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谁还能没个初恋
作者:荀勺一      更新:2020-04-03 10:10      字数:2340

蜀是中国西南古代民族。大致是从商代到战国后期,主要活动在四川盆地的西部。古蜀人先祖为蜀山氏,是先秦时期一个不同于华夏族群的古老民族。“蜀”字最早发现于商代的甲骨文中,据记载武王伐纣时蜀人曾经相助。蚕丛建立蜀国,称蜀王。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前316),秦灭蜀,置蜀郡,蜀人很快被中原民族同化。后世以族名称呼其所活动的地区。(以前粘贴复制百度百科~)

下了飞机的李耳就跟第一次春游的小学生一样,东看看西看看,一脸的兴奋和好奇。

身边的华新也是一脸的无奈,虽说她不会问自己为什么也要来,但是,是沈臣风叫她来的,她就来了。

一种类似于亲人般的绝对信任感。

虽然是秋天,但是重庆依旧是热热的天气,一路上,李耳就没有从路边的短裙妹子的大腿上移开过,身边的华新居然有种酸酸的感觉。

华新拧了一下李耳的胳膊,“喂,眼睛都快掉下来了。”

李耳惺惺的笑道,“一直听说,一直没见过,嘿嘿。”

“有什么好听说的,不都是人么?难道你在这有认识的人么?”

李耳一方面惊异于华新的直觉,一方面似乎心里某个柔弱的地方被触碰到了,“有个…嗯…怎么说呢…算是个故人吧。”

华新一听,肯定得说道,“是个女人吧。”

李耳淡淡的苦笑一声,“嗯,前女友。”

华新的心似乎被轻轻的戳了一下,她看的清李耳眼中的温柔,“能告诉我你俩的事么?”

李耳陷入了回忆。

当你决定放下,不再去思念某个人,而且你做到了。但是,回忆一旦被勾起,回忆肆虐的感觉着实痛苦。

李耳缓缓说道,“我和她是高中同学,那时候呢,并不是在一个班。那时候年级人很多很多,一个班七八十人,一个年级三十多个班。

第一次见她,是在食堂。其实,说起来,她并不是很漂亮,个子不高,还胖胖的,眼睛很大很亮。她有个习惯,就是在水池左数第二个水龙头洗饭缸,每次每次,都是在那个位置。

当时,最开始就是好奇,因为总会在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时间看到她。

然后,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后来,突然有那么几次看不到她,还会想。

你也知道,那时候,升学压力大,天天忙着看书看书,心里总有个寄托。

就这样,高中就这么默默的看了她两年半,一直也没敢告白什么的。中间也有几次偷偷摸摸的打听她的名字,不过,都草草了事,那时候就想,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何苦去打扰人家呢。

不过,巧的是,有一次期末考试,因为都是座位按照名次整个年级排嘛,她就坐在了我的位置上,那时候,我才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叫何煜。

真的,那时候,我真的觉得上天对我真好,那次,我还在桌子上贴的名牌号上留言,和她互相鼓励,她还说了句英文,不过,我已经忘了写的什么了。

就这样,高考毕业了,我如愿考上了医学院,而她,来了这里。

高考结束后,我千方百计打听到了她的手机号,然后,告白,接着就是追求。

你敢信,我就偷偷见了她一次,她可能也知道是我,然后我俩就恋爱了。

那时候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最幸运的人了,考上了自己想学的专业,追到了自己喜欢的人。

告诉你,其实,以前我一点都不熬夜的,她喜欢熬夜,我就陪她,我也开始习惯熬夜。我曾经把我俩互相发的每一条短信都写到本子上。那时候,她喜欢写信,我就每周都给她写信,明明一个电话一条短信就行的事,我乐不此彼。

可能就是异地恋,伤心的时候我没法安慰她,开心的时候我没法陪着她,生病的时候我没法照顾她,有困难的时候我没法帮助她。

有的只是,电话两头空空的话语。就算这样,我依旧很坚定,我们会在一起,会结婚。

那时候,我幼稚,觉得电话和短信,还有永远都不是出现在身边的安慰能维持着我们撑过三年。

没有外人插手的情况下,还是没撑过时间和空间。”

自始至终,华新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那么静静地听着,嫉妒,羡慕,失落,怜惜,五味杂陈。

李耳接着说道,“那时候,我可是班里出了名的痴情。我也觉得我做的很好,可是,想来,我一次都没有去找过她。有的,只是寒假暑假匆匆的一顿饭而已。对啊,我是从来没大声跟她说过话。我也没有在她跟我吵架的时候跟她对呛,我也拒绝了好几个追我的妹子,我也从来没有断过一星期一封信的承诺,我也曾经整整一个学期,每天准时6点半打电话叫她起床。

可是,我一次都没有去找过她,明明坐30小时的火车就能见到她,可是这么多年,我一次都没去过。在她如愿以偿评上学生会主席的时候,我也不能当面祝贺她。

后来我想明白了,她要的不是承诺,不是信,不是叫她起床。她最希望看到的,就是突然有一天出了教室门,看见我傻乎乎的站在那,哪怕一个学期一次,一年一次也好。

可是,我一次都没去过。

这么久,我可能耽误了她吧。后来,直到现在,我有无数次冲动想要找她,给她打个电话,哪怕不说话,听听她的声音也好。

都没有,不是我不想她,也不是我不再喜欢她了,可能,如果,没有我,她会过得更好吧。这样,不就很好了么。”

华新偷偷擦去眼角的泪,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段历史呢。我还一直觉得你就是个屌丝呢。”

李耳没有顶嘴,仿佛还没有从回忆中走出,“对啊,我就是个屌丝。一直倒霉,父母双亡,亲戚都把我当成灾星,我靠着辗转各个福利院才活这么大。虽然,都结束了,我还是觉得,那段时间,可能是我最好的时间了。

所以,当我第一次触碰到灵界,我并不是好奇,而是我第一次我觉的,我还有价值,我平凡的生命还能有不平凡的经历。”

华新鼻头一酸,“放心,我们走完这一趟,我会和臣风哥哥说,让你继续在店里打工!”

李耳一笑,“谁给他打工,那孙子,每次都把我坑的半死。在这说了,来唐家,是我的意愿,和继续留在灵界与否无关。”

华新不自觉的挽起李耳的胳膊,郑重的点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