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从农民到平民
作者:英雄王01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417

“喔喔!!!!!!”村长家的公鸡叫了起来,似乎在叫村民们尽快起床,事实上村长养它的目的,就是为了每天让村民们早点下地干活。

如果村子收成少了,领主会找村长的麻烦的。

诺斯揉揉了还有些朦胧的眼睛,好不容易才睁开了它,昨天睡的太晚了,感觉脑子就跟一团糨糊一样,迷迷糊糊的。

“诺斯,赶紧起来吧,东西都准备好了。”布玛穿戴整齐的站在床边,一把便将诺斯拉了起来,帮他穿起了衣服。

在母亲的眼里,即便诺斯再有能力,可永远都是孩子。

“不是吧?那么多东西!”诺斯看了眼面前的大包小包,吓了一跳,立马便清醒了。

“我们去雷因城以后,如果多带些东西,就能节约很多添置的费用了。”布玛解释道。

“总不至于连锅碗瓢盆都带着吧,只要带上换洗的衣服就行了,而且带的东西太多,村里人很可能会怀疑,我们是彻底离开这里,绝不能让他们知道我们要搬到城里。”诺斯说完,见衣服已经穿好了,便赶紧下地去摆弄地上的东西,要将那些物归原处。

“不要总将村里人,想的那么坏好不好?”看着那些破烂,布玛有些心疼的说道。

“妈,你吃的亏还不够么!如果他们知道我有那东西,肯定会动手抢的!”诺斯压着嗓子说着,不过语气却是无比的肯定,又继续道,“只有到了富户很多的城市里,我们才不会那么明显。”

诺斯很清楚人的劣根性,一颗木晶足以让人们铤而走险,更何况他们母子表面上看起来,是完全没有自保能力的,他不希望因为这种小事情,暴露自己英雄的身份。

在诺斯的坚持下,最后的行李非常的简单,只有两个小小的背包。

等诺斯母子出来的时候,村民们都还在吃着丰盛的早饭,不过请不要误会他们生活富足,因为农民只有早晚两顿饭,下一顿就要等到晚上,从地里干活回来之后了。

至于村长家的人,都还在睡觉,他们是唯一对鸡鸣声免疫的人,即便他们距离声源最近。

在这片田野,前不久刚下过一场小雨,虽然不大,可路面却显得有些泥泞,诺斯看着旁边的布玛,正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心里不大舒服。

因为诺斯隐瞒了自己成为英雄的事情,除了自己重生的秘密以外,这是第二次“欺骗”自己的母亲了,多少还是有些负罪感的。

主要是因为,以诺斯对母亲的了解,只要告诉她自己是英雄,她一定会让自己去向贵族效忠,哪怕那些贵族是伤害她最深的人,在她认识里,如果诺斯能成为贵族中的一员,就一定会“幸福”的。

“请原谅儿子的不孝,我剥夺了您的幸福。”诺斯有些愧疚的想着,因为自己不公开英雄的身份,布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便失去了享受英雄母亲的待遇。

不过诺斯觉得,自己只要有了足够的实力,可以不被贵族们左右时,一定能将亏欠的,都补偿给母亲。

诺斯坚信,自己终将成为一名强大的英雄!

雷因城是一个港口城市,在它所辖的诸多村子里,里杰村是比较近的,诺斯一路向南,在夜幕降临前,便来到了雷因城,缴纳了两个银币的入城费,便进了城。

城市很大,也很繁华,毕竟这里是东风岛唯一的港口城市,诺斯问了下路,不久后便到了一间酒馆的门口。

这是一间很着悠久历史的酒馆,据说和雷因城有着相同的年龄,不过随着港口区的开发,这里已经落败了,比如大门上的油漆,看起来至少有几十年没有被刷新过。

诺斯推开门,发现里面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一个看着像是老板娘的中年女人,有些消瘦。

“欢迎,请问要点什么?”见来了客人,老板娘斯兰娜连忙热情的招呼起来。

“两个黑面包就行了,这里住宿是多少钱?”布玛说完,便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而诺斯没有说话,毕竟自己才十一岁。

