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亲征孙吴
作者:龙之少帝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075

感谢书友“龙狂星”(100)的再次打赏。感谢每一位订阅和支持本书的朋友。

当刘辩抱着伊伊出去的时候,所有人都震撼了,一个个涌了上来,何后更是乐的合不拢嘴,抱着可爱的孙子,嘴里直骂产婆,说什么伊伊这么可爱,只是眼睛怪了点,哪里会是什么怪物。

之后梦璃也洗浴完毕走了出来,众人也不觉得惊讶,毕竟刘辩的神术可不是吃素的。众人带着伊伊来到了南殿,群臣纷纷称贺,郭嘉主动提议请刘辩登基!

刘辩考虑了一下后,也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让人前去信都,将献帝和百官带来,让刘协禅让地位,好让自己改朝换代,另立新朝,举行登基大典!

没错!正是改朝换代,而不是请刘协退位。让刘辩做大汉天子。

之后刘辩又昭告天下,半月之后,也就是二月初一,举行登基大典!之后刘辩让众女带着伊伊回去,自己带着灵儿、后土、龙葵,前往龙城,准备一举提升龙族的实力!

来到了龙城,将剩下的九子全部改造成皇级,再将三千天神巅峰的龙族改造成天帝巅峰,余下的龙族全部提升到天神巅峰之后,刘辩捏碎了龙鳞,召唤了青龙!

刘辩在龙城等了没有多久,青龙便带着烛龙、天龙、祝融前来龙城,在刘辩进入天外天之前,他就请青龙召集龙族的元老,准备一举提升龙族的实力。感受着群龙的力量,这几个先天龙族,全部都傻了!

尤其是九子,明明是三代的龙族,却让烛龙也提不起丝毫的战意。而造就这一切的刘辩,却让他们感受不到丝毫的气息,显然比起九子还要强大了无数。

看着一脸痴愣的四龙,刘辩咧嘴一笑,心中不免有些得意。趁着众龙不注意,刘辩信手将青龙圣兽的身份抹去,让一天帝巅峰的木系神龙替代,再将青龙、烛龙、天龙、祝融、后土、龙葵的实力。纷纷提升到了皇级。

当然他们的实力,自然是要比起九子强上那么一点。毕竟是龙族的长辈,实力比晚辈差的话,面子没地方放!至于龙葵虽然是三代龙族,不过却是刘辩的女人,待遇自然是不一样的!

被困住了自由已经有几万个年头的青龙,脱去了圣兽的名头后,可谓是无事一身轻啊!布满碧绿细鳞的龙首,笑的合不拢嘴,两条龙须直打转。

刘辩虽然也想改造自己的其他妻妾,将她们提升到皇级,不过仔细想想还是算了。还是等她们突破了天人之后,再将她们提升到皇级也不迟,也算是给她们提升实力,制造一点点小困难吧!反正凭借自己现在的实力,绝对可以保证她们,安然无恙的!

将群龙修改完毕之后,感受着体内从来不敢想象的强大力量,所有龙都用崇拜的眼神看着刘辩,哪怕是烛龙、天龙、青龙这三个一代龙族也不例外!

自此,刘辩龙族皇者的地位。也被彻底的承认了,威望比起祖龙、九爪金龙还要高上许多。毕竟祖龙和九爪金龙虽然很强,可是却只是个体,哪里比得上刘辩个体无敌,还可以大举提升龙族整体实力来的妙!

以前虽然九子和群龙,都承认刘辩统治者的身份,可是一代和二代的龙族,除了青龙以外,却是保持沉默,态度十分的暧昧。

不是他们不想龙族团结,只是要他们向后辈和对手臣服,的确有些困难了。否则当年九爪金龙继承祖龙之位后,天龙也不必远走他方,烛龙也不用接下驻守九幽之地,一待便是上万年了!

