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患难与共(上)
作者:边城 浪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174

(老边:电脑问题还没解决,可能要在星期六才能搞定,我比大家都还急,这章是我在办公室里偷偷搞出来的,大家先将就看着,先解决下近渴,另外PK榜希望手里有票的兄弟们支持一下)

第九十六章患难与共(上)

回到新乐园已是夜深。

沈昆一走进寝室就倒头躺在床上,双眼盯着天花板发呆。

来到上海的日子不短了,这也就意味着距离回C城的日子也不远了。

一想到这次他竟然会带着燕乐琪一起回去,心情就莫名其妙一阵激动,这还是一个女孩子愿意跟着他远走他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好比一对恋人即将面对情定终身的时候。

上铺的叶云飞忽然翻了个身,喃喃道:“沈昆,刚才有人来找过你!”

“哦?”沈昆问道,“是谁?”

叶云飞道:“不认识,从来没见过,他说他姓麻,叫麻风病,还说你一定认识他!”

沈昆猛的从床铺上跳了起来,瞪大了眼睛:“他在哪?”

叶云飞道:“他说你如果在晚上10点钟以前回来,就让你去四号门的音乐城酒吧找他!”

叶云飞话一说完,沈昆就一阵风似的飞出了寝室门。

音乐城酒吧距离新乐园宿舍并不远,但是氛围却和学校相隔太远。

这里灯光蒙胧,气氛暧昧,形形**的男男女女都坐在大厅四周,大厅中央是块狭小的舞池。

如果不是为了见到老朋友,沈昆一般情况是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

酒吧虽嘈杂,但还好沈昆一进门就听到了久违的声音:“哈哈,吾皇万岁万万岁!”

“马爱卿!”沈昆高兴的大叫一声。

马峰正歪坐在靠大门的一张桌边,一看沈昆跑来,顺手推开了依在自己身上的两个花枝招展的女郎,走了上来。

“哈哈!”一看见沈昆,马峰就开始傻笑。

沈昆也开始傻笑。

久别的朋友,他们问候的方式虽古怪,但也只有他们才能体会其中的韵味。

许久,两人才紧紧的握住手,仿佛再也不愿松开。

“我日,弄得跟两个女人似的,来来来,坐下喝酒!”马峰拉着沈昆找到位置坐下。

沈昆看见桌上放着两瓶标识是英文的洋酒不禁皱眉头:“麻疯,你小子发财了呀!”

马峰大笑:“我就算发财了也不会忘记你的!”

沈昆暗暗一阵感动,马峰这句话的确发自肺腑。

从小到大,他们两个人不但是最要好的玩伴和朋友,而且自沈家出事以后,马峰这个朋友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经济上都帮助着沈昆。

如果要沈昆回答他最好的三个朋友是谁,那么叶翔首选第一,仇天也许是第二,但马峰绝对是第三!

“去,去陪我兄弟喝酒!”马峰不知又从哪里叫来两个更加浓妆艳抹的吧台小姐。

“别了别了!”沈昆赶紧摆手,“我自己喝!”

马峰哈哈大笑:“皇上还是那么清高呀!”

沈昆不好意思的脸红了红,他当然不是那种随便的人。

马峰点点头:“来,喝酒,咱哥俩很久不见了,今天说什么也要喝个痛快!”

“好!”沈昆举起杯子就仰头。

半瓶伏特加下肚,沈昆就有点飘飘然了。

“疯子,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沈昆问道。

马峰笑道:“翔哥告诉我的,他让我来找你,顺便告诉你,天哥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等你一回去,立即组队报名参加今年的CPL!”

沈昆惊讶道:“你都知道了?”

马峰点点头:“不但知道,而且过几天我会和你一起回去!”

沈昆更吃惊了:“你也要回C城?”

马峰笑道:“不错,我也要回去!”

沈昆道:“你也要参加CPL?”

马峰没有说话,只是拿起酒杯,目光落向大厅里各色迷乱的灯光中,他的眼睛显得很低沉:“昆仔!”

沈昆没有回答,马峰向来玩世不恭,很少看见他这么深沉。

马峰缓缓道:“记不记得读大学通宵CS的时候!”

