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050
作者:石康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8753

正文036-050 36

事实上,我不想蒙倒谁,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骗,我也写作,我用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解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给别人解解闷,我不想极不正当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我犯不着,我争取与愚蠢和哗众取宠划出界限,我还要点面子,不想掀开被子让别人看我如何手淫,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做得出来就敢说出来,我不怕语言的残酷无情,我也不在乎是否在道德上获得成功,我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写乱画,不着边际,可我就这么点能力,我自认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有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情感方式与生活习性,我用不着害怕失去什么,我原本就什么也没有,我轻装上阵,无所畏惧,我的笔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笔坏了我会寻找别的饭碗,我当然也像大家一样,在人世间挑挑拣拣,尽量找又轻松报酬又高的工作,抄上了我就尽情地享受,抄不上我也没办法,要是找不着好活儿我也许会撑上那么一阵子,撑不住了我也不会土崩瓦解,我会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对付着把日子过下去,这方面我像大家一样是个行家里手――在这个人口如此众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沧海一粟,伴随着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97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当然,97年,这个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给我一份大礼,那是嗡嗡,叫我现在想想便觉难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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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故事距嗡嗡还有些遥远,现在嗡嗡还未与我熟识,她还未与我说过几句话,还未爬到我的身边,还未在我身边安静地睡下,嗡嗡一个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几个布娃娃陪伴着她,她现在与两个刚刚毕业的舞蹈演员住在一间9平米的临时宿舍里,那是一间歌舞团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块钱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简易衣柜,折开来能随手提走,里面装着她心爱的不值钱的衣裙,最贵的是一条花300元买的名牌LEECOOPER牛仔短裤,她穿着有点小,但由于太贵了,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吸一口气穿在身上,她还有一床被子,是远在云南的妈妈做的,还有蚊帐,还有洗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还有一包廉价化妆品,嗡嗡用它来马马虎虎地描眉画眼,对付她很不喜欢的各种演出,嗡嗡还有一个小箱子,几本相册,里面的相片记录了她17岁的人生,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从地下室搬到剧院后,这些东西就陪伴着她。她一个月挣300元左右,演出补助好的时候也不过一个月2000元,那是她用自己的苗条身体,在舞台上灵巧地做出各种动作换来的,总之,嗡嗡生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天地里,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头发稀疏,黄白相间,眉毛用镊子拔成细细的一线,作为一个时常抬起手臂的舞蹈演员,连腋下的汗毛也被她忍着剧痛一根根拔去,她十分干净,黄皮肤,走路轻快,嘴里的牙齿像一块块傲然伸出的参差不齐的小小墓碑,脸上带着被狗咬伤后痊愈的细小疤痕,以及同学用铅笔扎破后又长好的黑印儿,她的腰肢纤细,手指柔软得能向手背弯过去,她在夏天喜爱穿长长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裤,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的前3句,总之,17岁的嗡嗡是个还未长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阵轻风吹到人间的。

38

那时小春已经把嗡嗡分发给我,可我却还未认领,我随着他一起去剧团找菲菲,时常碰见嗡嗡,还碰见很多与嗡嗡一起分到团里的姑娘,不用说,我眼花缭乱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错了事后后悔,与此同时,小春倒是目标明确,他开着他的旧夏利,带着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剧团跑,一进去便扎进菲菲的宿舍,弹起吉它,唱着流行歌,对着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泼好动,说话罗唆,耐心细致,与小春脾气十分和适,小春当时迷恋艺术,当然是通俗艺术,包括外国电影与中国摇滚,凡与艺术有关的事物无不令他动心,菲菲会跳舞,在他眼里简直就是高雅艺术,他最爱坐在练功房,看着菲菲排练,觉得档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与其他姑娘们的舞姿搅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时,小春便与她说话,趁机请她吃午饭或晚饭,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饭他也愿意请,一次两次三次,他把菲菲带到我那里,聊艺术,聊生活,看录像,一星期后,他把菲菲从我这里带走,带到另一个朋友的房子里,小春认为那里适合乱搞,便在那里提出了乱搞要求,菲菲认为,自己一个处*女就这么失身恐怕有点不太合适,便拒绝了,小春便坚持不懈地提出请求,菲菲再一想,反正处*女早晚要失身,也就委婉地答应了,据小春向我介绍,菲菲是这么答应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给灌醉了你再――"

