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香主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20

少年眯着眼睛接受公爵的抚摸,这与黑豹兄弟的接触很不相同,但让他感觉很舒服,这样的感觉他从没有体会到过。

“跟我走吧,孩子,你应该回到人类当中去,你是个人类。”郝斯特公爵轻声说道,似乎怕吓到眼前的孩子。

少年扬头看了看公爵,那些声音对他来讲是毫无意义的,但他努力的模仿着,喉间发出一阵阵的响声,却连一个音阶也学不对。

老公爵并不在乎少年那肮脏的手,轻轻拉着他向回走去。少年睁着大眼睛,摇摇晃晃的被老公爵拉着走动。

一阵风刮过,黑豹那庞大的身体轻盈得如同没有任何重量,转瞬间站在少年的身侧。仆人们手忙手乱的再次举起了弩弓,他们可以接受少年,但绝对不能接受一只野生的黑豹。

少年停下脚步,伸出手,轻轻的拍了拍黑豹的头,黑豹马上安静了很多,紧紧的跟在少年的身侧,不声不响的走着。

郝斯特公爵对于这次狩猎非常的满意,虽然没有打到什么大型的猎物,但这个孩子让他充满了好奇,同时也让他那颗早已经沉寂多年的心,有了一丝的骚动。

十五年前,公爵夫人撒手离开,升入天国等待丈夫,却没有给郝斯特公爵留下一子半女。那时候郝斯特公爵还是帝国的财务总长,掌管帝国所有的财政。

五年前老公爵向菲格大帝提出了辞呈,身体和心灵两方面都已经不再年轻。老公爵回到了北部郡的家乡隆卡多镇定居,这里还有他的亲弟弟奎克.郝斯特,以及弟弟的两个儿子。

弟弟虽然没有爵位,却是个聪明人,将家里的财务管理的井井有条,又从老公爵那里学到了很多财务方面的知识,这让郝斯特家族的财产日见丰厚。

布郎.郝斯特公爵的爱好很少,当夫人在世的时候,他们习惯在傍晚的时候,在河边走走,可惜流经京城圣西斯堡的森扬河并不干净。

回到家乡的老公爵,除了有时候独自去小河边找寻年轻时的记忆之外,只有从好友那里学到的打猎能让他稍稍提起一点点的兴趣。

公爵拥着三千五百倾的土地,其中包括山林和良田,这些山林正好作为老公爵的狩猎场。久无人烟的土地上,拥有足够多的猎物供公爵玩乐。不过对于打猎,老公爵的兴趣并不是非常大,也仅仅是偶尔为之。

布郎公爵发现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任何一匹马都不愿意让少年靠近,更不用说站在少年身边的黑豹,甚至连那些久经训练的猎狗,也远远的躲着少年和他的黑豹兄弟。

老公爵只能放弃骑马的打算,拉着少年一路向庄园走去。很快老公爵就发现,少年出人意料的聪明,虽然完全不明白自己所说的话,却能勉强发出近似正确的声音来。

少年对于老公爵相当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抚摸,但对于其他人,却一直保有一种动物般的警觉,特别是当他看到手持弩弓的仆人的时候。对于这种快如闪电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余悸。

黑豹倒并不在乎这些,只有跟在兄弟的身边,它还是比较放心的,这里还是它们兄弟的领地,除了眼前这些人,应该没有什么是可以危胁到它们安全的生物。不过目前看来,兄弟很喜欢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特别是其中之一。

在当晚的临时营地里,黑豹竖起了耳朵,仔细的辨认着四周的声音,这里已经不是它们兄弟的领地了,它并不愿意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同时它也不愿意离开从未分开过的兄弟。

当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时候,少年与黑豹的反应如出一致,同时小心的后退着,眼睛紧盯着雄雄的火焰,这是它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而火光令他们感觉到一种恐惧。

老公爵小心的拉着少年的手,他知道现在的少年与野兽无异,一切只能慢慢来,火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好的朋友,而现在自己将要教会少年如何与火交上朋友。

恐惧慢慢的从少年的心里消失,他好奇而缓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试图去抓住飘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马上挡住了少年伸出的手,并且盘算着应该如何告诉他火焰的可爱与危险。

当烤肉的香味散发出来的时候,少年动容了,对于他来讲,食物是第一位的,而这种味道又是他从没有嗅到过的,却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与黑豹小心的嗅闻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最后喷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象终于让黑豹开始大口的吞食起来。

与对熟食的喜欢相比,对于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适应,而且表现的相当狂燥,老公爵刚刚给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条条的碎布,而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着。

远远看着少年和黑豹的动作,老公爵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知道,有些习惯早已经深入了少年的心灵,并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的。他并不担心这些,少年虽然野性难改,但他慢慢会适应人类的文明,人与动物之间的分别,在他有了知识之后,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来。

除了对于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对于一切与布料有关的东西都表现出了不满,漂亮而华丽的毛毯,结实而实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当玩累之后,少年与黑豹相拥而眠,沉沉的睡意之中,还机警的扭动着耳朵,将四周所有的声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后

“义父大人早安。”奥斯曼.郝斯特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后,坐进了餐桌后面。

奥斯曼正是当年的黑豹少年,此时的少年又长高了少许,一身的华服,却依然充满了野性。

人类的本能让他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虽然还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对于奥斯曼而言,早已经不在话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觉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报纸问道,这是从北方郡府拉格美亚用快马送来的报纸,每天早餐的时间,布郎公爵会仔细的将报纸的每一条信息查看一遍。

虽然新闻已经是昨天的了,而且这种报纸里面很多的消息并不准确,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镇,这几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虽然已经退休几年了,可关于帝国的一切,老公爵还是同样关心。

“还好。”奥斯曼扭动着身体,身上的衣服依然让他感觉不是很舒服,不过他已经知道衣服的用处了。

老公爵为奥斯曼请了一位很有名气的医生,用以治疗奥斯曼身上的那层特殊皮肤。树脂经过数年的积累,已经到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将它完全去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医使用了很多珍贵的药材,调制了一种奶白色的药水,奥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完全泡在这种药水之中。药力慢慢的将树脂一层层中和掉,现在奥斯曼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

可这一层却特别的顽强,似乎已经与肉体长在一处,任那位名医如何增加药量,却依然无法将它完全去掉。

好在这层树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当的薄,不但不会影响奥斯曼的任何人类方式的活动,而且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也没人可以看得出在奥斯曼的皮肤上还有着这样一层薄膜。

奥斯曼本人倒对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身树脂皮肤,刚刚脱去那屋装甲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很不习惯,不过一切都在时间的推移下成为了一种习惯。

布郎公爵的庄园相当的大,佣有两百多位仆从,当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这里,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凌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欢奥斯曼,背后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的称奥斯曼为野孩子。开始的新奇消失之后,他们便不愿意忍受奥斯曼的种种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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