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残 景
作者:放浪儿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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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两忘误以为身在天堂,还把代神受过的饭粒儿一阵臭扁,此刻,这位少年双眼放光,他终于看到这世间的终致了——不是天堂,胜似天堂!

莫道英雄不多情,只是未到烂漫处。

“我靠!太漂亮了,灵魂都他妈的沸腾了!”两忘感叹道。

“这是龙斗气的一种运用,叫妖息,雕虫小技。”涉及到斗气的修炼,巴洛克·比菲斯的说话似乎能正常了一点儿。

“我说的是酒。”奈何巴洛克·比菲斯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两忘的赞美乃是赠予这满地的酒坛——酒坛满地良宵短,正是两忘发骚时。

虽说两忘此刻的身体危机四伏,走路稍微的急一点儿都有伤筋动骨的危险,却也如飞一般跑到酒坛中间,拍开一坛子,仰头就喝。

咕嘟咕嘟的好一会儿,两忘打了一个大嗝,眯着双眼,在这“圣物”面前,他原谅了这位神将的所有过失,满面陶醉的赞叹道:“你这酒都是极品哪,这才叫艺术,这才是神留在凡间的尤物!”

“来,我们一起整点儿,千万别客气!”两忘十分大方的邀请巴洛克·比菲斯,似乎他已忘了这是谁的家,谁的酒了。或许,在他眼中,这“艺术品”本就不应分出彼此,乃是人类共同的财富。

“我喝得不多,酒会让人忘记一些事情,而我却总希望能想起来。”巴洛克·比菲斯应道:

“你自己慢慢的升华吧。”

“暴殄天物。”两忘抱怨道:

“有酒不喝,会遭天谴的,老子只好与人为善,替你背上这沉重的十字架吧!”

虽说两忘口口声声的说是替巴洛克·比菲斯顶罪,但他的表情一点儿的庄重与悲壮也没有,从头发尖到脚后跟全是不亦乐乎……

“你不怎么喝酒,为什么家里有这么多存货,这是不是和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却非要在书房之中摆上《三字经》和《百家姓》一样?”

这句话完全暴露了这位少年的以己度人,从人生观上讲,两忘觉得会喝酒,爱喝酒,能喝酒是件十分光彩的事儿,若是不行的话就应当多做点儿门面上的功夫,来遮遮短——这满地的酒相当于是这位神将的牌坊;而从文化素养上来讲,两忘更是认为,一个人若是刻苦读书,在多年努力之下能攻克《百家姓》和《三字经》这两大巨著,那是多么惊艳且值得炫耀的壮举……

“这些酒是绝和赛罗·希贝克喝的。”巴洛克·比菲斯若有所思道:

“当年他们二位虽说在神圣炽辉帝国都是万人之上的人物,可是钱总是不够花,隔三差五就会闹酒荒,每次总上我这儿来打秋风。”

“那说明你是个讲究人,他们才愿意来的,一般人还请不到呢。”两忘替他们辩解道,喝人家的嘴短,酒一下肚,两忘的小嘴也多少有点儿发甜了。

巴洛克·比菲斯叹了一口气,缓缓的说道:“主要他们二位表态过,我若是不让他们喝酒,就把我家削平了。”

“英雄所见略同!”两忘一拍大腿赞叹道,心中越发对好久不见的义父无比的想念,越发对只闻其名的百年一将产生亲近。

“等我学好了龙斗气,也要像他们一样!”两忘极为神往的道:

“不光要喝你的酒,还得给老子整些下酒菜。”

“青出于蓝。”巴洛克·比菲斯感慨道:

“他们至少来的时候,还会抓头鹿或野猪,说是请我吃野味儿。”

“那你还有啥可说的,这相当于礼尚往来啊。”两忘插嘴道。

“大多的时候,这些野物他们都是就近逮到的,而这附近的那些产业都是我家的。”这位神将在回首往事的时候,哪怕是那些十分憋屈的往事,口气也是那般的平淡,甚至不知是不是幻觉,在这平淡之中,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怡然。

“义父他们实在太仁义了。”不知是不是和饭粒儿在一起的时间长了,两忘也沾染到了大白畜生的习性,反倒替这两位神将不值:

“他们俩加在一块儿,天下无敌,若我是他们的话,就大模大样的来,一边喝酒,一边‘请’你给他们打野味儿。”

“你最有前途了。”巴洛克·比菲斯用斗气锁住手上的白玉雕像,空出一只手指向墙壁道:

“虽说他们二位这事儿干得连土匪都不齿,但终究给这屋子带了些生趣——这些年唯一的生趣。”

“有的时候他们在远方猎回的一些野物,也算是世间所稀有,做成了标本,挂在墙上,令这屋子终究和坟墓不太一样。”

两忘看向巴洛克·比菲斯所指的“生趣”,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来,惊叹道:“这就是艺术么,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残缺美么……我咋感觉是满目疮痍呢!”

骇然之下,这位少年竟然十分失常的,极为精准的用了一个成语。

这下轮到这位神将愕然了,巴洛克·比菲斯抬起头来,向着墙上的标本看去。

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墙壁上西侧本来钉着一只极为巨大的雪鹿的头,这本是雪鹿之中罕见的异种,帝尊雪鹿,绰号极地战车,踏雪破冰,奔走如飞,一对大角长成之后展开了约有丈八多长,传闻此物在暴怒之时,奋起一冲,可将白熊顶得腰折背断,可谓冰原之地草食类的霸主。

而此刻这位霸主的大好头颅,已面目全非,缺鼻子,少眼睛,厚实的两腮已经脱肉见骨,粗壮的脖子,只剩下一根颈椎将断未断,那引以为傲的巨角也只剩下几寸长短,干巴巴的好似一对已没啥营养价值的鹿茸……

帝尊雪鹿的旁边,本应是一只吞日鳄,生于沼地,身长数丈,体重几千斤,皮糙肉厚,据说用斧头都未必能劈裂,而这鳄鱼的嘴更是奇大无比,有目击的猎人称,他见过这畜生活活吞下过一头水牛,到了繁衍时节,雄性吞日鳄总爱极力张开它的大嘴,以展现其霸道威武,在清晨远远看去,还真有几分吞吐红日的气概——这也是其名字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