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章 画皮
作者:习惯步行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720

“为了我?”蓝煜星再次吃惊地看着谈新权。

“不错,是为了你。”谈新权用充满期待的目光注视着蓝煜星:“在年轻一辈中,刘彪已经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但和你相比,仍然远远不如。可以这么说,从你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时候开始,我就注意上你了。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命题还是比较规范的,基本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知识储备、反应速度和逻辑能力。你一个S市师范学院的应界毕业生,在强手如林的公务员考试中,能够一举夺魁,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后来,你在面试中的表现比笔试的时候还要优秀。许枫是RM大学的高材生,他们父子在面试的时候又玩儿了点猫腻,相信你肯定看出来了,我怎么会又看不出来?可你依然能够战而胜之,难能可贵啊!至于你工作以后的发展,更印证了我的看法,你是一颗好苗子。和刘彪相比,至少有三大优势。”

“哪三大优势?”蓝煜星很想进一步地了解谈新权对自己的看法。

“第一,你年龄轻。刘彪已经是三十好几岁的人了,你才二十出头,多了十几年的发展时间,有了这十几年,我们的时间就宽裕多了。说老实话,如果不是觉得时间太紧,我也不必如此急功近利。第二,你起点高。刘彪现在也不过是副处,而你已经是正科了,比刘彪明确正科的时间早了十年;刘彪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起来的,而你却可以从省级机关开始起步,这又是一个高起点。以你现在的速度,到处级也就是三两年的功夫。往后,只要走得顺畅,我甚至认为,即使不需要我的帮助,你也有可能做到副省级以上。第三,你的心理素质好,这也是我最看重的一点。和普通的年轻人相比,你的心智异常成熟,当然,那是因为那时候还不知道你在黄山的奇遇。面试的时候我注意到,在你的面前,甚至是一些面试考官对你都不失尊敬,这就是领袖的气质。这种气质是天生的,后天怎么培养都培养不来,在这方面,你远胜于刘彪,如果说刘彪是个人才,那你就是个天才。可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是成就这个组织,还是毁灭这个组织,现在就在你一念之间啦。如果你愿意加入,对你对我,与国与民,我觉得都是件好事,而且,你别忘了,晶晶还需要你。此中利弊,你自己权衡吧,我明晚回来以后听你的答复。天快亮了,我今天上午还有半天的考察任务,现在也该回去了。回去以后,估计还能休息两个小时。老喽!不比年轻的时候啦,熬了一夜,第二天就象被抽了筋似的,浑身不舒服。等你们成长起来,我们这帮老家伙就该退下来喽。”谈新权留给了蓝煜星一个选择,又发了一通感慨,起身就要离开。

“谈叔,您等一下。”蓝煜星阻拦了一步。

“还有什么事?”谈新权以为蓝煜星现在就要答复他,眼神顿时变得热切起来。

“谈叔,你要我答应的事我还没想好,不过,无论我答应还是不答应您,我都敬你的为人,你的水平。现在这坛酒也差不多了,我敬您三杯。如果我最后没答应您,这杯酒就算是决别酒;如果我答应了,意义自然也都自在不言中了。请!”蓝煜星双手举起酒碗,毕恭毕敬地站了起来。

“好,我接受你这三杯酒。”谈新权站了起来,身体竟然有些打晃,这让他忽然警觉:“小蓝啊,你不是存心想灌醉我吧,今天这酒可基本上是我一个人喝完的。”黄酒后劲来得大,谈新权说着话,舌头居然有些发硬。

“谈叔您想哪去了。我灌醉您又有什么用?这里天罗地网,您还怕我跑了不成?”蓝煜星解释了一句,然后,干干脆脆地把酒喝了下去。

“好!”谈新权有恃无恐,也端起酒喝了下去。

三杯下肚,谈新权就要离开。蓝煜星又叫了一句:“谈叔,最后我还想问您一个问题,您看中我,难道真的仅仅是因为我的能力吗?和晶晶就一点关系没有?”

“怎么会没有。你和晶晶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晶晶第一次去你家告诉你面试的情况,就是我的驾驶员开的车,我怎么会不知道?那时你还没进纪委呢,如果不是因为晶晶,我怎么会那么留意你?你真当我这个组织部长洞察入微啊。”谈新权的醉态已经十分明显,说话也不怎么利索了。

“这么说,您也是有私心的喽?”蓝煜星在作进一步的引导。

“公私兼顾吧。不拿你当外人我才这么说,让老钱的女婿当接班人,哪有让自己的女婿当接班人来得放心?现在,组织的财力全在老钱那儿,接班人如果也给了他的女婿,那不什么都是他老钱的啦?为了这个组织,我呕心沥血,殚精竭虑,最后却把若大一个家业拱手送人,我老谈岂不……岂不……”话没说完,谈新权便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见谈新权又坐了来,蓝煜星按下心里烦乱的思绪,来到他的身边,一边帮他拍着背,一边轻声说:“谈叔,其实,我最理解您。古往今来,一将功成万骨枯,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三民主义,全是假的,全是幌子。人民是什么?人民是羔羊,是用来奴役的;士兵是什么,士兵是炮灰,是用来牺牲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为给咱们建功立业作根基的。没有他们成堆的白骨,哪来咱们的不世伟业,您说是吗?”

