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刘瑾之死
作者:大咪咪爱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227

三个月后——

我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了。不用上早朝,日子过得不是一般悠闲,更何况还有美人作伴,更是活似神仙。

我伸了个懒腰,捂着嘴巴打了个哈欠,偏头见到身边的李凤若仍在作海棠春睡。成熟、诱人的胴体毫无保留地呈献在我眼前。一想到昨晚搂着这具娇躯纵夜寻欢,立刻又能让我升起浓烈的欲望。

这时,李凤姐幽幽醒了过来,感受到我灼热的眼光,娇羞之下,轻轻拉过薄被,掩住春光。我不知道是用自己的真心打动了她,还是仅凭着皇帝的身份,才使她委身于我。但不管怎么样也好,若兰再次回到了我身边,我再也不会放她离开。

“哎呀!睡过头了,今天又开不了店了。”

李凤姐望着发窗,发现已是午时了,想到娇嗔着扫了我一眼,似乎在埋怨我的荒唐。我呵呵一笑道:“交给小春子打理就是了。不是都升他做掌柜了吗?那小子机灵着。”

“皇上饿了吗?奴家去给你做包子。”

李凤姐披着衣裳下了床,但又被我一把拉了回去,“若兰,你那一手,小青早学会了。来,再陪朕睡会儿。”

李凤姐不由自主地靠入了我的怀中。我伸手去拿床头桌案上的酒瓶,不过已经空了,便只从锦盒中拣出一个纸烟,叼在嘴里。因怕呛着凤姐,所以没有点火。

无心再继笙歌梦,掩重门,浅醉闲眠。娶一个温柔、善良的美女,然后过一些颓废的生活。这是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一直向往的。

我正陶醉其中,忽然听到外面轻轻的叩门声,刘锦儿的声音传了进来,“皇上,马永成已经回来了。”

闻到这个消息,我知道悠闲的日子终于到头了。于是在李凤姐的服侍下,穿好衣衫,下床走了出去。

我在密厅之内,单独接见了马永成,听着他从京城带回来的消息。

两个半个月,我在外关被鞑靼大军所围,为鞑靼小王子杀死的消息便已传到了京城。这个惊天的噩号立刻引得朝野震动,上下不安。消息是首先到刘瑾那里的,他在得到这个“好消息”之后,迫不及待地展开了他蓄谋已久的行动。

我隐身在龙凤楼中这么久,就是为了布置这个“引蛇出洞”加“釜底抽薪”的计划。现在看来终于有收获了。

“皇上,刘瑾那奸贼的谋逆野心终于露出来了。这两个月来,他一方面打着扶立新主登位的,一方面铲除异己,安排自己的党羽把持朝政。”

“刘陵母子没事吧?”虽然我知道刘瑾是想扶立我的儿子当傀儡皇帝,绝不会伤害到刘陵母子,但还是忍不住关问了一句。

“皇上放心,刘瑾对皇后及太子表面上还是十分恭敬。不过内阁大臣,杨一清大人当朝痛斥了刘瑾,然后便辞官还乡了。”

“呵!杨一清太忠直了,一点都沉不住气。你接着讲吧。”

“辞官的还有御史将军王守仁,他在兵部交了印件,便不知所踪了。”

我愣了愣,没想到王守仁就这么跑了,枉我当初花那么多心思提拔他。不过再转念一想,如果他一直沉浮在官场上,最后也成不了影响后世的理学家了,于是也便一笑了事。

“焦芳已经被刘瑾安排进入了内阁,李东阳等人也全面依附了刘瑾。”

“呵!还是李东阳这家伙最有前途,这个扳倒刘瑾的机会他等了好久。这次京中有他配合,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了。看来这次计划进行的很顺利嘛。”

“皇上,还有一件事……”

“快讲吧,别吞吞吐吐的。”

我见马永成脸色有些不对,于是催问了一句。

“兵部尚书柳生开因公然勃斥刘瑾,其一家被刘瑾指使东厂的罗祥、高风以叛乱罪名谋害了。”

“什么?”

