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姑获鸟之负心和尚
作者:少陽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68

第九十章姑获鸟之负心和尚

一张特色的脸已经等同于身份证。

“小五...小五...”

霍小五额上颗粒汗珠滚落,在床上辗转,梦中总会有一个声音在呼唤

“不要为了我...你如今有三爷...还有秦岚...不要为了我...团结他们,地狱不久会有大难...十位殿下的地位将被动摇...所有的恶鬼都将被利用...小五...只有你们三个能够改变...团结他们...团结他们...”

霍小五、秦岚、和三爷在不同的地方,同时梦醒。

那是钟馗的托梦。人对灵异的感觉能力,从生下来就一直在退缩,因为人从降世之后,就变得越来越理性(感性的人除外),越来越科学。而科学研究的极致,就是毁灭。美国巅峰的科学家们研究宇宙,先是太阳系,后是银河系,再后来河外星系,然后一环一环越来越大,相比之下人也越来越渺小,到最后,居然发现人类什么都不是,自杀了。理性的极致,就是没有道理可讲。既然事物的终归是“没有道理”,那么有些事情大可不必一本正经去讲,不如自己全神贯注,用自己的身心、经历、感官去体会,去诠释,去描写,这样,每个人都对这个世界有着不同的定义,这才是真实。而不是给世界一个具体的什么定义和游戏法则,让全人类去遵守和执行,到那时的人,已经不是人,或者,不能被称之为“人”。

据说,狗在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狂吠不止,婴儿在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大哭大闹,猫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轻声喵叫,鱼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猛然乱窜,老鼠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会不吭声,连苍蝇也会安静地伏在某处。成人,或者说是有思想、有主见的人类,理解能力很强,感知能力很弱。人的理解能力和感知能力是成反比的关系运转的,理解能力强的人,也就是理性主义者,这一类人多计划、多预算、多现实、多为科学家或者技术工程师;而感知能力强的人相对比较感性,这一类人多体会、多内省、多理想、多为梦想家或者艺术造诣人。两者必不可少,但又互相制约,此消彼长。中国人管这叫阴阳。

如果能将感性和理性,阴阳捭阖在心中旋转得越来越大而且不偏不倚,那就是圣人。既然人一出生就在走向理性,换言之人的生命也就是在逃离感性,变得越来越数字,越来越现实,现实的人固然饿不死,但活着已经没有了意义,鸟兽都是现实的,故而鸟兽都被人所用,人如果没有超然和超越的想法,就只能像鸟兽一样,夙兴夜寐,吃吃喝喝,庸庸碌碌,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

天赋人权是可以的,故而人要怎么运用这股权利,皆在自我。当皇帝可以悉天下奉一身,潇洒地爽一把,也可以寻寻觅觅,敬畏鬼神,敬畏真理,为民请命。前者过得很逍遥,后者则过得很郁闷,郁闷的皇帝要比逍遥的皇帝更加受到天的宠爱。平常人一旦一逍遥就会狂妄,狂妄之后就目中无人,甚至目中无天,还像个傻子一样逆天而行,骂圣辱佛,到最后真正受到惩罚的那一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曾经干了什么,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郁闷的人天是喜欢的,因为他不过过度做伤天害理的事,总归是有所敬畏、有所景仰,因为他郁闷,他猜不透或者说不想猜。这样的人要比那些强调自我的傻子更加聪明,他不会唯我独尊,他会考虑冥冥之中还有另外一种东西与我们共存。那种东西,可以是报应、可以是鬼神、可以是良心、可以是集体对世界的感性观。

鬼神论在认识的理论上固然是一个虚妄,但竟是道德的补充。凡是敬畏鬼神的人,不一定要做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他也做不出违背常理的坏事,因为他有所收敛、有所畏惧,人要是没有了敬畏之心,那么很可能造就希特勒、路易十六与商纣王。

不怕天的人最可怕,这种人已经丧失了信仰、丧失了道德、丧失了作为一个人来讲最基本的良知。

红煞的手下,洪恩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是和尚。他喝酒、吃肉、嫖娼、辱骂、杀生、赌博、吸毒做尽了一切有悖和尚与信仰的丑事。这种和自己信仰相悖、颠倒黑白的做人准则,是“十恶不赦”当中最不可饶恕的一种魔念---邪见。

邪魔洪恩,在满手血腥的同时,也博得了红煞阿德的期待。他的能力,已经超越了普通人的范畴。他口中念出的经文可以令人变得丧心病狂成为自己的手下,也可以变成令人像紧箍咒那样即便是捂耳也难以承受的施压,从而脑浆迸裂。他站在人群中,哪个女人穿什么颜色的内裤他都一目了然,甚至连内裤后面的也看得一清二楚,然后诡异一笑,最后那个女子必然惨遭毒手。他可以做到千杯不醉,夜御十女甚至手取百人性命...他不是人,他是附有恶念的魔,邪魔洪恩。