“好小子,够实在,够坦率!原来你这么明智,我算是看走眼了,不过,我喜欢!像我!”谈新权大声嚷着,冲蓝煜星竖起了大拇指,不过,他很快又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这番话,可不能告诉别人。我本来是想等加入组织以后再慢慢开导你的。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句话何曾错过?你学过经济学吧,经济学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处在交易中的各方都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都是为了谋求本方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在各方利益的牵扯之下形成了一种平衡,这就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玩儿政治也是这样,你想要实现自己的权力最大化,就必须给老百姓一点点甜头尝尝。现在不是看病难、上学难吗?你就要让他们看得起病、上得起学,他们才能支持你;房价不是贵嘛?你就要让他们买得起房子,最起码要给他们一个信号,一个示范,如果你们拥护我,我以后就给你们大大的房子住,这样,他们才能奉你为领袖,玉纶集团就是我的示范,就是我给大家的信号。否则,哪有人支持你嘛!”谈新权像说至理名言一般对蓝煜星谆谆教导。

成功地把谈新权留了下来,蓝煜星感觉,现在是时候把谈新权的一切的话都掏出来的时候了,便顺着他的话引下去:“可是谈叔,我还是为您不值,您这一辈子,一天福都没好好享过,酒色财气一样不沾,像个苦行僧一样,就为了这么一个虚无缥缈的政治追求,您觉得值吗?”

“阿呸!什么洒色财气,低级!”谈新权训斥了蓝煜星一句,接着说道:“有个叫马斯洛的你知道吗?他创立了一个人类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等级,第一是生理的需要,第二是安全的需要,第三是感情的需要,第四是受尊重的需要,第五是自我实现的需要。人的层次越高,他的需要就越高。你说的那些什么,都是低级的需要,而我追求的,就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需要。”

谈新权说出了自己的答案,但蓝煜星尚未十分明白,便继续追问:“您说的自我实现,究竟指的是什么,可以说得具体一点吗?”

“小蓝,我先问你。你有崇拜的偶像吗?”

蓝煜星感觉,谈新权问了一个有点可笑的问题。偶像崇拜在青少年特别是女孩子中十分普遍,有的为了亲眼看到偶像一面,居然能在机场眼巴巴地候十几个小时。不过,他现在显然早已过了那个时期了,现在谈这个问题,实在是有点不合时宜。不过,见谈新权问得认真,他也只好认真地回答了一句:“没有。”

“可我有。”谈新权比蓝煜星的回答还要郑重。

“你有?是谁?”蓝煜星十分诧异。

“我唱首歌给你听吧。你一听就明白。”谈新权嗯啊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准备开唱。蓝煜星心里却是莫名其妙,他唱歌?难道他也崇拜歌星?

蓝煜星这边想着,谈新权却已经唱了起来:

“毛主席床前一盏灯

春夏秋冬夜长明

伟大的领袖灯前坐

铺开祖国锦秀前程

毛主席挥笔览江河,天空飞彩虹

毛主席挥笔指山川,大地走蛟龙

毛主席挥笔点黄沙,黄沙披绿容

毛主席的神笔舞东风,风吹满天红

用尽三江五湖水

毛主席的恩情写不尽

警卫战士窗前过

心里歌唱东方红,歌唱东方红——东方红!”

谈新权借着酒意,抑扬顿挫地把这首歌唱完了。这首歌蓝煜星听过,是阎维文唱的,旋律非常优美。但谈新权今天唱的在蓝煜星听起来,却是另外一番味道。歌声并不美,尽管没有跑调,但嗓声沙哑,和原唱根本没法比。可是,蓝煜星却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震撼,他听得出来,谈新权是在用心唱这首歌。他在吟唱的时候,似乎外界的一切完全都不存在了,只有他和他心里的这首歌,他唱歌时候的表情,只能用神形俱醉来形容。一曲歌罢,蓝煜星只体会到了两个字:虔诚!

不过,蓝煜星又开始有了新的疑惑。刚才和谈新权的对话,基本上让他看清了谈新权极端自私、残忍,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的一面,可是,听了这首歌,他又开始怀疑,难道自己刚才听错了?难道谈新权心里真的是在一心崇敬伟人、学习伟人,只不过是兼顾了自身的利益而已?

