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印第安之王(三)
作者:比萨饼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486

第二天出发的时侯,尽管天没亮就已经行动,然而直到日上三竿时这支过万人的大部族才踏上征程。

在甘王被伊蔓琳从海边救起来后,老基什尔和伊蔓琳去和本地的一个部族联盟谈判,希望能借一个栖身之地,使得本族得以喘息,然而,他们的要求被断然拒绝,那个名叫做“高尔斯”(译音)的部族联盟要老基什尔交出武器,归入高尔斯,信奉高尔斯的图腾柱,还要伊蔓琳和部族联盟里的一个族长结婚,如此才能保证人身安全。

联姻其实不算什么,问题是高尔联部族想把本族全部吞并,改信他人的图腾柱,就不可能同意了。

高尔斯部族势大,他们有的是凶悍的战士,由于西南部生活环境相对艰苦,忍饥挨饿是经常的事。他们都是天生的狩猎好手,经常长距离追捕驯鹿和大型鹿,钓鲑鱼等河鱼,甚至出海打渔和捉海兽宰杀,还与其他部族交易毛皮等等,这次老基什尔所部流浪到本地,被高尔斯部族当作肥牛,想来痛宰一番了。

如果老基什尔全盛时期,倒也不惧,现在是落地凤凰不如鸡,那就不得不小心了。

老基什尔的部落现在地方位于海湾里,周围渔群相对丰富,可是这一片地势低洼,不利于防守,因此得拨营找个高地驻扎下来,同时远离高尔斯部族,以策安全。

等于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出发的时侯,甘宁和王越惊讶地发现印第安人将什么瓶瓶罐罐都带上了。一切的破烂东西都带着,破烂皮毛、木头、家具、陶罐……舍不得把破烂扔掉,三支沉重地图腾柱,用不多的马匹拖动,累得马匹都出汗了,走得其慢如牛,老基什尔的家当,那些流传了不知多少代的皮毛地毯装了好几车运走。

上万多的勇士和妇孺老幼,赶着马车、牛车。带着家畜,惊慌地拥向了原野,拥挤着,把道路塞得水泄不通,毫无秩序,都争着向前赶,甚至把碍事的人都推到海边。

一条无穷无尽的活蛇沿着海边爬去。

“乌合之众,乌合之众!”甘宁和王越也挤在这批乌合之众里,直个摇头,相对苦笑。

他们都不禁怀念起自己的部队行动出发。那是多么的有秩序,多么地干练,士兵们轻装上阵,动作神速,在帝**队中,首重机动力,其次才是防护,因此出发前,长官都要检查每人的具装,不能带的东西坚决丢掉。

在陆地行军途中。骑传前前后后不断来报,一切都在掌控中。

如今印第安人这么行军,遇到强敌的话,保不定人家能够从头杀到尾!

可是他们初来乍到,没有发言权,唯有跟在队伍中吃着尘土。无可奈何。

托他们是少族长(男童伊蔓钮)的保镖之故。两人得骑上了两匹马,倒是好马,或者说是没人能骑得上的野马,捉来了,因为缺乏勇士而无人驯服,甘宁和王越倒是大喜过望。

马匹很不安份守已,但甘宁和王越何许人也,海军陆战队实质是全能部队。驯马也是一种要求。很快就把跨下马匹弄得服服贴贴,任由他们驱使。

伊蔓钮也坐在一匹马上。王越和甘宁随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话:“同去同去一同去,我们跟随他们,你是想收伏这一族的印第安人?”

“不止!能让这万多人撤退的敌对部族一定很好玩,我是想把这一带的地区都收伏,纳入帝国的版图!”

“我们在这里耽搁许久,就赶不上张翼德和夏侯妙才在金山发财了。”王越有点忧虑,甘宁则不以为然地道:“不怕,美洲这么大,他们能吞得多少!始终能赶得上地。”

部族顺着海岸线南下,太阳升得比山还高,地上热气腾腾,望着一块镜似的海上反射的光辉,眼睛都痛起来,一小时,两小时,五小时过去了——人流尽在走着、走着,人都走不稳了,马也停下来,今天的行程到此为止,就留下来安营扎寨。

宿营后,老基什尔为了更好地笼统两个新来的勇士,给他们各派来了二名容貌秀丽的印第安少女当使女,甘王两人照单全收。

帝国的上层权贵,除了极少数几个,无不是妻妾满堂,玩玩女人算不得什么,就算是气管炎的王越,也家有小妾。

包二奶合法,不包者要打报告给组织同意。

生育属于帝国的第一国策,多生多育,这么广大的土地,没有足够地人口,哪能稳定!