这种答应法不幸刺伤了小春的自尊心,他认为自己只请求与菲菲乱搞,可没请求过菲菲喝醉后再乱搞,他认为菲菲提出的办法不合适,因为他在其中扮演一个处*女诱奸犯的角色,虽然这角色是处*女分派的,于是遭到小春拒绝,我了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总是考虑做完后怎么讲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后被说成是一个擅长诱奸处*女的人,他认为那样太丢人――总之,这件事情拖来拖去,两人拉拉扯扯前后有那么一个钟头,我想小春最后还是与菲菲达成了一致,像一切处*女一样,菲菲事后要求小春不要把这件事讲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样,小春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至少他把这事告诉了我,而且是怀着内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时间把自己胜利的消息告诉了我,从电话里的声音看来,我认为他发一笔意外之财也没这么高兴过。

于是,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菲菲与小春好了――你用不着问是怎么好了,反正,他们就是好了,就如同一个人喝醉,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这个人喝好了"一样。

39

与菲菲好了之后,小春忽然对我产生了一种负疚感,我认为,只有好朋友之间才可能产生这种负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里有一块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夹走,猛地吞进肚里,事后发现我正看着他,于是他便对我说道:"怎么着,你还没吃啊?"于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负疚感油然而生,这至少证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种性格使他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世界里显得卓尔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这样,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会这样,他会对自己的嗅蜜本领一通吹嘘之后,立刻断定没嗅上的人是笨蛋。

40

由于小春的负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处,特别是在他与菲菲不久以后住到了我那里,我得交待一句,小春是这种朋友,他帮你忙和麻烦你的时候都干脆利落,我不知他为什么放着自己另一个专门用来乱搞的房子不用,而带着菲菲住到了我这里,我当时正在搞写作,没想到问他这个问题,现在我猜测这件事可能与小春的虚荣心有关,他认为找一个搞艺术的姑娘就应该住到搞艺术的朋友那里去,于是,情况越发对我有利,因为他们住了不久,我发现,不仅小春对我的负疚感没有消除,而且菲菲也对我产生了负疚感,这让我得到了更多的好处,当然这件事还得从头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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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小春带着菲菲敲门进入我的房间,坐稳后问我,能不能在我这里借住一宿,我说没问题,我有一张多余的单人床,我们三个人动手把床装好,放在厅里,他们俩当晚就睡在那里,第二天晚上他们仍睡在那里,第三天还睡在那里,然后就天天睡在那里,我是说,我们三个人住在了一起,我还要再三说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次他的仗义表现在一些生活细节方面,比如:他们从未在夜半乱搞大喊大叫,令我想入非非,他们永远督促我认真写作,连他们看录像时都放低音量,把门关上,他们在两人不和时也未大吵大闹,只是相互盯着对方,没完没了地看来看去,他们在我的小屋里悄无声息地生活。

当然,我们三个人时常在一起玩儿,在我不写的时候,我们一起看录像,去饭馆吃饭,或是干脆在家做饭,我擅长做饭,菲菲擅长洗碗,小春擅长在外面吃饭时请客,总之,我们三人处得不错,彼此相安无事。

有一阵儿,小春与我迷上了打台球,我们天天到台球厅打台球,每晚以100元做为赌注,赌赢的钱用来上街买录像带,我得说,那一段儿,我与小春的台球技艺进展神速,通常一小时打十几局,往往对方还未打满三杆另一方就已取胜,不幸的是菲菲,她特别爱玩,而我们俩借口她水平太差总让她在一边看着,日久天长,连菲菲都说,应该给我找一个女朋友,好在我们打台球时陪着她玩。何况,菲菲认为,住在我那里最好是为我做点事情,力所能及的,也就是介绍女朋友给我,我对菲菲这一建议十分赞成,甚至与小春一起海阔天空地想到了以后,连试试男女混居的生活方式都妄想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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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菲菲开始张罗着为我介绍女朋友,当然,就在她的同学里选择。

