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绝望
作者:习惯步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440

人被拖进了洞,林清雅强忍着心里的恶心和恐惧仔细地整理好刚才被掀乱的草帘,蓝煜星却在仔细地搜检他的战利品。

武器,一支带榴弹发射器的95式突击步枪,上面有防水的手电筒,我军刚装备不久的新式枪械,四个满装的弹匣,两枚枪榴弹;一支九二式五点八毫手枪,样子很普通,但已经走进世界名枪阵营了,轻巧,稳定,威力与原来的苏系枪支相比也并不见弱,能装二十发子弹,当初安永江大闹法庭就是用这种枪连续打出了六个三发的短点射,刘彪和刘虎都是在这种枪下毙命的;一支短军刺,卸下来可以当匕首和开瓶器用。另外,还有两枚手雷。

无线电通话器,他们能用,自己却不能用,是个祸害,蓝煜星直接把他扔进了水里。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求救装置,有了这玩艺无论跑到哪里人家都知道你的位置,搞不好现在人家正通过这个分析自己的位置呢,绝对是祸害,蓝煜星立即把电源关掉,确信它无法工作以后,扔进水里,让他短路去吧。

红外夜视仪、望远镜,看了这些东西蓝煜星叹了口气,本来想趁夜逃走,他们有这种东西,对自己来说,夜里和白天实在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了。科技进步了,作战观念也转变了,解放前包括抗美援朝的时候,中国军队以擅长夜战闻名于世,如果当时美国大兵全装备了这个东西,也许长处短处就要掉个个儿了。

睡袋,防水防虫,又轻又暖,不到两公斤,有了这个东西晚上就不用生火了,好东西,留着。

军用干粮,除了米饭,还有好几种菜式,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番茄炒蛋,带自动加热装置,包装里有化学品,打开以后可以产生化学反应散发大量的热量,无烟无臭,太棒了,中国的特种兵现在好像也过上好日子了。

军用地图,一比五十的,太需要它了,有了这东西,不知道要少走多少弯路啊。

药品,全世界最便宜最实用使用量也最大的药,阿斯匹林,还有抗生素,止血粉,简单的包扎用品,还有一支针管,里面装的是吗啡,是战士在最后关头减轻痛苦用的,这些东西都很重要,但蓝煜星希望还是用不上为好。

一切整理完毕,蓝煜星回到林清雅坐着的地方,见她双手抱膝,绻坐在那里,很害怕的样子。朡口还在急剧地起伏,眼睛始终离不开一个地方,就是那个被自己打死的特种兵的尸体。

蓝煜星知道,一个死人躺在旁边,林清雅肯定害怕,便坐到她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膀,给她一些安慰。见蓝煜星过来,林清雅惨然一笑,往旁边挪了一挪,其实,一片平地大得很,肯定有蓝煜星坐的地方,她这样,只是在示意蓝煜星坐在她的身边。蓝煜星坐过去,林清雅像一只无助的小鸟,紧紧地抱着他的胳膊,把头枕在他的肩上,这才平静了一些。

见林清雅如此,蓝煜星心里感慨万千。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反腐倡廉,但是,它的工作人员既不是警察,也不是检察官,更不是武装人员,可有时候反而要承担起警察的重任,正视淋漓的鲜血,直面险恶的人生,生命的威胁,死亡的考验,从来都是如同鬼魅一般紧紧地尾随着他们不放。

林清雅在进入纪委之前,只是一个象牙塔里的知识女性,一个准备好做贤妻良母的小女人,没想到莫名其妙地就被卷到了这块漩涡中来,这样的危机,以前也不是没遇见过,坦率地说,林清雅在危机中的表现并不像以前的那些助手那样处变不惊,和自己的配合也并不是十分默契,但是,蓝煜星十分理解,毕竟,自己还曾受过一些简单的特种兵训练,而她,只是一张白纸,什么都没有。这让他想起了电影中南海保镖中的一个片断,男主角在给女主角的告别信中说:我是专业的保镖,挡子弹是我的职责,我也受过专门的训练,而你的男朋友不同,他只是一个平常人,遇到危险的时候回避,是正常人的本能,这和爱不爱你无关,也和人的勇气无关。

是啊,作为一个男人,心爱的女人在枪战和死尸面前害怕,本不是她的错,只是因为她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没有这种经历而已,林清雅能够做到这样,能够为自己出生入死,特别那天晚上在湖水里,当自己失去行动能力以后,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和恐惧,而是在脱力的情况下帮自己在冰冷的湖水中支持下来,已经非常非常的不容易了。现在,蓝煜星对无比脆弱的林清雅只有怜惜,只有呵护,而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满和责备。她紧紧地搂着她,希望自己的热力和坚强能多感染她一点,能够让她尽快地平静下来。