正在思考的时候,谈新权却已经开话:“听了这首歌,你知道我崇拜的是什么人了吗?”

“毛主席!”蓝煜星想都不用想,便报出了答案。

“不错,是毛主席。”酒醉的谈新权如同找到了知音一般,兴奋异常,没等蓝煜星开口,便接着说:“这首歌,自从我第一次听过以后,就喜欢上了,每日基本是曲不离口。不过,你知道我最喜欢这首歌的里哪一段吗?”

“不知道。请您指点。”蓝煜星是真的不知道。

“你听啊,是这一段。”谈新权又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毛主席挥笔览江河,天空飞彩虹;毛主席挥笔指山川,大地走蛟龙;毛主席挥笔点黄沙,黄沙披绿容;毛主席的神笔舞东风,风吹满天红!你听清了吗?毛主席的神笔舞东风,风吹满天红!这就叫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昂文字,人生有此境界,夫复何求啊!”谈新权神情激奋,再也没有什么掩饰了。

蓝煜星正想发问,可谈新权已经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了:“我穷此一生,追求的就是这个境界。你知道吗,我在河西村的时候,眼见一片片荒地在我的规划之下,变成沟渠交错、阡陌分明的良田,心中的那份快意,实在是无法形容啊。可是,听了这首歌之后,我才知道,和主席他老人家相比,我实在是小儿科了,人家那才叫大手笔。可是,就这么一点小权,在文革的时候也给剥夺了,我心里那个恨啊。不过,我坚信,我终究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终于等到了那一天,我当了一把手,当上了县委书记,那时候的我,真的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感觉。在P县两千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我尽情地描画着我的蓝图。当书记三年,P县整个被我拆了重建一遍。你有没注意过关于我的报导?我最喜欢的照片就是拉上几个人,戴上安全帽,两边有人为我拉开图纸,我看着P县的大地,拿着绘图笔,随手画那么一个圈,那地方的楼房也好,平房也好,全给我应声倒下!可是,P县太小了,根本不够我拆的,就好像看到一本好书一样,我害怕一口气看完就没好书可看了,只好省着看。在P县也是,我今天拆一块,明天拆一块,我省着拆!我害怕哪一天拆完了我就没得拆了,总不能再拆一遍吧,我都快六十岁的人了,当一把手肯定是最后一任了,迟早要下台的,那时我干什么呢?我心里这个迷茫啊。”

一口气说完,谈新权热泪盈眶,他似乎又回到了在P县的那一段时光,又找到了那种大手一挥所到之间便翻天覆地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心醉神迷。

而此时的蓝煜星,已经无法形容他的感受了。他只觉得全身的寒毛都直竖了起来,一股凉意,从他的脚跟开始,瞬间传遍全身。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他之前还没有经历过。上初中的时候,离家远,又没有自行车,一个人放晚自习以后回家,经过一片坟地的时候,总觉得后面有人在跟着自己,那时候的他,常常一路小跑回到家里以后,便感觉里面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了。多年以来,他理解,那就叫恐惧。可是,面对今天的谈新权,他才知道,那时候的状态不能叫恐惧,最多只能叫做害怕,现在才是真正的恐惧。

那时候他害怕,因为害怕会有鬼怪的出现,但他心里同时又十分清楚,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可现在,蓝煜星看到的谈新权,分明是一个魔鬼,一个为了一己快意,可以不把任何一切放在心上的魔鬼。他的灵魂,已经彻底扭曲了。

蓝煜星更为恐惧的是,谈新权,这个说不清是疯子还是怪物的家伙,偏偏又带着极强的欺骗性,甚至自己都被他骗了。很久以来,他对谈新权的做法虽然不认同,但还是存在一丝幻想,认为他们只是道路选择的不同。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要加入谈新权的组织,因为他知道,这个组织的存在,是以谈新权的个人魅力为基础的,无论他的出发点有多么良好,都是建立在人治的基础上的。P县也好,河西村也好,都是典型的强人政治、能人经济。小地方无所谓,可如果是一个国家,麻烦就大了。这个人可以做主的时候,一切可以维持,等他逝世了或是控制不住局面了,所有的一切就会变得混乱不堪。文化大革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而且,这种现象也绝不仅仅是在中国存在,教训太深刻了,他不可能支持谈新权。

但是,他从前对谈新权又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佩,甚至不惜违反原则,作出只要谈新权就此收手并且交出凶手就放他一码的承诺,现在他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像谈新权这样的人,只要他存在一天,就绝不会甘于平淡,肯定会搞出点什么事来。性格决定命运,这就是谈新权性格,他的命运,也只能是灭亡。

“一切都可以结束了!”蓝煜星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