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章 驱满(一)
作者:过江小卒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714

那件被梁明自己称之为“狠心”的事儿,说出来很简单,就俩字----驱满。

驱满,顾名思义,那就是驱逐满人。

虽然这是一件规划量堪称宏伟的工程,但是对于梁明,对于刚刚立足的中华政权来说,好处是大大的。

京津一带的满人太多了,已经多到了能威胁中华军的程度了,对于这一点梁明深感忧虑。于是乎,在入主紫禁城的第二天,北京城里就刮起了一阵“黑风。”----所有的满人(平民),十天之内必须离开京津。

这样做多巩固中华政权自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大的方面来说有四个,另外还尾带了一个小尾巴。

第一,安全。

北京的旗人实在是太多了。京旗男丁(北京的八旗被称为京旗)从顺治年间的十万余(其中八万多是八旗精兵),滋生繁衍至今已经超过了三十万,其附带的家人之多几近百万之巨。

在中华政权的心脏部位,却生活着如此多的“死敌”,那岂止是不安全啊,而是很不安全。即使,津南之战,北京之战已经连削带打抹去了十三万旗兵,但京津一地还是有小二十万的丁壮。万一他们趁着清兵围攻之时乱了起来,那梁明就是摔头都找不到墙啊!

所以,趁着这一段空闲先把他们打发出去。///

当然了,能被放出去的只是些普通的旗人,像一些爱新觉罗氏的后裔,奉恩将军(4品)以上地。只要还没跑,那就一网打尽。通通撂进大狱里待着去,家产自然也没没收了。至于异姓的功勋,四品骑都尉(和他祖上留下地就这个)以上者都一样的下场,而五品的云骑尉、七品的恩骑尉那就算了。

好处是显而易见地。至少梁明的登基大典就没出现有人捣乱地事儿。

第二,得民心。

得民心当然是得汉人的民心。北京城如此多的满洲八旗贵胄。其置下的庄子、田地那是数都数不过来,给他们种地的佃户更是如天上繁星查无所查。这些个佃户,可都是实打实地汉人啊!(包括汉军旗,不否认有少数的满人,但绝对代表不了数不清地佃户)

满清定鼎北京。先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消灭南明三个小朝廷。用20余年的时间基本结束了大陆上的武装抗清斗争。满族成为全中国的统治民族,政治、经济地位均发生显著变化。满族统治者爱新觉罗氏统治全国,不能不联合汉族地主阶级代表和蒙古等少数民族贵族,但这种联合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满族统治者旨在扩大和巩固自己的特权地位,确立起“首崇满洲”的原则、并作为有清一代恪守不变的国策。

无论是康熙还是乾隆,都曾标榜:“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实际上却以“首崇满洲”为圭臬,中枢机构均重用满族亲贵大臣。

爱新觉罗家族在维护自己的特权时,总是竭力把自己粉饰成代表整个满族的利益。制造满汉民族的畛域。八旗是清朝统治赖以维持地主要支柱。因此被视为“国家之根本”,享受种种特殊待遇。

在经济上。极其优养旗人。从入关时起,顺治宣布永远免征八旗人了地差徭、粮草、布匹,从此只承担兵役。为了解决旗人生计,保证置办军械马匹的开支,入关之初,圈占京畿方圆500里内18万余顷汉民土地分给入关旗人,并且禁止旗民交产。

对于满族统治者来说,圈占旗地不过是沿用关外时地旧制,但对当地汉民来说,却是赤裸裸地对他们的暴力掠夺。由于八旗兵丁经常出兵在外,又建立起俸饷制度。八旗兵丁俸饷远高于绿旗汉兵,康熙年间八旗马甲每月饷银3两,每年饷米46斛(23石),“计其所得,已多于七、八品官之俸禄”。更非一般汉民所能攀比。

但是就像他们的老祖宗一样,进了中原的花花世界谁还去舞刀弄枪?当年横扫九州的八旗精锐变成了糊不上墙的烂泥,而给他们衣食为靠的土地也多半在满汉地主的交相兼并下化为乌有。(注

可人家的家底厚实啊,京畿方圆500里内18万余顷土地啊!那是什么概念?想一想和,权朝天下二十多年,也不过置下了1126顷田地,18万顷啊!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特别是普通的旗人(没爵位),因为种种诸多原因生活贫困、潦倒者多不胜数,但是富的流油的也是数不胜数,家中良田多则数千上万亩,少则百余亩,这些都是靠下面的佃户支撑着。

把这些个人拿刀一削,留下的就是多的数不清的官田了(中华政权治下的官田)。特别是北京城周边的,那些良田几乎全都是满清八旗贵胄的私田。汉人,就算你再是有钱,这边的田地你又拿得到几分?

富商,有钱没权,白搭;官宦,有权没钱的除外,那些个有钱有势的主儿,谁的根又是扎在北京的?况且,你就是再有钱,天子脚下,御史言官满地走的地界,你有那个胆量放手置买田地吗?

