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云青天
作者:云无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191

云铮的著书立说只能放在晚上在自己书房进行,而每天白天,他则要在巡抚衙门办公。后世电视剧上经常表现出父母官的公务就是审案,究竟是不是,云铮不清楚,反正他上任这些天以来,倒是没有案子被告到他这里来要他亲断,顶多就是某府某县上报某疑案,请巡抚衙门批示如何进行。

张抚台在的时候就给云铮解释过这种情况,说是通常这种案子上来,多半不是下面的州府县衙不能审理,而是可能不能决断。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案件很可能是牵扯到当地某大家族,该家族势力太大,使得府衙和县衙也不敢轻易决策,生怕他们上面有人。——古往今来,莫不如此。

云铮自然知道张抚台这话是客气了说的,实际上在北疆,最大的家族自然就是他们云家,而其余“势力太大”的家族,多半则是云家当初的家将世家,这些家族每代人几乎仍然都是效忠于云家的,家里十有**能有个这样的将军那样的将军,如此家族发生点什么事情,下面的府衙县衙自然不敢随意处置,否则万一日后该家的将军回来了要追究,谁乐意担这个责任?得罪一位将军和得罪一个屁民,聪明人都知道当然该选择后者,哪怕后者不是一个,而是一家或者一群——这都无关紧要。

凡是能呈报到云铮巡抚衙门案头的案件,基本都是如此,张抚台当年看见这种案件,也只能是将其中世家闹得太过分的处理一下,其余的他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并且所谓的处理一下,多半也就是赔点小钱,申饬一番。

但此刻的巡抚换做云铮,事情就不是这么容易了。云少帅军威浩荡,军中很少有人跟他唱反调,所以他最不怕的就是“某位将军”。看着手里的材料,云铮朝身旁的赵文长道:“赵先生,这件案子,你看算不算是罪证确凿了?”

赵文长捻须点头:“如此足以断定此案无误了。”

云铮嗯了一声,没有说话,手中掂量着那份材料,沉吟不语。

赵文长眼皮一耷拉,轻声道:“按照往日的习惯,牵涉到一卫指挥使的案件,发个公函申饬一下,就算了结了。”

云铮眼皮一翻:“强占了人家的田,打伤了人家的人,杀了人家的牛,最后一把火把人家的房子都烧了……这样的事,我身为一省巡抚,就只能申饬一下?”

赵文长面无表情地道:“乐家一直是真定大户,家中长子乐海,此刻官居真定卫第七卫指挥使,次子、三子分别在第九卫和第十一卫中任千夫长,可谓一门将军。乐家家主,也就是这三位的父亲乐廷,当年也是卫指挥使让位,而现在还兼任着雏鹰学院步兵防御战教员,至于祖辈就更别说了……这样一个家族,少帅以为如何处置?”

云铮霍然起身,面上肃杀一片,一字一顿:“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法,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赵文长目中精芒一闪,再不复方才淡然模样,看着云铮,沉声问道:“巡抚大人,要动刀?”他心中所想,与云铮不同,他以为云铮这么做的意思是打压真定卫中原有的派系,深层次的意思则是加大自己的权柄。

云铮一下就明白了赵文长的意思,他并不觉得奇怪,似赵文长这等长期为巡抚做幕僚之人,心中所想多半都是权谋的运用,这是很寻常的事情。但云铮并非这个意思。

作为学法律出身的后世人,云铮对中国古代的法律发展是很痛心的,自古中国就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之说,但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一般都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这与云铮所坚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云铮穿越之后好几次都有改革法律的想法,只是手中权力不够才只是想想就作罢,但现在自己手里的权力逐渐大了起来,他已经有打算要进行一些改革了,即便不彻底,不到位,但总能纠正过来一点。

在这样一个古代的中国,要搞法律改革,云铮心里其实也觉得自己可能疯了,但实际上中国即便后世他穿越的时候,也没有真正进入“法治社会”的原因就有中国“人治”传统太强大这个因素在里面。而且中国人也没有强烈的追求法律平等的心态在里面,这是更大的悲哀。

