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放山
作者:扯皮大爷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409

吃过晚饭,众人和衣而卧自不必细表,一夜无话,待到次日平明,天光微亮。无需约定,众人都自动醒来。在山里,根本没有条件梳洗,简单的收拾过后便出了埨子。端锅胖伙计在我们熟睡时就已经下地,动手把昨夜吃剩的小米蒸馏,这勤奋的样子与他平时玩世不恭的态度并无一致。

几个伙计坏笑着拿了烟叶坐在旁边的火堆旁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养的小兽,全身上下都不自在。端起盛小米的饭碗一口气全给倒进嘴去,幸亏旁边还有点水喝,否则我又要出丑。我抬眼向四爷他们望去,除了静虚道长之外都在抽烟,他们几个抽烟的姿势极其怪异,嘴里叼着烟袋,双手却搂着索拨棍,就像抱着个宝贝生怕长腿跑了似的,可能这又是他们的习俗吧,反正我也不抽烟,也懒得问了。

稍事休息,一行人继续前进。经过一个窄窄的通道之后,眼前的视线开始开阔起来。前面是几座不大不小的山丘,虽然看似不远,但实际却遥远非常,不是有句话叫“看见山累死马”么。但由于小的时候经常逃学,我眼力还是蛮好的。我细细打量远山,发现这大鸦山有些不对劲:仙山都是云雾缭绕的,这仿佛成了一个定则,这大鸦山也不例外,只是大鸦山里的云雾的颜色并不是白,而是淡黑。几座忽远忽近的山丘包围在黑云的笼罩中,却是我从来没见到过的。看其他人习以为常的样子,我也不便多问。

大鸦山的空气比前面的几座山要好,很少能闻到腐烂的气味,走在嫩草上面,心情也随之好了起来。渐渐地,前面的白桦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红松树,四爷和静虚道长在前面放慢了脚步,看来我们已经开始进入腹地了。这时一种很古怪的东西闯入我的视线,之所以称作“东西”是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形容它:它应该是一种活物,但只有两条像蚂蚱一样的腿,每条腿都有人的小腿粗细,在眼前蹦跳着。

其他几个人像疯了一样朝那“腿”扑了过去,一下把我弄的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我进退两难,想过去帮忙,又不知这“腿”的底细,生怕被它踢伤;不过去帮忙又显得不够仗义。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那“腿”已经挣脱了两个伙计的撕扯要向远处跑了,洪屠户见势不妙,也顾不得其他了,纵身一跃直接压在了“腿”的上边,他到底是屠户出身,又做过好几年的先锋官,有一股子让虎豹都畏惧的蛮力,对付这样一双“腿”自然是不在话下。伙计们从身后的背篓里拽出绳子,把这“腿”绑了个结结实实。

见我瞠目结舌呆在那里,四爷他们觉得很好笑,就像眼前这荒诞的事情本来就该存在,而惊慌失措的我却像一个怪物似的。静虚道长从长袖中掐了一道黄纸,用手指蘸了松树上的红粉末刷刷点点写了一道奇符,“啪”一声贴到那“腿”的最上边,说也奇怪,那“腿”的最上面本是一堆不平坦的肉块,贴上黄符之后竟然慢慢的向内凹了一大片。当然,经历着骨肉销蚀,这“腿”也痛得乱蹬乱踢,只是绑绳很紧使得它无法挣脱。它渐渐地平静起来,也不知是适应了还是疼得晕了过去。

静虚道长接着又借树上的粉末写了一道符,贴完这道符之后,那“腿”又像是复苏了一般,但这回的情绪并没有之前的暴烈,仿佛很顺从。四爷一个眼色,伙计们会意地解去了“腿”身上的绑绳。尽管我心中还是难以平静,但我知道,凭着四爷的经验,没有绝对的把握,是决不会拿同伴的性命开玩笑的。索性快步上前观看。

静虚道长长出了一口气,晃了晃左手的拂尘,显得有些疲惫。这样子,极像我小时在八大胡同里听说书人讲牛鼻子老道的神态,仿佛两道黄符耗费了他五百年道行似的。我虽对他既恨又怕,但也要装做关心的样子嘘寒问暖。“并无大碍”,静虚道长点了点头说。“只是我没想到,刚刚进入大鸦山竟然就碰到了一匹‘林中马’,实在是有够幸运”。

“静虚道爷,何谓‘林中马’呢?我怎么在外面从来没见过这种异类,史料上也从没有记载,甚至沈括的《梦溪笔谈》这些专讲异事的书籍都没提过”

“这‘林中马’是仅存于不咸神山的神物,名字也是山民给起的,传说是玉皇大帝在一次寿宴上吃剩的蚂蚱腿,被玉皇大帝随手一抛,抛进了不咸神山的林中,这物件借着玉皇大帝的神气慢慢修炼,最后竟有了修为,由于并没有为害苍生,天庭也未深究,于是不咸山的所有山系内,都有着它的踪迹,只是平时,入到深山才能碰到此物,没想到今天一上午便抓到一匹”。

“那又为何唤作此物为‘林中马’呢”?

