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话 不是冤家不聚头
作者:紫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39

“在下夜辛,那孩子是舍弟夜流,照顾他的是管家云司,月雪小姐是我朋友,月妖小姐是月雪小姐的远房表姐,另一位是月妖小姐的朋友。”柳辛眉不动声色地瞄向风傲,说:“他叫红

“红月!”

风傲不住喃念出声,又见残阳正给所有人盛粥的家庭好煮夫模样,他脸上的肌肉不可抑制地抽搐了几下,仿佛受了重大的刺激,颜面神经似有崩溃的迹象。

“风公子认识红月吗?”

“不,没有,只是在下听闻过六大杀手中有一人的代号也叫红月,乍听这位兄台的大名,略有感慨,不过瞧这位红月公子的动作,听音辨位的本事倒是了得,在下佩服,佩服。”

残阳冷淡地应到:“巧合罢了。”

什么叫水平,这就叫水平!

不愧是残阳,说谎也能说得这么酷,那淡漠冷然的气质,那面不改色的傲骨,仅是四个字就比千言万语更有说服力,本小姐算是真正见识到什么叫演技派了。

“六大杀手成名已久,我们这为朋友身手虽好,但是毕竟年轻,有待锻炼,又怎比得上六大杀手呢,何况红月有眼疾,此次前往鬼医谷正是要向鬼医求医,奈何鬼医心情不佳,为免惹是生非,我等也只好先行离开了。”柳辛眉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再说杀手红月是一名冷酷高傲的人,他连接任务也从不看顾主脸色,怎么会亲自下厨,手艺还这么好呢?”

我随着柳辛眉一起瞄了瞄残阳,确实挺冷酷的,他是为女皇服务的暗部嘛,没必要看其他人的脸色吧。

“眼疾……有眼疾还这么厉害……”风傲看了一眼蒙着残阳眼睛的丝带,显然是被什么打击到的模样。随即又仿佛掩饰般地解释自己的失言,“居然能掌勺煮出如此美味地粥来。似乎一点也没有因为视力受阻而分不清物品的位置,红月公子可真厉害呀。”

欲盖弥彰啊,本小姐和柳辛眉岂是那么好骗地人。

话说回来,他如何知道残阳很厉害的,莫非……

我借着檀香扇的遮挡对着风傲认真打量了片刻,终是不见易容的痕迹,但眉眼间有一股熟悉的感觉。应该是我见过的人,可是看他的模样并没有发现我们中任何一人地伪装,只是独独对残阳异常关注。

此人有猫腻!

听他的口气,他是认识残阳的,至少知道残阳武艺了得,一般人不会把年轻又有眼疾的残阳和杀手红月联系起来才对,除非是见识过蒙住眼睛的残阳动手。自我登基以来残阳的任务是在暗处保护我,出手的机会并不多。

忽然。我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一个人来,回头果然见柳辛眉笑得很圣人,他是一开始就识破风傲地身份了吧。见我看他,还对我微微点了下头,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

原来是那个人啊,嘻,有趣,有趣得紧。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话说得在理!

煌若寻笑道:“红公子真是了不起,你必是常年钻研厨艺地吧。这爱好确实不可能是杀手红月会有的。”

谁说杀手就不能喜欢做饭了,在我看来,杀手大多都必须得会做饭,大家想想看呀,刺杀又不是说下手就能下手的,杀手为了追踪目标规划行刺,经常得风餐露宿,而且为了不被人发现他在追踪,他又不能明目张胆地上饭馆,当然得自己动手做饭啦。

我所惊讶地是一个杀手能有御厨级的手艺,事实上本小姐也是今天才知道残阳的厨艺如此了得别说是残阳,瞧瞧妖月,她也是个做饭的好手,听她的口气,暗部多数都会做饭,而且手艺了得。

这是好的,除了方便伪装成厨师毒杀目标,至少咱可以确定暗部不会因为饥饿而死在荒郊野外。

大多数人都以为杀手地武艺好,肯定大把时间花在练功上,不过暗部并没有这么多讲究,地狱式地训练虽残酷,却很注重劳逸结合,武功仅是其中一节必修课,只要能够完成任务,他们可以依靠自己的才艺使用任何手段。

“红月,你好厉害,妖月姐姐也是,象我就……”咱那能毒死小强地顶级厨艺,不足为外人道呀!

残阳抿唇微笑:“过奖,雪喜欢,我可以经常做。”

“咦,雪小姐不会做菜么?”司徒云好奇地问,“你不是在梅毓长大的么,好歹你是女孩子,你母亲没教你烹饪?”

