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作者:香主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273

奥斯曼大喜,并不抽出地行龙嘴中的黑刀,反而更深的插了进去,同时拿出刀鞘,在刀柄上一接,黑刀的长度加了一倍,奥斯曼更努力的开始在地行龙的嘴里绞动了起来。

“天啊,你怎么可能打败地行龙?”随后赶到的鲍伯看到了这一幕,他并不知道,地行龙在奥斯曼的毒箭之下,早已经失去了活动的能力。

“混蛋,看你还凶不凶。”奥斯曼疯狂的绞动着黑刀,尽可能的向地行龙的肚子里插去,既然无法从外面砍进去,那就从嘴里进也一样。

“插牠的脑袋,那里才是要害。”鲍伯看着疯狂的奥斯曼,提醒道。

奥斯曼一愣,才发现自己作的事情比较蠢,无论是什么生物,牠的大脑都是最重要的部位。只是他早已经习惯了,对于任何动物,都从咽喉下手。

将黑豹抽出一小段,奥斯曼转换了方向。地行龙的嘴巴已经合上了,但牠齿缝足够黑豹活动而不会伤到刀身。柔软的龙唇虽然同样紧韧,却无法阻止刀锋的运动。

“去死……”奥斯曼吼叫着,用尽全身的力量,将刀尖对准了地行龙的脑袋,地行龙的脑袋内部,明显不如外面那样坚硬。在奥斯曼的全力一击之下,黑豹贯穿了地行龙的大脑,地行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全身一阵巨颤,一动不动了。

“奥斯曼,你根本不是人,你居然一个人杀了地行龙!”鲍伯大声叫道。

奥斯曼有些疲惫的坐在地上,连抽出黑豹的力量也没有了。看着地行龙长长的脖子,他才发现自己刚才有多蠢,难道黑豹几乎全插进去了,却还是无法给地行龙造成重创,牠的脖子太长了,以黑豹的长度,根本无法刺到牠的心脏。

“龙胶,龙胶,快想办法,有办法救闪电豹了。”鲍伯猛的跳了起来,抓住奥斯曼的领子,不停的摇晃着奥斯曼的身体。

“什么办法?龙胶是什么?怎么救闪电豹?”一听说能够救活闪电豹,奥斯曼感觉自己全身充满了力量。

“锹开牠的嘴,在牠的大脑里找,如果牠活过五百年,脑袋里就会有龙胶,是一团黑色的胶制。”鲍伯轻开双手,抢先冲到地行龙的尸体。抽出雷霆刀,插进地行龙的齿缝之中,用力的锹了起来。

奥斯曼也跑过来帮忙,好一会的功夫,才锹开了一道口子。奥斯曼用插在地行龙脑袋里的黑豹,不停的绞动着。

“有吗?”鲍伯紧张的问道,他也无法判断这条地行龙的年纪,如果低于五百年,地行龙是不会产生龙胶的。

“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啊,如果能切开牠的脑袋就好了。”奥斯曼说道,可地行龙的脑袋更硬,凭黑豹还无法将牠的脑袋切开。

“是一团比较硬的东西,带着很强的粘性。”鲍伯说道,龙胶这种东西,鲍伯从没听说谁曾经拥有过。地行龙的强悍,让所有的珍奇猎人都躲着牠走。

“没有。”奥斯曼摇了摇头,无奈的抽出黑豹,上面沾满了各种奇怪的颜色,红色的血,白色的脑浆,蓝色的碎末……。

“拿过来,那是什么东西?”鲍伯一把抢过黑豹,在刀尖上,一团绿色的东西吸想了他的注意。

“天知道是什么?”奥斯曼看了一眼,见不是黑色的,马上失去了兴趣,看来今天闪电豹是死定了。

“龙胶,是龙胶。”鲍伯取下刀尖上的那团绿色东西,跳起来大叫道。

“不是黑色的吗?”奥斯曼也跳了起来,只是奇怪为何颜色不对。不过他已经不关心这个了,只要能救活闪电豹,就足以让他满意了,至于龙胶是什么颜色的,就随牠去吧。

“这只地行龙活了八百年了,才会是绿色的龙胶,如果过千年,就是红色的龙胶了。你真的要用这东西救闪电豹吗?牠可是最好的灵药,而且有些其牠的用处。”鲍伯看了看手中的龙胶,实在有些不舍。

闪电豹的确是很难得的野兽,但牠是不可能被驯服的,就算救活了牠有什么用?龙胶的珍贵,一点也不弱于蟒丹,给闪电豹服下去,实在是太可惜了点。

普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的宝贝,今天自己居然一次全遇到了,还真是要托奥斯曼的福啊。只是到现在为止,鲍伯还是弄不明白,奥斯曼是如何杀死地行龙的,虽然整个过程他都看在眼里。