“黑面包两铜币一个,房间要五十铜币。”斯兰娜继续和善的说着,并没有因对方消费少,而降低服务态度,看诺斯他们已经坐在了椅子上,便继续说道,“稍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拿黑面包。”

很快,黑面包便被送来了,而赶了一天路的诺斯,也确实饿了,当下便拿起面包吃了起来,吃了几口却发现味道真的很棒,并且不得不承认,比布玛做的好多了,看来这两个铜币没白花。

“跟你打听一下,在雷因城农民转平民,需要花费多少钱?”布玛只是吃了几口,便问了起来。

“两金币五十银币,你们两个人的话,就需要五个金币,你们是来改身份证明的?”斯兰娜说完,又关心的说,“钱可一定要藏好,虽然雷因城治安还算不错,可盗贼还是让人防不胜防的。”

诺斯一直都在观察这个老板娘,感觉她人品看起来不错,考虑是不是该请教她,如何在城里卖木晶,不过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先问问她别的,从交谈中更多的了解她一下,万一她见财眼开呢。

“你烤的黑面包,味道真的很不错,怎么不在门口摆个摊,对外卖呢?应该会有很多人会买吧。”诺斯含糊不清的说着,并且继续往嘴里满着黑面包。

“我的职业申报的是酒馆主,按照城里的规定,是禁止在酒馆以外的地方工作的,至于更换职业,得给城主缴纳一个金币的手续费。”斯兰娜苦笑的说道。

“这该死的规定。”诺斯嘟囔道,不过她们并没有在意。

“城里什么地方,可以卖木晶?”一番交谈,让布玛却是先相信了对方。

“木晶!”斯兰娜惊讶的说道,又有些羡慕的说道,“你们运气可真好!”

“在这个雷因城的港口区,有几家珠宝店,他们是收购的价格是三十七金币,如果是船队的商人能出三十八金币,只要到了洛丹伦就能卖四十个金币了。”斯兰娜介绍道。

“那还真是多谢你了!”诺斯说道。

晚上的时候,布玛睡的很熟,看来是走了一天有些累了,不过诺斯却睡的很轻,并且一直用手捂着胸口的木晶,生怕斯拉娜会找人前来偷窃。

不过一夜无事,这让诺斯在第二天,看见斯兰娜的时候有些羞愧,暗讨自己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可要是再遇见相同的情况,诺斯还会这样做,毕竟小心使得万年船。

诺斯前世的时候,最认同的便是三国时期的曹操,那句“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真的是适者生存的铁律,而且在任何世界都是通用的。

所以,诺斯只是会羞愧,但并不会后悔。

卖木晶的时候,诺斯是和布玛一起去的,因为他担心店家见自己岁数小,拿到木晶后就不认账,毕竟就算说出去,谁又会相信一个孩子,而不相信大人呢?

诺斯他们找了间信誉比较好的珠宝店,按三十七金币的价格卖的木晶,其后又在市政厅,花费了五个金币,办理了两人的身份证明。

过程很烦琐,先是由记录员进行档案整理,最后是由一名法师,在平民证明卡上,盖上了魔法印章。

这是诺斯第一次见到法师,更是他第一次见到魔法的施展,随着法师口中冗长而抑扬顿挫的咒语,法师的手中,突然凝结出一团湛蓝色的能量,中间则有几道电弧闪过,可就像它的出现一样,那团能量忽然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让诺斯甚至都搞不清,那个魔法是做什么用的。

随后,法师用之前那只手,轻点了下那巴掌大的平民证明卡,卡片上便出现一个图章,当旁边的官员将它拿过来后,诺斯看见,印章上就“雷因城”三个子。

那个法师年纪已经不小了,不过诺斯还是认为,他一定是最初级的法师,因为那法师只是施展了两次小法术,只相当于写了六个字,便累得气喘吁吁。

不过这六个字真的很贵,诺斯为此付出了五个金币,而其中的两个,则是成为了“写字者”的报酬,被法师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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