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果然我是个人渣。第120
作者:本壘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394

2012年9月。开 心 文 学 这是我第一次构思这篇小说的rì子。

那个月什麽事也没发生,动画仍然更新新番,富坚的漫画也没更新。

直得提一下的大概就只有「阿阿,果然今年也没人记得我的生rì。」

哈哈,很蠢呢,我生rì在16号。家人总是在25号帮我办生rì派对,往好的方面想,起码他们记得我生rì在几月,不会像平常一样把我和我哥搞混。

到这里先说吧,这是我要TJ掉这篇小说的狡辩文。

看到这里大部分的人都会直接按右上角的小红纽了吧。

但我还是继续打下去。

说实在的很蠢,我真的是个很蠢的人。

走路容易跌倒,站起来时又喜欢吐槽自己「你是想要天然呆的属xìng嘛!!」

肢体典型的不协调呢。哈。

要说我唯一能拿出来给人看的,大概就只有六年都泡在图书馆的知识吧。

「认为自己有中二病的人通常都没有中二病。」大概是看到这句话的关系,我才会想做一些与众不同的是。

等等,刚刚那个和现在谈的没关系。

恩,我写小说的契机和我的人一样的白痴。

到现在能被大人当成妄想,因为长年没有朋友而创造出其他东西的妄想。

我小学一年级时,有个很厉害的"老大",叫他老大的原因已经忘了,他本人似乎也不介意,他总是和我分享许多东西,JP拉、JP拉和JP。

「我是要成为世界之王的男人。」这是他的口头禅。

仅仅小学一年级的他为了自己的梦想,狠狠的把我拖进了一条奇怪的路。

但後来再也没人见过他。

很奇怪的一件事,我脑中的印象很清楚,老大这个人是存在的,只会去公立图书馆的我小时後完全没接触过漫画,但我却知道内容。因为老大喜欢拿JP来图书馆找我一起看。

也有请他来家里过,妈妈也见过他请她吃过蛋糕。

但从升上2年级後就再也没人见过他。也没人记得他,因为这件事我还吃了三年的药,恩,吃下去之後脑中的印象会变模糊,又或者说,很难思考。

看到这里很多人在想「这个白痴再说什麽」「又是一个喜欢妄想的人」「不会有这种事的」之类的吧。

老大说,为了筹备征服世界的资金所以他决定画漫画,有关原作必须交给我了,所以我必须努力的汲取知识。为了能够成为他的夥伴。

应该说是幼稚呢还是愚蠢。

停药时,基本上我也忘了他,忘了老大。忘了所有的漫画,忘了我们之间的约定,虽然我还是持续的去图书馆。

再次想起来是国中一年级的事了,因为我又遇到他了。遇到老大。

但他却完全不认识我一样,生疏的招呼,淡漠的表情,果然如此的作风。

最後一个我不知道是什麽只是为了加点东西上去。

在看到他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了,他是老大吧。为什麽我会忘记呢?

这麽想着。

用GAE来说的话有点像是LITTLEBTER里的西园美鱼路线,不过我的影子一直都在,有点可惜。

总之,那个老大就像完全变了一样,但是杀掉全世界所有人的梦想还是一样((好像有点不对?

他不会画画、很少看JP、不太喜欢阅读。

和我所知道的老大不一样。

长相却给我一种"没错!是他,他就是那个人。"的感觉。

所以在第一次的打招呼时我叫他"老大"。

他只是疑惑的向後看。

阿阿,会被当成怪人吧。虽然後面还是叫他老大了,恩,全班。

接下来才进入正题呢,看到这里的人应该很少吧,又或是,只有看着这句话的你。

应该是为了填补缺少的那块,我开始努力创作,音乐啦,绘画啦,散文啦,诗集啦,漫画啦,小说啦。

有段时间被称为「全能的二货」。((貌似因为我第一个叫他老大所以我是排後面老那啥的。

小学的时候我因为老师把我**神药的事情说出去的关系,我身边都没什麽朋友,大概只有三人,恩,六年里只有三人。

而且只要暑假一结束我就会被忘记。真是可悲。

也有可能是我不擅长和人说话?

呐种事怎样都好。

我开始创作,身边也有一些有相同梦想的人陪着。

我负责原作,老三负责资金,老四老五负责作画,老六负责调查投稿的方法。

大家都很开心。

当我们的自信做出炉时,都很满意。

但是现实是骨感的。漫画寄出去後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这才是现实,大家都放弃了,本来就只是一时的冲动才画漫画的。

只剩我一人独自的写着原作,到後面就直接写小说了。

很蠢的创作契机。

很蠢的人。

很蠢的我。

但我仍然是有努力过了。该怎麽说。

这个暑假,大概是两个礼拜前,我被狠狠的批了一顿。

书香世家是存在的,大家都知道吧。

从好几代以前,我们家就以写作维生。

对了对了。姜子牙的後代那件事情是真的。

被发现写小说时我也没怎样,我绝对没有因为对方「像你这种人永远也无法创造出什麽好作品,只能依靠别人写过的东西再次重复。」的话而丧失自信。

如果我是主角的话,我应该因为这句话奋发向上,拿到某个奖之後再次回归家族。

但很可惜,打从一开始我就只能是配角。

爆漫王,恩,中国那是食梦者吧,里头的主角也是最高,负责画漫画的。

有人或许会跳出来说秋人也是主角,那本漫画是双主角制才对。

去你的,人家明明就是在说最高追女生的过程。

不写他们的姓氏纯粹是我忘了。

总之呢。我只能是配角。因为一些小原因堕落,最後被主角拯救的配角。

现在我还没遇到那个主角,就和大部分的人一样。

原本我以为我写的出来,我做得到。

现在我只觉得,阿阿,我真的是个没用的败类呢。

以上,看到这句话的,我不介意分一点运气给你喔☆。

壘包只能是被踩的存在,更何況是可能會被踩兩次的本壘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