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写字(1)
作者:柚斯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40

这是苏禾离开清芜园之后第二回迈入承德馆的门。。头一回是程佑礼挨打,那次承德馆被人挤得满满当当,大伙儿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厅堂中央了,苏禾都没机会好好打量这里的陈设。然而这次一看,此处的装潢精致优雅却不失雍容大气,定是出自能工巧匠之手。

园子里稍稍有些空,记得当初来这里打理花草的时候,花坛里可是种满了各式各样的花草的。不知出于怎样的缘故,程景洵将园子里的花木彻底地整顿了一番,移除了不少不合时宜的花木,换上了新的。譬如西侧的桃木。虽是春夏之交,但这桃木仍显稚嫩,尚未长成,故而今年自不会结果。除了这些桃树,还栽种了些君子兰、石榴树一类,稀疏地散布在院子里,稍显萧条。

苏禾绕着院子缓缓走动,大致看清这里的格局以便布置花木。而程景洵则是随着她的步伐,双手负于身后,苏禾看了他一眼,程景洵神色严肃,他目视前方,注意力根本不在花草之上,看来他不过是想借苏禾来让自己感到轻松一些,其实他所关心的,还是奉德晟那些繁琐的生意上的事情。

意识到了苏禾的目光,程景洵微微一怔,继而面上浮上温和的笑容,再次从那个“威严的家长”转化为和蔼的长辈,他弯腰对苏禾道:“如何?小丫头觉得,这园子应当怎么布置才能漂亮?”

苏禾虽然有些不乐意他这种明显对小孩子说话的口气,但总归好过冷言冷语。苏禾莞尔一笑:“苏禾资历浅薄,只会打理些花草而已,若是花坛的设计与布置,只怕要请园丁先生来亲自定夺了。”苏禾说的也是实话,花木的格局有很多的讲究,却不是她们这些普通的小丫头所能掌握的了的。

程景洵倒是不以为然:“不过是栽种些花而已,不想错过了春夏时节,若又是兴师动众地请来园丁细细定夺,只怕又是些铺张浪费的功夫了。你就自个儿看看,觉得该加种哪些花儿?”

知道推辞下去不过是白费口舌,苏禾明白程景洵其实并不当真,因为在他们的眼里自己不过是个黄毛丫头,做主子的愿意跟你罗嗦两句那也不过是见你不谙世事、拿你逗乐子而已。

苏禾摸了摸下巴,稍稍打量一番,索性指着院子的各个角落开始构建起脑海中的花园来:“那儿可以种些月季花,那边君子兰的旁边不妨种几株白玉兰……”

程景洵呵呵地笑了:“挨着君子兰种白玉兰,哈哈,你这丫头倒是不怕那高洁的玉兰遮去了君子兰的阳光,君子兰可不好伺候哦。”

苏禾挠了挠脑袋:“这……苏禾都是瞎说的,大爷可别生气。”

“不知者不怪罪,你大可接着说。”程景洵笑道。

苏禾则又说了几处,程景洵把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也都是以一种轻松而愉快的语气一一指出,苏禾早知道他叫自己过来不过是图个乐而已。

待应当栽种的花木已经确定下来,程景洵道:“方才说了那么多,我已记不清。你去把它们写下来,递给清芜园的伙计,让他们按时给送过来。顺便……我也看看你这丫头的字儿,有长进了没有。”

什么?又得写字?!苏禾在邱若柯那里呆的久了,要写字儿的时候就随手拿过羽毛笔来,少说也有三四个月没有碰毛笔了,这会子承德馆可没有那劳什子羽毛笔,这回定是得考研苏禾的软笔书法了。

程景洵看着苏禾忐忑的表情忍不住笑了:“怎么,这么久都不曾练字?”

苏禾老实巴交地摇摇头。

程景洵道:“倒是个老实的孩子。我这里有现成的笔墨,你随我进来。”

苏禾紧跟在程景洵身后往里走。细细打量他的背影,程景洵的个子很高,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做工精良的衣衫在阳光下反耀着丝光、一尘不染。这背影给人一种无形的安全感,一种久违的安逸感觉让苏禾放松了下来。

“大爷,不知太太在么?”进了书房,苏禾先是回头看了一眼,而后略显冒昧地问了这么一句。然而这副身子的年龄则是这份“冒昧”的最佳掩饰,程景洵自是不会多想。

“她不在,今儿一早便和三奶奶出门游玩了,怕是日落前才能回来。”程景洵看了看苏禾一双黑亮的眼睛中流露出的关切却略带惶恐的神色,添了一句,“怎么,你怕太太?”

