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战略
作者:碎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909

风在废墟乱石间掠过发出呜呜的响声,夹杂着一股刺鼻的气味,是从那些刚才二尾发作时打垮烧焦的建筑材料上散发出来的,这些东西东倒西歪,好象一大堆翻倒的骨牌。刚才那块形成平台的楼板在这时炸了开来,不过我们下面的人谁也没朝那儿瞧上一眼——我下来的时候顺手贴了张起爆符,既然布的上面的陷阱已经发动失效,就没有必要再留着它了。

“等会儿不管发生了什么,有件事你一定要答应我!”

这句话说完的时候我已经退回到了原先的位置,现在有了一点点时间可以安排接下来的事。

“可以。什么事?”大姐干脆的点了点头,连什么事都还没问就答应下来,只要不是笨蛋的话都能看得出在这种时候提出来的要求只可能是战术上的要求。

“千万不要再试图尾兽化了,那边的两个一个是老不死,一个是死不了,尾兽化的话绝对是对我的伤害会比较大。另外,方便的话想办法帮我拖住那个死不了的家伙。”

我说着朝刚刚发生过爆炸还在尘土弥漫的方向点了点头,烟尘里飞段似乎在嚷些什么,因为石头砖块还在不停的下落所以听不清楚,角都的话倒是挺明白,他在说‘别吵了!等解决了这边再去打条合适的腿给你缝上!’

我感到头上似乎有一颗汗在滚下来,你难道是布娃娃吗?

汗归汗,既然他们有交流,我也要趁这个机会把要说的话说完:“你的速度本来就比他快是吧,别被他打中,也别让他有机会在地上画圈圈,几块大一点的平台我都有布陷阱,陷阱若是被触发以后就用起爆符炸掉……”

“够了够了,看到现在还什么都知道的话就是白痴了,被人用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打败还真是……”她说着向我伸出一只手,“借把武器,苦无就行,我的刚才变身的时候不知道丢哪里了。”

“匕首行吗?反正大小差不多。”我擎出袖中的匕首递了过去,苦无我是有几把,不过都是加了料的,可不能给她。

她接过匕首后一言不发消失在看上去就仍然很呛人的烟尘里,看来被莫名其妙的东西打倒这件事还真是打击到她了。

就在收回递出去的手的同时,我在袖中朝角都所站的位置无声无息的射了一箭,就在下一秒,无数闪烁着雷光的奥术箭矢如暴雨一般将那直径十米左右的地方砸成了筛子。

[乱射]原来只有奥术伤害,不过我发现如果用封印了大量某种属性查克拉的箭矢来射的话,就会同时产生用这种属性的查克拉攻击的效果,事实上,在这个世界里的奥术箭本来就类似于纯查克拉攻击。

角都这人打架时喜欢站着不动,不趁机偷袭一下的是呆子。

虽然等级悬殊,但我可没打算光完成任务不试着打一下就落荒而逃,因为这儿不是RPG,而是ACT。在RPG里54级不可能打倒俩60+,ACT里倒是有可能。

我从来也不曾是热血的人,我知道我的底线在哪里,而且永远也不会去试图越过那条线。我之所以敢孤身前来,是因为这两位同学虽然能力不可谓不厉害,但偏科太严重。飞段的能力有点像卡牌游戏里的0号牌,运用得好的话无论怎么样的大牌也能打翻,但要是出了岔子搞不好就会被小牌干掉,拿原著来说,要不是事先不知道他的能力,我才不信猿飞阿斯玛会死在他手里,大姐她自称是云忍村的第二高手,应该不会比阿斯玛差吧。

角都的情况要复杂些,原著里打倒他的方法是不可复制的,不过他也是远程,要是拼远程还拼不过,那我就不用混了,哪怕他拥有传说中穿越人士的专利——全属性也是一样。

举起手连按机括,我将箭匣中剩下的四枝箭一口气全部射了出去,几秒钟之内电闪雷光充斥了那一小块区域,好象一场诡异的局部雷暴,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雷雨过后的清新气息以及淡淡的焦糊味儿。