来服务的印第安少女,年纪轻轻,即使外族都好,所谓十八无丑女,青春靓丽,明眸皓齿,姿色虽然逊过伊蔓琳但也赏心悦目。

她们能够依附强者,心中早就千肯万愿了,在残酷的部族战争中,男少女多,特别是本族,战死了不少勇士,女孩子都找不着男人。

甘宁与王越身为贵客,诸事不用理,王越教小朋友伊蔓钮练剑学拳,他虽然岁数大了一点,但招式还是能教的,王越经验丰富,随手拈来一招都能让伊蔓钮学上好一阵。

甘宁则无聊地闲逛,他想去找伊蔓琳谈谈,才发现部族的大部分事务都由她来打理,老基什尔身体不好唯有放手,她忙忙碌碌,甘宁不便打拢,那就四围走走,画出铅笔来测绘地理地形图。

这也是一种功课,帝**人,每到一个新地方,都有义务画地图,除非是专业绘图队在就不用他们动手。每一个帝**人,都要为帝国大业添砖加瓦,帝**从不小看这些细节的,也是成功地一个保证。

(更多地是皇帝的臣下属于私企,私企少养闲人,都希望员工给一块钱的工资做一块半的工作!)

第二天还是走,走走走,不停南下,此后几天尽在走。想象中的敌人一直没有出现。

他们有如蝗虫过境,一路席卷了遇得到的一切生物来充当食物,见到什么打什么,尽管如此,食物还是相当地匮乏,有时一天只能吃一餐,每个人都勒紧了裤头带。

食物首先供应勇士,青壮先吃,他们若是没有力气,那么就无法承担起保护部族的责任。

其余的大家平摊。即使是贵为族长地老基什尔和主持工作地伊蔓琳也吃得不多,甘宁曾经看到伊蔓琳只喝了一小碗的汤就充当一餐,眼圈都红了。

他提前进入角色,帝国地教育下,皇帝要为百姓的生活负责,男人要给女人以好的生活是天经地义。

“唉,为什么全息形象坏了,否则一个命令过去,大轮船就运粮来了!“

地处北极圈上;一般人对阿拉斯加的印象多半是冰天雪地的白色大地景象。殊不知,夏天的阿拉斯加依然极为翠绿、生机盎然。自然环境景观不亚于世上其它任何国家公园;终年白雪覆盖的群山,冰河峡湾的壮丽,以及多样地生态环境,再加上宜人的气候,超级环保,让人不由得心旌摇动。

“好地方啊!”甘宁赞道。

“好地方啊!”王越也赞道。

两个狂热的帝国主义者眼中迸发出饿狼见食物的热切目光。让一边的小朋友都不由地打了一个冷战!

亡命的走得慢吞吞。每天都在走其实每天走不多远,拖累太多:东西多、无用的人多,虽然全民皆兵,举族也不过一千五百能战之士,其中六百多人分成三部分是前中后,一千人分散,整个部族连绵数里,根本不成队伍

睇得甘宁和王越眼火爆。但一直不见敌人来。就连他们也松弛了。

其实老基什尔行动慢如蜗牛,高尔斯部族行动则比蜗牛快一点点。他们先是数日后才知道老基什尔逃跑,又过了数日才集齐人马追击,纯战斗部队的,也走得快不了多少!

特别是老基什尔在前,将什么猎物都一扫而光,高尔斯部族追在后面吃空气和踩地雷,他们可没有什么辎重供应的,饿肚子的程度与老基什尔部落相差不多。不过总算追上了,高尔斯部族地前锋咬上了老基什尔的后队。

这天是下午,甘宁王越和伊蔓钮从外面策马回来,看到中军营地里喧哗,急忙进去一看,里面的妇女、儿童哭得抢天呼地,青壮和老头则人人悲戚。

地上仆了十几个战士,鲜血淋漓,都G掉了,由部族巫师在图腾柱下送他们最后一程。

大家都在哀悼,只听得马蹄声隐约响起,接着尘埃高起,一阵粗野的狂叫声隐约传来,基什尔部族人人变色。

所有的人包括儿童妇女都拿起了长矛,老基什尔是老年性风湿,几天行军累坏了,起不得身,由伊蔓琳代行,率领本族的能战之士拥向敌人地来处。

看到甘宁王越和伊蔓钮也来了,伊蔓琳不满地瞪了甘宁一眼,对弟弟斥道:“你来做什么!这里危险!

伊蔓钮是怕他姐姐地,嚅嚅说不出话来,甘宁笑着,结结巴巴地用土语道:“雄鹰没见过风雨不能成为雄鹰!我在,包他没事!”

他气概豪迈之极,开玩笑,要是大家明火执仗PK,他和王越怕过谁来!骑,明显地比起基什尔部族战士要强壮和剽悍得多(基什尔的勇士死得七七八八了),骑在马上,挥舞兵器鬼哭狼嚎这么嘈杂。

他们前面的一批人都下了马,正在搦战。

为首一个,膀大腰粗,脸上刺青象个青面兽,在那儿耀武扬威,他手上提着一个人头,基什尔部族看到无不仇恨万分却又胆寒三分:那是后卫队队长阿普罗斯特勇士的头颅,他是本部族的第三条好汉了。

伊蔓琳的眼眸,本该是少女清纯的眼神都射出了可怕的光芒,她扭头告诉甘宁道:“他,想要我,他,是高尔斯部族地头领苏克姆!”

意思还不能完全明白,但大体明白,甘宁扎紧衣衫,拿过了准备好地极粗壮长矛和盾牌,背插重金属原子刀,大步而出。

他狞笑一声,敢打老子女人主意,嫌命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