我事先声明,我对找姑娘有个标准,那就是尽量去找那些有男朋友的,这么干对别人来讲十分缺德,但对我来讲却十分方便,我认为,在寻找异性伴侣方面,不应当过多地考虑别的男人,因为你既不想得到他,也不想与他有什么关系,相反,你倒巴不得离他远远的,因此,考虑他无非是想使事情复杂化,而且公共道德也不应是障碍,因为这其实只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我就是后到了,夹个塞儿又怎么啦,有能耐你把我轰出去呀?另外,试想如果在这方面大家都怀抱利他主义相互谦让,说什么"这姑娘还是你操吧,我无所谓",想必更不自然。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女子有了更多的权利,使她们可以自己做主,以前这件事不仅要征得她的同意(这已十分困难),还须与她的伴侣商量(这更令人望而却步),弄不好还要来一场回到远古时代的决斗,只不过把古猿的徒手互殴改成两人各持凶器,我认为那样不仅增加了伤亡的可能性,还十分不便,更何况,这使得事情绕得弯子太大,你本想弄到一个姑娘,没想到却参与了一起暴力活动。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我认为,像特洛伊战争那样原始愚昧的暴力活动越少越好,现代海伦出于虚荣心也许会盼着时光倒流,回到希腊,但现代男子可不会轻易上当,他们学精了,他们学会了尊重女性,以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至于为什么我宁愿找有男朋友的姑娘而不愿找那种似乎更易到手的女光棍呢?那取决于我个人的分析,我想,最好我还是把理由列出来吧,这样看着清楚。

理由如下:

首先,单身姑娘之所以单身,我想定有原因,不管原因是什么,我想这种人还是少惹为妙,最起码,在你弄到她之后,少了一个物归原主的机会,你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原主,因此只能自己扛着,我可不想扛,扛个姑娘很容易就会把她扛老,(我特别警惕那些第二天就会变老的姑娘,我宁可找那些已经自暴自弃的真老姑娘,她们倒显得通情达理)一句话,我没有对别人负责任的能力,因此就不敢贸然打那些漂亮磁器的主意,我可不想与谁谁一起艰苦奋斗,等到成功后再甩掉她,我只在人群中找我的单身异性同道,她们像我一样不安定,没主意,走一天看一天,对生产下一代暂时没有兴趣,敢冒性病与怀孕的险而不敢冒成家立业的险,对自己了解甚深,不敢轻易对自己及别人的人生之类的东西大包大揽,凡事喜欢往坏处想,对未到眼前的明天不相信,不肯生骗也不肯放弃寻欢作乐的机会,不太狡猾,最好受过一点女权主义的熏陶,经济上能照顾自己,没有出溜到又势利又赖皮的地步,她们可以干脆利落与我一夜露水,天亮"白白"时也干脆利落地离我而去,重要的是,她们必须有点姿色――老实告诉你,这样的单身姑娘至今我也未碰见一个,我要是把希望寄托在这种姑娘身上,而且妄想她们在我面前接二连三地出现,那不是神经病吗?

其次,拆散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十分容易,因为里面可利用的条件很多。想想看,男女在一起一般会经历一个从相识,到小磨擦,到大磨擦,到相互看透对方,直至撞出分手的火花的过程――当然,这当中任何时刻都可使双方步入婚姻,但只要是没迈进那个门槛,我就有机可乘。

先从最容易的说起。

在他们已撞出分手的火花之时,出于神秘的习惯势力,姑娘一方往往对散伙后的单身生活不太习惯,因此,她们更习惯于在没散前就替自己物色下一个猎物,如果我恰巧出现,那么就很有可能获此殊荣,因为那时的姑娘最不客观,对旧情人事事看不惯,往往带着早已受骗上当的心理去四处奔波,一旦有那么一个人,比如我,咬紧牙关,忍着厌恶心理,耐心地听听她们诉苦,那么很可能就被她们当成一个善解人意的人,众所周知,姑娘最喜欢善解人意的人啦――这时,我只需拥有两只耳朵就可得手,要是姑娘真的受了旧情人的伤害(多半是因为那人不忠于她,找了别的姑娘),我至少可帮她报上一箭之仇,最坏的情况下,蹭上一次也不成问题。

