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作者:Xiaose_wh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671

第十四章

“主人,武器由冷兵器时代发展至热兵器时代,然后是智能兵器时代。虽然我的知识体系属于智能兵器时代,不过对于S级全自动智能格斗武器却根本不了解。我仅仅知道,使用者与它建立联系是很玄妙的。有的使用者一拿到武器便可以与它建立完全的心灵联系,有的使用者则需要数百年才能与之建立一定的心灵联系。要知道,从某个方面讲,全自动智能格斗武器也有自己的思维。它是很有个性的,不是吗?”

“数百年?”看着兰仆一脸的坏笑,我忍不住又产生了打歪他鼻子的欲望。爱克斯大陆贵族的平均年龄才六十岁,就人类的年龄而论,数百年也太漫长了吧?

杀神剑有自己的个性,我难道没有吗?

要怎么样才能够完全和它建立心灵联系呢?一把破剑,还滥有个性的。居然要求我达到某种条件才肯承认我是它的主人。

正在腹诽,杀神剑似乎不满地嗡嗡响起来。它发出鸣叫声,在我的手中振动欲飞,好象正在向我提出强烈的反对。

我连忙轻抚杀神剑的剑身,以对情人一样温柔的语调对它说:“你是一把好剑,绝世好剑!我会让你在我的手中,成为兵器谱中排名第一的武器。安静,安静。别生气。”

随着我的安抚,杀神剑居然真的安静了下来。看着剑身上如同泓波秋水的光泽,我暗暗吃惊,连忙将它插入剑鞘。将它放好后,我小心翼翼地想:真是怪事,杀神剑似乎有思想。

没动静。还好。

我鬼鬼祟祟地压低声音对兰仆说:“兰仆,杀神剑真的有思想呢。”

兰仆并不理会我的紧张,他的声音甚至比平时还要大。“当然,要不怎么能够称之为智能武器?不过你放心,智能激光剑的剑鞘是特制的。把它放进去后,除了针对主人的杀气,它无法感知其余的事。”

“智能武器的智能毕竟不高,只相当于三四岁的孩子。假如你与它建立了完全的心灵感应,当你要求它自行杀敌时,必须下达准确的指令。如果你简单地要求它杀敌,或是要求它杀一个叫汤姆的人,它就无法完成任务。因为这种情况下,它无法判断谁是敌人或是谁叫汤姆——除非当时正好有个人大喊‘我叫汤姆。’”

“其实,智能武器拥有一定的智能,是一种折中的办法。在科技水平超过后核时代的世界中,有一个公约:智商超过五十的智能机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智商低于五十的智能机器,可以在主人下达明确命令后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

真想抛下所有的事去好好研究如何与杀神剑建立心灵感觉。以兰仆的能力,神不知鬼不觉杀掉英格兰尼国王或是什么王子毫无困难,可惜他不肯。如果杀神剑承认我,那么我就去客串一下杀手的角色。

“传说中,古东方的仙人可以祭起神器杀掉千里以外的人。如果我真正掌握了杀神剑,是否也能够拥有这样的能力?”

兰仆耸耸肩。“可以。不过我说过,智能武器必须得到明确的命令。也就是说,如果你可以用灵觉掌握千里以外的情况,就可以杀掉千里以外能力逊于杀神剑的生物。”

不利用杀神剑的帮助,我现在的灵觉探知范围只有一公里多。如果能够以灵觉感知千里以外的情况,那么我的能力搞不好都达到魔王、神王一级的水平了。那时候,还需要杀神剑帮忙吗?

真扫兴!

“兰仆,我老婆安丽丝会古东方的格斗技。她会凝波微步,会一阳指,据她说,如果功力足够,还可以使用出伤人于无形的六脉神剑。你肯定会吧?教我!”

