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作者:落花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824

望着他的女人双眼迷惑慵懒的样子,说不出的娇媚动人,令博焕不由的心猿意马,下身的雄雄烈火瞬间沸腾了他全身的血脉,他至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碰过女人了,这对于以前的他来说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事情,可是现在,他的身体不再由原始的兽欲来支配了,没有情感的肉体结合开始让他心生厌恶。虽然他也曾努力的试着摆脱这种状况,可是事实证明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他意识到他只有一条路来走,那就是看好他的小东西,让她永远的属于自己,永不分离。

他的双手不能控制的伸进了被窝,一把抓住了企图退缩的小妖,假愠道:“我不喜欢你穿着衣服睡觉,以后不要再让我发现了,否则我会扒光你的衣服,让你躺在床上永远也起不来的。”他一边威胁着小妖,一边双手并不停顿的替她解下包裹在身体上的贴身小衣。

然后,他的手指又开始在她的身体上游走。小妖感到那不再是昨天晚上的那种轻轻抚摸了,而是一种充满着漏*点与欲望的占有,他手指上适中的力度,是想让小妖体内的血也活跃起来。

“王爷,”小妖心神乱了,强自镇定的**道:“小妖有个请求,请王爷允诺好不好?”

“嗯,说吧!”博焕的动作更猛烈了,他的唇也开始侵犯起小妖的肌肤来。

“王爷……求你……饶……饶了……娜莎吧……”小妖受不了博焕的挑逗,说得娇喘连连。

“不行!”博焕猛得停止了动作,抬起头死死的盯着小妖的眼睛,好一会儿才道:“她如此害你,你居然为她求情?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杀她已经对她很仁慈了。”博焕的脸色微变。

小妖被博焕瞧得发毛,说实话,她越来越害怕博焕发怒的样子了,可是她知道,如果她退缩了,那么又将有一个女人被毁了。所以,她强自硬着头皮继续道:“王爷到现在还没有杀她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折磨她才能解你的恨意吧!并不是王爷所谓的仁慈。”见博焕没有反应,她大着胆子又道:“如果说害我,那么害我最多的人并不是娜莎,而是王爷!”

小妖话音刚落,就见博焕的脸色由阴转青,她甚至可以看见他额头的青筋也快要爆出来了。过了好长时间,博焕的脸色才有些趋缓。真是虎威难测,小妖发现自己手心里汗也快出来了。

终于,博焕不再沉默,冷冷的说道:“你这么聪明,什么事都被你料到了,那你猜猜,我下一步准备干什么?”

这下小妖真的失了镇定了,她不明白博焕这话里的意思,她只得无奈的轻唤道:“王爷,小妖只是一个女奴,怎么能够猜得透王爷的心意呢?”

“女奴?”博焕低低的重复道,眼中的目光突然凶狠起来,他的呼吸也开始沉重起来:“我现在就让你知道一个女奴应该怎么侍候主人的。”

小妖还来不及害怕,下身就一阵猛烈的刺痛,博焕的手指干涩的伸进了她的身体深处,疼得她额头的汗也渗了出来。

见着小妖痛苦的样子,博焕才有些清醒的意识到小妖并没有准备好接受自己,他有些心疼,可是他又不能就此放弃,她必须学会承受他的进入,必须接受他的爱,因为她将是他博焕这辈子唯一的女人了。

他的手指在她的身体里轻轻的动了起来,口中轻轻说道:“妖儿,放松点放松点,一会儿就会不疼了。”说完,他火辣辣的吻上了小妖的唇,他的舌头撬开了小妖紧闭的牙齿,猛烈的向她索取她的爱。

博焕感觉小妖身体下面差不多湿润的时候,才拿出了手指,让他已经粗壮坚硬的命根慢慢进入小妖的体内……

博焕一直知道小妖的花蕾很小很紧,所以每次他进入的时候小妖都会疼得皱起眉头,但是他却很快乐,因为里面的绉褶紧密包围着他的命根,舒服得可以让他的灵魂飞上天空。正因为他爱极了小妖,才会用手先帮她湿润,想让她减少真正进入时的痛楚。本来今天他一直忍着不去占有小妖,怕她初愈的身体会受不了他的侵犯,但是刚才小妖的话有些触动于他了,那一语正是刺中了他最弱的一根神经,让他控制不了自己身体的冲动,强烈的占有欲与征服欲让他再也无法忍受全身爆裂般的漏*点,如果不宣泄一下,他一定会经脉暴胀而死的……

博焕一直折腾到四更天才有些满足,望着怀里的小妖已经软软的睡在他的胸前,均匀的呼吸声轻轻响起。刚才他就是从她的呼吸声中判断出小妖的假寐,小妖熟睡的呼吸声他实在太熟悉了,他每晚就是听着它而入睡的。

怜爱的亲吻了下她的额头,博焕才闭起了双眼。她实在是太聪明太善良了,她极度敏感,可以准确的把握到别人的心思,她又是那么的善良的,连以前害过她的人她都不忍心伤害,博焕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来爱她了。

***

林小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了。她发现博焕已如往常般离开了,小雪却不在她的房内,可能是怕吵着自己睡觉吧。

可是如果小雪不在,她就起不了床,因为她还无法习惯光靠一只手来穿衣,她也不愿意光着身子就这么一直睡在床上,于是她轻声呼唤着小雪。

门开了,她突然发现进来的不是小雪,而是博焕,他一身猎装,显得格外的豪情。他微笑着来到床前,不怀好意的看着小妖。

********************************************

本章的那个那个描写可能有点过……如果大家有意见的话,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