当他们出现大磨擦之际,你只需旁敲侧击,为姑娘打抱不平,很快大磨擦会上升到前面一种情况。

至于小磨擦嘛,我想,通过你的分析,把它弄到大磨擦的地步也非难事。

相识的阶段其实也很容易,那时的姑娘往往抱着一种奇怪的挑选心理来货比三家,如果她们要知道照单全收那算她聪明,但是,姑娘往往相信一个男友比两个好这一荒谬结论,因此,她天然地便会来回对比,甚至,作为她对其性魅力的迷信及虚荣心,她往往会公开地与两方交往,并把一方的情报向另一方汇报,这时,关键是你要坚决而迅速地把她带上床,那么她一般不会把这一情报再向对方汇报了。更有趣的是,很多姑娘往往不太自信,她会带着你会见她的同性朋友,然后听取朋友的意见,这不仅可以增加你追求别的姑娘的机会,还可利用女人间的奇怪的同性嫉妒心理达到你的目标。

即使在最难的情况下,就是一对看来相安无事的情人中间,你侧身而入也会给姑娘一方的生活平添光彩,而令她的男友苦闷不堪――即使不得手也会为他们以后吵翻添点借口,而且,重要的是,有男友的姑娘只把我与她原来那个男友作一对比,这总比对付那些单身姑娘要好,因为单身姑娘往往用你一个人与她想象中的很多男人做对比,这样一来,你自然很难取胜。

如果是那种追求道德的人呢,我想拆散一对也可为自己成为道德完人找到说法,因为你可说服自己并不想占有姑娘,只不过把她借来一用,过段时间便原物奉还,甚至还能想到,你这么做没准是甘当反面教材,让姑娘了解世道之险恶,从而对重圆后的破镜加倍珍惜,这也可使你平添几丝慰藉,甚至觉得自己很高尚呢!当然,这类人十分讨厌,甚至我的小说也不想给这类人看,这类人是十分伪善,无论做了什么事都能自圆其说,根本用不着我为他们想任何办法,在比无耻方面,我至今对这类人甘拜下风。

另外,我对神圣的已婚妇女没有兴趣,她们肩负着生产下一代的使命,我想,能够让她们多花点时间在小孩身上,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下一代小孩像上一代人一样愚蠢,那么,人类走投无路的窘状就会荒谬绝伦地延续下去,我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从未认为人类以后会步入光明,事实上,我对我受过的理想主义教育一直非常痛恨,要是从小有人告诉我,你生而为人,真是倒了大霉,那么我至少不会有那种理想破灭的滑稽体验,现在也不会把不知所云的理想与大言不惭的谎言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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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