BINGO,答对了。苏禾的确有些“怕”碰到杨沁霜,当然不是怕她本人,而是杨沁霜此人多少有些麻烦,苏禾不想因为自己出现在承德馆而引起了她的注意,反倒惹麻烦上身。

当然苏禾嘴上自不会这么说,她一副坦诚的样子道:“苏禾惶恐,苏禾只是想问问太太喜欢什么花儿,好也给写下来递给园子里的人,让他们替太太送过来。”

程景洵眸子里滑过赞赏之色,点头笑道:“小小年纪,你倒是有心了。”

研好磨,用玉石将宣纸压平整,苏禾颇为生疏地执起毛笔,在砚台上蘸了蘸,手却悬在半空中,迟迟不肯落笔。

想当初入府的时候过张二娘那一关的时候,苏禾还没穿越呢。所以曾经那个会写毛笔字儿的苏禾早已不是如今这个了。后来张二娘发觉了个中古怪,可那名单早已递了上去,哪里还能改。

程景洵看出了苏禾的忐忑,却颇为悠闲地在一旁的椅子里坐下,笑道:“写啊。”

“欸,好……”苏禾应了一声,落笔写字。

写惯了硬笔字的人,拿毛笔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手抖。苏禾自然也不是个例外。况且那种方方正正的小楷就更加难写了。原本硬笔书法相当不错的苏禾,手拿毛笔,就几乎成了个文盲,写出来的竟如猫爪子挠的一般张牙舞爪。

程景洵凑了过来,俯身端详纸上的字,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唷,我说,你这丫头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怎么这个时候终于被难住了?瞧你这行字儿,怎么越写越大,你这最下头一个字儿都抵最上头的两个肥了!瞧你这月季的‘季’,这一捺都给抻哪儿去了!”

苏禾暗骂一声,早知会穿越,就该早早儿地做足了准备,从琴棋书画开始各个击破,也不会落到今日这般没有丝毫艺术细胞可言了。想想那些穿越文中的万能女主,怎么这些玩意儿不学就会呢?还有美名曰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拥有原主的技能的,嘿,苏禾就纳闷儿了,撂自个儿头上怎么就没那些好事儿呢?

苏禾讪讪道:“不瞒大爷,苏禾自幼使的就是羽毛笔,这软笔书法还当真是不上手……”

程景洵站起身,认真道:“我看你这字儿啊,还不如佑礼那小孽障呢。看来这写字儿,你还真得从头来。你望望咱们程家,除了你家主子,有谁天天介儿地使唤那硬邦邦的羽毛笔的?你俩还当真是一对儿主仆。”

苏禾的手依旧悬在空中,写也不是,放回去也不是,只得央求道:“小老夫人也不要我写毛笔字儿的,我就是一个丫头,干干活儿就成了。虽然不会使毛笔,但我认得字儿啊!您看…我,我可不可以不学毛笔字儿啊?”

程景洵佯怒地虎了脸:“话不能这么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算是看出来了。学写字儿嘛,也不费你什么神儿,怎么就不学呢?真是个懒丫头。”

苏禾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啊,老娘我从幼儿园开始写了二十几年的字儿了,铅笔粉笔钢笔圆珠笔蜡笔一应俱全,后来成了CEO文件签名那叫一个洋洋洒洒,今儿居然被一美大叔说成不会写字儿的懒丫头,真是有苦说不出啊,都快内伤了!

咬咬牙,苏禾稚嫩的脸上绽放出一个苦笑:“成!我这就去学!”

“这就对了,”程景洵总算是如愿以偿,“不过你今儿这单子总得先给写完吧?”

“哦哦,差点儿给忘了……”苏禾提笔,心里不断咒骂,今儿遭了什么霉运了,不就是一些花花草草么,您老不会自个儿写?

手正发抖呢,忽而,一只温暖的大手裹起了苏禾有些僵硬的手,刚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那只手的力道便牵引着苏禾手中握着的毛笔,在米白色的宣纸上留下精细而娴熟的墨迹,仿佛前世隽永的岁月,在苏禾的面前缓缓流淌。

温雅的声音自身后传来,苏禾只听程景洵道:“我认为初学者习颜勤礼碑为宜,颜体方正饱满,舒缓大气,你大可先掌握颜体,再临摹其他名家,譬如欧阳询、柳公权者。”程景洵的手腕轻绕,声音配合着笔端的一笔一划,“起,提,转折,方圆,藏锋,露锋,收。”

漂亮的字跃然纸上,令人惊艳,苏禾一时间倒是有些沾沾自喜道:“这,这是我写的?”

程景洵颔首笑道:“业精于勤荒于嬉,只要假以时日,你大可写得比这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