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880

贵族地位的高低,首先以公候伯子男来区分。其次是势力的大小,一个公爵,有可能受封的采邑只不过是一个城池。例如瑞笛士国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公爵只有三位,其中两位的采邑都只是一个城。但是一个大的公国内,一位伯爵的采邑也可能多达两三座城池。有时候贵族的选婿标准并不仅仅根据爵位高位,显然一位拥有三个城市的伯爵比只拥有一个城市的公爵更容易讨得老丈人或是贵族小姐的欢心。再次,则是贵族的历史。一个拥有三百年历史的男爵爵位,在贵族圈子里比一个三年前还是平民的伯爵能够受到更多的尊敬。

——《礼仪入门》第三节如何区分贵族的等级高低那群杀手在逃离曼城后迅速分成三组往不同的方向离开了。虽然那名影剑士才是我真正的目标,但既然正面交锋无法取他性命,我何必自讨其辱呢?反正今天参加暗杀行动的杀手我一个都不想放过,先拣软柿子捏捏也罢。

如果可以挑选,我希望能够先对付实力最弱的一组。杀戮可以减轻我心中的愤怒,而这种杀戮,会由于数量多少的不同致使快感不同,但是对于质量,我并不挑剔。可惜我不知道三组中哪组的实力最弱,只好随意挑了一组的方向追去。

我似乎是个天生猎手。在第三天,我终于追上了猎物。当天我并没有真正下手。逃亡中的对手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我不想陷入六个风剑士、两个幻剑士的合击之中。

在随后的十二天内,我不停地骚扰这群杀手。正面交战我没有优势,但如果单对单,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是我的对手。而我还有另一个巨大的优势,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

一开始,直觉就告诉我这群杀手必然是英格兰尼派来的。最初我的确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在我的追杀下不逃回英格兰尼的大军中。后来我想:也许这群杀手是英格兰尼的秘密,其余的英格兰尼人并不认识他们,而且杀手们也不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所以他们没有寻求大军的保护。或许,他们还希望能够将追杀者击败。毕竟在这十二天的骚扰中,他们也对我的实力有了零星的认识。

杀手们很疲惫,我比他们稍强一丁点。在这场猎杀与反猎杀的战斗中,他们中如果有一个人分心失神,我也未必敢把握那种机会——除非他离开其余七个人。而我在必须补充休息的时候,往往用飞行术潜出离他们至少二十公里的地方睡觉——幸亏我还是一名魔法师。猎物们终于沉不住气了。他们分成三组,两个幻剑士各带一名风剑士,而另外三名风剑士编成一组,消失在森林之中。

明知他们为我布下了陷井,但是我不得不继续玩下去。如果不继续追踪他们,我担心他们会逃出我的掌握。

精于暗杀的杀手其实本身对于隐匿很在行。最初我之所以那么容易发现他们的踪迹,估计是因为他们在任务失败后仓皇出逃,并没有特别注意隐匿的问题。在察觉被跟踪后,我已经紧紧地咬住了他们,因而一些小小的躲藏技巧没有发挥作用。

可是现在,在这阴暗的森林中,我的确失去了把握他们行踪的信心。不是没有痕迹,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留下的痕迹既可能是他们无意留下的,也可能是他们有意布下的局。

我敛住气息,凭着直觉沿着微小的痕迹向森林的深处潜去。

将呼吸、体温控制成他人几乎不能察觉的状态,我躲在一棵大树上将灵觉扩展开去。这种技巧是兰仆教我的,这次还是第一次真正使用。

将全部身心投入,感觉立即变得不同了。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感觉风、感觉云、感觉日光……就像在很小的时候,外公每日清晨抱自己到庄园外散步,自己仔细观察、聆听这美妙的世界一样。周围的植物、动物全都散发着生命特有的烙印,我甚至可以从不同生命散发出的不同生命波动中,分辨出在一起玩耍的两只小松鼠的性别。

将探索的范围扩大后,我知道了这种方法的缺陷。仅仅由一百米的范围扩展为三百米,我就感觉很吃力了。

仔细分辨三百米内的动植物,我叹了一口气,敌人不在附近。擦擦额头上的汗滴,我悄然从树上跃下,仔细寻找敌人可能留下的痕迹,继续向前潜进。

这种迷藏游戏一直进行到下午。现在我已经离某一组敌人很近了,因为身边的一棵大树上明显散发出人的体温,这表明十分钟之前有人曾在这棵大树边逗留过一段时间。

我自认为在这个迷藏游戏中是占着上风的。用灵觉探索敌人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事。这种技能一方面需要实力,高阶白银骑士、高阶风剑士实力以下的人无法使用这种技巧;另一方面,这种技巧又并非为公众所知,即使是圣骑士与影剑士,也未必每个人都会用这种技巧。