一开始是一个叫夏蔚的姑娘,名字不错,长得也过得去,就是天生不喜欢说实话,对于生活中有撒谎习惯的人,我倒没什么特别的意见,只是觉得与这种人相处不太方便,因为撒谎的人往往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撒谎,因此,对于这种人说的话,你只能东猜西猜,十分繁琐,况且,现在这个姑娘正傍着一个开化肥厂的家伙,我们请她一起看电影,没想到她却没去,让我们三人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半天,等我们看完电影,她来了,却想拉菲菲去另一个地方玩,总之,不妙的经历一而再、再而三,最后我失去了兴趣,菲菲认为介绍一个不成,还害得我东跑西颠,非常过意不去,只好给我介绍第二个,第二个只见了一面,我们在一个饭馆请她吃烤鸭,吃饭间我几乎未说出什么话,因为那个姑娘十分厉害,说出的每句话后面都带着一个惊叹号,因此,此事作罢。菲菲开始意识到情况并不简单,因此松了劲儿,接下来,重新进入恶性循环――我是指,我自己也为这事儿转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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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你要是想办成一件事,全指望别人可不行,因为别人没有你的愿望,办起来当然有一搭无一搭,当然,我这是指普通人,他们身边没有别人作为自己意志的工具,因此事事要自己操心,我不幸就是这么一个人,随着菲菲与小春在我那里一住再住,看着一对青年男女成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慢慢地,不觉产生了羡慕心理,写作之情一扫而空,我不是天才,没有那种对写作有利的坚强意志与恒久耐心,很容易受到各种诱惑,特别是在我看来是好事儿的诱惑,我虽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或者心血来潮会想到搞文学,但我想文学本身是否同意让我尽情来搞还是个未知数,我本想来东高地后,环境会迫使我孤独,迫使我写出名著,但谁知情况起了变化,我也随机应变,改了主意,当即决定,我不应把时间浪费在虚头八脑的文学上,我可不想写出好书来让别人尽情地欣赏,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而我却过着悲惨的禁欲生活,我没有尼采那种爱好,我是个精明实际的中国人,我缺乏上帝那种献身精神,而且上帝也不过为了人类得救献出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却过得好好的――甚至上帝此举的效果,我是说人类得没得救这件事,我都认为现在作出结论为时尚早,我承认我有时会被神奇的自我牺牲精神所感染,可一旦我想到献身的具体对象与效果时,大半就会改变主意,我认为为救朋友两肋插刀还有点谱儿,因为朋友很可能拦住你,而且还说你够义气,但献身于像文学之类的把戏我却认为不太可靠――再看看小春他们那一副如鱼得水的样子,不由得十分眼馋,对文学的追求在我心中悄然熄灭,认为就是写十本名著也不如弄到一个姑娘来得实在――根子上,我虽然有时狂傲无比,目空一切,但更多的时候,我胸无大志,也喜欢同样胸无大志的朋友,在我胸无大志的时候,我还真看不起那些满腹理想的家伙――尤其是希特勒之类的理想主义者――在我看来,理想主义者的狂妄令我心惊胆战,一有机会我就躲他们远远的,免得身受其害、成为实现他们理想的会说话的工具。

我还要说,当我满腔肉欲的时候,我不由得对精神生活充满厌倦,如果它不能更好地为我的肉欲服务,那我简直就觉得精神生活完全是在活受罪,当然,一旦肉欲得到了满足,我便会摇身一变,转而看看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有什么值得我消遣的地方儿,我的大实话也许会让有些人看不惯,但是我想我也有我的权利,即,对看不惯我的人看不惯的权利。因此,我照说我的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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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到姑娘对我可不是一件简单事,尤其是我在一段时间脱离了我的环境以后。我翻开电话本,打给几个姑娘,她们当然正忙着,没时间陪我散心,我忽然想到刘琴,决定给她打个电话,打她的电话费了我很长时间,我先是打给一个专管选演员的副导演,他手里有刘琴的电话,我按照他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却是一个男的,那个男的说自己买了刘琴的手机,但他与刘琴并不认识,而是通过刘琴的朋友办成的,他知道刘琴朋友的电话,并告诉了我,我再次打给刘琴的朋友,刘琴的朋友也是演员,在外地拍戏,她知道刘琴换了手机,但她把电话忘了,她说她宿舍里的桌上有个电话本,刘琴的电话就记在上面,她说可以叫她的室友查一查,她告诉我她的宿舍的电话,我再次打过去,接电话的人是个姑娘,听说了我的意图,还真找到了那个电话本,据说是绿皮的,她从里面查到刘琴的电话,告诉了我,我打过去,接电话的人仍然不是刘琴,而是刘琴的另一个朋友,她说刘琴昨晚把电话拉在了她男朋友的车上,而她男朋友刚把电话交给她,她问我:"你有急事吗?"对此,我还真不能把实话告诉她,只好说:"没什么正经事儿。"她说:"一会儿刘琴到我这儿来取电话,我叫她给你回吧?"

我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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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天才接到刘琴打来的电话,傍晚我正为吃饭发愁的时候,刘琴在电话里问我:"有谁在昨天打过这个电话?"

我说:"我。"

"你?不可能吧――"她说,声音飞得一塌糊涂,不用说,正大麻呢。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是个男的吧?"

"是。"

"告诉你,这一段儿,我不认识男的。"

"为什么?"

"因为――"忽然,她咯咯咯笑了起来,"我认识的男的太多啦,听不出你是谁?"

