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交心.斗诗
作者:李飘红楼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818

( 请牢记 ) ( 请牢记 ) 西凤谣抓着酒坛,和玲珑坐在船舷上,让丫鬟在她们身边支上一桌,摆了些吃食,又把酒烫了。开 心 文 学

天空明媚静好,湖水碧波荡漾。远处,其他船上有悠扬的丝竹声渡水而来,让人如痴如醉。

西凤谣喝了一口酒,满足地喟叹道:“今儿的天真好啊!”

玲珑倚栏而坐,发现这湖里居然有大鲤鱼,就掰碎了糕点在那儿喂鱼,引得一大簇鲤鱼过来争相唼喋。西凤谣看她一眼,说:

“玲珑,我是认真的,你有没有什么生意,也让我插一脚?”

“暂时没有,等有了我就通知你。”

西凤谣扁扁嘴:“真没意思!”顿了顿,说:“要是小玉在就好了,她最爱喝酒,咱们三个一起喝,一定有意思。可惜啊,她去东边收账了。”

“小玉?”

“你应该听过吧,玉家的大当家。”

玲珑恍然,点头。她过去听花湖提过,水流国三大商业家族:花家、玉家、贺家,只有玉家的家主是女性。

与其他两家不同,玉家的生意更有点黑白通吃的性质,首当其冲的是玉家的赌场——销金窟,那是全水流国最大的赌场。

另外,玉家还参与铁矿、铜矿、宝石的开采,并且还参与了船运,甚至与朝廷合作进行兵器制造。据说他们家还贩私盐,当然这也只是听说。

玉家现任家主宁安郡主和玲珑同样年纪,她的爷爷玉老将军是开国功勋,她爷爷的妹妹正是当今太后。她的父亲荣孝侯则是将玉家产业推到鼎盛时期的传奇人物。

宁安郡主八岁那年。荣孝侯病逝,之后宁安郡主便登上了玉家家主的宝座。据说她凌厉血腥的手段比起其祖父和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狠辣让她在商界有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外号——嗜血女魔头。

她是玉霜天的妹妹,不过由于哥哥是庶出。所以兄妹关系并不好,玉霜天也没有妹妹受宠。在荣孝侯过世时,有传闻玉霜天更是被秘密赶出了家门。从此妹妹住在祖宅定国公府。玉霜天则搬去了父亲从未入住过的荣孝侯府。

“你跟玉当家很熟?”玲珑问。

“小时候在宫里经常见,她去给太后请安,她是太后的侄孙女。说实话,我挺羡慕她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受任何束缚,也不用被困在后宅里。”西凤谣望向远处。语调里有着一丝淡淡的怅然,顿了顿,笑说,“其实我也挺羡慕你。”

玲珑看着她的侧脸,好笑地问:“你就那么想做生意?士农工商。商人可没那么好混。”

“不是想做生意,而是想逃脱牢笼。”西凤谣摆弄着衣带,笑道,“我没跟你说过吧,我十一岁之前是在东北大营里长大的。我爷爷是征东大元帅,常年在那头驻兵,我奶奶随军陪着。我三岁的时候,被我爹的妾下了毒,虽然被救过来了。但手脚活动很不灵活,连话都不会说了。那时我爷爷刚好回京述职,大怒,就将我带去了东北。我在军营里一住就是八年,学武、穿男装、看兵书。在我十一岁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能当个叱咤风云的大将军。可爷爷病逝之前。他却告诉我,我是女子,女子是不能上战场的。”

顿了顿,她笑道:“开始我还不信,我心想女子怎么了,我读的兵书不比男人少,我的功夫不比男人差,上战场杀蛮子绰绰有余。可自从我被我娘关在后院里学女红,我才意识到了,男女真的是有差别的。差别就在于,男人即使是个废物,也能随心所欲;女子就算再能耐,不会针线也照样要惹来嘲笑。”

玲珑觉得她这话说得挺悲哀的,想了想,笑道:“女子经商倒还罢了,可女子为将就等于允许女子入朝为官,估计不会有哪个皇帝同意。再说女子为将,势必会让男人觉得恐慌。”

西凤谣略苦地笑了笑:“我知道,所以我现在也不奢望能上战场了,但武功和兵书还是我最喜欢的。我娘因为这事没少骂我,甚至烧了我的兵书和梅花桩。我猜要不是我跟扒猪头有婚约,对西家还有用处,他们一定会把我送进庙里去清修,以免辱没门风。可我是不会让人操纵我的人生的。”

“你一点也不喜欢云翎玉吗?”

西凤谣想了一会儿,说:

“我也说不准,其实扒猪头对我挺好的。我和他从小就认识,算是青梅竹马。那时两家又离得近,听我奶娘说,我三岁之前他总来作践我,有一次抱我还磕破了我的头。可我就是不喜欢这桩婚约,也不想嫁人,然后过我娘那样一辈子勾心斗角的日子。”

“其实嫁给谁,都很难保证对方能不纳妾。”现代都还有那么多搞外遇的呢,更何况是纳妾合法的古代。

“青溪侯就没纳妾。”

“可青溪侯你是赶不上了。”

“所以挺没劲的。”西凤谣冷笑一声,“你看见云梦甜了吧,堂堂的水流国第一才女,自恃才貌双全,眼光高着呢。最近吧?”

玲珑瞅了她一眼:“我要是不识字,难道我的账本是你帮我写的?”