兰仆看着我的眼神,似乎是溺爱地看着一个永不知足的孩子。

“主人,施展六脉神剑需要特殊的练气方法。这种方法叫作一阳心法,与你现在修炼的斗气并不兼容。”

看着我露出失望的神情,兰仆安慰我。“其实你握着杀神剑时施展出的终极圣斗气,与六脉神剑的效果差不多。如果你真正与杀神剑建立心灵联系,那种情况下比六脉神剑的效果要超过许多。”

这一点不用兰仆说我也知道。六脉神剑再厉害,也不可能比兰仆更厉害。如果与杀神剑建立完全的心灵联系,我就会比兰仆更厉害。可是,怎么与杀神剑建立心灵联系却是个很令我头疼的事情。如果一觉醒来这个问题能够得到解决,那样该多好?

算了,不做白日梦了。多明戈留给我的国库里有将近五十万金币,当时我觉得多得数不清。不过我错了。

以个人而言,五十万金币确实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一辈子也花不完。但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五十万金币实在不算什么。卡敖奇战役之后,我对吾尔汉、卡敖奇两地的军人进行了大方的奖励。从好的方面讲,吾尔汉、卡敖奇的军人大多都自愿跟随我来到了布雷西亚。从坏的方面讲,八万多金币一下子就没了。

阿拉卡带来的一千二百多吨粮食虽然缓解了布雷西亚的粮食危机,但是考虑即将到来的大战,还必须囤积大量的粮食。这又是一大笔开销。

布雷西亚正规军被我消灭后(真是世事难料,现在我居然为当时的杀戮而后悔起来),多明戈下令将那些战死的士兵连着铠甲一起埋葬了。多明戈谈起这件事时痛不欲生(我亦如此)。因为那是他花费了很大心血建立起来的军队,军队的装备都是上品。挖开那些令人尊敬的战死者的坟墓弄出铠甲,这种想法太不正常(虽然最终压下了这个念头,但这种念头居然能够出现在我的脑海,只能说明我已经穷疯了)。想要建立合格的军队,装备也是一大笔开销。

为了让布雷西亚军人对我更忠心,自然应该给他们更好的待遇。况且军队改革也是很费钱的事。提高军人的待遇,也可以促进提高军人的战斗力。

虽然可以没收一部分英格兰尼商人的挖矿及加工工具,但兰仆开列的清单促使我心跳的速度可以与第一眼看见卡特琳娜时相媲美。想要自行开发矿物并将之加工为半成品甚至成品,必要的投资足以令阿拉卡哭上三天三夜——还好现在有个财政大臣了,花钱的时候他会比我更心疼——这是我唯一的自我安慰方法。

有阿拉卡和兰仆在,这些事情交给他们心算了。

“兰仆,我现在很缺钱。你能不能去英格兰尼偷些宝物?”

兰仆以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刚刚从疯人院之中逃出来一般。事实上,我真的快要疯掉了。做公爵一点都不好玩,要心那么多事。

“算了。你曾经说过,你的道德观念与我相同。事实上,我的确做不出偷窃的事。”在兰仆面前,耍赖是我最为熟练而且也最为喜欢做的事。“不过,我不管了。你给我想办法弄点钱!”

兰仆想了想,不情愿地问:“主人,你需要多少钱?要知道,我的确可以通过正当的途径弄很多钱,但是如果想要弄大量的金钱,必须耗费相当多的能量。”

兰仆现在没有自动能量补充装置。当他的能量耗费到一定程度后,就必须离开我去补充能量。在这种重要的时刻,我一刻也舍不得他离开。想了想,只需要矿场能够正常经营后,我的财政情况就会好转,乃至达到良性循环。粗略估计,至少还需要三十万金币。

我以不太肯定的语气说:“三十万枚金币吧。”

兰仆点点头。“这很容易。”

“在鸠格市郊区,有一个宝藏。它的上任主人,是两百年前被政变杀害的原布雷西亚公爵,这位公爵所有的继承人都被政变者杀害了。因而,这个宝藏应该算是无主宝藏。如果将宝藏交给阿拉卡去变换为现金,估计价值为六十万金币。”

