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还是长些的好
作者:寒欢颜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678

我搀扶着飘摇,她身子有点重,看来被吓得不轻,腿都软了,却死死抓住火把不放。她等级12,但一定不是靠自己打怪升的级,是靠加油助威的。自进入游戏以来,我拼死拼活才9级,人家喊几声就12级了。差距。

骷髅地穴出口处已空无一人。飘摇走得极慢,挪动着步子,我若是一松手,她一定还会摔在地上;阿木在力拼骷髅怪,他想救的是飘摇;我想的只是逃命,要救的是我自己。此时我若抛开飘摇,岂不是很容易就能逃出去?是啊,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在这里浪费时间?我本来也应该跑出骷髅地穴了,干嘛还要回来?飘摇是骷髅帮的人,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干嘛还要陪着她在这里挪步?28级的大骷髅杀了阿木以后,就会追上来……

这不是我的性格,矛盾极了。如果我没有返回来,如果我只是经过看到这情形,是一定不会管飘摇的;但现在,我扶着她,却怎么也下不了决心弃她而去。我曾经扶过的那个女孩都离开我了,我为什么还要扶着另一个女孩,为什么就不能放手?

我不由心生厌恶,厌恶她,也厌恶我自己。低头看了她一眼,叹了一口气。梅子离开我都这么多年了,这么多日子了,我为什么还不能释然?算了,就这么挪步吧。

我若是背起她,或者抱着她会走得快一些,不过想了想还是算了。阿木一边抵挡骷髅怪的剑,一边还不时看过来,那眼神既是关切,又有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嫉妒。还有,我若是抱着她,让骷髅帮的人看见了,说不定会生出是非来。别看他们把她一个人抛在这里,但等到出去以后保证对这件事情提也不会提,反正能推到骷髅怪的身上。他们不敢去找怪物的麻烦,却专门会给人挑刺。说到底,做坏事固然要小心,做好事就更得小心翼翼了。

我边走边回头看着阿木,他还没挂,但已经挨了骷髅怪三剑了,手臂肩上鲜血淋漓。他是受了伤,但并不是他剑法不行,正相反,他的剑法十分高明,高明到居然能跟28级的骷髅怪对战多时!倘若换成其他骷髅帮玩家,此时恐怕早已挂了。

阿木的剑法十分奇怪,似乎比游戏中的基础剑法更简单,他打来打去,只有一招——直刺!但不可思议的是,他这一招直刺总是很快,比28级的骷髅怪还快,这就比较恐怖了。他总是抢先击中骷髅怪的咽喉骨,然后再躲,居然常常能躲得开!当然,也有躲不开的时候,他受的那三处伤就是躲不开的结果。这已经不容易了,他的对手可是28级的骷髅战士!

自从进入游戏,就玩家来说,阿木的武功是第一个引起我注意的。他之所以没能杀掉骷髅怪,实在不是因为他的剑法不高,而是武器和功力都跟骷髅怪相差太远。阿木用的是普通铁剑,而骷髅怪使一把青光闪闪的利剑,一定是带有属性的。此外,骷髅怪防御太高,阿木的剑数次击中它的咽喉骨,却没能斩断一根连接的骨头。

游戏中竟然有阿木这种人在,那像我之类的人还能混下去么?试想一下,他跟别的玩家对战的话,只要一招,击中咽喉,一招就足够了!我若是跟他对战,不敢想象,大概也是一招吧。我只希望,永远也别跟他交手。

他身法奇快,到底又是怎么做到的?

突听“咔”的一声,阿木终于斩断了骷髅怪的一根咽喉骨。但这一剑他用力过猛,身法难免一滞,骷髅怪久战不下,似乎有些急躁,这时抓住机会也是全力一剑刺向阿木咽喉!