“记得!”沈昆点点头,他想起自己和马峰在武汉大学读书的时候,他们两个臭小子读书不认真、又是穷光蛋不敢去追女生,两人每天晚上的乐趣就是跑到学校外的网吧包宿通宵玩CS。

尽管他们的水平很菜,但是CS却给他们两人留下了无数难忘的时光。

沈昆记得2004CPL世界总决赛的时候,MDK一路势如破竹,在败者组和瑞典雄鹰Team9狭路相逢,林一率领着他的MDK经过整整四个小时的激战,终于在亿万观众的关注下击败了Vesslan率领的Team9,那场比赛他就是和马峰一起在网吧里观看的。

回到寝室,两人都因为太过激动而久久无法入睡,马峰这个时候也很深沉的说了一句让沈昆印象很深的话来:“我希望将来能成为像林一那样的明星,为我们国家争光,做一个优秀的CS选手!”

沈昆一直以为马峰这句话是个玩笑,但是马峰现在却当了真:“昆仔,我和你回去,我要去参加CPL!”

沈昆忽然笑了:“疯子,你是不是真的疯了?你那个菜鸟水平也能行?”

马峰面色严肃的看着沈昆,道:“我没有疯,老子说的是真的!”

沈昆不说话了。

马峰忽然道:“毕业这一年多,我一直都没放下过我的CS,我认为我现在的水平足够征战CPL了!”

沈昆忽然也觉得马峰的话有道理,自己也不过才几个月,CS水平就突飞猛进,马峰可是一年多不见,天知道他这一年多遇上了什么奇人怪事,水平到时候说不清楚也是石破天惊的那种级别。

沈昆道:“疯子,你这一年多去哪儿了,怎么连家都不回,在忙什么?”

马峰的脸上忽然掠过一丝自嘲的笑容,他端起酒杯猛的喝了一大口,喃喃道:“昆仔,我问你,你以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沈昆愣了愣,他实在弄不懂马峰为什么要这么问,但他还是老实答道:“将来开间大公司,挣很多很多钱,娶个美女做老婆,然后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马峰哈哈大笑,笑得好像连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沈昆更加不解。

马峰看着沈昆,喃喃道:“昆仔,我比你先毕业,毕业后我运气还是算不错,这一年多,我经历得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发现,钱原来不是那么好找的,你觉得呢?”

沈昆低了下头,马峰不但说得对,而且简直是他妈说得太对了。

这就是他的初衷,找钱、挣钱、赚钱!

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像他们是男人,男人除了奋斗这条路就别无选择,可是现在这个世界未必就是有耕耘就有收获的,因为这个世界并不是他们在大学时想像中那么美好那么公平,也许,只有在那个兵刃相见、黑白分明的世界里一切才是公平的。

沈昆点了点头,苦笑道:“是,我他妈要是开公司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还活着没有?”

“人就是他妈有想法,人才不甘心,所以我才会来找你,我和你一起回去,咱们兄弟一起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马峰终于放下酒杯,肃然道:“为了我的梦想,我愿意放弃我的工作!”说这句话时,马峰的眼睛闪着光,和酒杯里的光一模一样,鲜艳、明亮、耀眼,令人不得不相信他的决心和勇气。

沈昆再次受到了感染。

他到现在才发觉,自己的朋友,无论叶翔、仇天还是马峰,他们虽然看上去都是平凡的人,可是他们无论做什么都从未放弃过自己的理想,他们无论怎样在这个尘世中挣扎,他们都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仰。

也只有像他们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沈昆不禁道:“你就这么有信心能在CPL上赛出好成绩!”

马峰道:“那不重要!”

沈昆道:“哦?”

马峰道:“能不能打出好成绩是一回事,去不去又是另外一回事!”

听到这句话,沈昆立即向马峰投去了钦佩的眼神。

马峰嘿嘿一笑,道:“翔哥已经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都告诉我了,对了,你小子可别忘了,你们现在缺少一个领队和赞助商,赞助商估计是很困难,当然,我可以私人赞助,条件是我必须当领队!”

“哈哈哈!”沈昆大笑,举起酒杯,“干!”

“干!”马峰的豪气也发作了。

两人也不再顾忌什么,迅速狼喝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