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争夺……强买
作者:封禅岱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140

我回头一看,身着‘范思哲’的青年正环抱着双手,斜着眼上下瞄着我,他身后的三个穿西装的大汉一脸坏笑的站在他的身后。

“什么事?”我皱皱眉问道,很明显,我与他不会有什么直接的冲突,被拦下的我颇感意外。

“兄弟,你的那个小瓶子能否拿出来给我看看?”一旁师兄派来接我的司机老王,看情况不对,连忙跑了上来,‘范思哲’瞥了瞥也不以为意,笑着冲我说道。

原来是因为古董,看来这小瓶子也真大有来头,我笑着摇摇头:“一件小玩意,有什么看的,请让让,我需要回去休息了。”

“对不起,请让让!”一旁来接我的老王,见势不对,也上前护住我,警惕的看着对方。

“妈的,唐少要看你的玩意是你的福气,别给脸不要脸!”‘范思哲’还没说话,他身旁的跟班却已按耐不住,一推上前的老王,作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样子。

“别这样。”‘范思哲’摆摆手,轻描淡写的对手下说道:“我们都是斯文人,不看就不看吧!不知道先生可否把瓶子割爱?”

呵呵,强买强卖?没想到在上海这么繁华的城市中还会出现这么特别的场景,我摇摇头道“真不好意思,这小玩意是我的幸运物,不卖。”

“十万怎么样?多的我也拿不出来了。强子,把钱拿出来。”‘范思哲’听也没听我的话语,自顾自的招呼身后的手下拿出一个旅行袋放在我的面前。

老王一看架势不对,正想翻出电话,给老板虎天行报告。‘范思哲’上前一巴掌就扇飞了电话,指着老王的鼻子道:“想叫人?给我打!”

听见主子话,‘范思哲’身后的三名膀大腰圆的手下冲了上来,一拳打在老王的鼻梁上,鼻涕混着血液飞溅出来。接下来的拳打脚踢,让地面上鲜血湿了一片,被几个壮汉围殴的老王,双手抱头,只能在地上滚来滚去,哀号出声。

“兄弟,你可以把瓶子给我了。钱都在这里了,你不数一下?”‘范思哲’笑着,用吃定我的声调说道。

“如果我把瓶子淬了呢?”我从怀里摸出小瓶,捏在手中,望着‘范思哲’问道。

“淬了?那你不光拿不到1出去也难免缺点零件,起码在医院里躺上几个月是跑不了的。你现在筹码第一,难道要放弃比赛?”‘范思哲’嘿嘿一笑,伸出手向我做了一个请便的姿势。

“这东西就这么好?”我轻轻的把瓶子一抛,又马上接住笑着问道。

小心点!”我这一抛把‘范思哲’倒吓了一跳,明显有个上前接的动作后,‘范思哲’笑道:“你这乡吧佬,这么珍贵的古董放在手上,居然是拿来当吉祥物?真是明珠暗投,青花瓷你知道吗?这就是宋代的钧窑青花,还有一代神匠谢非之的落款,与其让你拿去当废品,还不如留给我品玩。”

“这么珍贵?你来抢,就不怕遇见公安吗?”

不是来买的,更何况我唐韵秋在上海这一亩三分地上,也有几分面子,做生意是不会引来公安的。”‘范思哲’笑着冲我摆了摆手指,纠正了我的话语。

一旁地上乱滚的老王,哀号的声调慢慢减小,动作幅度也越来越小,似乎就要昏死过去。

“看来我还真别无选择。”无奈的笑笑,我慢慢的把瓶子递了过去,‘范思哲’眼睛一亮,抢上前一步,正想接的时候……

我的右腿腾的踢出,一脚就踹到了那家伙的卵蛋之上,曾热爱踢足球的我,用的是大力远射的劲头,这家伙一声闷哼,直接就倒在了地上,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不已,抢在老王的前面昏死了过去。

要说,欠了巨债的我,会轻易把这么珍贵的东西卖掉,那我也就是傻子。

有些人会为了钱而拼命,很显然,我并不是这种人。在我做出这个决定前,我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现‘范思哲’也就只带了这3个家伙,而我离停车场的出口较近,我有几率能冲到大街之上,等到了大街,我就不信这个有黑社会气质的家伙胆敢乱来,这可是的上海,并不是当年的罪恶之都!