我说:"我是周文。"

"周文?"

"对。"她想了一会儿,电话传来她向别人问话的声音:"你们谁知道周文是谁?"眼看着这事儿越来越离谱儿,我只好恨恨挂下电话,不料,半分钟后,电话又打来了,是刘琴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别提多晕了。

"周文,是吗?"

"是――"

"你在哪儿?"

"在家。"

"我想起你来了,"又是一阵笑声,然后,她像是把嘴贴近话筒,以至于声音都有点听不清楚了,"你就是那个趁我喝醉把我骗到你们家的那个人吧?"

我只好老实承认:"实不相瞒,正是在下。"

"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我关心关心你呗。"

"关心我?"

"算不上关心。"

"那算什么?"

"瞎操心呗。"

"为什么?"她又笑了,这一次笑得更长久。

"你什么时候开始飞的?"我找到一个话题。

"我?我飞了吗?"

"我不知道。"

"我没飞,我和朋友在一起――"

"噢。"

"――飞――"她接上一口气。

"噢。"

"你知道现在几点了?"我看看表:"晚上六点。"

"晚上六点啦!――我怎么一点不饿呀?"

"我可饿了――我得上街吃饭了。"

我已被这种聊天弄得狼狈不堪,而且,据我的经验,她现在正是饶舌的时候,因此决定打住话题。

"是吗?"

"啊。"

"你一个人吃吗?"

"我本来想请你一起吃。"

"这可是你说的啊――"

"怎么啦?"

"你得记住,你欠我一顿饭。"

"我记住了。"

"今天饶了你。"

"谢谢。"

"哎,你是那个写剧本儿的周文吗?"

"什么意思?"

"我问你,你是不是写剧本?"

"是。"

"哎,我还真有事找你。"

"什么事儿?算了,等你清醒了再说吧。"

"你什么意思?"

"我――我不知道你什么状态。"

"我状态还行――你来吗?"

"我还有事儿。"

"那你说请我吃饭的事儿呢?"

"你不是说今天饶了我吗?"

"我说过吗?"

"说过。"她又发出一阵长长的笑声,从听筒里听起来,她笑得十分开心。

"别害怕,我又不想吃你。"她又笑了,这次笑的时间更长了。"该吃吃你的。"我说。

"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吃饭?"

"除非你们答应跟我们一起群奸群宿。"

"真恶心。"她又笑了起来。

"不答应就算了,反正这儿一帮人呢,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

"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

"你们真的?"

"真的假的另说着,你别派记者来采访就行了。"电话被捂住了,我什么也听不见,少顷,听筒里再次传出刘琴的声音:"哎,是周文吗?"

"是。"

"我们一起吃饭吧,就我们俩,我真的有事找你,再说,我也想看看上次骗我的是什么人。别说,上回我还真没怎么看你,现在一点印象也没有。"

"哎,你要这么说,我还就挂电话了,要不然你永远弄不清楚什么叫神秘。"

"别别别――"

"别别别――"我学她。

"说真的,你知道我在哪儿吗?"

"不知道。"

"在一个朋友家――我们一起做的吃的,三个菜,一个汤,你来吧,我朋友马上有事,要出去,菜呢,我们没吃了,还有不少,汤呢――还剩一口。"

"你不会在菜里放点什么吧?"

"放心,我不会,我在饭里放。"说罢,她再一次咯咯笑起来。

"你别叫你朋友走啊,我还没见过呢。"

"真恶心――我朋友比我大20多岁,我管她女儿叫大姐,你就别想了。"

"噢――"

"你来不来?"

"在哪儿?"