“那就过来作首诗啊。”孙沛柔挑衅地道。

“我可不会作诗。难道会认字就得会作诗吗?”玲珑不咸不淡地问。

“所以。你是不会作诗喽?”孙沛柔嘲讽道。

“我又不想当诗仙,干吗非要会作诗?”玲珑淡淡地反问,“还是说你看我长得就像诗仙,那我只能告诉你,你看走眼了。

她可不想扒窃古人的诗,丢人不说,一个谎言绝对需要十个谎言来圆。

孙沛柔一时不知道该接什么,舱室里又传来一阵爆笑,一听就是花倾城和云翎玉。

孙沛柔愤愤地缩回脑袋,不再理会玲珑和西凤谣。

西凤谣看着玲珑,笑着将酒盅探过来,玲珑含笑跟她一碰,两人在这湖光山色间,畅快地饮了一口。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舱室里头传来了一阵叫好声,孙沛柔很鸡婆地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笑道:

“我们已经评出来了,胜的是梦甜,不愧为水流国第一才女。我给你们念念,免得你们不服气。”

云梦甜羞红了脸,过来拉她,道:“沛柔,算了!我那不过是侥幸而已!都是大家让我的!”

“怎么会!我觉得就很好!让她们听听!”孙沛柔笑着推开她,大声朗读道,“你们听着啊,‘百园红霞吐芬芳,璎珞宝珠淑女妆。蓝蝶迎春丛中笑,倾国天下第一香。’”

(注:百园红霞、璎珞宝珠、淑女妆、蓝蝶迎春、丛中笑皆为牡丹品种。)

云梦甜虽然佯作腼腆,可却笑的得意。这首诗早已引来临船上文人的称赞:

“妙啊!姑娘才思敏捷,在下甘拜下风!”

孙沛柔趾高气昂地笑道:“怎么样?服不服气?”

“切!这种矫揉造作的诗,听着就无聊!”西凤谣不屑地说。

“你不服气,那你来啊!”

云翎玉已经在窗台上铺好了纸,笑道:“小辣椒,这牡丹园的花一年只能看一次,你好歹也做一首,万一能得着一盆绿牡丹呢。你说,我帮你写出来。”

西凤谣扬眉:“真要我作?”

“作吧,即使作不好,我们也不会笑话你。”孙沛柔说完,先笑了起来。

西凤谣用手指轻敲船舷,想了想,漫不经心地吟道:‘世人咏牡丹,千年万首诗。一朝东风过,色衰爱也弛。”

静默,再静默,不得不说,西凤谣很有让人张口结舌的本事。一众人连评论都不会评论了,直到半盏茶的安静过后,云翎玉清了清嗓子,笑道:

“写得挺好的。”

“既然凤谣都作了诗,陈姑娘你也来一首吧。”云梦甜也拿起纸笔,笑道,“大家把诗作凑起来都交上去,万一谁能得到一盆绿牡丹,也好借姐妹的光赏一赏不是。”

玲珑怎么听,怎么觉得她是在讽刺自己:“我真不会作诗。”

云翎玉笑道:“别装了,我可听过你的诗,你骗得了他们骗不了我。小辣椒都作了一首,你就别推辞了!”

“是啊,陈姑娘,你说,我帮你写。”云梦甜热情地笑道。

玲珑翻了个白眼,这简直就是赶鸭子上架!她得记住,下回一定得离这帮成天就知道诗啊干啊的官家子弟远点!

思虑片刻,她望着湖面,淡淡地吐出几句诗: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

静默,又一次静默,众人皆用一种震惊的眼光望着她。

玲珑的心开始打起鼓来,难道刘禹锡在这水流国的鉴赏水平里,成了三流诗人?

忽然,哗哗哗的一阵掌声,不光本船的,还有临船的。潘安大声感叹道:

“好一句‘唯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陈姑娘不但酒酿得极好,就连作诗也是如此地别具一格!”

玲珑总觉得这句话听着别扭,不像是在夸她。

临船上,刚才赞云梦甜的那位文人更是高声感叹:

“姑娘才华横溢,在下真是佩服!佩服!”

云梦甜紧握着毛笔,脸颊涨红,差点咬碎一口银牙。

玲珑翻了个白眼,他刚才也是这么说云梦甜的。顿了顿,她望向云梦甜,说:

“云姑娘,你署名时记得写‘刘禹锡’这个名字。”

她还是很尊重知识产权的,虽然刘禹锡穿过来没法告她。

孙沛柔听闻,立马叫唤起来:“原来这首诗不是你写的!”

玲珑淡淡地道:“反正不是你写的。要是署了你的名,你就算抄袭。”

说话间,感觉一道异样的目光投射在她的身上,下意识望去,竟是水流觞。两人目光一碰,水流觞只觉得心头一抽,立刻别过脸去。

玲珑莫名其妙。

黄昏时分,今年斗诗会的结果终于揭晓,刘禹锡凭借着那首,得到了一盆绿牡丹。这首诗更是成为了本年度传颂度最高的诗。

奖品是豆荚代领了,当主办方问她是否是作者时,她来了句:

“我是替我们姑娘代领的。”

然后抱起那盆绿牡丹就走。

幸好这次颁奖是先揭晓作者姓名,再让作者上台自己吟诗。豆荚背了一遍诗后,终于拿到了绿牡丹,不然肯定会被当成抢花的强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