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宿命的相遇
作者:圣黑骑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73

青年在厨房里拿了把热水壶,在杨父的那个玻璃杯里添满水,顿时,一股二泡的茶香四散飘溢。.虽然只是用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苦丁茶渣泡的,但Z国闻名世界的茶文化又岂是泛泛之品?几千年的流传,Z国的大老爷们几乎都喜欢喝茶,上至帝王将相,下到平头百姓。茶一直是最普遍,最流行的饮品。直到近年西方文化大量涌入国内,使得一些不知好歹的年轻人迷恋上了外族的咖啡、可乐和众多的碳酸饮料。并以此来彰显自己的品味,装B,不惜花大价钱去西餐厅喝一杯假冒的咖啡,还故作精通的对此大加赞赏一番。不知道西餐厅的老板在后面都笑得直不起腰来了。

努瓦克、蓝山、哥本哈根这类世界极品咖啡,年产量都只是那么几百公斤。国内大大小小那么多的咖啡店,都打着正宗的名号,殊不知,只有多少是真的,即便是真的,也不是暴发户能用金钱买到的。特别像是KopLak这种印尼苏门答腊岛的麝香猫咖啡,这种号称“有屎以来最香的大便”的咖啡,只有真正的豪门贵族,能在家里藏那么几斤,招待一些重量级的贵宾。

相反的许多国家到是对Z国的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特别的邻国R国和那个昔日号称“日不落”帝国的Y国。80%的Y国人每天饮茶,茶叶消费量约占各种饮料总消费量的一半。Y国本土不产茶,而茶的人均消费量占全球首位,因此,茶的进口量长期遥居世界第一。并加以改造,所产生的新产物——奶茶,则大量返销Z国,深受国人,特别是学生族的热爱。

我们的小邻居则是搞出了个什么茶道,把Z国博大精深的品茶加以YY后,弄了很多步骤,并畅享世界。Z国的一些崇洋媚外人士甚至当众大肆夸赞R国的插花和茶道,把自己国家的文化精髓贬的一无是处。

青年鬼鬼祟祟地四下望了望,偷偷地喝了一口茶。顿时,一股略显苦涩的茶香环齿而下,真可谓是清香绕舌散,回味肠中荡。怪不得爸爸每天都喝好几壶,原来味道真的很不错啊,很有内涵。青年嘘唏不已,又是把杯子里的水添满了,心里隐隐地觉得自己以前好像也喝过这种饮料,而且味道貌似比这个还要来的好。

带着些疑问,青年端着杯子走回了大厅。到了大厅,青年看见杨父正拿着自己的本子,一脸的肃穆,心里一乐,还以为父亲要夸自己的字写的好呢。于是,他不动声色地走过去,小心地把杯子放在了杨父面前,又是一脸虚心受教的好学生模样,杵在杨父身边。

探头探脑地看了一眼杨父手中的练习本,愕然地发现杨父竟然是倒拿着他的本子!这才知道原来爸爸是没认出他写的是什么字来,刚才的满心欢喜刹那间化为乌有。不好意思地拿过还在杨父手中颠来倒去的本子满脸的愧疚之色:“写的不好,不过我会努力的!”说完又是低下头去,拿起笔开始专心地写了起来。杨父一愣,随即释怀地笑了笑,这一笑表余深意,然后又是拿起报纸,啄一口淡了许多的茶,继续看那个关于市公安系统排查外来人口的方案。

又过了很久,期间青年又是去帮杨父添了两回水,而他写的字也是有了长足的长进。放下了写钝了的笔,活动一下筋骨,青年终于体验到了Z国学生独有痛苦的冰山一角。“爸,我去接彩儿放学了。”青年移开凳子站了起来,向着依然“沉迷”于报纸的杨父说道。“嗯,早去早回,路上注意安全!”杨父嘱咐了一声,并没有抬起头来,而是蹙着眉,盯着报纸上的某些新闻研读着。

这几天,青年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刻,去接他这个妹妹放学。概因有了黄毛这件事的前车之鉴,他不放心。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情愫,不过绝对不止是兄妹这样的关系而已,他也说不清楚,但总是把它当作哥哥关心妹妹来解释。

一路上山山水水,轻车熟路,遇上了叫的出名的也会像女孩一样跟他们打招呼。即便不认识,也会虚心地叫声“大爷、大妈”的,惹的人们很快就认识了这个勤劳肯干的小伙子。暗地里都说老杨家有福气,有了彩儿这样的好女儿不算,还白得了个“便宜儿子”。