而刘辩继承九爪金龙的位置时,祝融也就不必投靠赤帝,脱离了龙族的管制!毕竟在祝融的心里,应龙,也就是现在的刘辩,一直是他的对手。

一代和二代的龙族,都是有着自己的骄傲的!

不过现在一切都改变了,以刘辩现今的实力,加上将龙族提升到一个不可超越的存在!刘辩的老对手,祝融也是一脸复杂的祝福了刘辩和后土,然后向刘辩表示了臣服,然后回天界和赤帝辞行了。就连天龙和烛龙,也心甘情愿的表示了臣服。

烛龙也在实力获得提升后,前往九幽之地驻防去了,不过刘辩承诺烛龙。只要三界被龙族做掌控,他就会打开九幽之地的结界,将所有魔族全部斩杀!让烛龙可以解脱出来。

也不怪刘辩如此仇恨魔族,毕竟魔族可不是小说里,什么豪爽、快意恩仇、亦正亦邪的生灵!每一个魔族都是以三界生灵为食粮的存在,他们心中只有魔性,没有其他。

遇上了魔,他们才不管什么亦正亦邪、豪爽不豪爽的,第一件事肯定是杀人、吃人,只要是三界的生灵,不论是人、是神甚至是植物、动物全部都吃!

毕竟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如果魔真的那么好说话,就不会有女魃被杀,刘辩甘堕轮回的悲剧了。

对此烛龙自然是点头同意,虽然他如今已经是皇级高手,可是却也不敢深入九幽之地,不是怕被九幽魔气感染,三天族都不会怕这些的。

只是九幽之地的深处,谁也没有去过,谁也不能保证没有皇级的强者!如果真有皇级强者,那一定的非常强大,不是他这种新晋的皇级。可以对付的!所以交给刘辩对付,就可以安枕无忧了!

之后刘辩又请青龙、天龙、除了椒图以外的九子,带着龙城所有的龙族,前往天界,将天界之间相互阻隔结界破坏,然后将除了华夏以外的天界势力,全部掌控在龙族之手。

至于华夏天界、麒麟族还有凤族,等刘辩将人界的棋局下完之后,再来一一征服他们!至于偷袭后土的黑色麒麟,刘辩只要将九幽之地覆灭,自然不怕找不到它!

于是人界华夏的最终战争。正式展开了序幕!

公元一九八年一月十五,刘辩废献帝刘协登基,自称为圣龙皇,改国号为龙,采用新的纪年方式,是为皇龙元年!

皇龙元年二月,刘辩召集各州郡文武齐聚南阳城,大肆封侯拜爵,提拔认命官员!而后举兵百万亲征江东,以吕布、孙坚、孙策、太史慈、祖茂等将为先锋,周瑜、徐庶为随军军师,领兵十万重步兵,二十万水军先行。

赵云、马超、黄忠、典韦、徐晃、项瑜为中军,由刘辩亲至领军五十万坐镇,郭嘉、刘晔、荀攸、诸葛亮、庞统为随军军师!

张郃、文丑、颜良、马隆、管亥、黄叙、李严、廖化、李通、李天羽为殿后,田丰、沮授为随军军师,领军二十万,紧随刘辩之后。

而另外一边,关羽、张飞、张辽、高顺、庞德、高览、马岱、马休、马铁、公孙瓒等将,领军六十万,以贾诩、戏志才、陈宫、魏攸为随军军师,从西凉南部,攻打益州北部,借此牵制曹操大军,让他无法分出大量兵力,救援孙权!

三年的修养,刘辩会向正规军超过两百万,预备役超过一百万,治下百姓更是多达五千余万,占了华夏江山三分之二的人口!(大汉的人口,比历史上多一、两倍,所以各路诸侯,动不动就是数万的兵力,也是正常的了。)

刘辩动用境内半数大军,攻伐孙权和曹操,不可谓声势滔天,相比起刘辩的一百五十万大军。曹操和孙权的军队加起来,也不过是五十万,人数足足差了三倍!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孙权和曹操输定了,就连曹操和孙权他们自己,也没有多少信心取胜,因为实力差距太大了。

不过曹操和孙权,都已经无路可退,一旦战败只有身亡!尤其是孙权从密探所探的情报知道了,作为刘辩先锋的其中就有,死而复生的父亲孙坚,还有扬言要清理门户的大哥孙策后,于是孙权更是坐立不安。

最终的一战,终于要展开了!