我完全没去注意这几箭射出后的结果如何——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吧——而是在感到箭匣放空之后立刻发动替身术,一阵微微的晕眩之后移动到了战场的另一侧,然后马上松开机弩上的扣板换上了个满的箭匣。就在我开始换箭的时候,我原先站的位置被一阵夹带着大火的狂风席卷而过,如果这地方是森林的话只怕已经在一瞬间变成了焦土,角都的忍术果然就和原著里表现的那么强。

不过那和我没关系,我有我有战略。忍者之间的战斗——狭路相逢除外——若是陷入胶着状态,只能意味着预定的战略失败了。还是拿原著说事儿,如果飞段不是不死之身,那么他在战斗开始后几秒之内就会死亡,角都因为不在现场也没法救他。正是由于情报的不足导致了预定好的战术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木叶方才会陷入苦战,以致于后来那些不幸的事的发生,所以说情报实在是很重要的东西。

我举手再射直至箭匣再度放空,要感谢已经LV3的[猎人印记]追向性大大增加,即使敌人移动了位置也能及时跟上,就这样反复几次总共射出了二十余箭,期间用替身术替换了好几次位置避开忍术以及闪开了一只穿地而出的手臂,虽然有两次没能完全避开受了点伤但都不严重,空气中的臭氧味和焦糊味愈发的浓烈,这时我觉得时机已经差不多了。

奥术箭虽然附加了雷属性,但是要说单发的威力连千鸟的一个零头也比不上,唯一的好处是伤害可以叠加。但是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千鸟这么强,也不过就是靠偷袭打穿了一个心脏,再想接着穿,人家也不让你靠近了啊,我还是觉得我那威力不怎么样的[乱射]比较有用。

再一次换上满的箭匣,我再次将五枝箭一口气射出,这次和前几次不同,我是瞄准了射的。这时的电幕已经稀薄到几乎没有的地步了,事实上从一开始到现在越到后来从天而降的奥术箭的数量就越少,至于原因嘛……

我抱着手臂站定,并做好随时使用替身术的准备。计划中所要做的事情已经全部做完,现在就等着看结果如何了,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失败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攻击并没有如预想中的那样到来,等到最后一丝阻挡视线的烟雾散去之后,角都再次站在了我的面前,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了那件制服,整个造型如同米国电影恐怖惊魂夜里的人物一样,不,比那还要惊悚。

我用最快的速度在他身上寻找了一遍我想要看到的东西:攻击力不够的[乱射]果然不足以打破硬化了的皮肤,只不在上面留下了十几处细小的破口,我最后射出的五枝箭中有三枝命中了,由破口处深深的嵌入到身体里面。

够了,我要做的已经全部做到,现在只能祈求上帝我的理论基础千万不要有什么偏差就好了。

我一直不太想得通原著中人物在对角都的战斗中为什么一定要把注意力全放在心脏上,自从知道五个心脏的存在后就把打倒次数定为五次,这也太一根筋了吧。没错,如果非要打心脏的话那确实得打上五次,可是除了复数的心脏以外总还有唯一的、不可替代的东西。我起初想把目标放在脑袋上,经过考虑之后还是放弃了,这种要害不是想攻击就能攻击到的,而且依角都的打法想要靠近需要冒很大的风险,如果不是鸣人这种不死小强的话最好不要轻易尝试。

所以我最终把打击对象放在了循环系统上,经过了两次学校教育,我有理由相信最起码至少在人体结构上两个世界的人是没有什么不同的,既然是心脏,就一定会有血管连接,需要循环系统来维持心脏的运作。从某种意义来说,即使要以心脏为目标也不一定非得打爆心脏,只要切断连接那颗心脏的血管就可以了,当然这样做的难度也不怎么低,而且还得提防角都在短时间内再把血管给缝回去,我记得他断肢再植的速度是奇快无比的。

“能告诉我你现在的感觉怎么样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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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我只偷懒了两天,到第三天我就开始写了,只不过速度有点慢-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