“皇上请息怒,由于事发突然,臣等为了大局为重,所以……”

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多说什么也没用,只怪当初安排的不够周详,我叹了口气,“柳家上下的人全死了吗?”

“皇上,柳先开之女,柳飘飘于全家被害之夜逃脱了。后来她为了报仇,孤身行刺了刘瑾一次,险些丧命。是臣在追捕时,暗中将她放走了……”

“刘瑾是否已经离京了?”

“刘瑾已于半月前,带着手下五虎亲自动身往大同了。相信三日之内便到。”

我将叼在嘴里的烟点然,深深吸了一口,吐出浓浓的烟圈道:“去传朕的旨意,让锦儿布置一切。飞鸽传书给张允和李东阳,让他们准备行动吧!”

时值盛夏,相距大同府以南不远的西岳恒山,正是鸟语花香,风景独秀这秀。悬空寺内,香烟缭绕。

一行人上山,不是来游览也不是来理佛的。一行的共五人,这五个都是太监,其中为首的便是刘瑾,跟着他身后的是他手四虎、罗祥、高风、魏彬、丘聚。能够吸引刘瑾亲自动身前来寻找的东西,便是他一直念念不忘的“宝贝”。

“督公,找到了!”

高风和罗祥亲自从一个沉封的佛钟下寻出了一只锦盒,欢呼了一声,邀功般地递到了刘瑾的手里。

刘瑾捧着锦盒,表情有些激动,他吹掉上面的灰尘,揭出封条,慢慢将盒子打开,但在一怔之下,却是气得脸色苍白。

因为盒子里只装着一条字纸,条低上是我用歪歪扭扭的毛笔书法写下的几个大字——你被耍了,正德赠。

这时候,我的人已经出现在了空旷的大雄宝殿内,伴在我身边的还有楚江月、马永成以及一众大内高手。

“督公,我们中计了,快走!”

几名人妖尖叫了一声,飞离了脚步想要逃走,早已暗中埋伏好的火铳队,在马永成的指挥下,一阵齐射,东西二厂的四大目头,已有两个被打成了蜂窝,转瞬毙命了。剩下的罗祥与魏彬惊惶地退到了刘瑾身边。

刘瑾眼中最初的怒意已经消散了,人反而变得很冷静,他冷笑了一声道:“皇上,原来你一直在算计咱家。”

我微笑道:“你算计我,我算计你,总会有一个输家。刘公公,这回是你输了。”

刘瑾的嘴角抽*动了两下,“皇上,如果咱家拼死逃走,你安排的人未必拦得住咱家。找不到咱家的宝贝,咱家也不再想了。至少京城还有咱家的掌握之中。皇上就算有司马威相助,到时也不一定奈何得了咱家。”

我继续保持着微笑道:“刘公公,如不出意外,现在李东阳和张允已经正带队查抄你的府邸,当然焦芳他们那些人也一个别想跑掉。刘公公也不用再作它想了。”

刘瑾闻言,虽不知我的话是真是假,但已是脸色一沉,接着他看见走时大殿来的两个人,更让他的脸色完全变了。

“哈哈!死太监,你下山那两千兵已经全部投降了。你别在这里死撑,浪费我们大哥的时间了。”鞑靼小王子托尔多与西藏小王子也力,勾肩搭背地挽着走了进来。

“呵!刘瑾,现在你明白大势已去了吧?”

“皇上开恩!请皇上饶奴才一命!”