刘辩胜,华夏天下定,四夷臣服,全球一统成定数!

刘辩败,天下一样会定,四夷一样臣服,全球一样会一统,只是刘辩会觉得遗憾。

就算刘辩看似有百分之百的胜率,可是刘辩为了下棋的乐趣,不想动用天人级的战斗力,如果决策失误的话,也是有可能战败的!

如果刘辩大军真的战败的话,刘辩就会亲至出手,将曹操孙权等人抹杀,然后控制所有敌军的心灵,让他们变成自己的奴隶!

亲自出手统一人界,对于刘辩来说太没有感觉了,所以要是这么结束的话,难免会觉得遗憾!

不过不管人界的结果如何,刘辩最终要做的便是杀上天界,亲手灭了白帝和青帝,这两个害过他前世的仇敌。当然为了给梦璃报仇,黑帝也是不能放过的!

不过黑帝颛顼和黄帝有点沾亲带故,论起辈分还是梦璃的子侄,到时候杀不杀,最终还是要看梦璃自己的意思。不过按照刘辩的估计,那时候梦璃十有**,一卷恢复了女魃的记忆,以她温柔的性子,恐怕不会对黑帝下手的。

当然统一三界,对于刘辩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挑战性了,哪怕是统一宇宙,也是小菜一碟。

不过刘辩可不打算做,这么无聊透顶的事情,他还是想尽早完成和盘古的约定,带着自己的娇妻美奴们,在天界过着逍遥宅男的日子,也算是回归本源吧!

至于宇宙还是要统一的,不过不是刘辩去了,他会打开同往各个文明的时空之门,让麾下的高手领兵去征服的!那些高科技的文明,是一定要被臣服的,有了高科技的文明,刘辩的娱乐才不会减少。

虽然刘辩也可以用修改器做到这些,不过那样就没有了乐趣,或许这么说游戏蛋疼,不过无敌总是寂寞的。。。

本章收费内容,只有三千两百多字。本来最终卷的内容,是要分成两卷甚至三卷的,不过想想太过麻烦,所以就合成了一卷。这章便是小结了。

其实后面的内容真的不好写,主角现在已经无敌了,这章只是让主角,不用一下子就统一争,避免后文全部变成压缩文。

所以限制天人级的战斗力参战,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是说游戏规则,就太过牵强,不过如果是为主角寻得一点乐趣,那么就显得合理了。

这里要向大家道歉一下,当然不是说本书TJ或LW了,而是本月的更新计划出了一点问题。

近来俗事缠身,加上也遇上了一些瓶颈,老实说进展并不是很大,加上有一段时间不能联网,所以接下来的六天里,所有的存稿都会发布出来,也就是六章的存稿都会设定成自动更新。当然,我自己手头会留下半章,免得再次更新的时候,没东西交差。

这六章就是本月最后的更新了,小龙如果来得及在30号之前回来,那么最迟31号也会开始更新。所以本月的更新章节,算上前两天的,自然少了两三章,这里要说一声抱歉。

这些章节小龙没有余力补上了,因为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有没有时间码字,就连新书可能也会因为修改进度的关系,要到12月中旬才会面市。

在这里小龙万分致歉,不过我可以答应大家,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下个月我会把修改所有章节放出,能拿个全勤就混一个,不能拿也无所谓。如果章节超出全勤,小龙也会全部放出。

当然,前提是小龙有将所有的内容,全部都写完的话。

废话不多说,看书吧!接下来的几天,都是自动更新了,具体看本书的更新预告,哪天没有预告了,本月的更新也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