"在方庄小区,柳芳园。"她又说了楼号门牌号,然后说:"你找不着的话打我的手机,我下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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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找的着,即使是最善躲藏、下手最狠的KGB女特务,只要有点姿色,我相信我都能找到,并把她干掉。我收拾了一下自己,让自己看起来不引起别人肉体上的厌恶,我是说,我让自己干干净净的,然后下了楼,坐上一辆出租车,直奔目的地。

按门铃的时候,我用一只手堵住了望孔,免得对方隔着门偷看我,直到里面传来"谁呀"的喊声,我的手也没松开。

门开了,刘琴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T恤,比我印象里瘦十倍。

"请进。"

"我叫周文。"

"我叫刘琴。"

"我知道。"

"我也知道。"

"你没变。"

"你也没变。"

"我变了吧。"

"我才变了呢。"

"我看变来变去也变不出什么花样,别瞎变了。"

"你真恶心。"在寒暄中,我进了门,在门厅里换上一双布拖鞋,走进铺着地板的客厅,看到餐桌上十分整齐地码好了一桌饭菜,还真不是剩的,桌子上还铺了桌布,我走到厨房,洗了手,翻回来坐到饭桌边。

"可以吃了吗?"我问道。

"吃吧。"刘琴坐在我对面。

我开始吃起来,因为很饿,所以吃得很快,汤就喝了两碗,刘琴只是拿着一双筷子比划了几下,便停住不吃了,她不停地喝水,很少说话,等我吃完,便把东西收拾起来。我装着要帮她收拾,被她拒绝了。

我坐到沙发上,等着她回来,她回来坐在我对面的地上,把面巾纸盒子递给我,让我把嘴擦一擦,我心领神会,但擦完之后才觉上当,因为我没有在纸巾上发现饭粒之类的东西。我冲她笑笑:"别这么周到,你又不是饭店服务员。"

"是啊――我只是一个想讨好编剧的演员。"

"这么说就让我放心了。"

"你真恶心。"

"真的?"

"我讨好你干什么,你也不想想?"

"我想过,没想出来――轮到我就剩下讨好你了。"

"这么说还差不多。"

谈话中断了,我们彼此看看,又同时像无话可说的人一样伸手拿茶杯喝茶,喝完以后又同时放回桌上,算她机灵,找到件事干,她给我倒茶,我干坐着,但我也有应对办法,我看她倒茶,并指挥:"再多来点。"说完这句话,我又想到一个话题。

"前一段看到过你,在东方一号。"我说。

"一号?不可能,我没去过。"

"奇怪?难道我看错了?"

"我根本就不会去东方一号,我只去巴娜娜。"

"哎,这可怪了,要不是那次遇见你,我还不会想起给你打电话呢。"

"你呀――"

"难道我那天见鬼了吗?"

"你骂谁呢?"

"我自言自语呢――我问你,你有没有一个长得跟你特别像的妹妹或姐姐?"

"你胡说什么呢你,我们这拨儿都是独生子女,你以为我外地农民呐!"

"真怪――太像了。"

"我告诉你吧――迪厅那种地方,谁和谁都像,黑咕隆咚的,哪儿看得清楚?"

"哎怪了,难道我是灵机一动想起的你?"

"我看你是在性饥渴时想起的我。"

"答案正确,加十分。"

"真恶心。"我们一齐大笑起来。

"你最近怎么样?"

"我?我好得很。"

"怎么个很法?"

"我的俩男朋友以前一块儿争着找我,现在不知为什么,一下子都不理我了。"

"也好,难得清静,是吧?"

"是什么是!我都快气死了!"

"为什么?"

"他们俩现在正抢我的好朋友呢!"

"你好朋友是谁?"

"谁?我们宿舍的,你应该认识吧,上回见过。"

"上回?上回我净看你了――别人没印象。"

"唉,"她叹口气,"听说你在给老王写剧本?"

"前一段儿写过,后来他觉得我写得不行,找别人了。"

"真的?"

"这种事儿,我都懒得骗你。"她笑了:"原来是这样。"

"完了,"我说,"白请我吃一顿饭吧?"

她苦笑了一下,强忍失望,假装没听懂:"你说什么呐?"

从此开始,谈话变得断断续续,终于,我们无话可说了,我走到阳台上,望着下面的灯火,想着如何脱身离去,我回头看,只见刘琴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睛也闭上了。

我说:"哎,那我走了。"刘琴睁开眼睛,看看我,没说话。

我从阳台走回来,路过她:"你做的饭挺好吃的。"刘琴笑了:"别走,一会有几个朋友过来一块儿玩,我们去巴娜娜。"

"我不去了,那儿太吵。"

"那――"她看看我,"真倒霉。"

我听见她这么低声咕哝道,也不知她指的什么。

我走到门厅里换鞋,刘琴走过来看着我:"真不跟我们玩去啦?"

