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为何而活
作者:夏余秋      更新:2020-04-11 04:52      字数:3013

当初十年的赌局,现在看来自己和老头子都没胜啊!三十岁的一意孤行,换得一重伤垂死,沦落现在躺在床上的一个毫无修为之人,当初的一句,不悟心境何以成圣!

陈先霸看着自己这个模样,甚是可笑,堂堂一个无限接近上圣,只差那么临门一脚,就能成为这数百年来在五十之下成为上圣之境的第一人,竟然会败在一个如此可笑的陷阱之内,而自己还傻傻沉浸其中,人啊,任你是何等人物,都是一个俗人,只不过是一种俗不可耐和自视清高罢了!

相较于此刻的醒来,还比如在那一刻就此死了来的爽快!也不会像这样平添如此多的烦恼罢.陈先霸苦笑着嘲讽自己,真是世事难料啊!

曾经那座山上的老头说自己是个痴人,这是真的!自己离开那座山后的十年,又成了傻人,这也是真的,现在又多了俗人的称号,这也是真的!世间种种人,自己一个竟占了三种!

可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成就,还是一种可叹,可笑的可悲呢!

陈先霸现在竟然有些莫名的羡慕那个死在天古台上的莫怀悲了,不由得反问起自己来,

这些年到底是为了什么?虚无缥缈的事是最为难寻了,可自己还为此坚持了这么久,直到现在心中还有那样强的执着,或许这就是宿命吧!这是自己的宿命!别人强求不来,别人也永远不会去想要这等悲催的宿命,而自己呢!却落的个天生,摆脱不了!

想起那日,实在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去救了那个无关自己痛痒的人,天古城郊外的那一剑算是斩断了,十年间,三千六百多个日夜的相处,可为什么自己最后那一剑就是没有刺下呢?

而为什么自己又拼尽全力逃了呢?

或许是心有不甘?还是有所留念?大概都有吧!

什么人会有如此耐心,在于十年前就在算计自己呢?而那么多的日日夜夜中,毫无防备的相处,又为何不下手呢?偏偏又要等到那日!

细思之下,有太多太多疑问存在其中,而围绕自己的谜团还有多少呢?

如果再见面的话,又该如何相处!是该一剑杀了,还是该如何!

听窗外,簌簌竹林叶声,心思如何,凭往事依昔,落了个回头不得,前有约许烦恼事,又该当何相处!

陈先霸心中的真成了假的!

闭上眼,想太多反而落得个下乘,该往何去,.只有宿命定论,倘若此刻平心而论的话,却是最不真实的!

自当日幼时,天老山道尊,将自己领上山,已然四十七年有余,而又有三十七年从未下过一次山,此后十年在外,历经大小之战无数,又有数次生死之战,鬼门关的滋味自己尝过!

可却没有如今这般的心如刀剜绞痛!

昔日陈国枫叶城一战,挑战隐居六十年苍凤刀圣,自视过高,无奈使出天老山,绝学踏天步逃至数十里之外,命悬一线,可为什么是她就救的自己!

陈先霸遇到了他此生最大的难题!锁在心中,成了挣脱不开的心魔,现在即便是活着,恐怕也永远突破不了那个境界了!

细细想想,当日那一剑,并未真的断绝自己心脉,留了一线生机,或许这便是还了这十年的种种心念,可惜了自己那柄墨罡剑!

陈先霸蓦然想起了那柄陪伴自己墨罡剑,这才猛然发觉在那场出乎意料的战斗中已然被毁,断成数节留在那个地方,确实是可惜了!

如今也再难寻到,像墨罡这样的剑了,墨罡通体,色如温墨如玉,遇光不反,剑长三尺三寸,重为四斤七两,亮剑之时通体杀气弥漫,好似它就是为了杀人而锻,出剑必见血,而剑身不留,仿佛是嫌弃那被杀之人的血脏了它的剑身一般.如若战斗之时,遇到的同是剑客,墨罡必会剑身鸣阵,如不把那持剑之人和所带佩剑一同斩掉,是决不罢休的!

墨罡有它自身独有的傲气,它不是王剑,但它是杀人剑,是一柄凶器,但也是一柄绝世好剑!可惜啊!如此好剑竟然毁在了自己手里,实为墨罡之悲,吾之恨!

