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 无名英雄
作者:魔力飞射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293

不过修炼经脉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一不小心纳入的能量过多,超出了经脉宽度和韧性所能承受的范围,那就会造成:经脉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轻的血管爆裂内出血,严重的能量压迫血液,让血液加速循环,如果压力够大的话,甚至会从七窍流出,或者是干脆直冲脑门,当即暴毙,还有的情况是血液倒流瘁死。所以经脉这东西不是吃饭吃太饱拿来随便玩玩消遣的东西,一个不小心,小命分分钟冻过水。

而我身上被打通的经脉是从丹田到右手肩膀,在这分成两路,一路是从另一个方向回到丹田,循环不断,而另一路是经过手臂,手掌,然后能量从食指流出,只能发不能收。

我这条循环经脉是那次车祸之后打通的,那时候我已是濒临死亡,那时候我集中全部的精神力让精神重新和身体融合,而桥梁就是右手食指,这是用得最多又是几乎最小所需力量最少的身体部位。最后我成功了,那强大的精神力激活了我一部分脑细胞,还连带着最大限度地激活了食指,手臂,一直到丹田的几条经脉间的细胞, 势如破竹一般把这些经脉打通,构成一条能量通道。

循环的经脉通道是用来修炼能量所用的,而单向的通道是用来将能量发出所用。我右手食指的经脉很小,能量发出之时的压力非常大,因此射出时就造成像子弹一样的效果。通常情况下能量是在循环通道内流动的,要改变能量的方向需要很强大的精神力,本来我的精神力还没强大到可以驾御它,但是那天晚上我的精神高度集中,那时候我幻想着手上有一把枪,这时能量便不由自主地按照我的意愿去运行,结果脱离了运行轨道,发出体外。

如果修炼到一定程度,发出的力量大小是可以控制的,但我能发出已是瞎猫碰上死老鼠了,更别说如何去控制。结果一下把身体里面的力量几乎全部发出来了,发出后才会有体力不支的感觉。

我穿好衣服走到外面,思思把碗碟全洗好了,见到我皱着可爱的小眉头说:“逐哥哥,怎么洗了那么久呢?我还以为你又晕在里面了。急得我都快冲进去了。”说完觉得这话有些不妥,脸上红了,思思再天真单纯和我即使再不避嫌毕竟还是个女孩子来的,说出这话来也有些害羞。

我笑笑说:“昨天晚上我可是没洗澡啊,一身的臭汗,再加上你……”说完眼睛骨碌碌地在她身上上下左右打量,原意是想开玩笑说她也不轻,我背她回来费了不少力气。却忘了思思衣服里面是真空的,一看之下再看到两颗葡萄就在面前眼底,而且这次是正面看,更是明显,像有魔力一般把我眼光紧紧吸引过去,定在那里再也移不开,气血上涌,身体一阵发热,刚洗完澡的身上又开始冒汗。

我不知道自己近来怎么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欲念,以前我很少会有这种冲动的,比起整天敲木鱼的和尚还要强上几分。和尚其实还是有欲望的,所以要通过不停地敲木鱼和念经发泄。

思思看见我那色迷迷的目光,咬着下唇轻轻说:“讨厌!逐哥哥你也不是好人!”不过却没有转过身或是用手遮掩起来,也没有叫我不看的意思,反是把胸部挺得更高,我已经额头见汗,眼看自己便要万劫不复,心中高呼:“神啊!救救我吧!”

下午思思回去了,走之前说7点来找我一起去学校。我叫她不要把真相告诉我爸妈,只说我们也是被人救了的就好了。

下午5点半左右爸妈下班回来了,看到我没事也放心下来,问我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只说和思思在小路工厂那碰上了人贩子,被他们抓了去,我被他们一棍子打晕过去,期间一直昏迷不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后来醒过来发现自己在一辆车上,车上有个蒙面人,叫我们下车,思思还在昏迷之中,然后我便背思思回来了。我因在游乐场玩了一天,再加上身体弱,又受了些惊吓,把思思背回来就脱力晕倒在床,不省人事了。

爸妈倒没怀疑,只是我说的时候把他们吓得心惊胆战的,连连告诫我以后去哪里一定要赶在天黑前回来。我自是满口答应,我也不能让这种事再次发生,因此事我差点就失去思思,若真那样的话,那会是我心里永远的痛。