"下次吧。"

"那么,以后打电话吧。"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用手揉着眼睛说。

我点点头,拉开门,往外走。

"再见。"她对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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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演员的生活方式颇感兴趣,有时候,我看到那些从未有望成名的演员四处奔波,真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演员的成功极其有限,而且即使对于有才华的演员,混出名也多半得靠运气,但演员却有办法使自己面对极不可靠的前途。演员是一些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们能做到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我无法想象长时间无戏可拍时演员的感受,我无法想象那些整夜整夜被灯光照着的姑娘是如何使自己的美丽不褪色的,我能从众多人中一下子把演员认出来,每个受过训练的演员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他们谜一样的目光散布在北京这座城市中,散布在酒吧、游泳馆、迪厅、饭馆、剧院以及制片厂的放映厅中,那些演员的身影充满漏*点与梦想,被录制在胶片或录像带中让人观看,有时,我会接连看到两个不同时期的电影,由同一个演员演出,年龄却相差几十年,几乎使人认不出,而由同一人的面貌构成的幻影却分明告诉我某种有关时间的信息,我无法想象一个年老的演员是如何观看自己青年时代的电影的,因为他过去的幻影不仅会活动,还会发出声音,这种可怕的记录迫使一个人的现在直接面对过去,克拉克-盖博与费雯丽接吻的镜头被盖博年老时看到,他会想什么呢?他会相信那一切曾经发生过吗?我不知道。有时,我在拍片现场看到一个个男女演员,兜里装着与常人不同的不可告人的辛酸,却能在镜头下面做出种种与内心毫不相干的表演,我感到那真是一种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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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讨厌照相,也十分讨厌看自己以前的照片,那是一些令我讨厌的证据,它证明我在毫无意义地存在着,这让我受不了。而记忆里的自我却好些,它十分模糊,而且,加上不太确实的想象,往往可以使我避免过分清晰地面对过去的岁月,从而让我觉得还过得去,然而,照片却是无情的,它使我不太愉快地看到所谓"成长"这一事物,十分客观,十分具体,它讲叙着一个从无到有的生命要历经的痛苦与荒谬,更讨厌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尽力保持其存在的特性,而人的生命既具有这一特性,又枉然地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能在胡乱挣扎中,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不妙结局,即使从子孙身上也无法得到安慰,因为子孙的头脑从零开始,里面没有你的记忆,甚至,你还得为子孙毫无意义的存在感到不安。

还有更令人烦恼的事呢,这一切意识,永远发生在你的死亡之外!你能看到,能感觉,能推断,还能相信你的推断正确,你的目光一旦从忙忙碌碌的人生的表象离开,就会落到你的存在上,让你的生命在悲观中流连不止,在虚无中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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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又说了离题话,我是怎么啦?

让胶片、相片、录音磁带、镜子之类真切清楚的东西见鬼去吧!我可不想面对它们。我应回到云山雾照的记忆之中,我的记忆能够被我的想象力所控制,在存在的暗夜里打出一团亮光,我可以令它温馨,也可令它具有香味,任何可以使我感到安心的办法我都会尝试,我只能依靠我的记忆生活下去,我需要一片混沌的舒适,我需要忘记自己,我需要让我的存在平添热闹,我需要写作,我相信,我能安慰自己,在叙述中,我不会迷失,因为我知道我的职责,我是一个笨蛋作家,我要写畅销书,我要与人生欢聚一场后再恋恋不舍地离去,我要走向一个花园而不是一个废墟,我要走进花园,去把那五颜六色的花朵都摘落,我领着你,我的读者,我要让你与我一齐忘情地在人世间玩耍,我骗你,为的是让你高兴,让你开心,而不是带你进入荒漠,与你一起相互偎依,一起惊惧不安,一起陷入苦恼,我不想那么干,我不想与任何人一起身处无法脱身的险境,我要强撑着不往那种倒霉地方想,尽管我知道,我并不具备变地狱为乐园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