗店是200平方米,这样的店面一个月毛收入3万就不错了。

法院在1个月之后开庭。

原告律师陈述诉讼理由:凌涛在撞伤女当事人李珊之后,趁送李珊回家治疗的时机,猥亵并强奸了李珊。

他提供了两组证据,一组是捉奸现场,李珊体内有凌涛的dna残留证明。第二组是录像证明。

那个录像显示,凌涛背对着摄像头赤裸全身走向床上的李珊,李珊坐在床上惶恐地呼叫不要,而凌涛并没有停留,径直朝床上走去,最后倒在女方的身上。

录像资料也就这短短的1分钟,之后就没有了,据说是当时李珊家里电源突然跳闸,摄像机拍摄中断。

洪律师问李珊:“请问你从事什么职业?”

“我经营一家足疗店。”

“请问你足疗店一个月的收入是多少?”

原告律师站起来反对,说这些问题与本案无关。

洪律师说:“李珊租住的房子月租是5万元,据我了解,李珊夫妻目前每月全部的收入没有超过6万,这样的收入租这么贵的房子,我认为他们租房的目的可疑。这是我在李珊老家公安局拿到的档案资料,李珊夫妇有过利用捉奸的方式敲诈当事人的记录。我认为这次原告也是用同样的方式在敲诈我的当事人。”

“反对无效。”法官说。

“我的当事人有不少积蓄,租这样的房子对他们来说很轻松。他们来上海是本本分分做生意的,过去的事情不代表现在就是如此。辩方律师律师的假设毫无根据。”原告律师说。

“辩方律师如果认为原告在敲诈,请提供确凿的证据。”法官说。

“李珊夫妇要求我的当事人赔偿1个亿,如果不肯赔偿,就威胁要把录像资料公布给媒体。这固然会毁坏我的当事人的形象,但是同时更会毁坏李珊的形象,我认为,一个正常夫妻是不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的。这是原告提出这要求的时候的录音。”洪律师说完播放了一段录音电话。

“反对!”原告律师说,“当时我的当事人在气头上,说这样的气话是可能的,而且辩方律师只是截取了其中的一段,不足以说明问题。更何况这段录音泄露了我当事人的隐私,不能作为证据。”

“电话录音是无效证据,请辩方律师提供有效证据。”法官说。

“我当事人被李珊要求送回家以后,又被李珊要求用热毛巾敷受伤的脚。我的当事人在蹲下来给李珊热敷的时候,遭到了偷袭。这是我当事人的体检证明,他的后颈发现了针眼的痕迹,针眼附近的组织和体内血液的化验结果显示含有多钟迷魂药和春药的成分,我的当事人随即失去意识,在醒过来之前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一无所知。所以如果他有什么行为,是因为受到了药物的控制,是袭击人的蓄意栽赃。”洪律师说。

“辩方律师提供的体检是在事发17个小时之后,凌涛已经离开现场,他完全可以自己制造这个针眼,自己往自己的体内注射所谓的迷药成分。所以这个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原告律师说。

“这个证据真实性无法证明,不予采纳。”法官说。

“如果说这个化验结果不足以证实我当事人的清白,那么原告所提供的录像资料正好证实了这个化验结果的真实性。”洪律师说完,转向原告,问道:”李珊,请问你要求原告送你回家,是把你送到客厅的沙发上还是二楼卧室的床上?“

李珊迅速地眨了几下眼睛,说道:”当然是床上。“

”这就不合常理了。你让一个完全陌生的人轻易进入你的卧室,这本身就具有诱惑性。“洪律师说。

”我认识凌涛,他是大名鼎鼎的明星,所以很信任他。“李珊说。

”那么他是在什么地方脱光衣服的呢?“洪律师问。

”当然是卧室的门口,然后就扑上我。“李珊说。

”现在是大冬天,我的当事人脱光所有的衣服大约需要3分钟,而这3分钟,你有充足的时间完全可以伸手摁床头柜上的红色报警按钮,你为什么不这么做?“洪律师问。

“我,我不知道那里有个按钮,我刚刚搬过来,不知道那个按钮有用。”李珊狡辩。

“好,就算你不知道可以报警求助,那么我的当事人倒在你身上的时候,双手并没有去拉你或者拽你,而是紧紧的放在自己身体的两边,你为什么不推开她,而是用自己的两只手抱住他的身体?”洪律师问。

“我,我当时慌神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李珊额头上冒出汗水来,她越来越紧张。

“大家请看录像。”洪律师让工作人员播放录像,解释道,“我的当事人从门口走到床上总共有大约4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里,他的双手始终捶在自己身体的两侧,从来没有动过,就像是木偶人一样。就算是他倒在了床上,两手也没有任何动作,仍旧是僵硬地摆放在自己身体两侧。请问这是为什么?他要强暴一个女人,难道不要伸手去触摸那个女人吗?难道不要举起双手去制服女人的反抗吗?难道不要伸出双手去扒女人的衣服吗?”

旁听席上哄堂大笑,窃窃私语。

“请肃静!”法官用锤子敲了一下桌子。法庭安静下来。

洪律师说:“这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当时完全是一个没有自主意识的人,只是一具行尸走肉,为什么,因为他被注射了迷魂药,完全失去了自主意识。而且,正因为他是一个不能自由动弹的人,所以根本就不能主动实施原告所说的那种行为,录像才会突然中断,避免真相败露!”

”每个人都有特殊的癖好,可能这就是他的癖好呢。“原告律师说。

“你这就是毫无证据的假设了。”洪律师说。

经过几轮辩论、原告律师对凌涛的盘问以及证人的证词,法官宣布休庭,商讨后再公布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