后来爸妈去撤销报案了,却也没说我是被人贩子抓了去,只是说我贪玩回来得晚了。我回来了就好,他们都是老实人,不想因此事惹上太多的麻烦,如果说我也是受害者之一的话,那么我会被警察局叫去协助调查的。

今天已是星期天,晚上回到学校,教室里不知怎么很热闹,三五个人堆在一起议论纷纷。我一到座位就被张可拉着,他满脸的兴奋之色说:“喂,许逐,我们市前段时间发生的人口失踪事件,昨天晚上已经水落石出了,你听说了没有?”那些失踪的人正是上初中年龄的女孩,学校自是不会连说都不跟我们说一下。

这事我看也没人知道得比我还早了,不过我佯装不知说:“没有,我很少看报纸的。”

“他们是在市郊一个废弃水泥厂被发现的,”张可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有一件事你肯定想不到,作案的人有两个,警察找到他们之时,他们已经死掉了,经检验一个胸骨碎裂,刺到肺中,呼吸困难而死,另一个背上好像也受了严重的伤,不过致命的却是喉咙被割破,无法呼吸身亡。”

我瞪大双眼惊奇万分的说:“什么?竟有此事。”脸上表情之逼真,口中语气之惊讶,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自己的确对这事是一无所知,那两人不是我干掉的那样。我对自己的表演艺术是越来越佩服了,心里暗叹:许逐啊许逐,你***可以去竞逐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拉!

张可一点看不出来,看到我在他意料中的惊讶样子,很是得意:“听说他们是被一个蒙面大汉干掉的,亲眼目睹的是一个受害女孩。”

听到这我已经有些明白了,那两个人自然不会是因为老天开眼,无缘无故让他们死掉,所以那女孩只好编个故事出来,和我骗思思时一样。

张可接下来说了一句让我差点喷饭的话:“据目击女孩说那人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

干掉刀疤脸和猎鹰的人是我,如是以我为本体描述的话,那女孩也太夸张了点,八尺?在我脚下面再长上一条腿那也差不多了,腰围嘛,甚至有许多女孩子都羡慕我的腰围的,有多小可想而知。

张可还有下文:“他威武不凡,貌若雄狮,眼似铜铃……”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我都属于那种俊秀型的男孩,和威武这词是风马牛不相及,貌若雄师?要真长得那样吴丽丽以前也不敢欺我了,眼似铜铃?我看自己眼睛再怎么睁也就比一颗花生大不了多少,那女孩真够厉害的,我骗思思的时候只是信口开河,人家是信口就开片海出来了,一山还有一山高,一海要比一海深。看来这世界的确卧虎藏龙,能人无所不有。

张可接着说:“他拳头海碗般大,没人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从哪里来的,当时就像是从天而降,一拳把其中一个打得满地找牙,再一脚把另一个踢得横飞几米……”

我顺口接下去说:“倒在地上出气多入气少,估计是活不成了,是吗?”

张可吃惊地看着我说:“你怎么知道?”

我笑着说:“后面的只怕是你小子添油加醋补充上去的吧?”这小子和我不愧是兄弟,就连吹牛大家说的都几乎是一模一样。

张可尴尬点点头说:“还是你了解我,那个人这么厉害,又做好事不留名,这是何等的英雄,我忍不住就想到他当时的雄姿了,报纸上却只说把那两个人干掉,像太监一样下面没了。现在的人看到这种事都是无动于衷,怕惹上麻烦,难得还有这种见义勇为的人。这种英雄事迹实在应该大大表扬的,报纸对这事草草了事,却猛的拍那个警察局长马匹,说在他的英明决策之下,终于破了这起让市内人人惊慌的失踪案,保证了市民的人身安全。哼哼,屁话,事发当时,他在哪里?要不是那个英雄把那女孩救出来,现在她早不知道被卖哪去了!”

张可越说越是激动,猛地为那位“无名英雄”抱不平,说到报纸和警察局长时咬牙切齿,满脸的不屑,说到那“英雄”之时,眼中闪亮,仰慕不已,口中敬佩赞赏之话不绝于耳。他最喜欢小说中古时那啸傲江湖,锄强扶弱,替天行道的大侠,上次去吃饭喝酒时他拼命喝了一杯就是为了模仿那种人。

张可叹了口气道:“如果谁认识他,我愿意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结交上!”

我听了心里暗说:“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他就在你身边,也不用什么代价,帮我洗一个月衣服就好了。”不过嘴上自然不会说出来。 <!--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