要结束了么?看来阿木这次躲不开了。我叹了一口气,只等他化成白光我就立即行动,或者抱着或者拖着飘摇,逃命!总不能把自己性命搭上,其他暂时顾不了了。

万分危急之中,阿木急速向左连闪,竟然在不可能之中闪了开去。骷髅怪那一剑只划破了他的脖子,还要不了他的命。不过,他受了好几处伤,也失去了不少血,这都没挂掉,命还真大。

这个年轻人确实有些不同,他受伤之时,既不喊叫,也不惊讶,韧性十足,意志坚强;但他又十分内向胆小,宁愿死拼骷髅怪也不敢去扶飘摇。要不是掩护飘摇离开,他早就走掉了,骷髅怪也留不住他。

阿木勉强躲开了骷髅怪的剑,连连闪避。骷髅怪好容易抓住机会,一剑快似一剑,再不给他机会了。眼见再次击中阿木,那骷髅怪却突然愣了一下,似乎还想回头看。它的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人,这个人早就在一旁窥探,蓄势待发,刷的一剑就斩断了骷髅怪两根咽喉骨,正是花飞雪!

她果然也没有走,还想打骷髅怪的主意。我心下了然,她大概是看上了骷髅怪用的那把剑了。至于她袭击骷髅怪的这一剑,我不得不公正地评价,论时机,论力道,都是很好的。只是,她处心积虑了半天,那骷髅怪真的会把所用的青光剑暴出来么?只怕未必。

骷髅怪的四根咽喉骨被阿木斩断一根,又被花飞雪斩断两根,此时还剩一根骨头连接着,骷髅头已歪在一边,但出剑更凶狠了。花飞雪被逼的连连后退,几无还手之力。

适才她那一剑真是吓了我一跳,就像突然有人在我身后出现用剑刺向我一样!这时看来,她只是侥幸偷袭得手,论剑法,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骷髅怪狂性大发,杀的阿木和花飞雪只有招架之力。只是,它奋不顾身对付阿木和花飞雪,我的机会来了。

我松开飘摇,轻轻易易就来到骷髅怪的身后,还是用枪,不是刺,而是横扫,用尽全力扫向它最后一根咽喉骨。只听“咔”的一声清脆响声,它骨头折断,化光而去。尽管我有所准备,还是反震之力推出五步。阿木和花飞雪都是十分惊讶。看看,我也能瞒得过他们进行偷袭的,所以说,适才花飞雪那下偷袭根本算不了什么。

白光闪过,骷髅怪把青光剑暴了出来!我原本想杀了骷髅怪后立即就拣它暴的东西,但不料被震出五步,这下我们三个人分处三个角,跟那把剑的距离都差不多。

谁先去抢剑,谁就先吃亏!如果我去抢剑,就算阿木不动手,花飞雪是一定会攻击我的。我毫不怀疑,如果上帝跟她抢剑,她会向上帝拔剑。

我打的是同样的主意:谁去抢剑,我就刺谁。纵然最后我得不到剑,也非要让得到的人付出代价,因为这把剑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意味着二三十个金币。而且,在以后很长时间内,恐怕再也不会有这种发财的机会了,我一个人对付不了20多级的骷髅怪。二三十个金币对我来说,那就叫发财,不叫别的,像我这种只有30多个银币的人没资格想千八百金币,先想想这几十个金币再说吧。

我盯着花飞雪的眼睛,清楚地看到她在琢磨:到底是先杀阿木,还是先杀我。由她及我自己,我这时的眼睛是不是也流露出同样的想法了呢?人真的是太可怕了,自己心底的东西连自己还没意识到,却已经在眼神中表露出来了,等自己意识到了,这些东西已经下定了决心行动,就会一个劲地催促你,于是连自己也控制不住了。

这时,地穴入口处传来几名玩家的说话声,骷髅帮终于有人下来打探情况了。阿木捂着脖子向本帮的人走去。

太好了,少了一个竞争对手!阿木小兄弟,你快去看看飘摇被吓坏了没有,区区一把剑怎么能跟心上人相提并论呢?但是还有一个花飞雪。她盯了我一眼,突然急冲,向地上那把剑扑去。我能让她得手么?

人家都说这个兵器呀,是一寸短,一分险,一寸长,一分强。果然没错,我上前一步,一弓,一探身,一出枪,一下子就用长枪把那把剑拨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