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作者:皓皓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874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可惜开门的是一个脸颊略瘦的小姑娘,我见过——是她的妹妹。她妹妹手抓着门很忽闪眼神的望着我,仿佛有些害怕又有些好奇,想知道这个报复心极强的姐姐的同学究竟是多么的卑鄙,我很慈祥的问她:“你姐姐呢?”

这时我真看到她,她确实如我愿刚洗完头发,一手抓住发束很专心的望着我,头发湿漉漉在往下滴水,她睁大娇媚亮极的大眼睛,似乎意想不到是我似的,她的眼睛会说话,说的话我能听懂,是:“我怎么得罪你了吗?”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妹妹最漂亮的是那双眼睛,而妹妹的眼睛最像她。

她没有最漂亮的地方,也许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憾美”。

我最喜欢的外国精典爱情名片是赢得若干项奥斯卡金奖,声震世纪的《卡萨布兰卡》。最喜欢的外国女影星是该片女主角——奥斯卡影后,瑞典美女英格丽.褒曼,一度令我迷恋了十多年。也许,仅仅因为她的样子很像褒曼,或者说褒曼的年轻时代很像她。

她似乎总是以宽容理解和好奇关切来对待他人,这是她身上最迷人最优雅的地方,她们相互半遮着脸:妹妹的脸被朱红色的门遮了一半,姐姐的脸在后面,被妹妹遮了一半,那种氛围和情调很像徐克《青蛇》里王祖贤和张曼玉在沐浴花池时媚目窥人,丽影相错的一景,真是终身难忘!

我一张开口就涨红了脸,原来一路背熟并以无数种艺术诠释方式设定的台词表情全不管用,我惊讶的望着她,心里突突跳动,忽然呼吸困难,也许是由于兴奋和紧张真忘记了呼吸。这才发现,无论自己的准备多么充分,在她面前原来还是不堪一击!

我说:“你家的门是我堵的,对不起!”

我恨不得扭过头使劲偷咬自己的舌头以惩罚自己,可惜目光黏在她的脸上舍不得移开哪怕一秒,这句话只是我现在忽然从大脑里蹦出来的,原来精心设置的华丽凄美豪情万丈才华横溢文采飞扬的台词——以便于我趁机创造形象显示口才的,居然不翼而飞!

唯一令我松口气的是我至少承认了自己是罪魁祸首,并道了歉,我的主题思想已经表达了。

她们仍很好奇的盯着我,妹妹的眼里添了些愉悦趣味,看着姐姐,姐姐嗔怪的扫了一眼妹妹,她轻轻挥挥手说:

“没关系。”

我顿了一下,觉得全身似乎都烧得发红了,我没话找话的说:“实在对不起!”

李丽秋眼里多了份谅解和宽容,这次她浅浅微笑,没有答话,只是轻轻摇手,手如嫩姜,表情温柔妩媚极了。

我心神激荡,觉得自己的骨头开始散架和融化,几乎站不住脚。

我不能再待,待下去没准她哪一句话中我自行晕倒。

妹妹看着我们的表情,用清朗的声音说:“你进来坐吗?”

我觉得自己两腿已经开始发抖,很快这种颤抖就会蔓延到我的舌头我的脸颊。我忽然结结巴巴的推辞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邀请,我说:“不了!”我摇摇手。

直到现在我还纳闷,痛苦的分析了一万次以后,我认为自己的失败缘于这次的被催眠,神魂颠倒中的我一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直接复制她刚才的摇手,可是她表达的意思是“没关系”,而我居然直接依葫芦画瓢的照搬了这个拒绝——我拒绝了最重要的一次机会!

我不得不承认那个厌恶的推断——陷入爱情的人智商为零。

那时我的智商一定不到一个一岁婴儿,因为只有婴儿,才会自动无意识模仿他最喜爱最亲近的人。

我失败得一塌糊涂。

李丽秋奇怪的望着我说:“进去坐会吧——我爸爸妈妈他们不在。你还没来过吧?”

我正在懊悔自己说反了意思,居然蠢到极点的按惯性复制了一次:“不用了!”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笨到那种程度?

她们面面相觑的微笑盯着我,看去当然已经原谅我了。

我只好告辞,我被自己踢出局了。

我一边飞奔一边扇自己耳光,咬牙切齿的咒骂自己。

借助这股自暴自弃自责自悔我用“黯然**掌”撕碎了自己所有的情诗。

我久久木然坐在碎片上呆望纱窗外的皎洁月亮,就这样一时微笑,一时恨恨,一时伤感,一时后悔,一时忐忑,一时叹息,通宵未眠。

不过唯一的变化就是那个背影居然可以偶尔回头瞥我一眼了。我经常喜出望外语无伦次晕乎乎疯癫癫的不知所云,终于被偶尔同路的林元武窥破,他问:“你喜欢她?”