我略微做了一下调整,用灵觉探索的确太累。在调整的过程中,我又恨恨地想起了兰仆。十公里范围内的情况他都可以掌握,十公里啊!我现在能够探索的最大范围才五百米,要是能掌握这么大的范围探索能力,我至于这么辛苦吗?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继续敛住气息向猎物潜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猎物终于在我眼前出现了。他们虽然躲得很隐秘,但是在灵觉探索下,仍旧被我发现了位置。他们似乎是在埋伏,我暗自冷笑。他们埋伏我,我就偷袭他们,公平合理。

一个幻剑士远远超过两个风剑士的实力,即使是两个高阶风剑士也不可能是一个初阶幻剑士的对手,所以我对眼前的猎物更加满意了。这一组是那三个风剑士。在这十二天的追踪里,我也大致了解了敌人的实力。这三个风剑士似乎是八个人中最弱的,他们只是中阶风剑士。即使只使用格斗技巧,我以一对三也可以大战三百个回合。要不是拥有圣斗气的人可以抵御低阶魔法,要不是在使用四级以上魔法时产生的魔法波动可能被敌人察觉,我一定用地狱烈焰烧死他们。

悄悄地、慢慢地,我从后面接近了猎物。他们之间相距并不远,不过我不担心,只要不被察觉,从背后突然杀死一个中阶风剑士我还是有着绝对信心的。剩下的两个,我只用苦恼应该怎么样杀掉他们来平静我心中的仇恨。

在离可怜的目标一米距离的地方,我缓缓伸出长剑。我从来没有这么认认真真、全心全意地杀死过一个人。本来我还考虑过不必一剑刺死他,只是将他刺成重伤使他失去战斗力,在战斗结束后,我至少可以有一个折磨的对象。不过想想,他们也不过是工具。我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工具有错,但是我只需要毁坏这件工具,没必要与工具太过不去。

长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那个倒霉鬼的前胸透出,他很幸运,并没有感觉什么痛苦就失去了生命。

剩下的两个风剑士惊觉了我的动静,他们联合起来向我攻来。两个风剑士能够挡得住我多少招呢?我怜悯地摇摇头,迎向他们。

剑刃如闪电般飞舞,划过空中而交会,发出脆响。一名风剑士失去平衡,向后摔去。等级的差距不那么容易逾越,我的综合实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初阶黄金骑士,这剩下的两名风剑士的结局已毫无悬念。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可以撑多长时间。失去了侧翼的掩护,另一名风剑士不得不全力防守。

哼,守得住吗?数十个风刃随着我心意飞向他,拥有高阶白银骑士身手的我,自然知道风刃应该射向哪儿能够取得更大的作用。从某方面说,普通的魔法师施展的魔法只是一种强力的武器,但他们必然不会象我这样能够知道应该以怎样的速度、怎样的角度射向敌人。在对手手忙脚乱的时候,我以一道完美的孤线在他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殷红的血迹。这个敌人艰难而贪婪地喘气,但是被割破的喉管不能再行使原来的职能。他留恋地望着这个世界,睁着眼睛倒地死去。

剩下的敌人刚刚冲到我的面前,看见这一幕,他面如死灰。不过一咬牙,他挥舞长剑向我刺来。真是值得敬佩的敌人啊。不过敬佩归敬佩,我还是必须杀死他。一剑荡开他正面的防守,我将长剑刺向他的心脏。

这名风剑士显然对于求生有着强烈的欲望,他居然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候侧了侧身子,长剑虽然刺穿了他的身体,却并没有刺中他的心脏。正准备拨出长剑以便继续攻击,心中突然产生一丝警觉。我将长剑顺势一送,以全力向身后发出漫天的连株火球,同时向右侧一跃。

站稳后,我感到后背火辣辣地痛,至少被刺中了三剑。还好,并不致命。

其余的两组人以扇形向我围过来。为首的幻剑士狞笑着说:“小子,告诉你一个真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大意。如果你不是因为失去警惕,想要重创你还真不容易。现在你受了不轻的伤,又失去了武器,如果投降,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骗小孩子吗?我追杀了他们十二天,他们早就想将我生吞活剐了。现在又杀死了他们三名同伙,会放过我?!

懒得和这个骗子说话,我纵身一跃,开始逃跑。现在流血不止,不早点逃跑的是白痴。可惜距离太近,而且是在森林中。如果我使用飞行术,担心被他们截住。只要逃离他们距离三十米后,我就放心地用飞行术逃离。等伤养好了再找他们算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