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阳光下的麻风病人
作者:青衣侯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309

终于有身体了,终于可以在阳光下走动了,我高兴得不得了。虽然我走在大街上,几乎每个看到我的人都会为之侧目,迎面而来的躲开,错过去之后再在后面追看,但是我毫不在乎,依然昂起头,充满自信的往前走。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能在阳光下走动的感觉竟然如此美妙。那是一种权力,一种作为人类的权利,也是一种被人类接受的权力。我终于明白了,电影里那个隐形人为什么会神经崩溃,因为他渴望做一个真正的人啊!

我拥有了身体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银行。我现在能够被别人看到了,再也不能像前几天那样偷东西吃了。我口袋里本来有几千块钱,但是却变成透明的了,除非我给盲人去摸,否则什么也买不了。

我找了一台提款机,拿出自己那张已经不能被看到的银行卡。我心中一遍遍的祈祷,只是看不到而已,千万不要像手机一样,不能用了啊。还好,前几步操作都很顺利。卡插进去了,提款机自检,通过。输入密码,也正确。我怀着兴奋的心情,按了一下查询键。

余额出来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才五十二块钱!

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去蝙蝠洞的时候,我曾经取过钱,卡里余额还有十三万多块。我和张静宜共同使用一个帐号,里面存储的是我们共同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我拿卡,她拿折子。不用问,一定是那个假张静宜把帐号里的余额全部划走了。

真的很奇怪,那个假的张静宜不知道真张静宜的QQ密码。不认识她的朋友,但是却知道存折的密码。这个假张静宜太可恶了,把钱都划走了。我可怎么办啊。

提款机交易地最小金额是五十元,我虽然很伤心,很愤怒,但我还是把那五十元取了出来。虽然很少,但总聊胜于无啊。

有了钱。我办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了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以后要和人交流,我说的话他们听不见,我只能靠手写了。然后我又买了一套煎饼果子,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几天了,第一次吃自己买地食品。味道格外香甜。

吃罢饭。我径直去了一家网吧,花十块钱包了一个包厢,打开电脑。隐身登录上了我的QQ。果然不出我所料,在我的好友名单上只有苏童的头像是高亮度显示的。苏童是一个电脑迷,仗着是老板吴大维地小姨子,享有上班聊天地特权。苏童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上班第一件事开电脑。打开电脑第一件事情就是挂上QQ和MSN。

我找的就是苏童,因为在我的朋友中,只有苏童可以帮我了。

我打开对话框。准备往里面输入文字。可是我地字还没发送,苏童的信息却先发过来了:“林峰。怎么跑网吧里去了?告诉我,你为什么辞职?”

果然不愧为电脑高手,我知道苏童曾经修改过自己的QQ程序,她能够察觉隐身上网的我,不足为奇。“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很难一下子说得清楚。”我回答道:“苏童,告诉我你身边有没有别人?”

“我在姐夫地办公室里,姐夫去大同了,一个人也没有。”和我们这些人打交道久了,苏童多少也有了一些侦探的潜质,问道:“不会泄密的,你说吧。”

“再网上一两句说不清楚,你现在能出来么?”

“能,可是我怎么能确定是你呢,换一台有摄像头地电脑,我要看到你的样子。”

为了避免被看出破绽,我在打开电脑之前,拔掉了摄像头地连接线。苏童这小丫头居然还很谨慎,我笑了,继续说道:“怎么,二丫,你家的妞妞的腿伤好了吗?”

因为业务的关系,两个月前我和苏童曾经出过一次任务,为了方便联系,我的代号是泥鳅,并且临时给苏童起了一个代号二丫。因为那个案子很简单,只用了几个小时就结案了,因此这个代号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另外十天前苏童家的小狗妞妞被别人家的的大狗咬伤了腿,是我给包扎的。知道这两件事情,就足以证明我就是林峰。

果然,苏童立刻相信了:“峰哥,你说吧,去哪里?”