六十万金币!我兴奋得不能自制,冲到兰仆的面前将他紧紧地抱住,用力地拍打他的背。“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兰仆的脸上露出一丝感动。“布雷西亚有几个极为珍贵且较为容易挖出的矿物的矿区。那里面的矿物,按市面的价格,最少的一个也值四十万金币。挖那个埋得最浅的矿,我只需要三天的时间。如果将之加工制成成品,价值更为可观。”

“不必了,六十万金币足够了。挖矿会耗费你过多的能量,这种工作还是交给矿工去做吧。”

“好,那么你现在去吧。把宝藏弄出来后,交给阿拉卡,然后快点回来。”

兰仆微微颔首,转身离去。当他打开门的时候,安丽丝正好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差点撞上兰仆。她微微红着脸对着兰仆礼貌地点头。

等兰仆离开后,我将视线移动安丽丝的身上,想弄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激动。仅仅看一眼是没法弄明白原因的,我只发觉了一点:她红扑扑的脸旦很诱人,令我好想扑上去咬一口。我刚刚心念一动,安丽丝就扑了过来。她兴奋地抱着我,献给我一个长长的吻。

吻就吻,谁怕谁?

用力地搂住安丽丝,我感觉到大概需要冲一次冷水浴来摒弃某些生理反应——可惜安丽丝总是劝我不要纵欲过度,说什么那样会伤身体。要不然,我才不管现在是不是大白天呢。

安丽丝好象就是为了适合我的臂膀才造出来的一样——我幸福地环着她,感觉真是美妙极了。

先投降的还是安丽丝。她用小手推拒着我的肩,急速地喘气。这么近的距离内,吐气如兰的香味令我不忍释手。环着她的纤腰,我坏坏地笑,用拇指抚摸着安丽丝的肩胛骨。充满节奏的爱抚使安丽丝兴奋起来,她下意识地将身体与我的指掌摩蹭。

可惜下体的生理反应破坏了这种美妙和谐的情景。安丽丝突然感觉到我的变化,羞红了脸推开我。

唉,都老夫老妻了,还那么害羞干嘛?不过,我也只能尴尬地站着不动。如果顶着小帐篷向安丽丝走过去,不知道会不会把她吓得跑掉。

安丽丝瞟了眼我的小帐篷,用细不可闻的声音说了些什么。

“你刚才说什么?”

安丽丝垂着眼睑,声音仍旧很小,不过好在我听清了。“马迪尔和凯森回来了。”

“什么?!我不是吩咐过近卫,有马迪尔和凯森的消息要赶快通知我吗?这些近卫太失职了!”

“不是的。马迪尔和凯森的队伍现在还在一百公里之外呢。”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安丽丝额头上渗着细微的汗滴。下意识地看了看射进窗子的阳光角度,似乎安丽丝只玩了半个小时啊。

但愿白雪的脾气比阿呆好些。可怜的白雪。

向前跨了一步,准备劝告安丽丝不要把白雪跑得太累。结果安丽丝的反应令我发狂。

她慌慌张张地拉开门,象受惊吓的小鹿一样闪了出去。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她又从门后探出脑袋问道:“兰特,我去为功臣准备一下晚餐,好吗?”

好,有什么不好呢?!无论是粗鲁的拉库里、正直的马迪尔、半疯的多明戈,还是热衷美食的凯森,他们全都宁愿以削减爵位的代价,来换取品尝安丽丝所做食物的机会。

不过我可不愿意让安丽丝累着了。况且,物以稀为贵,限制家臣品尝的次数,可以让他们的味蕾得到更大的刺激。

今天马迪尔和凯森得胜归来,确实应该奖励他们了。

其实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似乎并不正确,因为我几乎每天都品尝安丽丝制做的美食,可是我仍旧无法抵御那种诱惑。吞咽了一口唾沫,不知是为了压抑食的诱惑还是为了压抑色的诱惑,我的声音显得粗声嘎气。“你去准备晚餐吧。我现在已经很饿了,你最好快点。因为等会儿我或许等不及了会吃掉你!”

门“砰!”地剧烈撞击在门框上。安丽丝以最快的速度逃跑了——我对凝波微步的印象变得糟糕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