霍小五是在那一夜的视频当中深深地记住了洪恩的那张脸,那张没有了僧人的平静与恬淡,却多了几分强盗奸佞与野狼贪婪的脸。一张特色的脸已经等同于身份证。像三爷下巴上长着痣的脸,霍小五称之为“自爆按钮”的痣,标志的意思。

洪恩的那张脸,是霍小五追踪阿德的线索,如今这个再特别不过的线索,竟然在一个女人家里的遗像前发现。

女人是个疯子,霍小五也是放学路上意外才发现的。她叫古桂琴,住在广济街一百零三号的小屋里。一百零三这个号码又名为“一拍两散”,她是被丈夫抛弃的女子。丈夫曾经是个木工,因为退休后游手好闲就开始赌博和嫖娼,家里的一点积蓄都被丈夫挥霍光了,而此时的古桂琴,居然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丈夫不知情地还以为她胖了,要她减肥。沉静的桂琴不愿意将自己的身孕告诉这个玩世不恭的丈夫,他在外面风花雪月,她早就看够了。

可是肚子一天一天大了,家里一天一天穷了,丈夫居然做了小混混,留着披肩的长发整日出去偷抢拐骗,打架砍人,久而久之已经不回家了

丈夫最后一次回家是在今年三月。他喝醉了酒,望着桂琴挺着的大肚子出神,还不时赖笑着:“你已经这么胖了,家里的饭是不是都吃到你的肚子了?难怪我饿着没饭吃...”

最后,丈夫因为酒后发疯施暴,将桂琴的肚子一脚一脚踹,羊水破了,孩子流产。丈夫在出事之后,就知道自己惹了祸,踉踉跄跄地出门去,从此再也没有回来。120还是邻居帮着桂琴拨的,救护车赶来虽然很快。

在医院里,医生和全体护士都纷纷惋惜,因为---孩子是双胞胎,已经没了。

此后的古桂琴彻底发了疯,她像个鬼一样披头散发,将自己关在家里,在阴暗的角落哆哆嗦嗦,夜晚出去偷别人家的小孩,还非常怕狗。邻居听到自家小孩的哭声在她家出现,总会哭着抢着要孩子,她的意志非常坚决,就好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母亲的情怀,邻居也是看在眼里,也明白她的苦衷,可总不能将孩子交给这样一个疯妇养着吧?她每日吃的东西都是脏兮兮的花生米和一些捡来的盒饭水果什么的,家里又没有什么钱,光线条件也差,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吃奶问题。

桂琴会给孩子喂奶的,也非常温柔和体贴,她会。但是,这样吃了各种各样脏东西的女人,奶水怎么会不含有病菌?奶水的质量一定是最差的,而且她的衣服长年不换,披着的衣服散发的霉臭和霉菌已经无形中在自己体内形成,她已经变得比乞丐还肮脏可怜了。

邻居实在忍不住了,牵着大黄狗破门而入,不想伤害她,只是为了救孩子。桂琴看到大黄狗气势汹汹的吠叫,吓得一把将孩子从手中脱落,摔在地上。孩子疼痛地哭了,邻居赶紧上去抱着孩子,也哭了,桂琴撕心裂肺地吵着闹着要孩子,口中还不时喊着“我的孩子”“还我的孩子”这样的话语。

一个屋子里弥漫着悲哀的气氛,邻居骂着:“这个挨千刀的...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

当然,邻居骂的不是桂琴,是桂琴的负心汉。

邻居忽然看到了桌子上的牌位,吓得靠在墙上,上面摆着洪恩的遗像,那时候他还是长发披肩,一脸猥琐。

桂琴杀了他,在一个夜里。

桂琴对洪恩的行踪了如指掌,她经常去哪家妓院,经常在哪里赌博,甚至躲在哪个角落抽烟她都清楚,只是从来不曾过问而已。孩子死后,洪恩依旧是浑浑噩噩在世道中闯荡,拥着一帮兄弟。每晚喝多了酒,兄弟们总会分道扬镳,洪恩也会习惯地回到一个小区,小区中住着一个单身女人,是洪恩的情人,洪恩每晚就和她睡。

那一晚,回“家”的时候,洪恩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跟着他,回头一看,是自己路灯下拉得长长的影子,自己还咧着嘴笑道:“什么也没有啊...怎么老...身后呼呼的...”

桂琴躲在一棵榕树后,披头散发,指甲已经留得有手指的一半长。看着洪恩进了小区,桂琴也趁着保安不注意飘了进去,在洪恩与情人最亲密的那一刻,窗前飘过一个影子,吓得情人赶紧尖叫一声,掀了被子捂住全身,当情人再掀回被子的时候,洪恩已经倒在床上,被子沾满了血花,洪恩的脖子上,被抓破了十个小孔,已经断了气,鲜血直流

看着洪恩的照片,越看越像,此时的霍小五一语道破:“这个人我认识!”

身边的秦岚问道:“啊?你怎么会认识他?不要告诉我你曾经也步入了混混的行列...”

“不是的,这个人我认识,如今已经明明是个和尚!”霍小五说完,桂琴听了,身子颤抖了一下,因为是她亲手杀死洪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