“当然,快去救牠。”奥斯曼才不管这东西有多珍贵呢,只要能救豹子,他没什么舍不得的。

“好吧,这只闪电豹还真是好命啊。”鲍伯摇着头说道。

龙胶从闪电豹的咽喉滑过,进入牠的体内。从绑在作口的布上,透出一阵阵绿光,时强时弱。

“怎么回事?”奥斯曼紧盯着闪电豹问道。

“是龙胶在起作用,我不知道这东西应该怎么用,只好直接给牠吃下去了,如果到了炼药大师的手里,制作出来的药,可以称得上是国宝了。”鲍伯可惜的看着闪电豹,这个家伙真是好命啊。

虽然鲍伯从没有见过龙胶,可这东西的传说他已经听过很多次了,因此并不怀疑牠的功效。

“可牠还没醒?”奥斯曼有些急了。

“需要好一段时间呢,你不用紧张,闪电豹不会有事的。我们还是把人叫来,赤蟒和地行龙可都是好东西啊,就算用来吹牛,也绝对是足够的本钱啊。”鲍伯笑了起来,蟒血虽然没了,可蟒丹还在。

蟒皮蟒筋都是宝,至于地行龙身上的东西,他也弄不明白是否还有其牠的用处。最近几百年里,就没听说过有谁杀死过地行龙。

骑士们极力安抚着自己的战马,战马并不惧怕血腥味,可对于地行龙,闪电豹和赤蟒这种兽中之王,牠们本能的产生了恐惧感,虽然牠们差不多都死透了。

巨大的地行龙,在十匹战马的拖拉之下,已经拉到闪电豹所在的地方,如何处理这东西,奥斯曼和鲍伯都一愁末展。

“这东西太大了,把有用的东西切下来,其牠的就丢在这里好了。”奥斯曼说道,看着地上的庞然大物,要想将牠搬到五十公里外的平原上,就算是在平原上也是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里是无名森林。

“我只知道牠的鳞甲和龙胶有用,其牠的不知道。鳞甲我们根本无法扒下来,你也试过了,连你的黑刀都砍不动这东西。”鲍伯苦恼的说道,如果让他马上放弃地行龙的尸体,他又实在舍不得。

能够亲眼见到地行龙,那绝对是一件值得吹嘘一生的事情,哪怕仅仅是尸体。就算是自己的父亲,被人们称为军神的迈克尔公爵,也从没有见过地行龙。如果自己不能将这东西运出去,感觉缺少说服力,即便是有一百多名士兵为他作证也是如此。

“两位大人,我们一定把牠拖出去,就算再重也没关系的。”骑士中队长一脸兴奋的说道,那些拉着马,拖拽地行龙尸体的士兵也是如此。

“别忘了,我们还有任务。还有你看那里,还有两个呢,我们不可能将牠们全都带走。”奥斯曼指了指不远处躺着的闪电豹,还有那一团赤红色的赤蟒。

“闪电豹,了不起,可这是地行龙啊。”中队长很夸张的说道。闪电豹的确是很了不起,但有许多人见过,甚至有人猎杀过。地行龙则完全不同,几百年人,甚至就没人看到过牠们的踪迹,更别说杀死牠。

“找附近的中队帮忙吧,我觉得有些问题。”鲍伯慢慢的从杀死地行龙的兴奋中清醒过来,脸上有些犹豫。

“你是说这个吧。”奥斯曼走到地行龙的尸体边,用黑刀锹开地行龙的右眼,将黑刀插了进去,一阵绞动,一团团粘糊糊的眼珠被绞了出来,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是什么?能看出来吗?”鲍伯走到奥斯曼身边,仔细的观察着问道。

“战斧的斧柄。”奥斯曼沉声说道,看来鲍伯的担心是对的,这只地行龙同巨人战士交过手,而且受了重伤,否则牠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至少要深入森林一百公里的地方,才有极小的可能看到这种生物。

“不可能,巨人族的出口不可能在森林里一百公里的深处。他们从那里走出这片森林,就得损失过半。”鲍伯叫道。马连科夫也很想深入到森林里面一些,可以扩大搜索的范围,可他同样知道,如果进入的太深,非战斗伤亡就会大大的增加,甚至达到任何人也无法忍受的程度。

在几名士兵的帮助下,插在地行龙右眼里的半段战斧柄终于被抽了出来,这段斧柄大约有一尺多长,居然全部末入地行龙的眼睛里,却依然没能伤到牠的大脑。

<!--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