罗祥与魏彬哭丧着朝我跪了下来,猛地叩头求饶,只有那胖太监还愣在原地,可能他还没想明白,本来已由他完全掌控的局势为何会演变成如今这样。

回说当日,就在关外陷于鞑靼大军的追剿,境况危险之时,江彬忽然来报说有人要求见我,我当时怎么也没想到,竟是西藏的小王子也力。

原来也力是准备去少林寺勤见古梅活佛,带队行到边关,就发现鞑靼大军的动静,于是才赶过来看热闹,在得知我的情况后,便立刻追到了。

也力与我简单叙旧之后,便亲自带我去见托尔多。原来他和托尔多因义气相投,也曾结拜兄弟。这两个异族小王子感情甚好。托尔多对也力最为服贴,据也力说是因为他曾打败过托尔多。无论是藏族还是蒙族,最崇敬的就是英雄和强者了。

托尔多虽然被我击伤,但对我的胆色与武功由衷佩服,被也力当面斥骂了一通,不仅没有生气,还当场跪下向我赔罪,并认了我这个大哥,他自动降格为了三弟。

当然,鞑靼罢兵,并不是因为什么结拜兄弟,也力在中间充当一下说客这么简单。而是我们双方签订了城下之盟。我以大明皇帝的身份,答应给靼鞑无偿提供五十万旦粮食,以助他们渡过难关。并又以义兄的身份,答应将来在汗位的继承上,助托尔多压过他的两个哥哥。

托尔多冒险潜入大同,又挂帅南侵大明,也是为了挣功劳,能够不损一兵一卒,得到粮食,他自然乐意。他与刘瑾的合作,也是基于利益关系。而现在他能从我这里得到更大的好处,再加外因也力的关系,我们又间接成了义性兄弟,站到我这一边,更是水到渠成。

刘瑾此时已没有再过多去思考失败的原因,只是忽然开口说道:“皇上,咱家能和你单独谈几句话吗?”

我知刘瑾大势已去,再翻不出什么花样,于是点头同意了,“你们都退下吧。”

“大哥,我们在山下等你。你也不别和那死太监废话太多了。哈哈!回了大同咱们兄弟好好喝上一天一夜。”

所有人都离开了大殿,寺外响起了一阵洪亮、悠扬的钟声。常言道:暮鼓晨钟,惊醒世间名利客。不知道这一下钟声有没有把刘瑾敲醒。又或许在他听来,这更像是他的丧钟。

静默了许久,刘瑾一下子像变得苍老了许多,缓缓问道:“皇上,咱家的宝贝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这应该是刘瑾临死前最关心的问题了。这家伙若不是太监,也算一代枭雄了,而且毕竟还是刘锦儿的义父,我也不想太残忍,于是回答道:“一直都在镇北侯手里。”

刘瑾闻言,忽然感慨道:“先帝果真是英明盖世,原来在二十多年前就已布局好了一切。咱家真是心服口服。”

刘瑾只承认输给了孝宗皇帝,我也在不去计较,只是开口说道:“刘公公,你放心去吧。念在咱们主仆一场。我会给你一个全尸,命人把你的宝贝和你一下安葬的。”

“老奴多谢皇上恩典!”刘瑾眼中露出一丝真切的感激之色,“锦儿现在跟在皇上身边吗?希望皇上它日不要薄待了她。”

“呵!这个你可以放心。”我笑了笑道,“刘公公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看来当初是咱家作茧自缚了。”刘瑾忽然冷笑道,“皇上,你的皇位若还想继续坐下去,那就小心宫里的两个女人吧。”

我蓦地一愣,原来刘瑾早知道我不是真正的朱厚照,或许说当初根本就是他故意拉我来冒顶的。反正始终是太监,自己当不了皇帝,只不没想到最后竟会栽在我手里。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刘瑾警告我当心宫里的两个女人,一个肯定指的是太后,而另一个又指的是谁?

我没有多想,已经转身离开了,剩下的疑团还是留到回京城后再去解决吧。摆平了刘瑾,我已能大大地松一口气。

第二天,回到大同府,刘锦儿神色默然地来见我。她告诉我刘瑾已经死了。胖太监并不是自杀的,而是半夜柳飘飘潜入将其刺死的。不过柳飘飘的武功根本不及刘瑾,刘瑾没有还手,仍她杀了,那和自杀也没什么分别。

此后我也没有再见过柳飘飘,这个喜欢女扮男装的女生,倒底是不是同性恋,也成了一个未解之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