如果我必定跑不出去,我会很痛快的接受这个交易,而当我有选择的时候……

老王,只能怪他自己命不好了,我还不至于为了一个不关自己事的陌生人,去吃那么大的亏。

转头就跑的我,脑袋里不停转着念头,跑出去,一定要待在人群之中,随意的找个公共电话,给师兄打个电话,让他叫人过来。那时再去看看老王,我私人也可以给他几万的医疗费,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靠,这是电影闪电侠还是什么?我突然的难,让正在围殴老王的三人一愣,等他们反应过来,我已经抢先跑出去2o多米,离大门只剩下7o多米。一般的正常家伙,应该是先去关注那个姓唐的伤势吧?就算追也追不上,可他们倒好,其中两个倒是跑到了他们老板的身边。但有一个跟班,一踹身旁的汽车,光是凭反弹的冲力,就一下射出了七八米之远,再加上他跑动的率,估计在过5o米就可以追上我。真是开国际玩笑!

跑不掉了,计算失误!妈的,我牙一咬,直接转身一个飞铲就踢向追我的那家伙。早知道他有飞人一样的实力,我就算把小瓶卖给‘范思哲’又怎样?但现在决定已经做出,就注定没有后悔药吃,就算我想卖,那个捂着裤裆,严重昏迷的家伙会不会买都不一定。

看见我转身反抗,追我的那个家伙脸上露出了一种狰狞的神色,凭着跑动的度,一个前跃就从我飞铲的身上跳了过去,跳的那叫一个高,凌空还能翻个稳稳当当的落到我的前面,遮挡了跑向出口的线路。

滋敢肯定正在拍电影,头上的白炙灯竟然暗了暗,那个威猛的家伙板动着自己手指的关节,一步步向我逼了过来。

从他矫健的身型来看,我的胜率是o,更何况身后的两个跟班也以犄角之势向我合围过来。

现在的我,很想笑着对他们说:“既然大家那么投缘,不如斩鸡头,烧黄纸,结为兄弟怎么样?”可惜我不是韦小宝,他们也不是多隆,这样的事情,也只能想想而已。

正当我双手抱头,蜷缩成一团,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时,一个突兀的脚步声,出现在了空旷的停车场里。

“这里,是在干吗?”要说一般的人,看见这几个恶形恶状的家伙,看见地上躺着人事不醒的两人,与即将人事不醒的我,正常的办法是视而不见。就算他正义感泛滥,也该悄然退出,立刻拨打报警电话,但用轻描淡写的口吻,若无其事问道的人,还真是少见。

不光几个打手面面相视,就连不抱希望的我,也抬起头去,观察这个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家伙。

入眼的是一个穿着普通的年轻人,这家伙斜靠在一辆汽车上,目光不停的扫视场面之中,一副欠揍的摸样……

此人并不是长相恶心,让人退避三舍。相反这家伙一头爽利的短,一对星目璀璨有神,两条剑眉高高竖起,高鼻梁,紧紧抿住的嘴唇竟还微微翘起,似乎对看见这种血腥的场面很是高兴一般。

说他欠揍,不光是因为他此时的态度,还是因为这家伙是名真正的美男子,可以说是男人的噩梦,女人的梦想。对于所有男人来说,看见帅的不可怕,看见帅得没边的家伙,心中就不免升腾起一种同仇敌概的感觉。

白脸,这没你的事,赶快滚!要不,连你一起打。”很显然,那三名男子也赞同我的感觉,跑得象飞人的那家伙皱着眉头,一脸鄙夷的说道。

“最讨厌别人喊我小白脸了,看来你们想找茬,说不得我也只有奉陪了。”听见让自己不爽的称乎,青年甩了甩手,大步的走上前去。

说实话,虽然现在我的安全受到了威胁,不过对于小白脸这个称乎,我也想举双手赞同,我十分希望这小白脸能缠住这几个家伙一阵,让我能找个机会冲出大门,跑到大街上高呼救命……

不过就看这家伙的样子,可能性不大!