“蓝煜星,能把那个移开吗?”林清雅无力地用手指了指那具尸体,话说得很无力,显然是鼓足了勇气才说的,也许她觉得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对蓝煜星提这种要求有点不太合适,但是,她忍了很久还是说了出来,刚才还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现在却变成了一具尸体,林清雅并不怕鬼,但她却真的很害怕。

“好的,你等一下”。蓝煜星一边说,一边拿起那只九八式手枪上带的手电筒,往山洞的深处走去。走了一小段,已经是山洞的尽头,这个山洞并没有另外的出口,但和很多的石灰岩溶洞一样,这个山洞也是洞中有洞,大洞套小洞,只不过是这些小洞并没有更深的连接而已,找不到另外的出口。

察看完毕,蓝煜星回来,扛起那个特种兵,拐了两个弯,才把他藏进了一个很小的山洞里,一切就续,蓝煜星赶了回来,对林清雅说:“没事了,我把它藏得很远,不要再害怕了。”

不害怕?蓝煜星说得太轻松了,因为,他刚刚说完,自己就开始害怕起来。

这世界比死人还可怕的是什么?是活人。人,是比任何洪水猛兽都要可怕的,自从人类产生以后,绝对没有任何一次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大得过人祸。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中国出现了最困难的时期,无数的人被饿死,那三年,被称之为三年自然灾害,可是,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明白,造成大量人员死亡的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现在,引起蓝煜星害怕的也不是死人,是活人。因为,他安慰林清雅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外面传来人清晰的说话声。蓝煜星十分庆幸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有音效放大功能的山洞,可以很轻易地判断出洞外面的形势。

“洞四就是应该在这里出事的。”对这个声音,蓝煜星有点印象,他就是那个从无线电通话器里传来洞幺的声音。果然够快,从蓝煜星射杀洞四开始,满打满算也不过二十几分钟,他们就找到这里了。

“洞四是不是牺牲了?”这是另外一个声音,他们来的人不是一个,那就麻烦了,蓝煜星有自知之明,如果只有一个人,现在他手上有一把突击步枪,敌明我暗的情况下,出其不意打死一个人还是有可能的,可是要连续射杀两个特种兵,蓝煜星想都不敢想。而自己一旦暴露,这些杀人机器对付自己的办法不知道有多少种。对安永江在法庭上的表现,蓝煜星印象太深刻了,只是一把手枪而已,面对五六个荷枪实弹的法警,还有后面的许多刑警,甚至包括李强这样的高手,全部被他压制得一点折都没有。

算算自己手上的武器,还可以用枪榴弹,但也不行,枪榴弹打出去有弹道,速度慢,而且有声响,可以给对方留下足够的反应时间,除非距离很近才能起作用。手雷呢?应该比枪榴弹的威力大,但同样有距离的要求,如果在十五米左右,而且对方的人是聚集在一起的话,也许会有机会。可是,他们会给自己这样的机会吗?

“洞四肯定是牺牲了。”又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这让蓝煜星的心一下子凉了,已经有三个人了,看来,追踪自己的四个人,除了被杀死的洞四,其它三个都在这里聚集了。蓝煜星十分清楚,多一个人,自己成功突围的机会就要小一倍。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当时,我的无线电通话器里传来两声枪响,听声音是老六四,而且,洞四是被近距离一枪命中,他穿着防弹衣,应该是被命中了头部,否则不会一枪致死,第二枪却是打飞了。所以我判断,杀死老四的凶手头脑很冷静,行事也很果断,但军事素养并不高,是个菜鸟。这也是我判断洞四已经牺牲的一个原因,以洞四的水平,除非是立刻死亡,否则,又怎能会让一个菜鸟从容离去?”

“近距离?好象不大可能,如果是被狙击手打死也就罢了,洞四怎么会让一个菜鸟接近他然后还从从容容地瞄准射击?”洞幺感觉不可思议,显然,他们对自己人的作战能力都十分自信。

“是偷袭!敌人肯定是躲在一个让他预想不到的隐蔽处突施暗箭,当然,也有可能是从背后打中了他的脑干,那地方是钢盔和防弹衣都防护不到的地方,其它的我就想不明白了。”又是刚才的那个声音,显然,这是一个有头脑的家伙。

“也难说的很!”说话的是第二个人:“洞四这小子有点懒,搞不好没干活自己靠在哪个地方睡着了,结果被人家发现以后一枪打死了,这也不是不可能。”

“奶奶的,不管是洞四是因为什么被杀的,杀掉他的凶手都肯定是那个姓蓝的小子,妈的,等捉住他,看我不把他大卸八块。咱们再搜搜看,我可以肯定,他们就在方园五百米以内,绝对不会走远,现在,他们手上有洞四的武器,比刚才更危险,我们必须把彼此的距离控制在二十米以内,以防万一。还有,马上给总部发报,报告总部,洞四牺牲了。”洞幺咬牙切齿地说。