听窗外,风略微小了,陈先霸倒是想瞧瞧这天古玉竹的风采,以前尽纠缠于心中执着之事,倒没一刻去附庸风雅,以前在天老山之时天天老头子讲什么,研习心性,多添几丝儒雅,现在可好了,没了修为,褪去了一身戾人的杀气,还真是想有这么个赏风研月的兴趣,

踱步悠悠,漫在玉根碧立的竹林之中,听着风声掠过竹叶,还别说真有那么一回事,不过始终不是那儒雅读书人,怎么着也没有那种风雅逸趣,不过心中倒是真添了那么几分平静,老头子的话,没有说错,一个为杀人而生的人,浑身的戾气,如不修身养性,还真的是落得下乘,如今倒是有所感悟,却是晚了些!

绿叶婆娑,微风拂面,褪了一身修为,得了些自然,想当初习剑之时,自己何曾想过,会成为一个手持墨剑杀人如麻,不留分毫的冷漠人物,短短十年间,所做之事,竟也三件入了那记载古今极罪谜案的<<通天悬案>>之中,真是可笑,不是嘛?自己倒成了那罪大恶极之人,可那三户之人,又有哪一个不是该死的呢?

赵国,恒阳城,车骑右将刘觅,其父曾任大盛殿将,在于一百二十七年前,屠杀大盛九名铮臣,其中包括当时大盛右相,方子涵,总共三千四百一十二口,杀这么多人只是为了,转投当时赵王,赵无非名下,而下的投名状罢了!三千四百一十二口血淋淋的头颅,就为了换的他,刘家一家平安富贵,父债子还!天经地义,以他刘家三百余口人,祭奠大盛九名铮臣,三千四百一十二口人的英魂,灭之有余!

秦国,国都,正京城,中书省舍人,齐亦谈,其父曾任大盛尚书省,副殿之职,掌握大盛无数机密,和各地官僚之秘,其父齐侩卖主求荣,出卖无数机密,这都不算,尤其在于大盛被灭之后,更是将无数忠于大盛之臣,姓名家址,出卖昔日同僚,死在他的笔头之下之人更是无数,罪行罄竹难书,

不是武官,甚于武官,笔杆一挥便是千余人,淋淋血颅!

灭其满门,难填其罪!

同样是此等罪行,

燕国,于同年,最是可恶,其父本是一无官无职商人,大盛国灭,此人竟垂涎大盛后宫之美色,纠集几千余众无赖歹人,也应是大盛气数已尽,偌大的王朝皇宫,竟然只有寥寥数十护卫,纵使是以一敌百之强人,也有力竭之时!本应是该齐齐自尽了断的后宫余众,成了大盛最后的奇耻大辱,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君王亦亡逃,何况这些没什么期望的嫔妃,怎又甘心三尺白绫!

于岳鄂仅凭这一点其后人,就该灭门,何况他竟然在亵玩之后,公然贩卖,其掳掠而来的后宫之众,妓院,富商大贾,各国高官小吏,只要有钱皆可!

此等奇耻大辱,灭其门,挫骨扬灰,尤有大恨!

自己杀其门时,皆会在宅中,沾血书下,”债”字,可笑江湖之中,竟也打趣的起了形象之名,”血债人”于己!

这等事,天老山那老头,不会不知道,自从他把自己领去之时,怕是早已想到了吧!天下间最为提倡凝心,兼爱,无为非杀之地,竟出了自己这么个败类,可笑,可笑至极!

十年间死在自己手里的人又何止数千,该不该死自有定论!

如今自己落得这步田地,该说是咎由自取,还是罪由天定呢?现在也谈不上了,或许该是这样的!

命由天定,运由己筹,天势而为,该活的人,自有活的道理!此刻这般的自己或许就是命不该绝吧!

玉竹林的清风,洗不褪沾在自己手上的血!

“剑为何物,剑就是用来杀人的,当你将剑悬挂在腰间之时,你便拥有了比一般武者不存在的气势,剑从不轻易出鞘,因为剑有灵亦为凶器,当剑客拔剑之时,一剑封喉,血光四溅,当那殷红的血液喷溅而去的那一刻渲烂如花,在你眼前飘散而去的那一刻,你的心应当是平静的,因为你选择了剑,而剑也选择了你,所以你注定是要杀人的!”

这是当日在极西死地,无意间寻到墨罡时,石壁上不知何人刻下的一段话,现在想想,或许,自己活了下来,

注定是要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