我说:“啊?你说什么?”

其实我只是想再听到他重复一次“喜欢她”三个字而已。

林元武高大俊朗,皮肤白里透红,风度翩翩,犹如上海滩里周润发饰演的许文强,追他的女生拐弯抹角的把情书递到我手里,托我转交,我没有嫉妒只是失落,失落里还有窃喜,窃喜中含有祈祷,祈祷我的单相思偶像千万不能沦落。还好李丽秋是校花,我们全校的公主,春游的时候,我热烈的为“桃花公主”写了生平第一首热情洋溢精美绝伦的现代诗,从此她在全校的绰号从“公主”变更为“桃花公主”,一直使得我自豪和荣幸,尽管这个花名名满天下时,从来都没有任何人追究作者是谁,我依然窃喜而骄傲,这样的明珠,自然没有主动示爱自低身价的举止。

林元武说:“我帮你递情书。”

我花了一个通宵也没能从三百多封对她没寄出的情书里挑出一封。我颓然坐在信堆上,喟然长叹,这些简陋的俗物,俗言俗语,能表达出我对她的爱慕么?恐怕要一部一百字万的鸿篇巨著吧?恐怕要花尽此生的时间来练笔吧?恐怕要当我成了当代最伟大的文学家才有资格提笔吧?恐怕要我成为伟人才配递给她吧?

我终究没有交出一封,我苦笑着把自己想法告诉林元武,他气得喷血。

他最近牺牲自己帮我,他说:“我追给你看。”

他不愧是我当时最好的哥们,所以他真的放弃了所有的女粉丝,并粗鲁的拒绝了约他周末去当时最豪华的凤凰商场楼顶喝冰水的班上三花之一“汤圆”之邀。

他认为值得就值得,那时我很佩服他,可以为朋友的一点小小心结放弃自己的爱。

于是我们结拜为兄弟。

当他真的认真追求时,甚至骑车追上去时,我和跟在后面的,“忍”字纹错了,“刃”旁那一撇上多打了一点,这次没人敢提醒他,怕提醒他后老大转移火气殃及自己,自己身上要多一刀。

这口火气居然留到今天才来发,十年之后,我不认识你,你还记得我,看来老大居然还是君子。

老大望李丽秋走远,说:“听见没有?很多人看你不顺眼,我是好心警告你!”

警告我怎么谈得上好心?我只能理解他的嫉妒,不能接受他的好意,我的血管流着永不屈服的血液。

我忍住心跳,说:“谢谢你的好心,我告诉你——不行,我做不到!”

他眼里杀机一现,毫不犹豫猛地埋头拾起地下半块砖头向我脸上砸来。

我没有动,心想:这不象他的风格,我没有用兵器,他应该不会用兵器的,他虽然是个崇尚暴力的人,不过江湖中的公平法则,他一向是严格监守并身体力行的。

我镇定得让自己吃惊,其实应该是他的动作太快,我完全来不及反应。只有思考的时间,没有躲闪还击的时间。

断砖在我的鼻尖凝住,他的腕力惊人,要是我已经收不住势砸破对方鼻子了。砖上的细沙有几颗随势飘到我脸上眼里,我轻轻拨开他的砖头,揉了揉眼睛。

这个动作对他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侮辱和轻视,其实我是无心的。

他无比惊怒的说:“你,你小子太狂了吧——你以为我真不敢砸你?”

我觉得心里很委屈,想打人的是他,受侮辱的也是他,被激怒的还是他,他一个人把三个角色都演完了,而我什么也没做就成了罪不可赦。

心理素质这么差怎么作老大?

还好他没让我失望,他手指了我的鼻尖几秒,不断颤抖,有股烟味,那时我还是个顽固的禁烟主义,不由得皱起了鼻子。他终于放下了手,化成了一个大拇指朝着我,他笑了。

我也有些轻松的惊喜,被人指着鼻尖的压力毕竟不好受,那时还没学会那句经典的英雄宣言“不要用手指指着我的鼻尖!”

他赞道:“好小子!有胆识,不错,看来我不用帮你了!”

我想:“这么帮法,我要被帮到才惨呢!”

