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余生
作者:习惯步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564

眼见蓝煜星在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林清雅的心也跟着他一点一点地向下沉。

“蓝煜星!蓝煜星!”一时间,林清雅似乎忘记了疲劳,身体似乎也有了力气,一边叫喊着让他清醒过来,一边用一只手捧着蓝煜星的脸,尽可能不让他的鼻子和嘴没到水里,另外一只手用力地把他的身体往前推,两条腿都在奋力地划动着,又向岸靠近了两米。

据说,人在非常危险的情况下可以激发身体的潜能,或许是有些道理,但是,这也是要以人的体力为基础的,现在林清雅能够在毫无力气的情况下带着蓝煜星前进了两米,已经发挥了她最大的潜能了,很快,体力的巨大消耗就让她吃不消了,四肢每动一下都是那么的艰难,林清雅感觉,自己也许还能再动一下,或是两下,然后,就再也动不了啦。

蓝煜星很快清醒了过来,但只是头脑的清醒,四肢依然是软软的没有一丝力气。看到了眼前的状况,蓝煜星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郁闷,惭愧,心疼。自己是个男人,本应该是女人的保护者,可现在,非但保护不了她,救助不了她,还得让她来救助自己。这怎么行?他想对林清雅说::“不要管我,你先上岸”。可他只是张了张嘴唇,没有说出来。相爱的人,本来就是不必说太多的话也能明白自己的意思的,蓝煜星心里清楚得很,林清雅即便是和自己一起葬身在这冰冷刺骨的水里,也不会弃自己而去的。自己如果还说这样的话,徒增她的伤心而已。于是,他有气无力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小雅,如果我不行了,你要努力地活下去,答应我,好吗?”

“不会的,你行的,肯定行的!离一百年还有好多好多年呢,如果你现在就不行了,那你得在奈何桥上等多久啊?”林清雅感觉到自己脸上的冰凉,那是河水?还是泪水?她分不清楚,只是在尽可能控制住自己。刚才,蓝煜星在叫她小雅,这是他们重逢以后,他第一次这样叫自己。可是,林清雅并不觉得很突然,一切都好象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他们最恩爱的时候。那时候,她不是他的领导,他也不是她的下属,他们只是一对爱得死去活来的恋人,中间,更不曾存在过一个晶晶。

那时候,他们常常在一起听歌,无数个安静而又柔软的夜晚,他们彼此依偎着坐在家里的红色沙发上,一起听一首深情得几乎要让人心痛的《藤缠树》:连就连,我俩结交定百年,那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范志杰也没太在意,笑着对她说:“小雅,我以后死了,就站在那桥上等你。”

“不好!”林清雅轻轻推开范志杰的怀抱,立即坐直身起来,带着一点生气的严肃,很不答应说:“你这人没耐心的,三年还不把你给急死,我去等好了。”眼睛里就已经委屈得快要掉下了眼泪来,好像谁欺侮了她。

范志杰无比怜爱的把她紧紧搂进自己怀里:“那地方阴森森的,来来往往的鬼魂好多好多,你会害怕的。”

“我不会害怕,我会捧着我们的爱等着,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的,那我就不怕了。还有啊,我可以去求孟婆,求她让我可以一直在那里等你,我可以帮她发汤,一边发汤一边等你,还可以陪她聊天,她应该会答应的吧。”林清雅像是在问又像是在回答。那时候他们刚热恋不久,林清雅只有二十六七岁,和三十二三岁的范志杰在一起,很容易流露出小女人可爱的一面。

“算了!”范志杰哈哈一笑:“我们还是谁也别等谁了,一起去好了。不过我比你大五六岁呢,这样你吃亏些。”

“嗯,我们一起。”林清雅一边趴在爱人的胸膛上细细数他鬓角的白头发,一边轻声地呢喃着。在这样的时候,她的柔情会把范志杰刺激得忍不住,用力地把她翻过来,让火热的爱把两个人焚化、燃烧。

生死关头,两个人反而暂时抛开了无情而又残酷的现实,静静地回味起来从前的幸福和美好。

情绪稳定了下来,身体也经过短暂的休息,最重要的是受到林清雅的感染,蓝煜星状态开始有所好转,感觉自己的四肢又能动了,虽然力量还是那么小,但毕竟是能动了。他是从小在湖边长大的孩子,对水的理解和适应显然要超过一般的人,更是明显要好过林清雅。

平静了一下,蓝煜星艰难地翻了个身,把四肢放松,让自己浮在水面上,然后对林清雅说:“你学我的样子试一试。重要的是放松。”

林清雅学着蓝煜星的样子,让身体仰躺在水面上,果然,比踩水要省力很多,只需要双脚轻轻晃动就能够保持身体不沉下去。而且,他们身上的衣服虽然被水浸湿了,但毕竟有些地方是水进不去的,这些,都增大了身体的浮力。

