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893

第四部第三章

我走到一楼来到家臣中间,环视一圈然后说:“大家都别站着……”

扑通一声,多明戈跪倒在地,瑟瑟发抖。我走上前去用力踢了他一脚。“我的意思是大家都坐下,随意一点。”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对多明戈的性格大致有了些了解。他对地位和实力比他低的人,甚至是与他相当的人,总是倨傲无比;但是在地位和实力明显高于他的人面前,却又表现得卑微的不成名堂。想要和多明戈进行正常的交流,是一种过于奢侈的愿望。

好在后来我终于找到了一种与多明戈合适的相处之道。对于可能有自虐的倾向的多明戈,我无法医治他的这种毛病,又觉得放弃这个能力还不错的家臣不用有些可惜,只好顺着他一点。其实仅仅是白银骑士的实力倒还无所谓,但多明戈在布雷西亚人的心目还有些地位和影响力。为了这个原因,我不得不偶尔踹他一脚或是扇他一耳光。这种有违我意愿的行为虽然会让多明戈感觉舒服一点,却令我自己非常不自在。搞不好以后习惯成自然,我会产生某种暴力倾向也说不定呢。

以后得将这个疯子发配得离我远一点,要不然交给凯森管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有一回凯森看见多明戈与凯迪发生争执,可能当时多明戈显得过于嚣张,凯森便狠狠地踹了多明戈一脚。圣骑士一脚踹下去的结果是:多明戈当了一个多星期的瘸子。当然,踹多明戈这种人自然多少会产生点负作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多明戈出现在我面前的次数大为减少,他总是脸上挂满了着期盼的神情缠在凯森的身边。面对千军万马都神色不变的圣骑士,也不得不为这个无法理喻的人而皱紧了眉头。

没错,处理完叛乱的问题后,得赶紧将多明戈赶到他的领地去。

待家臣们各自坐好后,我问道:“情况你们已经知道了吧?”

众家臣纷纷点头。

见鬼了,为什么主公反而是最后一个知道叛乱的人?

我不动声色地施展出土系魔法,在大厅内的桌子上制造出一个布雷西亚的地形沙盘。看着家臣们的表情,我暗自得意。无论是格斗还是魔法,我受正统教育的影响都很小。小时候根本没学习过魔法,认识兰仆之后我才开始接触魔法。而格斗技呢,说实话,那时候我实在太贪玩,不肯努力用功。到了十七岁的时候离见习骑士的水平还差老大一截。那少得可怜的格斗基础在受过兰仆的再教育后,几乎不起什么作用了。现在我的格斗和魔法应用都不太遵循常规。我相信,别的魔法师大约很少会施展魔法来做这些小玩意儿。对于魔法的控制能力,我已经达到了魔导师的级别。不是自卖自夸,我对这种低级别土系魔法的运用已经可以用艺术不称呼。对我而言,魔法只是一件工具。在需要的时候,它可以用作战斗,也可以运用在别的方面。

虽然对政务感到很头疼,但并不意味着我对自己的领土毫不关心。兰仆为我改造身体后,我的学习、记忆能力实在优秀的可怕。在记忆方面,基本上可以用过目不忘来形容。多明戈的实力差了点,但他的野心未必比战争狂人希勒逊色多少。接收他的公爵府后,我在里面发现了大量军事用途的地图。除了布雷西亚各地的地图外,还有周边国家的地图。凭着我的记忆制作出的沙盘,相信与原地图没有什么差别。

安丽丝给我的文件里有完善的情报节略,我随手拿起一根细长的棍子,指着沙盘对家臣们说:“这次叛乱的三个郡分别是斯尔弗郡,史都郡和刚得郡。”

“斯尔弗郡和刚得郡去年和今年的收成都很差,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饥荒,因而很轻易就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了。至于史都郡,则并不存在缺粮的问题。”

说到这里,我顿了顿。走到多明戈面前将他一脚踹飞的诱惑是那么的大,我不得不进行深呼吸来克制自己的冲动。布雷西亚的国库有将近五十万枚金币,公爵府建造得那么富丽堂皇,可是在布雷西亚却有那么多人饿死。

