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歌二十四(4)
作者:宁少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80

散会后,全凤凰山乡的十个行政村,有九个的村组干部都像充足了气的皮球,他们兴高采烈的准备着回去大肆宣传、号召村民们都到乡里来办理坑木采伐手续。只有杏花沟行政村的高支书对王乡长的作法心知肚明,他再三告诫本行政村的村组干部,乡里无权审批采伐证,他这样做属越权行事,是违法的。咱行政村各村民组的村民们,谁家如果计划砍伐坑木,就必须到县林业局去办审批手续,免得再遭“坑木之灾”。支书“高青天”的话,没人不相信,杏花沟行政村的村组干部们都在心里说:都当没来开这个会……

在其他九个行政村村组干部的努力下,那些没“抢占”到今年县林业局采伐计划的,以及那些批少又想伐多的农户,一下子把治安大队“审批”办公室的门槛都快踢折了。这几天,前来乡治安大队办理采伐手续的人特别多。不上几天,各村组的林坡上,到处都是男呼女叫、锯拉斧砍树木的吵杂声,整个凤凰山的林业秩序一下子混乱起来……

这天,县林业局驻凤凰山林区林保股的执法队员们见拉运坑木的车辆特别多,上前一查,全都没有县林业局林政股开的木材运输通行证,而他们的手中却都有凤凰山乡政府开的“木材通行证”,上面还盖着鲜红的乡政府大印。

林保股的周股长问一个坑木商贩:

“你们为啥到乡政府办理木材通行证?”

“因为我们买的是乡批采伐证户的坑木。”

“乡里的手续咋办?”

“我们拿着乡里给采伐户开的采伐收据,到乡治安大队‘采伐办’去办理通行证。办证时,每车再给乡里交一百五十块。”

周股长又问:

“采伐户每方给乡里交多少钱?”

“乡里不按方,是按车计算的,一大车一百八十块。”

周股长威严地告诉坑木商贩们:

“乡级政府无权办理木材采伐及运输证,他们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凤凰山乡政府所开的关于木材的任何证件都不具备法律效力。至于你们的坑木怎么处理,等林业局的赵局长来到后再做决定。我已给领导们打过了电话,领导们一会儿就到。”

这时,乡长王春来带领凤凰山乡治安大队全体队员气汹汹地赶到了事发现场,王乡长愤怒地指责乡林站及县林保股的同志们:

“你们弄你们的事儿,我们弄我们的事儿,不都是想搞些收入吗?我们乡里为难过你们林业局吗?你们林业上的人咋总想来我们乡里的饭碗里争食吃呢?我们去查过你们批出的手续、开出的通行证吗?”

林保股的周股长威严地说:

“王乡长,你的胆子还真不小,你问问哪个乡的乡政府敢办理木材的采伐和运输证?至于这件事,一会儿林业局的赵局长就到了,咋处理人家决定。王乡长,大概你心里只有一门心思搞创收,而我们是为了工作,为了执法,为了维护我们国家的木材有计划、有秩序地采伐,为了保护国家的林业不被破坏……”

那些治安队员们一个个咋咋呼呼地:

“别他妈唱高调儿啦,赶快放这些车辆走!”

周股长坚决地说:

“不能放!我也无权放!”

几个治安队员立刻把周股长围了起来,威胁道:

“想打架的是不是?再牛?非把你揍扁不可!”

周股长镇定自若地说:

“一会儿县林业局、公安局和纠风办会来不少人,你们想打架就跟他们打吧?”

周股长话音刚落,几辆小车就开了过来,王乡长和治安大队的队员们慌忙撤离。县林业局的赵局长威严地命令道:

“把无证运输坑木的车辆全部带到县林业局处理!”

那十几辆装得鼓尖尖高的坑木车,在林保人员地押送下,只得老老实实地向县林业局开去……

第三天,县纪检委、纠风办联合给凤凰山乡人民政府下了个通知:

立即停止越权乱开木材采伐证、通行证的行为,以前所犯之错,日后调

查处理。

洛川县纪检委、纠风办

四月六日

上面还盖着两个权威部门的鲜红印章。

乡长王春来立即通知各村组,由于某种原因,乡里暂停办理木材的采伐及通行手续,啥时开办,乡里另行通知。

三天后,县林业局作出决定:

一、所有持有凤凰山乡通行证的坑木车,每车罚款五百元,坑木归商贩所有。

二、还没卖出的乡开采伐证的坑木,要积极上报,乡林站及驻凤凰山乡的林保人员认真逐户登记,按每方补交育林金二十元处理。如有隐瞒不报的,已经查出,按无证采伐论处。

直到此时,凤凰山的这场林业闹剧才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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