“所谓‘林中马’,即只能活于林中的神物,可以当马使,让它驮人担物,但必须要事先将其驯服。普通的马体形高大,难于在山林中穿梭自如,这‘林中马’却能走得比人还要灵活。它的后背本来是向上凸起的,极不便于载物,但却代表着它还从未被别人驯服过,这叫做‘一勺马’,如果碰到的林中马背部已经凹下,则代表已经有人用过,根据被驯服的次数,分别叫‘初勺马’(三次以内)、中勺马(三次以外六次以内)和多勺马(六次以外),每用过一次,在放生之前都要在背顶旁侧用刀刻一个横纹以做标识。‘一勺马’和‘多勺马’最受欢迎:‘一勺马’的背部尚未被定型,其可塑性大,只要降伏之人道行够深便可任意蚀掉它背上多余的部分;‘多勺马’同样很受欢迎,因为它已经多次为人担过行李,腿上功夫了得”。

我本身也是对奇物怪事异常感兴趣的人,得知这‘林中马’已然没了危险,索性俯身贴近观看。这怪物长着青黄色的软毛,颜色就像刚冒出的草芽,两条长腿的上面毛发浓密,仿佛为了特地掩盖什么。我很想揭开看看究竟,但又不了解这怪物的脾气秉性,遂不敢贸然伸手,回头看了一眼四爷征求意见,四爷微笑点了点头。我放心把浓毛一撩,竟也闪出一张‘脸’来。这‘脸’生的十分奇怪:两个巴掌大的‘脸盘’上,四边都闲着,中间却紧紧绷绷嵌着十多只毛乎乎的眼睛,亏得我在掀之前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否则真不知要闹出什么笑话。几个好事儿的伙计纷纷凑上来数眼睛,听他们的意思,仿佛在辨认这‘林中马’是公还是母。后来一个伙计很高兴,而另外两个却垂头丧气的离开,听他们的意思,应该是头公马。我偷数了一遍,共有十九只眼睛,心里也有了点儿数:敢情单数就是公的;双数九是母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过这样的趣闻。

这‘林中马’很温顺,虽然挑担的伙计几乎把一半的行李都搬到它背上的凹肉里,它还是在边上静静的吃草,仿佛诸事与它无关的样子。我刚才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查眼睛上了,并没有发现嘴长在哪,这回仔细一看,其实就是在眼睛底下的一条细缝,它要是抿起来很难发现。看了半天,我也见怪不怪了,总之有了这怪马,队伍行路的速度又能提高不少,我在闲暇之余也可以摩娑把玩。我是多疑的,身边又有这么多高深莫测的人,这一度让我很不安,怪马的出现让我多少有了缓解,我觉得:面对一个心理简单的畜生总要比与人相处保险些。于是我主动向四爷申请照看这怪马,四爷见我喜欢也就欣然同意。

我们八人一兽继续沿大鸦山路前行,渐渐地,地上的路越来越不明显,抬眼一看,我们已然进入崇山峻岭之间。之前笼罩在远山的黑雾,我终于辨得其真实面貌,原来竟是成千上万只盘旋的乌鸦,难怪此地叫‘大鸦山’;也难怪这里的空气这么新鲜,动物的尸体不及腐烂也早已被这千万只的黑鸟啄食殆尽了。乌鸦群在远处飞行盘旋,一行人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我手中牵的怪马却有些不安,每个脚步都有许多惊慌和不情愿。

左转右转,一行人转到一个狭窄的山谷口。我抬眼下望,心生欢喜:谷里姹紫嫣红、花草茂密,不似外面的四五月天气,反倒像是八九月的模样。我在心里不断默念:“见怪不怪,见怪不怪”,随众人下了山谷。下了山谷,手中的怪马也受了外界的感染开始活跃起来。加之身边花团锦簇,虫翩蝶舞,大家心情都很不错。四爷继续带着众人左转右转,又转了半个时辰,一个古旧的埨子出现在众人眼前。包括我和几个伙计在内,都没有料到此情此景,面上显示惊异之色。