“毛主席他老人家就会这个,他可以四肢完全不动在水里飘浮一两个小时,甚至还可以看书呢。”不过,蓝煜星估计那是毛主席晚年的时候,身体发福了,长了很多脂肪,浮力自然要大些,再加上一点技巧,很正常地也就浮起来了。

情况稍有好转,可还要居安思危,这水里和主席那个不冷不热的游泳池可不同,水很凉的,如果不能尽快上去,时间长了,他们会在水里冻僵的。蓝煜星连忙提醒林清雅:“划划看!”然后,他示范着把手臂轻轻地向后伸出,往岸的方向仰泳。实践出真知,蓝煜星想通了,刚才他采用的是爬泳,这种泳姿速度最快,运动员在自由泳的时候都采用这种方式,可也非常消耗体力,他们现在的状况恰恰是应该选择最能保持体力的姿式。

即便是这样,两个人游得还是非常的艰难,只是低血糖的症状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身上。可能游泳和长跑相似,会出现一个极点,把这个极点冲过去以后,一切就都会有所好转。就这样,蓝煜星一点点地向岸边移动,离岸边还有几米的时候,蓝煜星用脚向下探了一下,终于碰到水底的泥沙。

“我们上来了!”蓝煜星站在水里,望着远方黑漆漆的天空。

“我们上来了?”林清雅有点难以置信,不过,当她把身体放下的时候,脚下,分明是坚硬的岩石。天气,似乎也开始好转,林清雅甚至可以看见,天上,弯弯的一丝月牙儿已经穿出了云层。天空中,也多了几点繁星,蓝煜星抬起了手,那块林清雅从北京带来的劳力士依然还在转动,剧烈的震动和长时间的水浸都没有让它停下来。人的生命力是强大的,经历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他们还是活了下来。和天地万物一样,人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生命而已,对于一个生命而言,能让自己存活下来,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蓝煜星望着天空,居然开始了对生命的思索,不过,他很快回过神来,对自己刚才的想法哑然失笑。怎么会这么情绪化,想当哲学家吗?

蓝煜星想起了一个在S师范学院上学时候的室友。这家伙酷爱哲学,有一天晚上,同舍的四个人在电脑上看日本的A片,这家伙忽然用极为深沉的语调说了一句话:每当我看到这种宇宙间最肮脏的生物在SM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伟大的哲学家——尼采。结果让异常投入、热血上涌的三个家伙顿时忍俊不住,纷纷趴到床上揉肚子。一次对性知识的探索成了一场闹剧。想到这里,蓝煜星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可是,他的思绪同时也在跟着林清雅的问话在无意识地流动:“是的,我们上来了。”

“蓝煜星,你不会是傻了吧!”他的表情,他的语言,都让林清雅感觉他有点莫名其妙。口气痴痴呆呆,表情莫名其妙,一切白痴应该有的症状都有了。林清雅有点担心,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蓝煜星的脸。

“我们上来喽!”蓝煜星这才从刚才的失神中完全回过味来,刚才,他可不是傻了嘛,于是,他大吼了一声,拖住林清雅的手,分开胸前的水,大步流星地往岸上走去。水平面,在他们的眼前一点点地下降,腰部,膝盖,脚踝。当最后一只脚脱离了水面的时候,两个人双手互握,四目相视,静立在夜空之下。

“小雅!”

“蓝煜星!”

一声轻轻的呼唤,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时间被遗忘了,空气也凝固了,这一对历经磨难的人儿,在历时十个月之后,终于第一次紧紧地拥抱在了一起。这次拥抱与爱无关,与性也无关,但它已经涵盖了太多太多的内容,他们,在为彼此的劫后余生而拥抱,为两个人的重新相认而拥抱。很久以来,隔在他们之间的那一层薄薄的纸,终于被撕开了。

良久,良久,两个人终于分开了,是蓝煜星首先分开了。生命可以继续,生活也应当继续。既然要活下去,他就无法把自己已经确定的生活伴侣,晶晶,抛之脑后。而小雅,无论她是多么的美,多么的好,无论他们之间的感情有多深,有多厚,可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既然自己有了新生,就应该对新的生命、新的生活负责。当然,他没有流露出脑子里的想法,一个声音在警告自己:不要那么残忍,再多给她一点点幸福吧。他知道,小雅是一个比自己更理智的人,等他们回归现实,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之后,相信她会理解自己,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冷吗?”寒冷可能忘记,但不可能不存在。喜悦可以暂时让他们忽略到寒冷的存在,可寒冷依然会找上他们。蓝煜星感觉到林清雅已经打了一个寒颤,这才想起来,在不到十度的气温下,两个人全身又都是湿淋淋的,如果不马上想办法,天一亮,他们就会感冒发烧,甚至有可能天还没亮,他们就会被冷死在这里。现在可是在大山的谷底,四周有没有人家,上山有没有通道,一切都不得而知,太多太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在,实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