“城郊玟瑰园四号池塘边,只准你一个人来。”我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你手头宽裕的话,最好带上五百块钱。”

玫瑰园是一片荒地,并非长满玫瑰的花园。那里有六七个面积不大的池塘,不但没有鱼,而且臭气熏天。我和苏童共同执行的唯一一次任务,就是在这里。因此我把地点选择在这里,一来不必担心被别人发觉,二来苏童也容易找到。

“峰哥,出什么事了?”去这么一个荒芜的地方,每个人都会有所怀疑的。

“真的是一言难尽,你还是马上过来吧。”我等到苏童确定答复之后,起身来到大街上。

我本来打算打一辆出租车去城郊,可是我却忽略了一点,我的装束太怪异了。现在是夏天了,每个人都穿着背心短裤,而我却包裹得严严实实,而且头部缠着绷带,这个样子既便是我不说我是一个麻风病,别人也会这么想的。我一连拦了三次出租车,每一次都是出租车司机看到我的样子之后,就立刻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没办法,我只好开始在大街上跑。我不敢坐公交车,因为我相信只要我上去,只有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把车上其他人吓跑,一个是被司机赶下来。繁华的大街,一个包裹得像木乃伊一样的人撒腿狂奔,不用我说,一定会成为很长一段时间市民们谈论的话题。

我有点后悔,刚才应该让苏童晚一个小时再出来。玫瑰园至少有十二公里远,她如果乘车的话最长三十分钟就到了,而我却至少需要一个小时。现在我真的有点怀念隐形的感觉了,如果我还是隐形人的话,我就可以飞过来,几分钟就到了。即便是不飞,搭一个便车也很容易。可是现在这一身迷彩服成了累赘,如果我现在飞起来的话,一定会被认为超人降临了。

跑着跑着,我发现了一个很令我振奋的现象,那就是我不会感觉到累。我去过平行空间,回来之后成了一个影子,我的身体等于没有重量了。在没有这些服装之前,我可以瞬间飞行几百几千米。而有了这些衣服,我奔跑的时候只相当于带着一公斤多的衣服在跑,感觉太轻松了。每一次,只要我的脚尖稍微一点地,我就可以向前跳跃两三米。为了避免惊世骇俗,我尽量控制奔跑的速度。然而即便是如此,已经有很多人开始惊呼了。

四公里之后,我出了城。为了加快速度,我离开公路,进入到田野里。现在是麦子泛黄的时节,整个田野一片金黄。凑巧的很,我选择的迷彩服也是黄绿颜色的,于是我低着头,弯着腰,尽量贴近小麦,开始加快速度。因为无所顾忌,我现在可以一步向前窜十几米远,速度快如闪电。我想,即便是有一辆越野汽车,也不一定能够在麦地里超过我。

终于,我抵达了玫瑰园。远远的,我看到一个粉红色的身影坐在一块石头上,面对着一个小池塘百无聊懒的丢石子。那个人就是苏童,为了避免吓到她,我在距离苏童大约一百多米的地方停止了奔跑,开始以正常布速向她走过去。

“从脚步上判断,一定是我们的林大侦探降临了吧?”苏童并没有回头,而是得意地说道:“怎么样峰哥,我的观察力怎么样?”

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个小丫头总是想跟我学习侦探技术。但是我却总是以她他的观察力不足为由,拒绝教她。她今天和我再次约会,能够来这里的也就只能是我,这和脚步声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我说的话她听不见,因此我故意加重了脚步,走到距离她十来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不说话,那就是默认了。”苏童猛地扭过去来:“我猜得没错吧?……啊……你……”苏童脸上充满了惊骇的神色,一步步向后退去。

我立刻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张纸,对着苏童展示:“别怕,我是林峰。”

“你……你怎么成这个样子了?”苏童熟悉我的字迹,也熟悉我的身材。她虽然很震惊,但是却很快认出了我。“你不会得传染病了吧?”

“不是病,是一种伪装。”我又写了一张字条:“我不能说话,只能写字。”

“伪装,你为什么要这样伪装呢?”苏童咯咯笑道:“这哪里是伪装,分明是为了吸引别人的目光。”苏童已经确信是我,不再害怕了。苏童走到我面前,突然抽了抽鼻子,坏坏的笑道:“廉价香水的味道,好啊林峰,你实话实说,是不是干了什么对不起静宜妹妹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