我脸色一黑,周身顿时飙起低气压,角落里诡异地长出蘑菇来。

大叔,你是不是故意在刺激我啊,你明知道天心把我当男孩养大的,加上我那凡事力求完美的外公,为了让我当一个合格的男孩,有可能会让我学烹饪的么,他们还担心我扎马步练骑术的时间不够呢!

妖月见状,忙对我安慰道:“雪,这些琐事我们来做就好了,你没必要去学,雪的时间和精力应该用在更重要的事情上。”

瞧吧,这就是兰臻方面对我的态度,她们给我的是完整的女皇教程,有谁敢叫女皇去扫院子、拖地板、洗衣服、刷盘碗的么?我就是力排众议亲自下厨学做羹汤,御厨多半会先心脏休克,没办法,寒雪衣的任性女皇形象已经深入人心,我说话稍微重那么一点点,也会把那些厨子吓破胆,让他们教我做饭和逼他们上刑台没两样!

“妖姑娘说得对,雪是不必学做家事的,说起更重要的事情,前些日子血凤刺杀皇帝陛下的事,你知道吗?”受不了小屋里飘荡奇怪的乌云,柳辛眉将话题重新拉回原轨。

“当然知道了,那事可闹得不小,半个月前血凤刺杀皇帝陛下,后来逃到乐昌城,城主还下令封锁城门严加戒备。”我看了风傲一眼,摇头道,“没想到还是被逃了出来。”

“噗,咳咳咳咳!”

“小傲,你呛到了,真不小

“没事,咳,粥太香,我忍不住喝得大口,被烫到嘴了,咳咳!”风傲接过煌若寻递的手帕擦着嘴巴。

煌若寻又看向我,问:“月雪小姐,你怎么知道血凤逃出来了?”

“绝对是逃了。”我笃定地道,“你想想,血凤为何会在乐昌城被人偶然发现了踪迹?”

“哦,却是为何?”司徒云八卦的毛病又发作了。

“肯定是为了逃跑啦。”扇子半盖住我的面孔,旁人自是看不见我戏谑的笑容:“六大杀手中,血凤的武艺并非顶尖,他习惯以智取胜,轻功却是了得,杀不了就跑,这已经是江湖人对他的评价了,象他这等没职业道德的杀手,若不是他的成功率高,恐怕就要被排出六大杀手之外。”

“对!对呀!”司徒云大叔老实地点头赞同道,“血凤确实很没原则,他接的任务都相当简单,要不就是报酬极多,前者不需要花费太多气力,后者若是危险,他则智取,但通常只要威胁到他的安全,即使有机会杀掉目标,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逃跑,这等贪生怕死之辈也能成为六大杀手之一,奇怪透了!”

老实人说话就是比较打击人,因为他老实,所以一听就知道他说的是实话,风傲的脸红彤彤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咳得过头了。

其实本小姐理解血凤的心情,是人都不想死,何况做任务也只是为了赚钱,没必要连自己的命也搭上,没命了再多钱也不能带到地府去享福,不划算。

“这就对了,象他那样的人,在刺杀之前一定会先准备好退路。”我声音平稳地给他们分析,“六大杀手的真面目无人知晓,血凤只要脱下杀手的装束,就算他走在大街上,又有谁能认得出他来?乐昌城离烟京也不算近了,血凤为何还会穿着杀手的装束出现?他能够走那么远的路途,会连换衣服的时间都没有吗?”

“也许……也许他是要刺杀另一个在乐昌城的目标,中途被人看见……”风傲额头上有几滴汗珠,是粥太烫了吗?

我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道:“不可能,乐昌城并没有人遭到刺杀。”

“也可能是血凤没成功……”“那就更加不可能了,血凤的风评虽然不好,但成功率还是很高的,乐昌并无什么特色,自然不会有大富大贵能雇一群高手保护的棘手人家,也没听说有武艺出众的人在那里定居,这种情况下,血凤又怎么会失败?”

“哦,那雪的意思是,血凤故意穿着杀手的装扮出现在乐昌城。”柳辛眉也只是转转眼珠就知道血凤此举的目的,“调虎离山之计。”

“没错,不一定是血凤本人,血凤刺杀皇帝陛下时就带有帮手,很可能是他的朋友或奴仆,可以推断血凤应该不是独自一人的,不管是血凤本人还是他的帮手,只要有一人穿着血凤行刺时的衣服出现在乐昌城,再偶然地被人看到,毕竟是刺杀帝王的刺客,官府和江湖都会对他,也许是对赏金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