“嗯。”林清雅轻轻地答应了一声。她想得没有蓝煜星想得多,习惯了,既然他在身边,一切都由他解决好了。

“我们现在需要生堆火,还要马上报警。”蓝煜星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黑屏。麻烦了!机子很可能是浸了水以后短路了,不过,蓝煜星还是不死心,死死地按住开机键,良久,一点反应也没有。“你的呢?”他问林清雅,也许,她的手机还可以用。

“在包里,包在车上没带下来。”在蓝煜星摆弄他的手机的时候,林清雅就在自己身上找了一遍,确实没有带下来。女人和男人不同,她们不习惯把手机装在口袋里,更不会别在腰上,更多的时候是把手机放在随身的小包里。不过,林清雅也不懊悔,就算是带在身上,也肯定会被水浸坏的,在水里呆了这么久,手机要是还能用那才是奇怪呢。

“你身上有打火机吗?”

“我没事带那个干吗?”蓝煜星问得时候就很失望,自己不抽烟,身上没带打火机,按道理林清雅更不会带,就算带了,肯定也是在包里而不是口袋里。等林清雅回答完之后,蓝煜星绝望了。现在最需要的是火,有了火,他们才有一线生机。

怎么办?怎么办?蓝煜星开始思考人类自从有火以来所有的取火办法。采集自然火保存起来,哪儿找自然火去,找着了就不用费这功夫了;钻木取火,只听说有这种办法,但从来不知道是怎么办的,行不通;火刀火石火绒,是个办法,找两块石头对敲,敲出火花,然后找一些易燃的东西,让火花把他们点着,不过,可以做火石的石头是很特殊的,是不是能找到还难说,难度太大。还有呢?火,火,火,蓝煜星转着圈子在想怎么样才能生出火了。林清雅站在旁边虽然是不停地打哆嗦,心里却不急不躁。还是那句话,一切都有他了!再说了,没有火又怎么样?难道会比刚才在深水里游不动还可怕?林清雅不着急,总之,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活也好,死也好,冷也好,热也好,她都不在乎了。

无数个关于火的名词在蓝煜星的脑海里一一闪过,火药!对火药。蓝煜星忽然想却来,自己身上还揣着一把人类有史以来发明的最高级的火器,手枪,就别在自己的腰上。蓝煜星往腰里一摸,硬硬的还在。于是,他对林清雅说:“我去弄点干柴,你从地下捡一点软草。”

林清雅也不问他是不是有办法了,他肯定有办法的,两个人就行动起来。蓝煜星已经在折那些树枝了,夜里,除了潺潺的流水声,就只有树枝被蓝煜星折断时的喀嚓声了,听起来都十分的清晰。天气越来越晴朗,淡淡的月光下,林清雅看过去,他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应该是山谷的一个小湖泊,一条河流穿过这个湖,然后又往其它的方向蜿蜒流去,环湖夹山的,都是一座一座的山峰,那条连通两省的一级公路早已在视线之外,根本看不见公路上应有的灯光,也不知道两个人从山上滚下来的时候究竟拐了几个弯。

哪里去找软草呢?脚下的石头和泥土都是湿湿的,林清雅往四周看了看,前面不远处有一大丛植物在迎风摆动,应该是芦苇吧,林清雅沿着湖岸线走过去,可不是,一大丛的芦苇已经枯死了,但叶子和芦苇的干都还在,有的顶上还有苇花呢,这可都是很容易点着的。林清雅很快就折了一大捆抱了回来,这时,蓝煜星也搞来了一大推的树枝。

两个人清理了一块地方,背后有山石,避风。蓝煜星掏出手枪,卸下弹夹,从里面取出一颗子弹,再把枪装好收好,然后把子弹放在一块岩石上,拿起一块石头砸了几下,弹头已经被砸歪了。拿起来用手一拧,弹头被卸了下来。然后,他把弹药小心地倒在岩石上,取一些干燥、柔软的苇花围在四周,开始用石头用力地砸那些火药。

“扑!”一声轻轻的爆响,眼前亮光一闪,火苗腾地一下就蹿了起来。林清雅连忙把芦苇的叶子、干和干柴连续不断地往火上添着,不一会一堆熊熊的烈火就燃了起来。寒冷,顿时被驱赶得无影无踪。两个人这才看清对方,湿漉漉的头发,冻得发紫的嘴唇,苍白的脸,在红红的火花下呈现出一种很怪异的光泽。不过,难关总算过去了,两人相视一笑,一切都在不言中。

火生起来了,蓝煜星从干柴里取出几枝比较长一些的,在火的另一面搭了两个三角支架,再把一根木棍放上去,然后对林清雅说了一声:“脱衣服!”

“干吗?”林清雅诧异地望着蓝煜星,脸,刷地一下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