只有四爷、洪屠户和静虚道长三人显得很自然,甚至很得意,仿佛一切就应该这样似的。静虚道长摇摆拂尘,慨然道:“十年了,时光快得如箭如梭,想当年四哥您刚下二龙山,我们兄弟三人就来大鸦山抬参,转瞬十年即逝,转眼物是人非,我们都变成了糟老头子,静玉侄女也出落成大姑娘了”。四爷也百感交集,一时竟激动得说不出话,只有老泪在眼眶中转圈。良久,四爷憋回眼泪,一挥大手,众人来到埨子跟前。

十年前搭的祖师爷老爷庙还在,但已被风雨冲刷的不成样子,几个老头儿亲自去拾新的石块,安详的神态就像一群无邪的孩子。我在心里寻思着:看来人必须得有点儿信仰,很多时候本尊都被击垮了,信仰还能继续支持着你屹立不倒,帮你完成最后的心愿。

众人重新修整了埨子,在这里驻了营,至于外面的胖伙计,我想四爷是担心他太胖,遇到什么危险难以自保,索性就把他留在外边。

走了几个时辰,众人肚子也都饿的咕咕直叫,眼看天光已经到了下午,四爷下令就地埋锅造饭。这次我吃饭的速度略微进步,囫囵吞食过后,我又有伺候小马吃草的事业,总算没有时间静下来再瞎想四爷他们要如何活埋我。众人吃过饭拿过火之后,四爷又留了一名伙计在埨子里端锅,顺便照看小马和行李。剩下的七个人拿了七条索拨棍拜祖前行。

我对这大鸦山越想越糊涂,为什么这山谷能够保持四季如秋?山里又储存了多少果实腐肉能够养育成千上万只乌鸦?一个一个疑惑在我心中打转,让我挥之不去。

四爷和洪屠户调侃道:“老洪,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十年前的约定”?

洪屠户接道:“四哥,这我怎能忘记:十年前,你我弟兄在大鸦山看见一棵二品叶的小棒槌,瞅着品相不错,大伙都没舍得给抬出来,我当时和你打赌,倘若静玉侄女十年后能找到好婆家,咱们就再也不去碰那棵棒槌”。

“可惜到现在丫头也没找到婆家”,四爷无奈的摇了摇头。

“既然棒槌没保佑侄女找到好婆家,那咱们明天就去抬它下山,估计它能长成三四品叶了”。

我在旁边默不作声地听着,心里很舒服:一群人风餐露宿的忙活四五天总不至于落个空手而归的下场,我一路担惊受怕也能收到点儿回报——当然最大的收获是熟悉了大鸦山的山况,为我以后走单棍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日头又向西偏,看来今日无论如何也不能压山了,大伙都在埨子附近拿火唠嗑。我突然想起衣袋里还装着临行时小二送给我的炭笔和巴掌大的小册子。拿出来显摆显摆,一则可以向四爷他们炫耀我的资质,二则还可以记载当地的地形地貌,着实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于是伸手将炭笔掏出,四爷他们当然不解,但经过我口若悬河般的讲解和示范,纷纷点头称赞,几个伙计也开始对我另眼看待。看来之前,在伙计眼里我似乎是一个废物。

在小册子上新翻开一页,我用正楷规规矩矩写下了“大鸦山”三个字。接下来就不知道怎么写好了,于是向四爷问询起这山谷的名字,以及谷内四季常青的原因。四爷告诉我,这山谷叫做“如秋谷”,因为封闭在怪石的怀抱之中,又只有南面一个缺口,在温暖的南风和山中腐叶枯草的蒸腾之下囤积了大量的潮气。潮气久久不散,加速了枯草的发酵,地下几尺之内都是养分十足的黑土,使得谷内极其适宜生物的生长。久而久之,那些不适宜的花草一点点的死掉,剩下生命力强的开始逐渐变化,成了四季常青的品种,这些绿树能够提供足够的果实,供养大鸦山数以万计的乌鸦生存。

我又认真记下,直累得手腕生疼。写完刚想回埨子休息,却又想起林中马大半天并未进食,于是又解了绑绳溜马。

溜马归来吃喝拉撒暂且不表。出发第二天的黑夜,我躺在袍子皮上难以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