他掷下砖头,绕开我,回头吹了声口哨,朝背后打了个响指,把书包潇洒的一甩,挂到自己肩膀上,径直离去。

我这才吓了一大跳,被他挡住视线的他身后,密密麻麻站着三四十个男生,都是我们班上的,他的小弟们,站在台阶上冷冷的敌意的看着我。

我真的出了身冷汗。

人群象潮水一样从我身边经过,瞥着我随他而去。

有个平常关系还不错的男同学冷笑着小声对我说:“老大是好心,你真是个大憨包!(憨包:云南方言,指代蠢笨,同成都话“瓜娃子”)”

我难以置信的继续冷汗,没想到因为李丽秋居然可以把全班男生都得罪光。

我的想象力过于发达,有时已经类似于幻想了,于是我幸运的幻想——老大究竟怎么帮我了?是不是全班准备群殴我,老大警告我一番无效,就换用威胁,最后轻易的以他个人认可我有胆有识,带头退出,化敌为友的方式,挤兑住了其他人群体向我问罪?

这么精妙的法子,这个屠夫般的老大怎么可能想得出来?转念我又想:人家打过的架比你见过的听过的还多。社会经验丰富,打架经验丰富,怎么不知道怎样酿成打架和消除打架?看来他这法子既不丢面子又放过了我,既显示了老大的胸怀又显示了老大的魄力,而且找了个理由消除了本版一场内部斗殴,真不愧为老大!

可惜我高兴得了早些。

我们挤进灯光昏暗的自行车棚取车,往常我一定要检查自己的铃铛和车胎气嘴,往往每周都会被盗三五次,我已经习惯了,可今天我要抓紧时间,追上李丽秋。

我飞快挤过决堤之潮般的放学人群,一身是汗,裤脚全是泥尘,尽管心急,还是耗费了比往常多了两倍的时间。

我追风似的扑上公路,那时候的路灯没现在这样好,几百米或许才有一个,坏了的灯大多几月半年无人问津,公路上水缸大的窟窿也是如此,永远保持了它的风格。我艰难的穿梭暗行,心急如焚。

我担心她的安危。

冲出一站路,我依稀看见一个长发飘飘,绿裙袅袅,亭亭玉立的女子站在昏淡苍白的路灯下推着车,她的身影真美!美得如同画中仙女。她的面前站着一群长头发厚拖鞋光膀子叼烟的男人,抽烟的男人就是坏男人,那就是那时我的逻辑。这么美丽的身影居然和坏人站在一起,我不禁惋惜。

又冲出半站路,还是没有见到李丽秋,我忽然全身汗出,如陷冰窟。

我狠狠一拳砸到自己头顶。

那个人不就是李丽秋!除了她,谁还会让路人在这么快的速度下过目惊艳?那些坏人是搞什么的?

我发疯似的冲回去。

刚才那段半条公路已经被人群堵塞,汽车远远避开。

我所住的那个城市当时的年代是一个治安极度恶劣的城市,街道上经常发生大规模械斗。多年后我看电影港片《古惑仔》,从里面找到了一点点当年的感觉,具体而形微。

我把车甩在路边,触目惊心,那是一个三四百人汇聚的人群。没有什么看热闹的人在其中,看热闹的人习惯在远离这个人群几百米外远观——以便随时撤离。

这就是云南城市和四川成都的区别,成都是一个温柔文静的儒家群,云南的这个名叫开源的城市是一个剽悍凶猛的墨家群——黑道王国。

开源,三百年来民风剽悍,吴三桂礼让三分,乾隆皇帝收服不了,民国“云南王”龙云与当地老大义结金兰,日本人没能有幸进入——当地一大半人民自动冲出去用傣刀加上自己的血肉做宴欢迎了他们:同归于尽、绝不屈服!这是个兵家必争之地,多种民族混杂,三百年战乱,使得这里的人们天不怕地不怕,服软不服硬。当解放军的军旗开进这里,当地头人居然率领全体人们执刀横颈,身称如果侵犯,誓于共亡。

他们等到的当然不是快枪重炮,是刘邓大军的鲜花和笑脸。解放军席地而坐,就地造营,主动送上了粮食弹药。

从困惑到好奇,从防备到交流到相互融合到心悦诚服。三百年来,这块骁勇斗狠、骄傲不屈的土地第一次迎来了两军的笑声和歌声。

得民心者得天下。

可是这里毕竟还是三百年的民风传承沉淀之地,这个城市的人们习惯用刀和血说话。

开源,不相信眼泪。

三四百人默默站立,象一块巨大的黑潭,只看见密密麻麻的头顶,和偶尔不经意发出的清脆的金属碰撞的声音。

那是令懦弱者胆寒,豪壮者血热的声音。

黑潭的中心,路灯之下,就站着那个绿裙长发,飘逸如仙的李丽秋。

我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顺着我的脸颊眉毛往下滑落。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