在中国古代,与小农生产力相适应的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等级社会关系。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的父系制家长制,是处理家族内部关系的习惯准则,后来与国家政治相结合,家国一体,君父合一,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制度和古代法制维护的重要内容。它注重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伦常关系,以“亲亲”的血缘合同,以“尊尊”的等级差别,强调大宗对小宗的支配,小宗对大宗的服从,尊长对卑幼的仁爱,卑幼对尊长的侍奉,以及君仁、臣忠、父慈、子孝等等。在这种基础上形成的传统法律文化,不仅被蒙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宗**理色彩,而且一直以体现宗法等级的纲常礼义作为中心和指导原则。

但实际上,这个法权基础就不正确,在这个基础至上诞生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存在真正的公正。法律出于皇权,自然作用便是维护皇权。主义的统治下,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则是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实行的是个人独裁统治,他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

律的制定虽由朝臣具体完成,但批准权属于皇帝,历代帝王都凌驾于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布诏、令、格、式等。“法自君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

再一个就是儒家盛行之后的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基本特点。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代法律制度大体一致的共性特点,也有一部分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自身独特存在的个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后者的存在和发展,使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呈现出某种差异性。例如: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浓厚的宗**理色彩,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往往表现为国家政权、王权、皇权和族权、父权、夫权的高度统一;法律制度贯彻礼刑并用、“德主刑辅”原则,突出体现“礼治”、“德治”、“人治”特色;法律体系采取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体例模式,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部门的法律关系常常以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制裁;刑罚制度相当野蛮残酷,刑罚体系包含大量摧残人身体肤或生理功能的肉刑内容等等。

这是何其落后的法律思想!

云少帅搞发明、写文章其实都是半吊子的水货,唯独法律才是他的专业,他记得德国的那个著名法律故事。

德皇威廉一世有座桑苏西行宫处在波茨坦郊外,该行宫是由他先祖腓特烈大帝仿照法国的凡尔赛宫翻版建造的。在行宫高处远眺,全城美景尽收眼底,美中不足的是行宫外一座又破又旧的大风车磨坊影响了他的心情。威廉一世派士兵前去与磨坊主交涉,愿意要出高价购买后再拆除老磨坊,但是磨坊的主人,是个倔老头,坚持称磨坊是祖传的,一家人世世代代以它糊口,多少钱都不肯出卖。威廉一世恼怒成羞,情急之下派一队御林军强行拆除了“有碍市容”的老磨坊。

事以至此,若依中国传统的观念“皇权至上”,都会认为是磨坊主不识时务,自讨苦吃。哪里会想到知道这位倔强的磨坊主提起了破天荒的“民告国王”的诉讼,一纸诉状将德皇威廉诉至普鲁士最高法院,诉讼理由是威廉一世滥用职权擅拆民房,诉讼请求是要求威廉一世赔偿自己损失,保障自己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世人注目的案件开庭了,普鲁士最高法院的旁听席挤满了来自全国各地听众,威廉一世拒绝出庭,也没有派代理律师应诉。极其简单而又事实清楚的民事小案件,当听完原告磨坊主的陈述后,三个大法官坚持正义女神的至理名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经过商量,最终形成统一的判决意见:被告人威廉一世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利,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判决责令被告人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各项损失费、诉讼费共150马克。骄横的威廉一世收到判决书后,经过一番痛苦的权衡后,不得不向法律低头,按照普鲁士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一一照办。一座新磨坊又矗立在桑苏西行宫对面,磨坊主也如数收到赔偿金。

如此伟大的法律!

云铮紧紧握着手中的材料,目光坚毅:愿中国的法律公正精神,能从我云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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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痛苦的告诉大家,这两三天,不知道周围哪家死了人,一整夜吹吹打打吵闹不休,什么事情都办不好,我就不明白了,老人在世的时候不好好孝顺,人都死了,再“极尽哀荣”又有个什么用!还吵着人家周围无数人睡不得安稳觉!这居然还是长沙市市区!我真有打110报警的冲动了!

竖起中指,骂一句:操!没一点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