到了学校门口的那条路上,学校还没有放学,他只有蹲在路口等待。学校门前的那些小吃店里飘出的香味依然诱人,可是青年却不再那么狂热了,相比之下,他更喜欢杨母做的饭菜,百吃不厌。

突然,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被他敏锐地捕捉到了,是的,很熟悉。他不记得这是什么感觉,只是对这种气息有着本能的直觉。目光锁定了几个金发碧眼,一付游客打扮的年轻人身上。他们带着墨镜,背着旅行包,可那骨子里的杀气,却暴露了他们的身份。这一定不是普通的游客那么简单,青年想着,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身体却不由的绷紧了起来。

“查尔斯!”一个蓄着浓密胡须的中年人叫住了自己的同伴。“怎么了?”几人回头,盯着这个有着狼犬外号的同伴。“我感觉我们被人盯上了!”狼犬不动声色地说道,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下,依旧在翻弄着一个小贩的杂货。“哦?对方什么来头?”对此,众人深信不疑,狼犬拥有惊人的洞察能力,隔着墙能知道对面有几个人。“不知道,不过绝非泛泛之辈!”狼犬尽量平复心中的不安。

能让狼犬如此在意,众人当然不敢托大,纷纷向四周望去,但看上去就好像他们在找寻别的摊贩一样随意。要知道,当年狼犬凭借着他的敏锐感官,在原始丛林里一个人击杀国野战兵种一个排。并且安然无恙地回来,成功地完成了任务。

青年耸耸鼻子,随意地把目光投向了别处。这些人,不简单!通过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青年已经掌握了他所要的所有信息。对方的身手不怎么样,但比起普通人来已经算是不折不扣的高手了,各自擅长的攻击手段也平平。只是,貌似有个人的嗅觉不一般啊!青年苦笑,在这种地方怎么也会有这样的异类存在?

“这里怎么会有这样的高手?”那个叫查尔斯的年轻人也有同样的困惑。四下观察了一周,没发现什么异常,更没有看到什么高手的影子,但狼犬的话,还是信的过的。“不知道,那种感觉消失了,可能是我多虑了吧。”狼犬仔细地探查过每个人后,有些疑惑地摇了摇头。

众人闻之,松了口气,毕竟这次事关重大,紧张过敏也是在所难免的,查尔斯调笑道:“怎么了,原来连国际上赫赫有名的狼犬也会神经过敏啊?”

“好了,今天我看就到此为止吧,回去休息一下,晚上还有活要干!”查尔斯看到众人都有些疲惫,于是站出来说道。这次行动他是领队,为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他必须让团队随时保持最饱满的精神状态。众人点头,又是说说笑笑地朝市区的发现走去。

青年站起身,看了看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学校才放学,斟酌一番,他还是决定跟上去看看。与此同时,忙了好几天的陈大队长,虽然立了不少功绩,但对于那个神秘青年,却是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他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过。

好不容易休假一天,推却了所有的邀请,一个人来这个不算熟悉的区随便逛逛,缓解一下压抑的心情。在一个学校外的小吃店里买了些东西,突然被一群外国人的谈笑声所吸引。凭着多年的刑侦经验,她看出了这些外国人的与众不同。粗犷的气质,不时的小声言语,以及他们手上若有若无的伤疤,使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军人?杀手?黑帮?无数个念头在她脑海里闪现。事出有常必为妖,她决定先观察一下再说。

突然,他们开始四下张望起来。糟糕,难道被他们发现了?素素一惊,马上低头,压下惊慌,装模作样地吃起碗里的馄饨来。终于他们又是回过了头去,目光并没在她这里作过多的停留。接着,那些人有说有笑地离开了,她满站起来,甩出一张一百在桌上,说了声:“不用找了。”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

老板拿着那一百块钱,对着光看了又看,手捏了又捏,终于确定是真的。顿时喜笑颜开,对着素素远去的方向千恩万谢。一百块钱对于这样一个小吃店来说,几乎是一天的纯收入,要他如何不感激素素的“大方”呢?

三方人,各怀心思,向着北边一路走去。“咦?还有高手?”青年诧异地回头望了一眼,鬼鬼祟祟的陈素素进入了他的视线,此时他正在一颗大树上,还算茂密的枝叶挡住了他的身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