三个人的对话,蓝煜星是听得清清楚楚。对这三个人,他真的是有点佩服了,虽然他们没在现场,而且现场也没留下血迹等痕迹,仅仅凭从通话器里传过去的声音,就把当时的情况判断了个八九不离十,连自己使用的是什么枪械都能听得出来,甚至连洞四偷懒都被他们判断出来了。这份功夫,蓝煜星是绝对没有的。这也让他更加谨慎起来,一定要有耐心,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暴露,否则,两个人就真的完了,这几个人是铁了心要自己的命了。

此时,天色已晚,蓝煜星透过洞口,可以看到三个手电筒时远时近,不停地晃动着,但始终没有离开洞口超过五百米。就这样过了两个小时,对方既没有发现洞口,蓝煜星他们也无法走出山洞,场面,一时陷入了僵持。

两个小时以后,三个人再次聚集在他们刚开始来的地方,洞幺正征求两个人的意见:“现在天已经黑了,搜索起来比较麻烦。现在我判断,他们要么是在杀了洞四以后迅速离了,要么是潜伏在附近一个我们没想到的地方。现在我们只有三个人,那小子手上有武器,单独行动太危险,不能分成两组了,你们想一下,究竟是原地固守那还是继续追踪的好?”

“我觉得他们迅速逃离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们是从三个方向包抄上来的,彼此距离并不远,洞四看的那条线是回头路,他们跑了一天,再走回头路的可能性不大,走其它方向应该会和我们碰面。而且,他们两个人里面还有一个女人,行动不会太快,所以,他们应该是潜伏在附近,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而已。”

他的话音刚落,其中一个人说开口说话了:“总部回电了。”

“怎么说?”洞幺急不可耐。

“安头儿说,现在敌人有武器,并且说那小子枪法不错,曾经在狩猎场打猎的时候露过一手,让我们不要轻举妄动。另外,他现在亲自带两个小组赶过来,要我们现在先控制住这片区域。”

“带两个小组?加上我们,还有安头儿他自己,不就是十二个人啦?这也太过于兴师动众了吧。”洞幺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不就是一男一女两个普通人嘛,连兵都没当过,需要安永江这样的高手亲自出马,还要带上一个小队的兵力?十二个特种兵,已经是一个非常完整的突击队了,这样的力量,到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兴风作浪一翻,现在为了两个普通的男女,居然要派出这么强大的阵容吗?洞幺心里暗自吃惊,这两个人的分量不轻啊。

同时,洞幺也暗自后悔。既然这两个人如此重要,如果能够拿住他们,那该是多大的功劳啊。在别动队所有的四人组里,自己本来就是最出色的小组长之一,如果这次能够干净利索地完成任务,说不准就可以升小队长了。都怪自己耳朵根子软,昨天晚上发现那堆火的时候,地面还热乎乎的呢,他们肯定没走远,偏偏这几个小子说追两个普通人还不是手到擒来啊,要把衣服烤干再走,舒服些,这才耽误了时间,最后失去了目标。

不过,倒也不是自己无能,主要是敌人太狡猾。一路下来,明明自己追踪的方向是对的,偏偏两个就没留下什么明显的踪迹,看得出来,这两个人中间有一个是内行啊。应该是那个小子。洞幺从口袋里拿出蓝煜星和林清雅的照片,一个大美女,这没什么,看这个小子,也没什么过人之处啊,年龄不过二十出头,一脸的书生气,还戴着近视眼镜,稍微有点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从眼神上可以看出一点和他年龄不相称的成熟,难道,就是这么个一天兵都没当过、刚刚大学毕业的菜鸟杀了自己的兄弟吗?洞幺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当然,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至少并不是十分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眼看就失去踪迹了,偏偏又生了堆火,搞出一股烟来把兄弟几个引了过来,这才重新找到他们的下落。

是自己太轻敌了,没有想到这家伙会懂一些反追踪的战术,更没想到他们的手里居然有枪,否则,他绝对不会做出四个人分头行动的决定的,最起码要分两个人一组,那老四就不至于稀里糊涂地死于非命了。自从加入了这支队伍,四个人就分在一个小组,住一间宿舍,天天朝夕相处,形影不离,现在,忽然走了一个,洞幺的心里说不出的痛苦,说不出的悔恨。毕竟现在不是那种战争年月了,那时候,眼见战友一个一个在自己的面前倒下,时间长了都麻木了,可在这支队伍里,老四还是第一个牺牲的呢。洞幺对蓝煜星更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