“斯尔弗郡、史都郡位于山区,那里的山民以勇悍著称。特别是史都郡的山民,由史都郡山民组成的民兵虽然在山区以外的地方不占优势,但是他们在山地上行走如飞,其他军队很难在山区与那群山民民兵的战斗中占据任何上风。”

“史都郡的郡属部队只有一个大队,斯尔弗郡的郡属部队有一个联队,至于刚得郡,有三个步兵联队外加一个骑兵大队的郡属部队。不过叛乱的武装力量除了郡属部队,还有别的战斗人员。比如斯尔弗郡的贵族私兵,大约三千人左右。”

我顿了顿,待家臣们将这些信息消化得差不多之后,问道:“你们有些什么想法?”

凯森第一介发言。“主公,我曾经以普通的旅行家四处旅行过。山区的骑兵通常骑那种个头矮小、四肢较短的山岳马。在草原上奔驰的骏马并不适合在山区作战。请将平息刚得郡叛乱的任务交给我!我只需要本部两千战士,再加上十吨粮食。”

默不作声地低着头思考问题的马迪尔惊奇地抬起头。他的脸上写满了诧异。“卓索图大人,您只需要十吨粮食吗?”

我的心中一动,问道:“马迪尔,你有些什么看法?”

马迪尔缓缓地说:“我们来到布雷西亚才两天的时间,就有三个郡发生了叛乱。我估计,这绝对是英格兰尼情报部门影响的结果。叛乱肯定是要平息的,但我们应该仔细收集一下敌我双方的情报。另外,主公现在有了布雷西亚这个根据地,可以考虑组建一个情报部门。不然在将来的战斗中,我们会在这个方面处于劣势。”

“请主公将剩下的两个郡中选出一个交给我负责。不过我的要求比卓索图大人多些,我需要向多明戈借调一些布雷西亚人,而且至少需要五十吨粮食。”

我赞许地点点头。凯森再怎么勇敢强悍,也脱离不了草原边缘族人的思维定势,他的思维总是停留在如何打胜仗这个方面。我曾经考虑过让凯森这个圣骑士成为我的首席家臣,马迪尔能够透过事实的现象看本质,目光也比凯森远得多,这样看来,马迪尔作为我的首席家臣确实更为适合一些。

问题是谁来做情报部门的首领呢?拥有商人的天性的阿拉卡对于收集情报很有一手,但他的长处毕竟是经商。凯森、凯迪他们在战场上打仗自然没得说,但对于这种工作肯定难以胜任。至于拉库里,在我看来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他的成就未必能够超过布莱克本。马迪尔这种正直的人,似乎也不适合成为情报部门的首领。

我将目光移向夏默,他这个人虽然颇为正直,却又颇懂变通之道——看见拉库里没有多大实力就高居联队长之位,便马上产生了贪污一把马上溜走的念头。也许夏默可以胜任这个职位。事实上除了他,我目前也没有更好的人选。先将我的情报网络组建再说,以后如果有变化再更换人选吧。

“我想组建一个情况部门,夏默,你愿意负责这个任务吗?”

夏默的回答很简单。“愿意。”

与兽人分开后,我就特别喜欢听部下的建议,这也许是和兽人相处留下的后遗症吧。不过喜欢听家臣的建议并不意味着我的思考能力下降了。凯森和马迪尔将要采取的策略我大致可以猜测出来。是否应该放手让他们俩按各自的方法进行呢?

冷酷、无情是一个乱世霸者的全部美德。或许,我现在应该稍微改变一自己了。

“马迪尔,你先出去做出征的准备吧。斯尔弗郡就交给你了。”

马迪尔自信地点点头,转身出去了。

将目光移到凯森的脸上,我略微犹豫了一下。克服了心中微微的不忍,我终于下定了决心。

“凯森,按照你们草原纷争的规矩,落败一方的部族只是那些族长、贵族遭殃吧?”