所以,把无主之田(跑了的)和抄没来的农田放在一起,数量一加,梁明看了也是心跳加快。///

古今以来,想要得到中国老百姓的拥护,有两条措施是绝对灵验的,一是减租,二是分田。两千年来那真是百试百灵!

不过梁明没那么大方,落进嘴里的肥肉他也不想平白的吐出来,那可是几百上千万亩的良田啊!

怎么办呢?一股脑的都化成官田。汉家百姓,无论男女,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每人都可获得六亩官田;十六岁以下地。六十岁以上的减半。

每年缴纳一成地租税,按年产计量,实物租额或折租银额皆可。其中折租银额,则以当年粮价计算。

对京城周边的老百姓而言这可是天大的好处。比起地主家的那可是贱到了天上去了。

北京城边上地,几乎所有的村庄都可以凑出足够地官田。很多还绰绰有余,不得不再行分配。

惊喜之中带着一抹彷徨,这就是如今北京城周边百姓的心理。/天上掉了个大馅饼自然是欢喜的很,但问题是这做馅饼的材料都是自己昔日主子的,万一他们回来了……彷徨、惊喜。两种情绪主宰着他们。

梁明已经很满意了,从最近地反应来看。老百姓对于从天而降的中华政权还是抱有极大地善意地。可以说,只要中华政权能够继续的保持强势状态,等到夏粮收割……那么,梁明就可以放心的说----民心尽入手中。(仅是这一片的不过梁明知道,离北京城越远,汉人地主的数量就越多,除了一批不长眼的,或是家族成分问题倒了霉的外,至少还有五六成的地主能在动荡中保存了下来。这些人多是乡里的头首人物,在地方拥有较高的威望。确实是每一个王朝统治地根基。根基浅薄地中华政权同样也需要他们的支持以维持地方。

是以,那些地方是绝对凑不出如此规模地官田的。而梁明又不能下令让他们降低地租。如此一来少量官田的存在就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好在梁明手下还有一些个官员,对于这一类的问题由他们解决自然是轻而易举了。问题解决的很快,不能不说这些个降官之中还是有几个人才的。

“以其为诱饵,逐民上钩。”这句话说的很不好听,但却是不争的事实。

拿出一半来招募兵勇,分出三成料理后事,余下两成占为地方开支。

这句话的意思梁明很明白,用一半的官田来引诱民壮当兵。官田是好东西,想要是吧?那来当兵啊!只要你当了兵,这官田就分给你家,租税还减半;三成料理后事----你若是战死了,田地就是你家的了。

剩下的两成作为地方府县的开支----你租给老百姓也好,你租给地主也好,所产生的财物就留作地方开支。也相应的减轻了朝廷的负担。

ps:注1:清初旗人依恃粮饱和地亩为主要经济收入,当大部分下层旗人的土地在满汉地主的交相兼并下化为乌有时,仅有的粮饷收入便成为满汉高利贷者、奸商牟取暴利的渊薮。乾隆年间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土地集中的趋向日益高涨,满汉地主往往与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勾结在一起,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经济力量。大地主和一人就有当铺75座,对城市贫民进行苛剥婪索。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不仅猖撅于北京和内省,还伴随民人出关的热潮向边远地区扩张。据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的文献记载,奉天境内的当铺多达831家。各地旗人月饷年米,发放有期,临时急用,只能典当借贷,高利贷资本乘机网罗射利。乾隆年间,在北京的社会上留传着这样一段话:“捐二十余两可得一甲士(指马甲)之银米,坐食一载,谓之典甲;捐十余两可得一甲士米之半,饱食经年以待其本谓之典米;九钱作一两,八百当一千,谓之月支;米未领下而先贱买,谓之短米”。所云“典甲”、“典米”、“月支”、“短米”,都是当时高利贷者乘旗人窘困之机,牟取暴利的剥削形式。“典”,是一种实物形式的高利贷,即预先将对方的不动产(如地、房)或者动产(如牲畜、衣物以至旗人粮饷)低价典入,由于典押物作价远低于本身的实际价值,两者的差价就构成高利贷的利息。当时一马甲月饷3两(年36两),年米46斛(23石),高利贷者只需事先用20余两即可全部占有,其剥削率之高是显而易见的。

八旗贵族、官员运用各种手段攫取大量财富,开当铺、设钱店,明目张胆地对旗人进行高利贷剥削。有的佐领官在本佐领内借放印子银(一种货币形式的高利贷),有10个月扣完者,亦有12个月扣完者。每月关领钱粮时,勒令清偿,不许暂缓。因而将利作本,利又加利,“以致兵丁生计,往往因此匮乏”。八旗官员利用职权对贫兵贷放银两,好比享有政治特权的高利贷奸商,贫困兵丁先是典卖土地房屋,继之以军马兵械,年米月饷,经济破产是饮止渴的唯一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