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17.1:保存自己消灭敌人…
作者:柳公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22

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是战争目的和原则,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战争,似乎战争原则就没有用了。 更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不仅仅是战争原则,他是一种思想方法。再说没有真刀真枪的战争,也有团体之间、个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利益之争。也需要保护自己,战胜对手,或者制服对手。或者发展自己,超越对手。和平年代也可以从战争理论中吸取营养。

**的一生三分之二是在战争年代度过的,**对战争论述的比较透彻。其中对战争的目的简单地归结为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是军事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自从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出现以来,战争就成为人类一种有目的社会行为。这种目的除了交战双方相互追求的政治目的和经济目的之外,还有一种直接的目的,即军事目的。**指出:“战争的目的,不是别的,就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选集》第2卷第482页)这里所说的消灭敌人,主要是指解除敌人的武装,剥夺敌人的抵抗能力,并不是指完全消灭敌人的**。保存自己,就是指包括个人自身在内的团体、民族、国家、阶级及战斗整体,不被对方解除武装和剥夺战斗力。这个道理看来很简单,但是在战争过程中真正懂得它、实现它却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战争史表明,由于不懂得这一目的或不能很好地实现这一目的而遭受失败和灭亡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我国春秋时期的宋楚泓水之战宋襄公的失败,著名的巴黎公社的惨痛结局,以及*在土地革命战争期间第五次反“围剿”的重大挫折等,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在理解和运用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争目的问题上的偏差。可见这一战争目的是不可违背的法则。

对于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一战争目的。历史上一些有名的军事家都做过阐述。我国古代军事家孙武曾在《孙子兵法8226;形篇》中指出:“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胜也。”西方著名的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也曾指出,战争的“直接目的是打垮对方,使对方不能再做任何抵抗”,“在战争所能追求的目的中,消灭敌人军队永远是最高的目的。”(《战争论》第23、26页)尽管这些论述存在着某些局限和片面性,但是都深刻地点到了战争的目的。

**继承前人的正确认识,把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两个矛盾着的侧面统一起来,给战争的直接目的下了一个准确的定义。他指出,从古到今,从技术到战术,都同战争的目的分不开。就技术装备而言,“古代战争,用矛用盾:矛是进攻的,为了消灭敌人;盾是防御的,为了保存自己。直到今天的武器,还是二者的继续。轰炸机、机关枪、远射程炮、毒气,是矛的发展;防空掩蔽部、钢盔、水泥工事、防毒面具,是盾的发展。坦克,是矛盾二者结合为一的新式武器”。就战争形势来讲“进攻,是直接为了消灭敌人的,同时也是为了保存自己,因为如不消灭敌人,则自己将被消灭。防御,是直接为了保存自己的,但同时也是辅助进攻或准备转入进攻的一种手段。退却,属于防御一类,是防御的继续;而追击,则是进攻的继续”(《**选集》第2卷第482页)。战争中不仅作战类型离不开战争目的,作战行动同样体现着这一目的。无论战略进攻、战略防御的组织及实施,还是战役进攻、战役防御乃至单兵战术的全部行动,都必须贯彻这一战争目的。

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是战争目的的两个方面,二者是对立统一的。所谓对立,是指要消灭敌人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做出一定的牺牲,就要有部分的“不保存”。所谓统一,是因为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是相反相成的,二者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缺一不可。消灭敌人不能离开保存自己,失去了自己的力量,就谈不上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也不能离开消灭敌人,不消灭敌人,就不可能有效地保存自己。因此,战争指导者必须兼顾两个方面,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顾此失彼,在战争实践中,无论忽视哪一个方面都有可能导致战争的失败。

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二者在战争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战争的目的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行战争主要是为了消灭敌人,战争结果的胜负主要是看是否消灭了敌人。**指出:“战争目的中,消灭敌人是主要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的,因为只有大量地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因此,作为消灭敌人之主要手段的进攻是主要的,而作为消灭敌人之辅助手段和作为保存自己之一种手段的防御是第二位的。”(《**选集》第2卷第482页)保存自己与消灭敌人,在一定条件下,它们的主次关系也会发生变化,如在敌我力量出现明显强弱差距时,战争态势对我极其不利或强敌进攻等情况时,保存自己一般就会上升为主要地位。所以,作为战争指导者,必须重视战争的全局,审时度势,随时根据战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作战形式,灵活变换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的主次地位,掌握战争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