凯森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将话题转移到这个方面,他迷惑地眨着眼睛点了点头。

“落败一方族中底层的战士和他们的家小只是被划归到战胜部落之中,基本上一视同仁,照样可以凭藉勇敢和战功来获取荣誉和财富。这样一来,虽然草原上的战斗虽然非常激烈,但并不至于对草原边缘族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去平息刚得郡叛乱的时候,你也要牢牢记住这一点。去吧。”

凯森略为思索,他向我点头后迅速走出了大厅。

剩下的就应该是史都郡了。我看着多明戈。“多明戈,史都郡是你的采邑,由你来负责如何?”

多明戈一个哆嗦。他的目光游移不定,与我的视线碰上后,慌张躲开。多明戈垂下头小声回答:“主公,我愿意负责斯尔弗郡和刚得郡。史都郡……史都郡……”

他的这种神态引起了我的怀疑。按我对他的了解,多明戈此时的神态说明他对平息史都郡的叛乱毫无把握。

我皱了皱眉,将声音尽量变得温柔,对多明戈说:“你别慌,如果有什么困难,对我说。”

多明戈抬起头,眼中满是感激之色。“史都郡虽然因为贫穷的原因导致郡属部队极少,但是其民兵和贵族的私兵在山地作战中极为出色。而史都郡的郡守皮耶德.康迪伯爵,是布雷西亚第一名将,拥有中阶黄金骑士的实力。英格兰尼的七大神将之一的儒尼奥尔.博格与他颇有交情,称赞他为拥有不逊于神将实力的男人。”

听到这儿,我不由打断了多明戈的话。“你说皮耶德是布雷西亚第一名将,为什么我两次和你们的部队打交道都没遇见他?”

多明戈尴尬无比。“皮耶德任史都郡郡长一职,自称听调不听宣。出征塞斯之前我其实向他宣布过调令,可他宣称他的私兵只能用于保卫布雷西亚,绝不参与对外的侵略,因而您两次都没与他接触过。”

“多明戈,你接着说。详细介绍一下那个皮耶德的情况。比如他有些什么习惯、爱好什么的。”

多明戈吞咽了一口唾沫。“皮耶德.康迪特别爱睡觉。他总是尽可能地找时间打瞌睡。他对贱民特别好……”

我又一次打断多明戈的叙述。“多明戈,什么叫贱民?”

多明戈眨着眼睛望着我,解释说:“就是平民、奴隶的统称。皮耶德是个贵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那些贱民非常好。如果有贵族惹了史都郡的贱民,皮耶德总是要要占在贱民一边找贵族的麻烦。”多明戈握紧了拳头悻悻地说:“皮耶德肯定拥有贱民的血统!”

多明戈现在这副表情,说明他肯定为这个原因多少吃了点皮耶德的亏,我暗自好笑。不过个情报还挺有用的。皮耶德爱民,我或许可以利用这一点降服皮耶德。

很舒服地将自己陷入棕熊皮做成的躺椅中。如果皮耶德是狭隘民族主义者,那自然有些麻烦。如果他只是认为现在的公爵是魔王因而起兵反叛,那倒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和皮耶德都是爱民之人,还是有共同语言的。

嘿嘿,嘿嘿……

“主公,皮耶德不象您这样嘿嘿地笑,他喜欢嘻嘻地笑,而史都郡又位于布雷西亚的西边,所以贱民们都称呼他为西西王。”多明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遐想。

我狠狠地白了多明戈一眼。按这种说法,我不就成了嘿嘿王?还是魔王或是神魔之王的称呼帅多了。

“既然如此,多明戈听令:你去配合马迪尔平息斯尔弗郡的叛乱。记住,以马迪尔为主。如果因为你不服从马迪尔的命令把事情搞砸了,小心我揭了你的皮。”

多明戈委屈地垂下头,慢慢退出大厅。

现在我的家臣那么多,能够偷懒还是偷点懒好。我将剩下的家臣扫视了一遍,将目光停留在夏默的身上。

夏默不疾不徐,平静地问:“主公,难道您不打算亲征史都郡?”

我点点头。身边传来拉库里和凯迪的抽气声。

“主公,难道您打算将史都郡交给夏默?!”

我都不知道拉库里和凯迪居然这么有默契。

我嘿嘿的笑着,点点头,说道:“夏默,史都郡就交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